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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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道功可就矣。

     第五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

     夫不敗人成功者,蓋聞人有一善,則贊和之,聞有諸惡,必當掩之,使之成功,不至喪德。

    又不離人骨肉者,或見有親族不和,父子、夫妻、兄弟、師友,因矛盾而至參商者,當以道勸勉,使之雍和,令不離間,則人倫不廢,道義兩全,實聲真之要路也。

    學道之士,宜各體知。

     第六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

     蓋誠為入道之門。

    語者,心之聲也;語之妄,由心之不誠也。

    心既不誠而謂之道,是謂背道求道,無有是處。

    但遇賢良而讒毀之,則露才揚己,自伐功能,皆非正士之所宜有,必當稱人之美善,庶幾成己之功動,此固學者之深戒也。

     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過差,食肉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夫不飲酒者,所以戒亂性也。

    蓋酒本以行禮,浃洽和氣,古人主賓百拜,終日而不至醉,示有節也。

    後人嗜欲無厭,縱飲謀醉,遂至形骸颠倒,禮法喪失,或以緻病,或以構禍,罔覺其非,傥随平日酒量深淺,減節飲之,不使過量,又何亂性之有?且食肉違禁者,如牛之有功,犬之有義,雁之有序,鯉鳝朝鬥,此等之肉,又安忍食之?能推此心,戒而不食,則可以調和氣性,感格真靈,專務清虛而道業日新,玄功時着矣。

    凡所學者,宜自慎焉。

     第八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财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

     夫人之貧富,命禀生初,悉已前定。

    若生财有分,用盡還來;若胎骨受貧,廣求不富。

    能明此理,一切取覓,付之自然。

    非己之财,不妄取;非義之财,不苟得;合得之财,随分取。

    可不陷於食求無厭之欲,亦有積而不散,緻招殃禍者。

    然吾黨之士,先須識破幻假,以惠恤貧窮,節儉謹守,随緣度日,勿苦責求常,使心地虛閑,物欲消遣,久則自然與道合真矣。

     第九戒者,不得交遊非賢,居處雜穢,當慕勝己,栖集清虛。

     夫初心出家,未能獨立,須仗叢林,或結道伴,遞相扶持,不至偏頗。

    然友分三等,有雲朋霞友,有良朋知友,有狂朋怪友。

    凡有志節、煉心地、究罪福、絕塵情,逍遙方外,同志相求,遂與為友,此等謂之雲朋霞友,以其心與雲霞相似,塵事礙他不住故也。

    又有習學經書,高談闊論,此等謂之良朋知友,以其不煉心,亦不能作惡故也。

    又有一等,不治心地,不習經典,不顧罪福,出語乖訛,作事狂橫,觸着一毫,便起争鬥,誇強逞俊,恃力恃勝,欺壓良善,相率成黨,此等謂之狂朋怪友。

    此三等人身謝之後,各有安置去處,随其功業,各得受報。

    其雲朋霞友,升入無形,遊宴玉京,或為神仙,或為天官;其良朋知友,塵心未盡,不出人倫;其狂朋怪友,受了十分供養,全無功德,填還口債,或堕酆都,或堕旁生,輪回苦惱,若到如斯,悔之何及。

    如上三友,宜審擇焉。

    學者思之,各尋長便,當慕勝己,栖集清虛,不負父母遣子出家之心,不孤聖朝開教度人之意,所宜體悉,庶獲成方功。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以道德為務。

     按古雲:端謹嚴重,不富即貴;輕浮薄劣,不夭即貧。

    而輕忽語言,脅肩谄笑,曲學阿世,小人之歸,實非正士之所宜有。

    況持重寡辭,動容中式,乃進道之要,誠達者之所當為。

    若能恪守力行,何患乎高尚之不至欤? 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