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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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
取,七具反。
鹹,交感也。
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兌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鹹。
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
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兇矣。
《彖》曰:「鹹」,感也。
釋卦名義。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說,音悅。
「男下」之下,遐嫁反。
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
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 義,曰:《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
亦通。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極言感通之理。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初六,鹹其拇。
拇,茂後反。
拇,足大指也。
《鹹》以人身取象,感于最下,鹹拇之象也。
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兇。
此卦雖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腓,房非反。
腓,足肚也。
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
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
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兇而靜吉也。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吝。
股,随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
執者,主當持守之意。
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往則吝矣。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随人,所執下也。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雲也。
二爻陰躁,其動也宜。
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憧,昌容反,又音同。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鹹之主也。
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
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
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則但其朋類從之,不複能及遠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脢,武杯反,又音每。
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無私系。
九五,适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無悔也。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志末,謂不能感物。
上六,鹹其輔頰舌。
頰,古協反。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
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鹹之極,感人以言而無其實。
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兇咎可知。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滕、騰通用。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恒,常久也。
為卦震剛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風,二物相與,巽順震動,為巽而動。
二體六爻,陰陽相應。
四者皆理之常,故為恒。
其占為能久于其道,則亨而無咎。
然又必利于守貞,則乃為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彖》曰:「恒」,久也。
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
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
亦通。
「恒,亨,無咎,利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恒固能亨,且無咎矣。
然必利于正,乃為久于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
天地之道,所以長久,亦以正而已矣。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久于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
動靜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靜為主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
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極言恒久之道。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貞兇,無攸利。
初與四為正應,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
四震體而陽性,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意,異乎常矣。
初之柔暗,不能度勢,又以陰居巽下,為巽之主,其性務入,故深以常理求之,浚恒之象也。
占者如此,則雖貞亦兇,而無所利矣。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以陽居陰,本當有悔,以其久中,故得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位雖得正,然過剛不中,志從于上,不能久于其所,故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
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辭。
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進之,不知其所自來也。
貞吝者,正而不恒,為可羞吝。
申戒占者之辭。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
以陽居陰,久非其位,故為此象。
占者田無所獲,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以柔中而應剛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
然乃婦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上六,振恒,兇。
振者,動之速也。
上六,居恒之極,處震之終,恒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陰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則兇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
遁,徒困反。
遁,退避也。
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遁,六月之卦也。
陽雖當遁,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
但二陰浸長于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遁,故其占為君子能遁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于陽也。
小,謂陰柔小人也。
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以九五一爻釋亨義。
「小利貞」,浸而長也。
長,丁丈反。
以下二陰釋小利貞。
遁之時義大矣哉。
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遠,袁萬反。
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遁之象也。
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遁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
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勝,音升。
說,吐活反。
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遁之志也。
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畜,許六反。
下比二陰,當遁而有所系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
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于小人,惟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
故其占如此。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憊,音敗。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好,呼報反。
否,方有反。
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遁之象也。
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
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九五,嘉遁,貞吉。
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遁之嘉美者也。
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上九,肥遁,無不利。
以剛陽居卦外,下無系應,遁之遠而處之裕者也。
故其象占如此。
肥者,寬裕自得之意。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大,謂陽也。
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
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剛以動,故壯。
釋卦名義。
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
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自勝者強。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
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于進者也,故有此象。
居下而壯于進,其兇必矣。
故其占又如此。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言必困窮。
九二,貞吉。
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
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羝,音低。
羸,力追反。
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
罔,無也;視有如無,君子之過于勇者也。
如此,則雖正亦危矣。
羝羊,剛壯喜觸之物。
藩,籬也。
羸,困也。
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車複。
車複,音福。
貞吉,悔亡,與《鹹》九四同占。
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
決,開也。
三前有四,猶有藩焉。
四前二陰,則藩決矣。
壯于大輿之車複,亦可進之象也。
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尚、上通。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喪,息浪反。
《象》同。
易,以豉反,一音亦。
《旅》卦同。
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内剛者也。
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
故其象如此,而占亦與《鹹》九五同。
易,容易之易。
言忽然不覺其亡也。
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食貨志》「埸」作「易」。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
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
其象如此,其占可知。
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晉,進也。
康侯,安國之侯也。
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言多受大賜,而顯被親禮也。
蓋其為卦上離下坤,有日出地上之象,順而麗乎大明之德,又其變自《觀》而來,為六四之柔進而上行以至于五。
占者有是三者,則亦當有是寵也。
《彖》曰:「晉」,進也。
釋卦名義。
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上行」之上,時掌反。
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昭,明之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以陰居下,應不中正,有欲進見摧之象。
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
設不為人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六二,中正,上無應援,故欲進而愁。
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而受福于王母也。
王母,指六五,蓋享先妣之吉占。
而凡以陰居尊者,皆其類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衆允,悔亡。
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與下二陰皆欲上進,是以為衆所信而悔亡也。
《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鼫,音石。
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
故為鼫鼠之象。
占者如是,雖正亦危。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以陰居陽,宜有悔矣。
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
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
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角剛而居上。
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
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
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夷,傷也。
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
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于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以卦象釋卦名。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難,去聲。
下同。
以卦德釋卦義。
蒙大難,謂遭纣之亂而見囚也。
「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
内難,謂為纣近親,在其國内,如六五之近于上六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
飛而垂翼,見傷之象,占者行而不食。
所如不合,時義當然,不得而避也。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唯義所在,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拯,之陵反。
《渙》初爻同。
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于至暗之下,正與上六暗主為應,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
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
成湯起于夏台,文王興于羑裡,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此爻之義未詳。
竊疑左腹者,幽隐之處。
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者,得意于遠去之義。
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
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随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
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于遠去。
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為内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
上則極乎暗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于暗,而又足以傷人之明。
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意,葉音臆。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
利貞,以戒占者。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于晦。
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
終必至于自傷,而墜厥命。
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照四國,以位言。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者,一家之人。
卦之九五、六二,外内各得其正,故為家人。
利女貞者,欲先正乎内也。
内正則外無不正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亦謂二五。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 正家而天下定矣。
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行,下孟反。
身修則家治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
初九以剛陽處有家之始,能防閑之,其悔亡矣。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志未變而預防之。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内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嗃,呼落反。
嘻,喜悲反。
《象》同。
以剛居剛而不中,過乎剛者也,故有嗃嗃嚴厲之象。
如是,則雖有悔厲而吉也。
嘻嘻者,嗃嗃之反,吝之道也。
占者各以其德為應,故兩言之。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
陽主義,陰主利,以陰居陰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更白反。
假,至也,如「假于太廟」之「假」。
有家,猶言有國也。
九五,剛健中正,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王者以是至于其家,則勿用憂恤而吉可必矣。
蓋聘納後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程子曰:「夫愛其内助,婦愛其刑家。
」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上九以剛居上,在卦之終,故言正家久遠之道。
占
鹹:亨,利貞,取女吉。
取,七具反。
鹹,交感也。
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兌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鹹。
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
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兇矣。
《彖》曰:「鹹」,感也。
釋卦名義。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說,音悅。
「男下」之下,遐嫁反。
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
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 義,曰:《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
亦通。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極言感通之理。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初六,鹹其拇。
拇,茂後反。
拇,足大指也。
《鹹》以人身取象,感于最下,鹹拇之象也。
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兇。
此卦雖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腓,房非反。
腓,足肚也。
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
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
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兇而靜吉也。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吝。
股,随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
執者,主當持守之意。
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往則吝矣。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随人,所執下也。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雲也。
二爻陰躁,其動也宜。
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憧,昌容反,又音同。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鹹之主也。
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
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
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則但其朋類從之,不複能及遠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脢,武杯反,又音每。
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無私系。
九五,适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無悔也。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志末,謂不能感物。
上六,鹹其輔頰舌。
頰,古協反。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
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鹹之極,感人以言而無其實。
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兇咎可知。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滕、騰通用。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恒,常久也。
為卦震剛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風,二物相與,巽順震動,為巽而動。
二體六爻,陰陽相應。
四者皆理之常,故為恒。
其占為能久于其道,則亨而無咎。
然又必利于守貞,則乃為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彖》曰:「恒」,久也。
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
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
亦通。
「恒,亨,無咎,利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恒固能亨,且無咎矣。
然必利于正,乃為久于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
天地之道,所以長久,亦以正而已矣。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久于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
動靜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靜為主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
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極言恒久之道。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貞兇,無攸利。
初與四為正應,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
四震體而陽性,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意,異乎常矣。
初之柔暗,不能度勢,又以陰居巽下,為巽之主,其性務入,故深以常理求之,浚恒之象也。
占者如此,則雖貞亦兇,而無所利矣。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以陽居陰,本當有悔,以其久中,故得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位雖得正,然過剛不中,志從于上,不能久于其所,故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
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辭。
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進之,不知其所自來也。
貞吝者,正而不恒,為可羞吝。
申戒占者之辭。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
以陽居陰,久非其位,故為此象。
占者田無所獲,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以柔中而應剛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
然乃婦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上六,振恒,兇。
振者,動之速也。
上六,居恒之極,處震之終,恒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陰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則兇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
遁,徒困反。
遁,退避也。
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遁,六月之卦也。
陽雖當遁,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
但二陰浸長于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遁,故其占為君子能遁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于陽也。
小,謂陰柔小人也。
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以九五一爻釋亨義。
「小利貞」,浸而長也。
長,丁丈反。
以下二陰釋小利貞。
遁之時義大矣哉。
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遠,袁萬反。
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遁之象也。
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遁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
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勝,音升。
說,吐活反。
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遁之志也。
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畜,許六反。
下比二陰,當遁而有所系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
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于小人,惟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
故其占如此。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憊,音敗。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好,呼報反。
否,方有反。
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遁之象也。
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
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九五,嘉遁,貞吉。
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遁之嘉美者也。
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上九,肥遁,無不利。
以剛陽居卦外,下無系應,遁之遠而處之裕者也。
故其象占如此。
肥者,寬裕自得之意。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大,謂陽也。
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
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剛以動,故壯。
釋卦名義。
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
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自勝者強。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
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于進者也,故有此象。
居下而壯于進,其兇必矣。
故其占又如此。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言必困窮。
九二,貞吉。
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
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羝,音低。
羸,力追反。
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
罔,無也;視有如無,君子之過于勇者也。
如此,則雖正亦危矣。
羝羊,剛壯喜觸之物。
藩,籬也。
羸,困也。
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車複。
車複,音福。
貞吉,悔亡,與《鹹》九四同占。
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
決,開也。
三前有四,猶有藩焉。
四前二陰,則藩決矣。
壯于大輿之車複,亦可進之象也。
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尚、上通。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喪,息浪反。
《象》同。
易,以豉反,一音亦。
《旅》卦同。
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内剛者也。
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
故其象如此,而占亦與《鹹》九五同。
易,容易之易。
言忽然不覺其亡也。
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食貨志》「埸」作「易」。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
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
其象如此,其占可知。
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晉,進也。
康侯,安國之侯也。
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言多受大賜,而顯被親禮也。
蓋其為卦上離下坤,有日出地上之象,順而麗乎大明之德,又其變自《觀》而來,為六四之柔進而上行以至于五。
占者有是三者,則亦當有是寵也。
《彖》曰:「晉」,進也。
釋卦名義。
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上行」之上,時掌反。
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昭,明之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以陰居下,應不中正,有欲進見摧之象。
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
設不為人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六二,中正,上無應援,故欲進而愁。
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而受福于王母也。
王母,指六五,蓋享先妣之吉占。
而凡以陰居尊者,皆其類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衆允,悔亡。
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與下二陰皆欲上進,是以為衆所信而悔亡也。
《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鼫,音石。
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
故為鼫鼠之象。
占者如是,雖正亦危。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以陰居陽,宜有悔矣。
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
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
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角剛而居上。
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
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
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夷,傷也。
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
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于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以卦象釋卦名。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難,去聲。
下同。
以卦德釋卦義。
蒙大難,謂遭纣之亂而見囚也。
「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
内難,謂為纣近親,在其國内,如六五之近于上六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
飛而垂翼,見傷之象,占者行而不食。
所如不合,時義當然,不得而避也。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唯義所在,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拯,之陵反。
《渙》初爻同。
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于至暗之下,正與上六暗主為應,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
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
成湯起于夏台,文王興于羑裡,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此爻之義未詳。
竊疑左腹者,幽隐之處。
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者,得意于遠去之義。
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
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随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
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于遠去。
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為内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
上則極乎暗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于暗,而又足以傷人之明。
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意,葉音臆。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
利貞,以戒占者。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于晦。
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
終必至于自傷,而墜厥命。
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照四國,以位言。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者,一家之人。
卦之九五、六二,外内各得其正,故為家人。
利女貞者,欲先正乎内也。
内正則外無不正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亦謂二五。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 正家而天下定矣。
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行,下孟反。
身修則家治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
初九以剛陽處有家之始,能防閑之,其悔亡矣。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志未變而預防之。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内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嗃,呼落反。
嘻,喜悲反。
《象》同。
以剛居剛而不中,過乎剛者也,故有嗃嗃嚴厲之象。
如是,則雖有悔厲而吉也。
嘻嘻者,嗃嗃之反,吝之道也。
占者各以其德為應,故兩言之。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
陽主義,陰主利,以陰居陰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更白反。
假,至也,如「假于太廟」之「假」。
有家,猶言有國也。
九五,剛健中正,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王者以是至于其家,則勿用憂恤而吉可必矣。
蓋聘納後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程子曰:「夫愛其内助,婦愛其刑家。
」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上九以剛居上,在卦之終,故言正家久遠之道。
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