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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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舉世皆同執迷,至如《易》、《素》二書,棄如朽壤,良可悲夫!故處其方,必明病之标本,達藥之所能,通氣之所宜,而無加害者,所以制其方也已。
所謂标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标,此為病之本末也。
标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雲: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标,蓋為病,藏病最急也。
又雲:六氣為胃之本,假若胃熱者,胃為标,熱為本也,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為政之理,補殘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标本,按法治之,何必謀于衆。
陰陽别論曰:謹熟陰陽,無于衆謀。
标本病傳論:知标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标知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适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複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标本之道,淺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标與本異,易而弗損,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明知勝複,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元紀大論曰:至數極而道不惑,可謂明矣。
所謂藥之功能者,溫涼不同,寒熱相反,燥濕異本,前已言之矣。
(以上推論化氣,發明标本,是補足前半篇義理,為第三段。
以下論五味補瀉治法,退出通篇,為第四段。
) 斯言氣也,至于味之功能,如酸能收,甘能緩,辛能散,苦能堅,鹹能輕。
酸屬木也,金燥主于散落,而木反之。
土濕主于緩,而水勝之,故能收也。
苦能燥濕而堅、火者苦也,《易》曰燥萬物者,莫乎火,凡物燥則堅也,甘能緩急而散結,甘者土也,燥能急結,故緩則急散也。
辛能散抑散結潤燥,辛者金也,金主散落,金生水故也。
況抑結散,則氣液宣行,而津液生也。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鹹能輕堅,鹹者水也,水潤而柔,故勝火之堅矣,此為五髒之味也。
其為五味之本者,淡也。
淡,胃土之味也。
胃土者,地也,地為萬物之本,胃為一身之本。
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五味之本,淡也。
以配胃土,淡能滲洩利竅。
夫燥能急結,而淡能緩之,淡為剛土,極能潤燥,緩其急結,令氣通行,而緻津液滲洩也。
故消渴之人,其率與食,皆宜淡劑。
至真要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六者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堅、或輕,随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也。
《本草》雲:藥有三品,上品為君,主養命,小毒,以應天,中品為臣,主養性,常毒,以應人,下品為佐使,主治病,大毒,以應地。
不在三品者,氣毒之物也。
凡此君臣佐使者,所以明藥之善惡也。
處方之道,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佐使。
适其病之所根,有君臣佐使、奇偶小大之制,明其歲玫、君臣、脈位,而有逆順、反正、主療之方,随病所宜以施用,其治法多端,能備所用者,良工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微者逆而制之,甚者從而去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堅者輕之,輕者堅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甚者瀉之,吐之,下之,摩之,浴之,搏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刺之,适足為用,各安其氣,必清必淨,而病氣衰去,髒腑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治不法天之紀,不明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又,六節藏象論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不可以為工也。
今集諸經驗方,附于篇末。
神白散 治真陰素被損虛,多服金石等藥,或嗜炙爆鹹物,遂成消渴。
桂府滑石(六兩)甘草(一兩,生用) 上為細末,每服三錢。
或大渴欲飲冷者,用新汲水尤妙。
豬肚丸 治消渴、消中。
豬肚(一枚)黃連(五兩)栝蒌(四兩)麥冬(四兩,去心)知母(四兩。
如無,以茯苓代之) 上四味,為末,納豬肚中,線縫,安甑中,蒸極爛熟,就熱于木臼中搗可丸,如硬,少加蜜,丸如桐子大,每服三十丸,漸加至四十丸。
渴則服之。
如無木臼,以砂盆中,用木杆研亦可,以爛為妙矣。
葛根丸 治消渴,消腎。
葛根(二兩)栝蒌(三兩)鉛丹(二兩)附子(一兩重者,炮,去皮臍用) 上四味,搗,羅為細末,煉蜜為丸,
所謂标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标,此為病之本末也。
标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雲: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标,蓋為病,藏病最急也。
又雲:六氣為胃之本,假若胃熱者,胃為标,熱為本也,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為政之理,補殘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标本,按法治之,何必謀于衆。
陰陽别論曰:謹熟陰陽,無于衆謀。
标本病傳論:知标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标知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适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複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标本之道,淺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标與本異,易而弗損,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明知勝複,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元紀大論曰:至數極而道不惑,可謂明矣。
所謂藥之功能者,溫涼不同,寒熱相反,燥濕異本,前已言之矣。
(以上推論化氣,發明标本,是補足前半篇義理,為第三段。
以下論五味補瀉治法,退出通篇,為第四段。
) 斯言氣也,至于味之功能,如酸能收,甘能緩,辛能散,苦能堅,鹹能輕。
酸屬木也,金燥主于散落,而木反之。
土濕主于緩,而水勝之,故能收也。
苦能燥濕而堅、火者苦也,《易》曰燥萬物者,莫乎火,凡物燥則堅也,甘能緩急而散結,甘者土也,燥能急結,故緩則急散也。
辛能散抑散結潤燥,辛者金也,金主散落,金生水故也。
況抑結散,則氣液宣行,而津液生也。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鹹能輕堅,鹹者水也,水潤而柔,故勝火之堅矣,此為五髒之味也。
其為五味之本者,淡也。
淡,胃土之味也。
胃土者,地也,地為萬物之本,胃為一身之本。
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五味之本,淡也。
以配胃土,淡能滲洩利竅。
夫燥能急結,而淡能緩之,淡為剛土,極能潤燥,緩其急結,令氣通行,而緻津液滲洩也。
故消渴之人,其率與食,皆宜淡劑。
至真要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六者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堅、或輕,随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也。
《本草》雲:藥有三品,上品為君,主養命,小毒,以應天,中品為臣,主養性,常毒,以應人,下品為佐使,主治病,大毒,以應地。
不在三品者,氣毒之物也。
凡此君臣佐使者,所以明藥之善惡也。
處方之道,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佐使。
适其病之所根,有君臣佐使、奇偶小大之制,明其歲玫、君臣、脈位,而有逆順、反正、主療之方,随病所宜以施用,其治法多端,能備所用者,良工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微者逆而制之,甚者從而去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堅者輕之,輕者堅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甚者瀉之,吐之,下之,摩之,浴之,搏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刺之,适足為用,各安其氣,必清必淨,而病氣衰去,髒腑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治不法天之紀,不明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又,六節藏象論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不可以為工也。
今集諸經驗方,附于篇末。
神白散 治真陰素被損虛,多服金石等藥,或嗜炙爆鹹物,遂成消渴。
桂府滑石(六兩)甘草(一兩,生用) 上為細末,每服三錢。
或大渴欲飲冷者,用新汲水尤妙。
豬肚丸 治消渴、消中。
豬肚(一枚)黃連(五兩)栝蒌(四兩)麥冬(四兩,去心)知母(四兩。
如無,以茯苓代之) 上四味,為末,納豬肚中,線縫,安甑中,蒸極爛熟,就熱于木臼中搗可丸,如硬,少加蜜,丸如桐子大,每服三十丸,漸加至四十丸。
渴則服之。
如無木臼,以砂盆中,用木杆研亦可,以爛為妙矣。
葛根丸 治消渴,消腎。
葛根(二兩)栝蒌(三兩)鉛丹(二兩)附子(一兩重者,炮,去皮臍用) 上四味,搗,羅為細末,煉蜜為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