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關燈
小
中
大
脈搏。
是三逆也。
嘔血。
胸滿引背。
脈小而疾。
是四逆也。
咳嘔腹脹。
且飧洩。
其脈絕。
是五逆也。
如是者。
不過一時而死矣。
工不察此者而刺之。
是謂逆治。
(飧葉孫) 此言氣血之逆于氣分者。
不過一周時而死矣。
夫皮膚分肉之氣血。
從胃腑而注于髒腑之大絡。
從大絡而出于孫絡。
從孫絡而外滲于皮膚。
如腹大脹。
四肢清。
形脫洩甚。
是逆于胃之大絡。
不得出于皮膚。
充于四體也。
腹脹便血。
其脈大時絕。
逆于腎絡也。
咳溲血。
形肉脫。
脈搏逆于肺絡也。
嘔血胸滿引背。
脈小而疾。
逆于心絡也。
咳嘔腹脹。
且飧洩。
其脈絕。
逆于肝脾之絡也。
夫胃者。
水谷血氣之海也。
五髒之大絡。
海之所以行雲氣于天下之道路也。
水天之氣。
上下相通。
一晝一夜。
繞地環轉一周。
如逆而不行。
則開阖已息。
是以不過一周而死矣。
夫人皮以應天。
皮膚之氣血。
逆而不行。
不過一周而死。
工不察此天運之大道。
如逆傷其氣。
遲則死于家中。
速則死于堂上矣。
任谷庵曰。
以上論人之氣血。
參合天地之道。
營運無息者也。
少有留滞。
或漸積而成癰膿。
或一息不續。
即為霄壤之判。
黃帝曰。
夫子之言針甚駿。
以配天地。
上數天文。
下度地紀。
内則五髒。
外次六腑。
經脈二十八會。
盡有周紀。
能殺生人。
不能起死者。
子能反之乎。
岐伯曰。
能殺生人。
不能起死者也。
黃帝曰。
餘聞之則為不仁。
然願聞其道。
弗行于人。
岐伯曰。
是明道也。
其必然也。
其如刀劍之可以殺人。
如飲酒使人醉也。
雖勿胗猶可知矣。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人之所受氣者谷也。
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
水谷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雲氣者。
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
經隧也。
經隧者。
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迎而奪之而已矣。
黃帝曰。
上下有數乎。
岐伯曰。
迎之五裡。
中道而止。
五至而已。
五往而髒之氣盡矣。
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
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門而刺之者。
死于家中。
入門而刺之者。
死于堂上。
黃帝曰。
善乎方。
明哉道。
請着之玉版。
以為重寶。
傳之後世。
以為刺禁。
令民勿敢犯也。
(窺同) 此言胃腑所生之氣血。
如雲氣之布散于天下者。
從髒腑之經隧。
布于四末。
充于皮膚分肉之間。
不入于經俞者也。
駿、大也。
言針道之大。
配乎天地也。
上數天文。
應天之數也。
下度地紀。
應地之經也。
内别五髒。
應五運之在中也。
外次六腑。
應六氣之在外也。
經脈二十八會。
脈度之十六丈二尺也。
此言小針者。
上合于天。
下合于地。
中合于人。
通其經脈。
調其血氣。
營其順逆。
出入之會。
可傳于後世。
無有終時者。
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
反逆傷其旋轉之機。
又勝五兵之殺人矣。
大絡者。
十二髒腑之經别也。
五裡者。
手陽明之穴。
在肘上三寸。
蓋髒腑之大絡。
與經相幹。
而布于四末。
手陽明之大絡。
與手陽明之經相幹。
循五裡而散于尺膚。
夫髒為陰。
腑為陽。
經脈為陰。
皮膚為陽。
手陽明者。
手太陰之腑也。
五髒之血氣。
行于脈中者。
因胃氣而至于手太陰。
以應尺寸之脈。
五髒之氣血。
行于脈外者。
因胃氣而出于手陽明之絡。
以應于尺膚。
是以脈急者。
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
尺之皮膚亦緩。
善調尺者。
不待于寸。
此十二髒腑之血氣。
行于經脈皮膚之外内者。
大會于手太陰陽明也。
故迎之五裡。
中道而止。
至者。
迎其氣之至也。
往者。
追其氣之行也。
故五至而迎其五髒之氣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
則五髒之氣。
盡洩于外矣。
五髒各有五輸。
五五二十五輸。
若皆取之。
則竭其輸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
非由命之自絕。
壽之自傾。
實所以殺生人也。
窺者。
窺俟其所出也。
門者。
衛氣篇之所謂契紹之門戶。
乃氣血從孫絡而出于皮膚之門也。
故俟其氣之出門而刺之者。
稍緩而死于家中。
入門而逆刺于絡内者。
即死于醫者之堂上也。
夫天氣一日一夜。
繞地環轉一周。
逆則不過一周而死。
況針刺之傷乎。
是以着之玉版。
以為重寶。
傳之後世。
以為刺禁。
令民勿敢犯也。
任谷庵曰。
人之皮表以應天。
經脈應地之經水。
天氣營運于地之外。
而複通貫于地中。
升降出入。
環轉無端。
而人亦應之。
膚表之氣血。
從五髒之大絡。
而出于皮膚分肉之外。
複從手足之指井而溜于荥。
注于輸。
行于經。
而與經脈中之血氣。
相合于肘膝之間。
此人合天地陰陽。
環轉出入之大道也。
故曰五往而髒之氣盡矣。
謂迎之五裡。
複五往而追之。
則五髒之氣。
盡洩于外。
蓋謂皮膚之氣血。
由五髒之所出也。
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
此謂奪其天氣。
謂手足五輸之氣血。
從皮膚之所入也。
若盡取其五髒之五輸。
則竭其輸中之血。
而奪其皮表之天氣也。
血氣之生始出入。
參合天地陰陽。
乃端本澄源之學。
大有裨于治道。
學人當以為首務焉。
餘伯榮曰。
按内經論經脈之血氣。
曰藏之金匮。
論皮膚分肉之血氣。
曰着之玉版。
蓋因金玉之黃白。
而分血氣之陰陽也。
類而推之。
如金銀花王不留行花開黃白。
陶隐君即用之以行氣血。
張仲祖以雞卵黃治血。
卵白治氣。
此皆體先聖之遺意。
學人引而伸之。
觸類而長之。
天下事物之理。
用之不窮矣。
卷七 五禁第六十一 黃帝問于岐伯曰。
餘聞刺有五禁。
何謂五禁。
岐伯曰。
禁其不可刺也。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奪。
岐伯曰。
無瀉其不可奪者也。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過。
岐伯曰。
補瀉無過其度。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逆。
岐伯曰。
病與脈相逆。
命曰五逆。
黃帝曰。
餘聞刺有九宜。
岐伯曰。
明知九針之論。
是謂九宜。
餘伯榮曰。
此承上章。
複論刺有五禁。
五奪。
五過。
五逆以為刺禁。
令民勿犯者也。
五過者。
五髒外合之皮脈肉筋骨。
有邪正虛實。
宜平調之。
如補瀉過度。
是為五過。
九宜者。
九針之論。
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
是為九宜。
黃帝曰。
何為五禁。
願聞其不可刺之時。
岐伯曰。
甲乙日自乘。
無刺頭。
無發于耳内。
丙丁日自乘。
無振埃于肩喉廉泉。
戊己日自乘四季。
無刺腹去爪通水。
庚辛日自乘。
無刺關節于股膝。
壬癸日自乘。
無刺足胫。
是謂五禁。
餘氏曰。
天之十幹。
始于甲乙。
終于壬癸。
故甲乙以應頭。
壬癸以應足。
丙丁應身半以上。
庚辛應身半以下。
配天之四時也。
戊己屬土。
故乘于四季。
夫甲為陽木。
乙為陰木。
自乘者。
陰陽自合。
非化氣也。
發振埃者。
所以通氣也。
天之十幹。
化生地之五行。
通氣者。
通五運之化氣。
此天幹自乘。
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
何謂五奪。
岐伯曰。
形肉已奪。
是一奪也。
大奪血之後。
是二奪也。
大汗出之後。
是三奪也。
大洩之後。
是四奪也。
新産及大血。
是五奪也。
此病不可瀉。
餘氏曰。
形肉血氣已虛脫者。
雖有實邪。
皆不可瀉。
黃帝曰。
何謂五逆。
岐伯曰。
熱病脈靜。
汗已出。
脈盛躁。
是一逆也。
病洩脈洪大。
是二逆也。
着痹不移。
肉破。
身熱。
脈偏絕。
是三逆也。
淫而奪形。
身熱。
色夭然白。
及後下血。
血笃重。
是謂四逆也。
寒熱奪形。
脈堅搏。
是謂五逆也。
餘氏曰。
熱病脈靜者。
陽病見陰脈也。
汗已出。
脈盛躁者。
陽熱之邪。
不從汗解。
陰液去而邪反盛也。
病洩者脈宜沉弱。
反洪大者。
陰洩于下。
陽盛于上。
陰陽上下之相離也。
着痹不移。
肉破。
身熱者。
濕邪傷形。
久而化熱。
脈偏絕者。
脾胃之氣敗也。
淫者。
酷虐之邪。
奪形者。
邪傷形也。
如但熱不寒之瘧。
氣内藏于心。
而外淫于分肉之間。
令人消铄脫肉。
夫心主血而血脈榮于色。
色夭然白。
及後下血笃重者。
形氣消于外。
血液脫于内。
血液外内之離脫也。
寒熱奪形。
脈堅搏者。
寒熱之邪盛。
而正氣傷也。
此為五逆。
皆不可刺也。
卷七 動輸第六十二 黃帝曰。
經脈十二。
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
獨動不休何也。
岐伯曰。
是明胃脈也。
胃為五髒六腑之海。
其清氣上注于肺。
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其行也。
以息往來。
故人一呼脈再動。
一吸脈亦再動。
呼吸不已。
故動而不止。
黃帝曰。
氣之過于寸口也。
上十焉息。
下八焉伏。
何道從還。
不知其極。
岐伯曰。
氣之離髒也。
卒然如弓弩之發。
如水之下岸。
上于魚以反衰。
其餘氣衰散以上逆。
故其行微。
此章論營衛宗氣。
循度行于經脈之外内。
沖脈行于足少陰陽明之經。
而出于腹氣胫氣之街。
以明血氣之行于經脈皮膚之間。
交相和平俞應者也。
帝問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者。
謂手太陰之太淵經渠。
足陽明之人迎沖陽。
足少陰太溪之動脈也。
伯言是明胃脈者。
謂胃為五髒六腑之海。
其營衛宗氣。
皆胃腑谷精之所生也。
清氣上注于肺者。
營氣宗氣也。
肺氣從太陰而行之者。
脈氣随三陰三陽之氣而行也。
其行也以息往來者。
人一呼一吸。
脈行六寸。
日夜一萬三千五百息。
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也。
帝問氣之過于寸口。
上十焉息者。
乃營氣衛氣宗氣。
盡走于息道。
而變見于寸口也。
下八焉伏者。
謂流溢于中之營血。
下伏于胞中。
故如水之下岸也。
按本經營氣篇曰。
營氣之道。
内谷為寶。
谷入于胃。
乃傳之肺。
流溢于中。
布散于外。
精專者行于經隧。
常營無已。
終而複始。
夫帝言下伏之營血有八。
是精專而行于經隧之營止二分矣。
夫營氣行于脈中。
衛氣行于脈外。
宗氣兩行營衛之道。
此經脈外内之氣。
相為和平。
而有形之營血。
分行于外内。
亦相為勻等者也。
夫沖脈起于胞中。
上循背裡。
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
循腹右上行。
至胸中而散。
充膚熱肉。
淡滲皮毛。
此下伏于胞中之血。
半随沖脈而行于脈内。
半随沖脈而散于皮膚。
又足陽明之脈。
與沖脈于臍左右之動脈。
而出于腹氣之街。
沖脈與少陰之大絡。
循陰股而下出于胫氣之街。
夫精專者。
二分行于經隧。
随沖脈者。
二分出于氣街。
是經脈外内之氣血。
相為勻等矣。
皮膚之氣血。
從指井而溜注于荥輸。
脈中之血氣。
從本标而外出于膚表。
從道往還。
莫知其極矣。
伯言氣之離髒。
卒然如弓弩之發者。
謂五髒之氣。
至于手太陰而變見于寸口者。
應手而動。
若弓弩之發弦。
上于魚際。
則動氣衰而無動脈矣。
其餘氣衰散以逆上者。
謂餘氣分散。
而上注于手陽明大腸之經。
故其脈上魚。
而其行微緩也。
此言五髒之氣。
因胃氣而至于手太陰。
腹走手而手走頭。
頭走足而足走腹。
常營無已。
終而複始。
環轉之無端也。
黃帝曰。
足之陽明。
何因而動。
岐伯曰。
胃氣上注于肺。
其悍氣上沖頭者。
循咽上走空竅。
循眼系。
入絡腦。
出。
下客主人。
循牙車。
合陽明。
并下人迎。
此胃氣别走于陽明者也。
故陰陽上下。
其動也若一。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
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故陰陽俱靜俱動。
若引繩相傾者病。
(音坎) 此言陽明之氣盛。
而獨動不休者也。
陰陽系日月論曰。
兩陽合于前。
故曰陽明。
又曰兩火合并。
故為陽明。
是陽明主氣金之氣。
而又有悍熱之火氣也。
胃氣上注于肺者。
胃腑所生之營氣宗氣。
上注于肺。
而行于經脈之外内。
以應呼吸漏下。
其悍熱之氣。
上沖頭者。
循咽上走空竅。
循眼系。
入絡腦。
出。
下客主人。
循牙車。
此陽明之悍氣。
上走空竅
是三逆也。
嘔血。
胸滿引背。
脈小而疾。
是四逆也。
咳嘔腹脹。
且飧洩。
其脈絕。
是五逆也。
如是者。
不過一時而死矣。
工不察此者而刺之。
是謂逆治。
(飧葉孫) 此言氣血之逆于氣分者。
不過一周時而死矣。
夫皮膚分肉之氣血。
從胃腑而注于髒腑之大絡。
從大絡而出于孫絡。
從孫絡而外滲于皮膚。
如腹大脹。
四肢清。
形脫洩甚。
是逆于胃之大絡。
不得出于皮膚。
充于四體也。
腹脹便血。
其脈大時絕。
逆于腎絡也。
咳溲血。
形肉脫。
脈搏逆于肺絡也。
嘔血胸滿引背。
脈小而疾。
逆于心絡也。
咳嘔腹脹。
且飧洩。
其脈絕。
逆于肝脾之絡也。
夫胃者。
水谷血氣之海也。
五髒之大絡。
海之所以行雲氣于天下之道路也。
水天之氣。
上下相通。
一晝一夜。
繞地環轉一周。
如逆而不行。
則開阖已息。
是以不過一周而死矣。
夫人皮以應天。
皮膚之氣血。
逆而不行。
不過一周而死。
工不察此天運之大道。
如逆傷其氣。
遲則死于家中。
速則死于堂上矣。
任谷庵曰。
以上論人之氣血。
參合天地之道。
營運無息者也。
少有留滞。
或漸積而成癰膿。
或一息不續。
即為霄壤之判。
黃帝曰。
夫子之言針甚駿。
以配天地。
上數天文。
下度地紀。
内則五髒。
外次六腑。
經脈二十八會。
盡有周紀。
能殺生人。
不能起死者。
子能反之乎。
岐伯曰。
能殺生人。
不能起死者也。
黃帝曰。
餘聞之則為不仁。
然願聞其道。
弗行于人。
岐伯曰。
是明道也。
其必然也。
其如刀劍之可以殺人。
如飲酒使人醉也。
雖勿胗猶可知矣。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人之所受氣者谷也。
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
水谷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雲氣者。
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
經隧也。
經隧者。
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迎而奪之而已矣。
黃帝曰。
上下有數乎。
岐伯曰。
迎之五裡。
中道而止。
五至而已。
五往而髒之氣盡矣。
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
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門而刺之者。
死于家中。
入門而刺之者。
死于堂上。
黃帝曰。
善乎方。
明哉道。
請着之玉版。
以為重寶。
傳之後世。
以為刺禁。
令民勿敢犯也。
(窺同) 此言胃腑所生之氣血。
如雲氣之布散于天下者。
從髒腑之經隧。
布于四末。
充于皮膚分肉之間。
不入于經俞者也。
駿、大也。
言針道之大。
配乎天地也。
上數天文。
應天之數也。
下度地紀。
應地之經也。
内别五髒。
應五運之在中也。
外次六腑。
應六氣之在外也。
經脈二十八會。
脈度之十六丈二尺也。
此言小針者。
上合于天。
下合于地。
中合于人。
通其經脈。
調其血氣。
營其順逆。
出入之會。
可傳于後世。
無有終時者。
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
反逆傷其旋轉之機。
又勝五兵之殺人矣。
大絡者。
十二髒腑之經别也。
五裡者。
手陽明之穴。
在肘上三寸。
蓋髒腑之大絡。
與經相幹。
而布于四末。
手陽明之大絡。
與手陽明之經相幹。
循五裡而散于尺膚。
夫髒為陰。
腑為陽。
經脈為陰。
皮膚為陽。
手陽明者。
手太陰之腑也。
五髒之血氣。
行于脈中者。
因胃氣而至于手太陰。
以應尺寸之脈。
五髒之氣血。
行于脈外者。
因胃氣而出于手陽明之絡。
以應于尺膚。
是以脈急者。
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
尺之皮膚亦緩。
善調尺者。
不待于寸。
此十二髒腑之血氣。
行于經脈皮膚之外内者。
大會于手太陰陽明也。
故迎之五裡。
中道而止。
至者。
迎其氣之至也。
往者。
追其氣之行也。
故五至而迎其五髒之氣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
則五髒之氣。
盡洩于外矣。
五髒各有五輸。
五五二十五輸。
若皆取之。
則竭其輸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
非由命之自絕。
壽之自傾。
實所以殺生人也。
窺者。
窺俟其所出也。
門者。
衛氣篇之所謂契紹之門戶。
乃氣血從孫絡而出于皮膚之門也。
故俟其氣之出門而刺之者。
稍緩而死于家中。
入門而逆刺于絡内者。
即死于醫者之堂上也。
夫天氣一日一夜。
繞地環轉一周。
逆則不過一周而死。
況針刺之傷乎。
是以着之玉版。
以為重寶。
傳之後世。
以為刺禁。
令民勿敢犯也。
任谷庵曰。
人之皮表以應天。
經脈應地之經水。
天氣營運于地之外。
而複通貫于地中。
升降出入。
環轉無端。
而人亦應之。
膚表之氣血。
從五髒之大絡。
而出于皮膚分肉之外。
複從手足之指井而溜于荥。
注于輸。
行于經。
而與經脈中之血氣。
相合于肘膝之間。
此人合天地陰陽。
環轉出入之大道也。
故曰五往而髒之氣盡矣。
謂迎之五裡。
複五往而追之。
則五髒之氣。
盡洩于外。
蓋謂皮膚之氣血。
由五髒之所出也。
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
此謂奪其天氣。
謂手足五輸之氣血。
從皮膚之所入也。
若盡取其五髒之五輸。
則竭其輸中之血。
而奪其皮表之天氣也。
血氣之生始出入。
參合天地陰陽。
乃端本澄源之學。
大有裨于治道。
學人當以為首務焉。
餘伯榮曰。
按内經論經脈之血氣。
曰藏之金匮。
論皮膚分肉之血氣。
曰着之玉版。
蓋因金玉之黃白。
而分血氣之陰陽也。
類而推之。
如金銀花王不留行花開黃白。
陶隐君即用之以行氣血。
張仲祖以雞卵黃治血。
卵白治氣。
此皆體先聖之遺意。
學人引而伸之。
觸類而長之。
天下事物之理。
用之不窮矣。
卷七 五禁第六十一 黃帝問于岐伯曰。
餘聞刺有五禁。
何謂五禁。
岐伯曰。
禁其不可刺也。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奪。
岐伯曰。
無瀉其不可奪者也。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過。
岐伯曰。
補瀉無過其度。
黃帝曰。
餘聞刺有五逆。
岐伯曰。
病與脈相逆。
命曰五逆。
黃帝曰。
餘聞刺有九宜。
岐伯曰。
明知九針之論。
是謂九宜。
餘伯榮曰。
此承上章。
複論刺有五禁。
五奪。
五過。
五逆以為刺禁。
令民勿犯者也。
五過者。
五髒外合之皮脈肉筋骨。
有邪正虛實。
宜平調之。
如補瀉過度。
是為五過。
九宜者。
九針之論。
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
是為九宜。
黃帝曰。
何為五禁。
願聞其不可刺之時。
岐伯曰。
甲乙日自乘。
無刺頭。
無發于耳内。
丙丁日自乘。
無振埃于肩喉廉泉。
戊己日自乘四季。
無刺腹去爪通水。
庚辛日自乘。
無刺關節于股膝。
壬癸日自乘。
無刺足胫。
是謂五禁。
餘氏曰。
天之十幹。
始于甲乙。
終于壬癸。
故甲乙以應頭。
壬癸以應足。
丙丁應身半以上。
庚辛應身半以下。
配天之四時也。
戊己屬土。
故乘于四季。
夫甲為陽木。
乙為陰木。
自乘者。
陰陽自合。
非化氣也。
發振埃者。
所以通氣也。
天之十幹。
化生地之五行。
通氣者。
通五運之化氣。
此天幹自乘。
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
何謂五奪。
岐伯曰。
形肉已奪。
是一奪也。
大奪血之後。
是二奪也。
大汗出之後。
是三奪也。
大洩之後。
是四奪也。
新産及大血。
是五奪也。
此病不可瀉。
餘氏曰。
形肉血氣已虛脫者。
雖有實邪。
皆不可瀉。
黃帝曰。
何謂五逆。
岐伯曰。
熱病脈靜。
汗已出。
脈盛躁。
是一逆也。
病洩脈洪大。
是二逆也。
着痹不移。
肉破。
身熱。
脈偏絕。
是三逆也。
淫而奪形。
身熱。
色夭然白。
及後下血。
血笃重。
是謂四逆也。
寒熱奪形。
脈堅搏。
是謂五逆也。
餘氏曰。
熱病脈靜者。
陽病見陰脈也。
汗已出。
脈盛躁者。
陽熱之邪。
不從汗解。
陰液去而邪反盛也。
病洩者脈宜沉弱。
反洪大者。
陰洩于下。
陽盛于上。
陰陽上下之相離也。
着痹不移。
肉破。
身熱者。
濕邪傷形。
久而化熱。
脈偏絕者。
脾胃之氣敗也。
淫者。
酷虐之邪。
奪形者。
邪傷形也。
如但熱不寒之瘧。
氣内藏于心。
而外淫于分肉之間。
令人消铄脫肉。
夫心主血而血脈榮于色。
色夭然白。
及後下血笃重者。
形氣消于外。
血液脫于内。
血液外内之離脫也。
寒熱奪形。
脈堅搏者。
寒熱之邪盛。
而正氣傷也。
此為五逆。
皆不可刺也。
卷七 動輸第六十二 黃帝曰。
經脈十二。
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
獨動不休何也。
岐伯曰。
是明胃脈也。
胃為五髒六腑之海。
其清氣上注于肺。
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其行也。
以息往來。
故人一呼脈再動。
一吸脈亦再動。
呼吸不已。
故動而不止。
黃帝曰。
氣之過于寸口也。
上十焉息。
下八焉伏。
何道從還。
不知其極。
岐伯曰。
氣之離髒也。
卒然如弓弩之發。
如水之下岸。
上于魚以反衰。
其餘氣衰散以上逆。
故其行微。
此章論營衛宗氣。
循度行于經脈之外内。
沖脈行于足少陰陽明之經。
而出于腹氣胫氣之街。
以明血氣之行于經脈皮膚之間。
交相和平俞應者也。
帝問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者。
謂手太陰之太淵經渠。
足陽明之人迎沖陽。
足少陰太溪之動脈也。
伯言是明胃脈者。
謂胃為五髒六腑之海。
其營衛宗氣。
皆胃腑谷精之所生也。
清氣上注于肺者。
營氣宗氣也。
肺氣從太陰而行之者。
脈氣随三陰三陽之氣而行也。
其行也以息往來者。
人一呼一吸。
脈行六寸。
日夜一萬三千五百息。
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也。
帝問氣之過于寸口。
上十焉息者。
乃營氣衛氣宗氣。
盡走于息道。
而變見于寸口也。
下八焉伏者。
謂流溢于中之營血。
下伏于胞中。
故如水之下岸也。
按本經營氣篇曰。
營氣之道。
内谷為寶。
谷入于胃。
乃傳之肺。
流溢于中。
布散于外。
精專者行于經隧。
常營無已。
終而複始。
夫帝言下伏之營血有八。
是精專而行于經隧之營止二分矣。
夫營氣行于脈中。
衛氣行于脈外。
宗氣兩行營衛之道。
此經脈外内之氣。
相為和平。
而有形之營血。
分行于外内。
亦相為勻等者也。
夫沖脈起于胞中。
上循背裡。
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
循腹右上行。
至胸中而散。
充膚熱肉。
淡滲皮毛。
此下伏于胞中之血。
半随沖脈而行于脈内。
半随沖脈而散于皮膚。
又足陽明之脈。
與沖脈于臍左右之動脈。
而出于腹氣之街。
沖脈與少陰之大絡。
循陰股而下出于胫氣之街。
夫精專者。
二分行于經隧。
随沖脈者。
二分出于氣街。
是經脈外内之氣血。
相為勻等矣。
皮膚之氣血。
從指井而溜注于荥輸。
脈中之血氣。
從本标而外出于膚表。
從道往還。
莫知其極矣。
伯言氣之離髒。
卒然如弓弩之發者。
謂五髒之氣。
至于手太陰而變見于寸口者。
應手而動。
若弓弩之發弦。
上于魚際。
則動氣衰而無動脈矣。
其餘氣衰散以逆上者。
謂餘氣分散。
而上注于手陽明大腸之經。
故其脈上魚。
而其行微緩也。
此言五髒之氣。
因胃氣而至于手太陰。
腹走手而手走頭。
頭走足而足走腹。
常營無已。
終而複始。
環轉之無端也。
黃帝曰。
足之陽明。
何因而動。
岐伯曰。
胃氣上注于肺。
其悍氣上沖頭者。
循咽上走空竅。
循眼系。
入絡腦。
出。
下客主人。
循牙車。
合陽明。
并下人迎。
此胃氣别走于陽明者也。
故陰陽上下。
其動也若一。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
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故陰陽俱靜俱動。
若引繩相傾者病。
(音坎) 此言陽明之氣盛。
而獨動不休者也。
陰陽系日月論曰。
兩陽合于前。
故曰陽明。
又曰兩火合并。
故為陽明。
是陽明主氣金之氣。
而又有悍熱之火氣也。
胃氣上注于肺者。
胃腑所生之營氣宗氣。
上注于肺。
而行于經脈之外内。
以應呼吸漏下。
其悍熱之氣。
上沖頭者。
循咽上走空竅。
循眼系。
入絡腦。
出。
下客主人。
循牙車。
此陽明之悍氣。
上走空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