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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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稱為“太極圖”,其實此圖分陰分陽,有黑有白不可謂之太極,當名為兩儀圖,校為惬當。

    北方亦有稱之為陰陽魚兒者,魚字亦儀字之傳訛也。

    )天然之配偶也。

    兩儀為理學之祖,由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變化無窮,莫不肇端于此一陰一陽。

    一陰一陽之謂道。

    道也者,形而上者也。

    交線成勾股成三角八線,推衍無盡,莫不導源于此一縱一橫。

    一縱一橫數也。

    數也者,成器之所先也。

    形而下者也。

    故道運于虛,而數征諸實。

    我國數千年來,專尚儒家以空言談經,鄙術數為小道,崇虛黜實,末流之弊,舉國皆無用之學。

    所謂形而上者,幾墜于地矣。

    泰西之學,則不尚空談,立一說必征諸實驗,制一器必極其效用,不以理想為止境,不以無成而中辍,千迴百折,精益求精,于是科學功能,幾俟造化;器物利用,無阻高深;形學發達,于斯為盛。

    然極其弊,則謂世界将可以力争,強權兒足以勝天演。

    物欲無限,而生人者适以殺人,殺人者即以自殺。

    物質之文明,浸成焉不可終日之勢。

    此倚重于數之一偏,與倚重于理之一偏,各趨極端。

    其末流之失,亦正相等也。

    夫理與數,本不可以須臾離。

    故聖人倚數,必參天而兩地。

    故形上之道,與形下之器,雖相生相成,無偏重亦無偏廢。

    舍道而言器,則器為虛器。

    離器而言道,則道盡空談。

    三代傳統,一揆諸道(故曰“道統”),不但禮樂政刑,悉本度數(度生于律,律本黃鐘,子醜一二),即德行言語(言語即文章也),亦無不各有其典則。

    (《孝經》“先王之法言法行”。

    法者,即合于度數者也)故節以制度,以議德行,而《大學》治國平天下之道,必本于絜矩也。

    道不可見,故聖人示之以象。

    象無可稽,故聖人又準之以數。

    數與象合,而道無不可見。

    制器尚象,而器以立。

    載道以器,而道不虛。

    理象數一貫之道,皆出諸《易》。

    自王弼以玄理說《易》,後世畏象數之繁,因靡然從之,創掃象之說(弼以玄理說《易》,運實于虛,歸有于無。

    刍狗天地,糟粕仁義,更何有于象?後儒既主其說,乃辟其玄談,是買椟而還珠,亦非弼之所及料也。

    )。

    自是象數與《易》,又離為二。

    周子傳太極圖,(實即兩儀,以為繼述道統之圖。

    )道果在是矣,而器已無存(禮樂政刑皆器也),則道亦不亡而亡矣。

    諺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是之謂欤?是故三代而後,易學晦盲,數學流于西方(西人于借根方名之曰“東來法”),③理學顯于有宋。

    即此一縱一橫之十字架,分陰分陽之兩儀圖,足以為東西近世學術源流之代表矣。

    近西人極物質文明之益,即倦而知返,更探其原于哲學。

    我受理學空疏之害,尤備嘗苦痛力求自拔于沉淪。

    是東西人心,已同有覺悟之機。

    所謂通其變使民不倦,《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其在斯乎!故合中西之學,融會而貫通之。

    以此所有餘,助彼所不足;截此之所長,補彼之所短,一轉移間而各劑其平,各得其當,非《易》道又烏能貫而通之!夫十字架與兩儀圖,各産生于數千年前。

    一東一西,不相謀面。

    自西教東漸,于是天然配偶之兩代表,乃日相接近。

    又疊經幾許之歲月,始得消除種種之障害隔閡,而日即親洽,今殆去自由結婚之期會不遠矣。

    結婚以後,必能産生新文明之種子,為我全世界放一異彩。

    吾将摻券期之,拭目俟之矣。

     辨無極 宋以前言《易》者,未有圖也,而太極更不可圖。

    自周濂溪始為太極圖,又于太極之上添一無極,曰“無極而太極”。

    後儒因之,遂以太極為第二位,似乎太極之前,更有一無極之圖恍然在于心目間者,而不知其說之不可通也。

    《系傳》曰“《易》有太極”。

    極者,至極而無對之稱。

    物各有極,故曰“天極”,曰“地極”,曰“人極”。

    陽有陽極,陰有陰極,所以别之曰“太極”。

    太者,至尊無上之稱,原以對三極及其他諸極而言也。

    即曰太極,則太字之上,又何能更有所加?況無者,有之對也。

    既可名之曰無,則無之對便是有。

    若雲無極而有極則可,無極而太極,則文不當而辭不順也。

    夫太極者,渾淪無端,立乎天地之先,無名可以名之,無象可以象之。

    老子所謂“有物無形,先天地生,無以名之,強名之曰道”者,庶乎其近之。

    《易》道元亨利貞,而太極者,乃元之所自出。

    今之言幾何學者,曰點線面體,此物質之元亨利貞也。

    故物之形皆起于一點,謂之起點。

    而以精神上言之,則必有以立乎此起點之前者。

    言能得此起點,譬有二人于此,甲繪平圓圖,而乙繪立方圖。

    平圓立方,各有其起點,起點之形式同也。

    而繪成以後,則圓者自圓,方者自方。

    則因甲于起點之前,其胸中之所蘊蓄者,已完具一平圓之形象。

    乙于起點之前,其胸中之所蘊蓄者,已完具一立方之形象。

    此蘊蓄者,即為平圓與立方之太極也。

    然當其未落筆以前,又烏從而見之?烏從而聞之?所以雲萬事萬物各有其太極,而《易》有太極,則在兩儀未判陰陽無始以前,先天渾沌之中,自有此肫然穆然。

    孕育萬物,具足萬理之渾淪元氣,以立乎天地之先,而為造化之主宰者,無形可象,無名可稱。

    孔子稱之為太極,已至矣盡矣。

    更何能于此外再加一字,再着一筆乎?加一字,着一筆,即非太極矣。

    惟周子之所謂太極者,即有其圖,圖中有黑有白,有陰有陽,是即兩儀四象,實已不可謂之曰太極。

    故又加一無極于其上。

    蓋為中人以下說法,非有迹象可指,不能以言語形容,乃繪此圖以明一陰一陽之道所由來,使人可一覽而得,其用心亦良苦矣。

    但以本無迹象之太極,以迹象求之,終有語病,無論如何設辭,終覺似是而非(太極沖溟無形,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

    言傳則有聲,有聲非太極也。

    着筆則有象,有象非太極也。

    )。

    若讀者不善體會,以辭害意,是将使太極之真相,終無由了解。

    所謂“差以毫厘,謬以千裡”矣。

    可不慎哉! 《易》注舊說之誤人 生生之謂《易》,故《易》道遏惡而揚善,好生而惡殺,此所以扶陽而抑陰也(陽以象善,陰以象惡也)。

    自專制帝王,借經術以愚民,而頭巾腐儒,又逢惡助長,曲借經文為幹祿固寵之具,于是正義湮晦。

    古聖救世之經文,幾反為賊民之愛書矣。

    尊君而抑臣,貴君而賤民,受誣之甚,莫過《易》與《春秋》。

    蓋《春秋》亦原本于《易》者也。

    來瞿塘氏《易注》,尚為善本。

    乃其釋乾元用九,亦雲為人君者體春生之元,用秋殺之元,一張一弛,為天道之法則。

    道千古人君以殺人者,皆此等曲說階之厲也。

    夫春生秋殺,《易》固無此明文。

    後儒以此明天地之氣,盈虛消息,亦如陽死陰生,陰死陽生之類。

    非春以生之者,至秋必殺之,天地預存一必殺之心也。

    帝王亦人耳,以人殺人而謂之道,而謂之天道之法則,可謂誣聖蔑經之甚矣。

    孔子懼人之誤解也,故特于《系辭傳》鄭重以明之,曰“吉兇與民同患”,又曰“其孰能與于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聖意之深遠,亦可謂周且至矣,而謬誤仍若此。

    諸注類是者,不勝枚舉。

    聊舉一二,以見讀注者,當具隻眼。

    以辭害意且不可,況經本無其辭,而以意出入之,其誤天下後世也大矣。

     七色變白 日光具七色光線,而此七色之光線,動而合成一色,則為白色,此近世泰西科學家所發明也。

    現時學校儀器中,有一種圓形之平面版,其上分繪七色。

    附一機輪,以皮帶聯之,搖其輪令此圓版之旋轉極速,則隻見白色(另以青黃二色之版轉動則成綠色,紅青二色者則成紫色,其他之色之配合亦各如其應得之色,而色之深淺則以兩色所占面積之多寡而分,與兩色之顔料相調合者無異。

    惟七色則隻成白色。

    )。

    即所以證明七色變白之說也。

    凡高等小學以上之學生,殆無不知有此者矣。

    然我國舊學家,固未有言之者也。

    不料《易經》于數千年以前,早已發明之。

    象義明晰,确切不移,與西人之說正相吻合。

    其象即見于山火贲之一卦,贲離内艮外,離為日,離居九位,九宮之色。

    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

    數雖九,而白居其三,并之仍為七色。

    離為日而居九位,則自當有七色,與西說正相同也。

    由九三至六五,中爻為震。

    震,動也。

    震動而離之七色皆變為白,故六四曰“白馬翰如”,(翰如即轉動極速之狀也。

    )至上九曰“白贲無咎”。

    曰“白贲”,則全卦皆變白矣。

    與七色變白之新學說,完全吻合,無一絲一毫之勉強穿鑿。

    而“翰如”二字,則幾将近日學校所用之儀器,并其轉動之狀曲繪而出,可謂神妙不可思議矣。

    子曰“《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略指其一而已可見矣。

    惜我國讀《易》者,皆忽略讀過,更無科學之知識與眼光以研究之,宜乎其不可解者多矣。

    (朱子注《易》,至理有不可通,辄以不可解或未詳二字了之。

    然尚能阙疑者也。

    後人或錯綜其象以求之,或為卦變、爻變以附會之。

    但求于象可以聯屬,不顧義理之是否可通,與本卦之才物是否應有此理者,蓋比比矣。

    如贲卦之白字,或以為巽為白。

    而本卦無巽,則曰艮錯兌,兌反巽也。

    或以六五變則上卦為巽,故言白也。

    而不顧巽之義為入為伏,與本卦之義固皆無當也。

    唯中爻為震,震下伏巽,動而為白,義尚較近。

    然不以新說參證之,又烏知古聖取象之妙,實與造化同工,斷非拘拘于一爻一卦之單辭所能悉解也。

    ) 西教士之《易》說 西教士花之安氏,頗注意于中國之經籍,曾著《自西徂東》一書,謂畫卦之伏羲,乃巴比倫人。

    巴比倫高原,為西洋文化策源地。

    伏羲八卦,以乾為天,以坤為地,至今巴比倫人猶稱天為乾,地為坤,此一證也。

    又巴比倫亦有十二屬象,與中國之十二辰大略相同,其證二也。

    或因花氏之說,更加推求,謂伏羲畫卦,以備萬物之象。

    宇宙偉大之象,無不列舉,如天地水火風雷山澤,以配八卦。

    而海為天地間最大之一象,獨付阙如。

    而舉澤以為山之對,則亦一疑問也。

    巴比倫介歐亞之間,四面皆大陸,距海最遠。

    其間惟裡海死海,為潴水最大之區,故稱之為澤,亦足證花氏之說不盡無因。

    花氏更稱巴比倫古代之王,有号福巨者,與伏羲二字音亦相近。

    當即為始畫八卦之人,亦可謂讀書得間矣。

    但我國上古之史,雖無可稽考,然自伏羲而後,代有傳人。

    一畫開天,即文字所造始。

    俪皮為禮,已姓氏之足征。

    在中國之佚聞古迹,無有可為伏羲來自遠方之證者。

    況伏羲之陵,猶在中州,至今無恙。

    其果否為伏羲埋骨之所,雖無從征實,但有一事足以參證,有決非人力所能為者。

    則古聖揲以求卦之蓍草是也。

    孔子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至今蓍草所産之地,厥惟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墓,而他處無有也。

    (惟近今所生之蓍不及古時之長,餘嘗采蓍于孔林,最長者乃不滿今尺三十寸,以合周尺僅四尺餘。

    所謂六尺及盈丈者,詢之孔氏,雲久未得見矣。

    )夫文周與孔子之墓,固确為聖穴,決無可疑。

    則伏羲之陵而有蓍草,亦斷然足證其非妄矣。

    其非巴比倫産,可不辨自明。

    或者當伏羲之時,西北之人物殷繁,(其時東南皆水陸地不多)治化流被于歐亞兩州之交,故巴比倫得有伏羲之學說,(逮洪水為災,地形改變,流沙阻隔,西道遂不複通,故禹域西限流沙。

    )未可知也。

    至八卦之象無海,則有說焉。

    夫江河海洋,皆後起之名辭。

    伏羲時文字未興,烏得有此析類之名?卦象水火山澤,皆以對舉為文。

    海固無可對也,故以澤對山。

    洪荒之世,世界一澤國耳。

    舉目所見惟山與澤,則亦以山澤象之耳。

    《周易》為中古之書,取象較廣。

    坎為大川,大川亦即海也。

    焉得以數千年後之名詞,而緻疑于上古之世哉! 化學之分劑與象數合 西人物質之化分,譯之為化學者,乃近世紀所發明者也。

    不謂地隔三萬裡,時閱七千年,而吾《易》之象數,能與之一一吻合無毫厘之差。

    嗚呼!是所謂範圍天地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者,豈空談性理所能悉其奧旨哉!張氏之銳《易象闡微》,取氣之分劑性質,以卦位爻數乘除推衍,無不妙合。

    尤奇者,陽三而陰二,足證古聖參天兩地之數,固俟之萬世而不惑者也。

     《易》以陽為氣而陰為質,乾坤氣質之總綱,六子乃氣質之分類。

    故氣質之分晰,當于六子求之。

    輕氣(亦曰水素)比較各氣重量為最輕,于《易》為震象,以乾通坤初,出于震之卦氣也。

    震初一陽始複,其幾甚微,故其氣甚輕。

    (地山謙,坤艮皆重也。

    乃曰謙輕者,亦以三四五爻之互震也。

    )震為動為陽,陽之氣輕清而上升,故坤變為震。

    動而氣升,則乾即成巽而為風。

    蓋乾陽之坤,熱漲上騰,而乾之本體反虛。

    他處空氣入而補之,因動蕩而為風也。

    凡卦爻本體,不能互成他卦者,當為獨立之原點。

    其可以互成他卦者,即為化合之合點。

    如坎(六畫卦)五陽以上無互體,為獨立養氣(亦曰酸素)原點。

    下互艮為淡氣,此即養氣當與淡氣相合之象也。

    若五陽下降至四,則亦互震體,而變為雷雨作解。

    此即輕氣上升,與天空養氣化合而成雨之象也。

    又如震初陽無互體,為輕氣獨立原點。

    四陽互艮互坎,此亦與淡氣相和,及化合成雨之象也。

    坎五之陽由乾二來也,以陽三(爻體陽三陰二)與五位相加為八,以二乘八得數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