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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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言:天地自太虛至黃泉,有六位,《内經》言:人之身,自頭至足,亦有六位,今餘又言:人胸腹之間,自肺至腎,又有六位,人與天地,造化五行,同一爐備,知彼則知此矣。

    故立天之氣,曰金與火,立地之氣,曰土與水,立人之氣,曰風與火,故金火合則熱而清,水土合則濕而寒,風火合則溫而炎。

     人胸腹之間,亦猶是也。

    肺最在上,為燥金,主清,心次,為君火,主熱,肝又次之,為風木,主溫,膽又次之,為相火,主極熱,脾又次之,為濕土,主涼,腎又次之,黃泉,為寒水,主寒。

    故心肺象天,脾腎象地,肝膽象人。

    不知此者,不可與論人之病矣。

     夫土為萬物之本,水為萬物之元,水土合德,以陰居陰,同處乎下,以立地氣。

     萬物根于地,是故水土濕寒。

    若燥熱陽實,則地之氣不立,萬物之根索澤,而枝葉枯矣。

    五常政大論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是為動物,根本在于中也。

    根本者,脾、胃、腎也。

    (解經牽強,經義不如此也。

    經文本有兩義,一言動物之官骸,聽命于中,是根于中也,植物之枝葉,發生于下,是根于外也,一言人神明思慮發于中,故曰根于中,營術氣血運于外,故曰根于外也。

    中廢則無知,外息則不動矣,非脾腎之謂也。

    後《原病式》所論,極是。

    ) 食入胃,則脾為布化氣味,榮養五髒百骸,故酸入肝而養筋膜,苦入心而養血脈,甘入脾而養肌肉,辛入肺而養皮毛,鹹入腎而養骨髓。

    五氣亦然,故清養肺,熱養心,溫養肝,濕養脾,寒養腎也。

    凡此五味五氣,太過則病,不及亦病,惟平則安矣。

    (觀此則上文偏重濕寒,而惡燥熱,亦屬未是。

    )故六節髒象論曰:五味入口,藏于腸胃,味有所髒,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是其理也。

    又,大陰陽明論雲:脾病而四肢不用者,何也?岐伯曰:四肢禀氣于胃,而不得至經,必因于脾,乃得禀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髒,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于時也。

    脾髒者,常着于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頸足,不得獨主于時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爾,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于三陰。

    足陽明者,表也,五髒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于三陽。

    髒腑各因其經而受氣于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禀水谷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不用者,謂不能為之運用也。

    由是觀之,則五髒六腑,四肢百骸,皆禀受于脾胃,行其津液,相與濡潤滋養矣。

    後之醫者,欲以燥熱之劑,以養脾胃,滋土之氣,不亦舛乎!況消渴之病者,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氣太甚,更服燥熱之藥,則脾胃之氣竭矣。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髒腑六氣之虛實也。

    (熱實寒虛,義亦本于《内經》,以人身發生之元氣言,先生乃以五行之生制言。

    二者之理,均所當究,未可互非。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此段義論精切,所謂五行各有陰陽也。

    )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水虛。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餘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本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指明本氣,是先生獨得之秘,是從五行立論。

    ) 凡髒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髒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餘嘗謂:五行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交互克伐,是謂衰盛,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散結濡枯利澀,為治消渴妙谛,亦治萬病之準繩也。

    以上論髒腑五行之本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