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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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初之陽,由乾四來也。

    以陽三與初位相減為二,以二除四,仍得二二:十六二一:八,故輕氣之分劑數(亦曰原子量)為一,養氣之分劑數為八,一以乘得數,一以除得數也。

     淡氣(亦曰窒素)者,愛力甚小。

    而其性安靜無為,其作用但在節止養氣之太過,故知此氣必為艮之卦氣(艮靜而止)也。

    如艮九三上九兩陽爻,皆為淡氣。

    上九之陽由乾三來,九三之陽由乾上來。

    以陽三與上位六相加則為三,三以陽三加入三位,則為二三。

    艮下體之卦位,其和數為六(初二三之和)。

    上體之卦位,其和數為十五(四五六之和)。

    六與十五之和數為二十一,以三除之得七,後以二乘七得十四(以三除者陽,加于上位得三,陽數也。

    以二乘者陽,加于三位得二陽數也。

    )。

    為淡氣一分劑數。

    輕養二氣之乘除,以反對為用,淡氣則自為乘除。

    由此推之,可見卦氣每生一物,必變化其方式。

    方式不同,故形質有異也。

     輕淡養為三少陽氣類原點。

    此三氣者,常混合彌漫于空中者也。

    試以三類氣質合成卦象如,即蒙卦也。

    上艮為淡氣,下坎為養氣。

    九二六三六四互震為輕氣,九二至上九共曆五位。

    陽自初至二進一位,自初至上進五位。

    養氣即生,則應消去淡氣一位。

    故養氣居空氣五分之一,淡氣居空氣五分之四,而輕氣體積則甚小。

    輕養淡三氣混合彌漫而成蒙象。

    蒙象者,其地球表面之蒙氣乎? 綠氣(亦曰鹽素)能漂白物色,其臭甚烈,能傷人,此巽之象也。

    《說卦傳》“巽為白,又為臭”,又曰“巽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皆綠氣之性能功用也。

    如巽象,下體陽爻,積與位之和為十一(陽三加二位為五,陽三加三位為六,合之為十一也。

    )。

    上體陽爻積與位之和為十七(陽三加五位為八,陰三加上位為九,合之為十七也。

    ),下體陰爻積與位之和為三(陰二加初位為三),上體陰爻積與位之和為六(陽二加四位為六),以三減六得三,以初加四得五。

    三五相加,再與十一十七相和,即等三十六,為綠氣之一分劑數(綠氣之一分劑數或作三五一五)。

     炭氣(亦曰炭素)為有形質之氣,故化學家謂之非金類,而煤炭所含者為最多。

    若在氣質内,則常與養氣化合,所謂炭養二是也。

    蓋炭氣之原點屬離,離陰卦也。

    陰常附陽(離麗也,必附麗于他物而始見。

    離為火,火必附于物始燃。

    ),是為有形質之物。

    故炭氣與綠氣,不能如輕淡養三氣,能卓然獨立于空氣界也。

    離卦二陰自坤五而來,下體陽爻積與位之和為十(陽三加初位為四,陽三加三位為六,合為十也。

    )。

    上體陽爻積與位之和為十六(陽三加四位為七,陽三加上位為九,合為十六)。

    以上體陽五位數,除下體陽爻積與位之和,得數二。

    以下體陰二位數,除上體陽爻積與位之和得數八。

    二與八之較六,即為炭氣之一分劑數(綠氣一分劑數由和而得,炭氣一分劑數由較而得方式亦不同也)。

    六子之卦,震坎艮巽離,皆有其自成之原點。

    惟兌獨無,蓋陽數大,陰數小,陽順生,陰逆生,陽始于震。

    陰始于兌,震之原點為一,則兌始生之陰數,必更小于一。

    退入零位,幾不可見,必不能成為獨立之原點矣。

    求之于化學氣類中,惟喜氣于兌象為近。

    兌為悅,悅喜意也(喜氣嗅之令人狂笑)。

    考喜氣為淡養所合成,西名為NO。

    此亦足證兌無自生之原點矣。

    喜氣之分劑數為二十二,即八與十四所合之數(養氣一分劑數為八,淡氣一分劑數為十四)。

    淡氣為艮象,養氣為坎象。

    艮之上體三爻積與位之和為二十二(陰二加四位為六,陰二加五位為七,陽三加上位為九合之為二十二也),坎之上體三爻積與位之和亦二十二(陰二加四位為六,陽三加五位為八。

    陰二加上位亦八,合之亦為二十二也。

    )。

    以艮之上體,合兌之下體,則為損卦。

    以坎之上體,合兌之下體,則為節卦。

    兌下體三爻積與位之和為十四(陽三加初位為四,陽三加二位為五,陰二加三位為五,合之為十四也。

    ),以下體兌之十四,減上體艮之二十二,即得坎養之八。

    以坎養之八,複減上體坎之二十二,即得艮淡之十四。

    故八與十四之和,即喜氣之分劑數。

    其數之妙合,極參伍錯綜之緻,而無不吻合,誠不可思議矣。

     以上輕(震象)養(坎象)淡(艮象)綠(巽象)炭(離象)喜(兌象)六氣,即乾坤二元所化生,震坎艮三少陽,巽離兌三少陰之六元象也。

    然三少陽所成之原質有三類,而三少陰所成原質隻有兩類。

    可見陽三陰二之定則,離造物者亦不能越此範圍(五行之數亦天三地二,天地之生數亦天三地二)也。

    此外之原質,若碘,若砩,若金類,若非金類,為數甚夥。

    苟能各按其天然分劑之數與其品性,依卦象變化之條理,以方程求等之法細繹之,當無不有一定之公式,可斷言矣。

     《化學鑒原》雲:輕氣與諸質化合,其性大似金類(與鋅或銅化合,顯此性尤大),故疑為氣質金類,如汞為流質金類是也。

    輕氣與汞若汞與鉑,雖視無金光,而叩之不堅,亦不足為必非金類之據。

    汞加熱可化為明氣質,亦與金類為例,是可見輕氣亦或為金類也。

    又雲:輕氣雖為萬物中至輕至稀之品,而分劑數為最小者,然依其分劑數而計其愛力,則甚大也。

    如一分重之輕氣,能與綠氣三十六分之重化合,能與溴八十分之重化合,與碘一百二十五分之重化合。

    極少之數,亦足支配此各質而變化其性。

    且所成之質,最難分析。

    化學以為極少之分劑,而生極大之愛力性,為甚奇也。

    按化學家疑輕氣為金類,而不敢下确定之斷語。

    又奇其分劑數小而愛力極大,此由不明輕氣所以化生之原理也。

    若以《易》象證之,則所疑者皆渙然冰釋矣。

    蓋輕氣為震象,震者乾始交坤,其象恒通乾(震為乾之長子)。

    《說卦傳》“震其究為健”,健即乾也。

    乾為金,震者金氣之初發動者也。

    知輕氣之為震,則知輕氣為氣類之金可無疑矣。

    一陽初複,故分劑數最小,所謂複小而辨于物是也。

    其感動力反甚大者,以乾健而震動也。

    震為物之始生,此天地之仁氣也。

    且又為最尊最大之乾卦最肖之長子,然則能以至小之分劑數化合最大之分劑數,而顯最大之愛力者,又何足怪乎! 以上諸說,不但足與物理相發明,尤足以證明象之切切實實,非模糊影響而意為拟議者也。

    向來說《易》者,以空談性理為高,能精研象數者已不可多得。

    間有談象數者,又莫明象數之原理,于是東牽西扯,曲折附會以求合,而不知去《易》之道愈遠,而象數反為說《易》之累矣。

    故顯明象數,必知物理。

    離物理以言象數,亦與離象數而談性理者,敝正相等耳。

     佛教道教之象數備于《易》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

    範圍天地,曲成萬物,故凡世界所有,無遠近,無今古,均不能出于《易》教之外。

    道教佛教,皆後起者也,而佛教創始于西域,更與中國之文化無關。

    乃聖人之作《易》,早定其數于三千年以前,而概括其教于卦象之中,并其科儀名類,亦皆一一列舉而豫定之。

    乃後來者冥然罔覺,順天地之理數,以自力進行。

    初未與《易》相謀,而事事物物胥一一準之,莫能相悖。

    始信孔子“天且不違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之贊,為确有征驗,而非以虛義為頌美之辭焉。

     蓋天地之數,自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八卦之入用準之。

    至乾而數為無,黃帝甲子,幹五支六,各分陰陽,以合八卦之用。

    至乾終戌亥,而數有孤虛(子一醜二至酉十盡于兌,至乾數無而于辰為虛。

    其對宮則為孤)。

    故乾坤陰陽皆極于己亥,己陽極陰始,亥陰極陽始。

    陰陽終始于己亥,而己亥實為天地陰陽之兩端(端者始也)。

    聖人合陰陽之撰,通神明之德,先後皆履端伊始。

    己上先天乾兌卦,己履端始;亥下後天乾兌卦,亥履端始。

    是以聖人于己亥萬物終始,執其兩端,而用其中于民(天地子午正中,子一勿用。

    用子正在醜,用午正在未)。

    乃子醜中,天地協,使民協于中。

    南北乾坤坎離正中,堯舜通變宜民,垂衣裳而天下治。

    取諸乾坤,坎離水火,百姓日用而不知是也。

    故“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子坎一,道心寅;艮三,人心子。

    一純醜,二精子,醜天地正中。

    )。

    “中庸”乾二用中,皆天地大中之道,帝王立極,聖人立本,于己亥執其兩端,子醜用其中于民。

    斯堯舜之道,文周孔子所繼述,即《易》道用中之旨也。

     兩端各倚于一偏。

    東南偏辰巳,有陽無陰。

    主有生無死,道教是也(道教主長生不死)。

    西北偏戌亥,無陰無陽(乾數無)。

    主無死無生,佛教是也。

    以其偏于一端也,對于用中而言,謂之異端。

    然天地既有其數,既開其端,即皆有其教。

    天地南北,子一陽,物出有,道教始。

    午一陰,物入無,佛教始。

    故子出而辰巳有者陽,于午一陰未生,入無之佛未見。

    其象有,有者皆道教。

    孔子删書斷自唐虞。

    唐虞日中天,南北用中,日未過中,其唐虞以上書是道教(黃帝為道家之祖,廣成空同皆道家言),非用中之道,故删書删之。

    而《易》之書所以明道,不明道教,是缺南北一偏,則《易》不備,不足以明道,故《易》象往來。

    自子一出有,其數逆來,起子西北來,而午東南,其卦為水天需,為火風鼎,其象為水火逆運,而以求有生無死。

    此其有陽無陰之一偏也。

    東南象也。

    是以西北來東南,其對卦言姤(西北乾對東南巽,為天風姤)言複(西南坤對東北艮,反震為地雷複),姤姹女而複嬰兒,需鼎服食以求長生之道者也。

    變則鼎折足需于泥而道敗,有生有死,有需“不速之客三人來”,道家所謂“三屍”“三彭”是也。

    故《易》四三為人爻,而遊魂歸魂為鬼《易》(遊歸亦在四三兩爻。

    凡上五爻為天《易》,四三爻為人《易》,二初爻為地《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精氣為物者神,其道所謂神仙是也(艮寅人道,艮為山,故仙字從山從人。

    艮止其所,人極所自立也。

    )。

    遊魂為變者鬼,其道所謂屍彭是也。

    先天乾坤之位,而後天離坎居之。

    火上水下,其道未濟,魂升魄降(離魂坎魄),是死道也。

    故道以逆行。

    降炎上之火,升潤下之水,龍飛在天(震為龍,震下一陽由坎而出,龍飛在天,即取坎填離之說。

    丹家所謂龍從火裡出者是也。

    震位東方,亦青龍之位,其德為仁。

    仁屬陽,主升,乾九五爻其候也。

    ),虎履其尾(兌為虎,兌上一陰為陰之始,而位于正西白虎之位,其德為義。

    義屬陰,陰主降,降則變兌見為巽伏。

    故道家曰伏虎,又曰虎向水中生也。

    ),皆于三四兩爻反複其道。

    九四六三,陰陽反複,是為雷澤歸妹,故歸妹天地大義人終始,為六十四卦之大歸魂卦也。

    先天乾,後天離,火天大有;先天坤,後天坎,地水師。

    大有衆也,師衆也。

    三人為衆,皆需之不速之客三人,故魂魄具而三屍即伏于中,是必損之三人損一,而後緻一得天地之道。

    是《易》于道教明著其象,而魏伯陽之《參同契》,借《易》卦以明丹學,與《易》義無涉者,猶不與焉。

    儒者禁言異端,于他書則是,于《易》則非。

    《易》備萬物萬象,此道教東南一偏象,不可不知者也。

     天地南北子一陽物出有,為恒有象(先天西南巽,東北震,為雷風恒象)。

    午一陰物入無,為鹹無象(先天東南兌,西北艮,為澤山鹹象)。

    鹹無佛教也。

    午一陰生,午而戌亥,萬物歸無,為後天西北乾象。

    鹹無反恒有,《春秋?莊七年》“夏四月夜,恒星不見”,為周莊王甲午,即佛誕生之日矣。

    佛誕生,天地鹹象感,而恒星不見,而《易》已早征其兆于先後天卦矣。

    故八卦于鹹無順往,自東南午,而西北子,其卦為風火家人,為天水訟。

    家人由内出外,訟違行不親,其象為火水順滅,而以歸無死無生。

    此其無陰無陽之一偏也。

    西北乾剛乾金,故佛金剛不壞。

    佛說經金剛獨顯,為鹹感應象。

    西北戌入夜明火,而佛始燃燈,西北天地以濟不通,而佛度彼岸(《易》利涉大川,皆由坎之乾東北往西南卦)。

    天地數有無,以輔相左右民。

    左為輔,天地數甲三庚九,三九為二十七輔,是乾震無妄卦,乃天地有之數,而知無者妄也。

    右為相天地數辛四乙八,四八為三十二相,是巽坤觀卦,乃天地無之數,而知觀者空也。

    故佛說以三十二相觀,不可以三十二相觀。

    是以戌西北巽入無,辛四西北物往來入無。

    有乙八辛四,坤巽入,升不來,而四于東南巽不果。

    西北乾木果,故佛說四果,謂入而實無所入。

    往來而實無往來,不來而實無不來,有法而實無有法,為四果,皆西北四戌入無數。

    四西北右相合一(合子一),即是一合相,而無見有,即非一合相,皆西北數西北相也。

    西北戌亥數無為空,而乾為門,故佛教曰空門。

    先天西北艮,艮為山,故佛門曰山門,佛祖曰開山。

    先後天乾艮合為遁,故又曰遁入空門。

    全《易》陰陽爻數,各一百零八,故佛之紀數,皆一百零八。

    西北陰,陰數窮于六,故佛至六祖而止(陰數窮于九,故道家丹以九轉)。

    西北鹹,神無方而《易》無體,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鹹感至神,故佛道感應至神。

    《易》備萬物萬象,此佛教于西北一偏象,不可不知者也。

    以上據端木鶴田氏之說而推衍之,其義尚多未盡,然亦可見其大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