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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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陷也。
客于股肱。
則夢禮節拜起者。
手足不甯也。
客于胞。
則夢洩前溺。
客于腸。
則夢後便。
凡此十五不足者。
至而補之立已也。
嗟乎。
人生夢境耳。
得其生神之理。
則神與俱成。
如醉之醒。
如夢之覺。
若迷而不寤。
喑乎其無聲。
漠乎其無形矣。
卷五 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第四十四 黃帝曰。
夫百病之所始生者。
必起于燥濕寒暑風雨。
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
氣合而有形。
得藏而有名。
餘知其然也。
夫百病者。
多以旦慧。
晝安。
夕加。
夜甚何也。
岐伯曰。
四時之氣使然。
此章論陽氣晝夜出入。
應四時之生長收藏。
五髒主五運于中。
而外合木火土金水之五氣。
人之百病。
不出于外内二因。
燥濕風雨寒暑。
外因于天之六氣。
氣合于有形而為病。
藉人氣之生長以慧安。
蓋六淫之邪。
外合于形而病于形也。
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
内因于人之失調。
得之于髒而有病名。
如傷喜則得之于心。
而有心病矣。
傷怒則得之于肝。
而有肝病矣。
傷悲則得之于肺。
而有肺病矣。
傷恐則得之于腎。
而有腎病矣。
傷于飲食。
則得之脾胃。
而有脾胃之病矣。
是必以髒氣之所勝時者起。
蓋内因之病。
得之于髒而病髒也。
此論人之正氣。
合天地之陰陽五行。
人氣盛。
可以勝天之淫邪。
得地之五行。
可以起人之髒病。
人與天地參合。
而互相資助者也。
黃帝曰。
願聞四時之氣。
岐伯曰。
春生夏長。
秋收冬藏。
是氣之常也。
人亦應之。
以一日分為四時。
朝則為春。
日中為夏。
日入為秋。
夜半為冬。
朝則人氣始生。
病氣衰。
故旦慧。
日中人氣長。
長則勝邪。
故安。
夕則人氣始衰。
邪氣始生。
故加。
夜半人氣入髒。
邪氣獨居于身。
故甚也。
春生夏長。
秋收冬藏。
一歲之四時。
天地之陰陽出入也。
朝則為春。
日中為夏。
日入為秋。
夜半為冬。
一日之四時。
人氣之陰陽出入也。
人氣生則病衰。
氣長則安。
氣衰則病加。
氣藏則甚。
此邪正之氣。
交相勝負。
人之正氣。
可以勝天之淫邪。
是以聖人春夏養陽。
秋冬養陰。
以從其根。
養一日之氣。
以應天之四時。
順天地之四時。
以調養其精氣。
可以壽敝天地。
黃帝曰。
其時有反者何也。
岐伯曰。
是不應四時之氣。
獨髒主其病者。
是必以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
以其所勝時者起也。
黃帝曰。
治之奈何。
岐伯曰。
順天之時。
而病可與期。
順者為工。
逆者為粗。
此言因于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者。
五髒獨主其病。
是必以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
以其所勝時者起也。
如肝病不能勝申酉時之金氣。
心病不能勝亥子時之水氣。
脾病不能勝寅卯時之木氣。
肺病不能勝巳午時之火氣。
腎病不能勝辰戌醜未時之土氣。
是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也。
如肝病至辰戌醜未時而起。
心病至申酉時而起。
脾病至亥子時而起。
肺病至寅醜時而起。
腎病至巳午時而起。
以其所勝時而起也。
故良工順天之時。
以調養五行之氣。
則病之起。
可與之期。
若不知天地陰陽。
四時五行之理者。
不可以為工矣。
黃帝曰善。
餘聞刺有五變。
以主五輸。
願聞其數。
岐伯曰。
人有五髒。
五髒有五變。
五變有五輸。
故五五二十五輸。
以應五時。
黃帝曰。
願聞五變。
岐伯曰。
肝為牡髒。
其色青。
其時春。
其音角。
其味酸。
其日甲乙。
心為牡髒。
其色赤。
其時夏。
其日丙丁。
其音征。
其味苦。
脾為牝髒。
其色黃。
其時長夏。
其日戊己。
其音宮。
其味甘。
肺為牝髒。
其色白。
其音商。
其時秋。
其日庚辛。
其味辛。
腎為牝髒。
其色黑。
其時冬。
其日壬癸。
其音羽。
其味鹹。
是為五變。
此言五髒之氣。
應天之四時五音五色五味也。
五髒有五變者。
有五時五行五音五色之變異。
五變有五輸者。
一髒之中。
有春刺荥。
夏刺輸。
長夏刺經。
秋刺合。
冬刺井之五輸。
故五五有二十五輸。
以應五時也。
肝屬木。
心屬火。
故為牡髒。
脾屬士。
肺屬金。
腎屬水。
故為牝髒。
黃帝曰。
以主五輸奈何。
(缺岐伯曰)藏主冬。
冬刺井。
色主春。
春刺荥。
時主夏。
夏刺輸。
音主長夏。
長夏刺經。
味主秋。
秋刺合。
是謂五變。
以主五輸。
此五髒之氣。
應天之五時。
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也。
腎者。
主封藏之本。
藏主冬。
此腎合冬藏之氣也。
肝主色。
色主春。
此肝合春生之氣也。
心者。
生之本。
神之變也。
時主夏。
心合夏長之氣也。
土數五。
五者音也。
音主長夏。
脾合長夏之氣也。
五味入口。
藏于陽胃。
陽明主秋金之氣。
味主秋。
腸胃合秋收之氣也。
此五髒之氣。
應五時之變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也。
春刺荥。
夏刺輸。
長夏刺經。
秋刺合。
冬刺井。
皆從子以透發母氣。
黃帝曰。
諸原安合。
以緻六輸。
岐伯曰。
原獨不應五時。
以經合之以應其數。
故六六三十六輸。
此六腑之應五時也。
春令木。
夏令火。
長夏主土。
秋令金。
冬令水。
此五時之合于五行也。
肝藏木。
心藏火。
脾藏土。
肺藏金。
腎藏水。
此五髒之合于五行也。
井主木。
荥主火。
輸主土。
經主金。
合主水。
此五輸之合于五行也。
六腑有原穴。
故不應五時。
以經與原合之。
則合于五行。
以應六六三十六之數矣。
蓋木火土金水。
地之五行也。
以生人之五髒。
地之五行。
上呈天之六氣。
以合人之六腑。
六氣者。
木火土金水火也。
君火以明。
相火以位。
是以六氣之中有二火。
以六氣合六腑。
六腑有六輸。
故應六六三十六之數。
以經火與原火合之。
則又合五行之數矣。
此陰陽離合之道。
五行變化之機。
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黃帝曰。
何謂藏主冬。
時主夏。
音主長夏。
味主秋。
色主冬。
願聞其故。
岐伯曰。
病在藏者。
取之井。
病變于色者。
取之荥。
病時間時甚者。
取之輸。
病變于音者。
取之經。
經滿而血者病在胃。
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
取之于合。
故命曰味主合。
是謂五變也。
前節論五髒之氣。
應于五時。
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
此複論五髒之病。
合于五輸。
而各有所取也。
髒者。
陰也。
裡也。
腎治于裡。
故病在藏者取之井。
以洩冬藏之氣。
肝應春而主色。
故病變于色者取之荥。
時間時甚者。
火之動象。
神之變也。
故取之輸。
脾主土。
其數五。
其音宮。
宮為五音之主音。
故變于音者取之經。
肺與陽明。
主秋金之令。
飲入于胃。
上輸于肺。
食氣于胃。
淫精于脈。
脈氣流經。
經氣歸于肺。
肺朝百脈。
輸精于皮毛。
毛脈合精。
行氣于腑。
而通于四髒。
是入胃之飲食。
由肺氣通調輸布。
而生此營衛血脈。
故經滿而血者。
病在胃。
飲食不節者。
肺氣不能轉輸而得病也。
按靈素經中。
凡論五髒。
必兼論胃腑。
以胃為五髒之生原也。
肺與陽明。
并主秋令。
此章以腑合髒。
而髒合于四時五行。
味主秋。
則秋令所主之髒腑。
皆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黃帝曰。
餘聞九針九篇。
餘親受其調。
頗得其意。
夫九針者。
始于一而終于九。
然未得其要道也。
夫九針者。
小之則無内。
大之則無外。
深不可為下。
高不可為蓋。
恍惚無窮。
流溢無極。
餘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然餘願雜之毫毛。
渾束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針之道。
合而為一。
以應天道。
夫九針者。
始于一以應天。
二以應地。
三以應人。
四以應時。
五以應音。
六以應律。
七以應星。
八以應風。
九以應野。
始于一而終于九者。
合于天地人事四時之變也。
然道之要。
唯一而後能貫通。
故九針者。
小之則無内。
大之則無外。
深不可為下。
高不可為蓋。
恍惚無窮。
流散無極。
今欲如毫毛之繁雜者。
渾束為一可乎。
岐伯曰。
明乎哉問也。
非獨針道焉。
夫治國亦然。
黃帝曰。
餘願聞針道。
非國事也。
岐伯曰。
夫治國者。
夫惟道焉。
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而為一乎。
夫治民與自治。
治彼與治此。
治大與治小。
治國與治家。
夫惟道而已矣。
故非獨針道。
治國亦然。
伯以九針之道。
合于陰陽。
推之可千可萬。
合之惟歸于一。
猶庖犧氏之卦象。
有變易不易之理。
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總不外乎此。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日與月焉。
水與鏡焉。
鼓與響焉。
夫日月之明。
不失其影。
水鏡之察。
不失其形。
鼓響之應。
不後其聲。
動搖則應和。
盡得其情。
此言渾束而為一者。
合于天之道也。
日月麗天。
繞地即轉。
不失其光明之影。
司天在上。
在泉在下。
如水與鏡。
不失其照應之形。
動靜有常。
剛柔推蕩。
如鼓與響。
不失其傳應之聲。
言天道也。
動搖則應和。
盡得其情者。
外可以揣内。
内可以揣外。
外内相應。
天地之道也。
黃帝曰。
窘乎哉。
昭昭之明不可蔽。
其不可蔽。
不失陰陽也。
合而察之。
切而驗之。
見而得之。
若清水明鏡之不失其形也。
五音不彰。
五色不明。
五髒波蕩。
若是則内外相襲。
若鼓之應桴。
響之應聲。
影之應形。
故遠者司外揣内。
近者司内揣外。
是謂陰陽之極。
天地之蓋。
請藏之靈蘭之室。
弗敢使洩也。
此言天地之道。
而合于人道也。
夫六氣主外。
天之道也。
五運主内。
地之道也。
而人亦應之。
六氣運行于上下。
以應十二經脈。
如升降息。
則氣立孤危。
五運出入于外内。
以應五髒之氣。
如出入廢則神機化滅。
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于外者。
五髒之氣着也。
如五髒波蕩于内。
則五音不彰。
五色不明矣。
此外内相襲。
若桴鼓影響之相應也。
遠者司外揣内。
應天之道也。
近者司内揣外。
應地之道也。
是謂陰陽之極。
天地之蓋。
藏之靈蘭秘室。
不敢妄洩也。
楊元如曰。
始雲高不可為蓋。
謂天之覆蓋于上也。
又曰。
天地之蓋。
謂天包乎地之外。
上下合而為蓋也。
此章始論合束為一以應天道。
然後提出天地陰陽上下外内。
猶卦象之始于一而成兩。
奇偶相合而為三。
三而三之成九。
九九八十一。
以起黃鐘之數。
是九針之道。
合于天地人事四時之變。
如雜之毫毛。
若渾然為一。
複歸于天道之無極也。
朱濟公曰。
九針者。
有九針之名。
有九針之式。
合而為一。
是為微針矣。
此篇照應首章之義。
客于股肱。
則夢禮節拜起者。
手足不甯也。
客于胞。
則夢洩前溺。
客于腸。
則夢後便。
凡此十五不足者。
至而補之立已也。
嗟乎。
人生夢境耳。
得其生神之理。
則神與俱成。
如醉之醒。
如夢之覺。
若迷而不寤。
喑乎其無聲。
漠乎其無形矣。
卷五 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第四十四 黃帝曰。
夫百病之所始生者。
必起于燥濕寒暑風雨。
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
氣合而有形。
得藏而有名。
餘知其然也。
夫百病者。
多以旦慧。
晝安。
夕加。
夜甚何也。
岐伯曰。
四時之氣使然。
此章論陽氣晝夜出入。
應四時之生長收藏。
五髒主五運于中。
而外合木火土金水之五氣。
人之百病。
不出于外内二因。
燥濕風雨寒暑。
外因于天之六氣。
氣合于有形而為病。
藉人氣之生長以慧安。
蓋六淫之邪。
外合于形而病于形也。
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
内因于人之失調。
得之于髒而有病名。
如傷喜則得之于心。
而有心病矣。
傷怒則得之于肝。
而有肝病矣。
傷悲則得之于肺。
而有肺病矣。
傷恐則得之于腎。
而有腎病矣。
傷于飲食。
則得之脾胃。
而有脾胃之病矣。
是必以髒氣之所勝時者起。
蓋内因之病。
得之于髒而病髒也。
此論人之正氣。
合天地之陰陽五行。
人氣盛。
可以勝天之淫邪。
得地之五行。
可以起人之髒病。
人與天地參合。
而互相資助者也。
黃帝曰。
願聞四時之氣。
岐伯曰。
春生夏長。
秋收冬藏。
是氣之常也。
人亦應之。
以一日分為四時。
朝則為春。
日中為夏。
日入為秋。
夜半為冬。
朝則人氣始生。
病氣衰。
故旦慧。
日中人氣長。
長則勝邪。
故安。
夕則人氣始衰。
邪氣始生。
故加。
夜半人氣入髒。
邪氣獨居于身。
故甚也。
春生夏長。
秋收冬藏。
一歲之四時。
天地之陰陽出入也。
朝則為春。
日中為夏。
日入為秋。
夜半為冬。
一日之四時。
人氣之陰陽出入也。
人氣生則病衰。
氣長則安。
氣衰則病加。
氣藏則甚。
此邪正之氣。
交相勝負。
人之正氣。
可以勝天之淫邪。
是以聖人春夏養陽。
秋冬養陰。
以從其根。
養一日之氣。
以應天之四時。
順天地之四時。
以調養其精氣。
可以壽敝天地。
黃帝曰。
其時有反者何也。
岐伯曰。
是不應四時之氣。
獨髒主其病者。
是必以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
以其所勝時者起也。
黃帝曰。
治之奈何。
岐伯曰。
順天之時。
而病可與期。
順者為工。
逆者為粗。
此言因于陰陽喜怒。
飲食居處者。
五髒獨主其病。
是必以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
以其所勝時者起也。
如肝病不能勝申酉時之金氣。
心病不能勝亥子時之水氣。
脾病不能勝寅卯時之木氣。
肺病不能勝巳午時之火氣。
腎病不能勝辰戌醜未時之土氣。
是髒氣之所不勝時者甚也。
如肝病至辰戌醜未時而起。
心病至申酉時而起。
脾病至亥子時而起。
肺病至寅醜時而起。
腎病至巳午時而起。
以其所勝時而起也。
故良工順天之時。
以調養五行之氣。
則病之起。
可與之期。
若不知天地陰陽。
四時五行之理者。
不可以為工矣。
黃帝曰善。
餘聞刺有五變。
以主五輸。
願聞其數。
岐伯曰。
人有五髒。
五髒有五變。
五變有五輸。
故五五二十五輸。
以應五時。
黃帝曰。
願聞五變。
岐伯曰。
肝為牡髒。
其色青。
其時春。
其音角。
其味酸。
其日甲乙。
心為牡髒。
其色赤。
其時夏。
其日丙丁。
其音征。
其味苦。
脾為牝髒。
其色黃。
其時長夏。
其日戊己。
其音宮。
其味甘。
肺為牝髒。
其色白。
其音商。
其時秋。
其日庚辛。
其味辛。
腎為牝髒。
其色黑。
其時冬。
其日壬癸。
其音羽。
其味鹹。
是為五變。
此言五髒之氣。
應天之四時五音五色五味也。
五髒有五變者。
有五時五行五音五色之變異。
五變有五輸者。
一髒之中。
有春刺荥。
夏刺輸。
長夏刺經。
秋刺合。
冬刺井之五輸。
故五五有二十五輸。
以應五時也。
肝屬木。
心屬火。
故為牡髒。
脾屬士。
肺屬金。
腎屬水。
故為牝髒。
黃帝曰。
以主五輸奈何。
(缺岐伯曰)藏主冬。
冬刺井。
色主春。
春刺荥。
時主夏。
夏刺輸。
音主長夏。
長夏刺經。
味主秋。
秋刺合。
是謂五變。
以主五輸。
此五髒之氣。
應天之五時。
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也。
腎者。
主封藏之本。
藏主冬。
此腎合冬藏之氣也。
肝主色。
色主春。
此肝合春生之氣也。
心者。
生之本。
神之變也。
時主夏。
心合夏長之氣也。
土數五。
五者音也。
音主長夏。
脾合長夏之氣也。
五味入口。
藏于陽胃。
陽明主秋金之氣。
味主秋。
腸胃合秋收之氣也。
此五髒之氣。
應五時之變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也。
春刺荥。
夏刺輸。
長夏刺經。
秋刺合。
冬刺井。
皆從子以透發母氣。
黃帝曰。
諸原安合。
以緻六輸。
岐伯曰。
原獨不應五時。
以經合之以應其數。
故六六三十六輸。
此六腑之應五時也。
春令木。
夏令火。
長夏主土。
秋令金。
冬令水。
此五時之合于五行也。
肝藏木。
心藏火。
脾藏土。
肺藏金。
腎藏水。
此五髒之合于五行也。
井主木。
荥主火。
輸主土。
經主金。
合主水。
此五輸之合于五行也。
六腑有原穴。
故不應五時。
以經與原合之。
則合于五行。
以應六六三十六之數矣。
蓋木火土金水。
地之五行也。
以生人之五髒。
地之五行。
上呈天之六氣。
以合人之六腑。
六氣者。
木火土金水火也。
君火以明。
相火以位。
是以六氣之中有二火。
以六氣合六腑。
六腑有六輸。
故應六六三十六之數。
以經火與原火合之。
則又合五行之數矣。
此陰陽離合之道。
五行變化之機。
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黃帝曰。
何謂藏主冬。
時主夏。
音主長夏。
味主秋。
色主冬。
願聞其故。
岐伯曰。
病在藏者。
取之井。
病變于色者。
取之荥。
病時間時甚者。
取之輸。
病變于音者。
取之經。
經滿而血者病在胃。
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
取之于合。
故命曰味主合。
是謂五變也。
前節論五髒之氣。
應于五時。
而取之五輸。
各有所主。
此複論五髒之病。
合于五輸。
而各有所取也。
髒者。
陰也。
裡也。
腎治于裡。
故病在藏者取之井。
以洩冬藏之氣。
肝應春而主色。
故病變于色者取之荥。
時間時甚者。
火之動象。
神之變也。
故取之輸。
脾主土。
其數五。
其音宮。
宮為五音之主音。
故變于音者取之經。
肺與陽明。
主秋金之令。
飲入于胃。
上輸于肺。
食氣于胃。
淫精于脈。
脈氣流經。
經氣歸于肺。
肺朝百脈。
輸精于皮毛。
毛脈合精。
行氣于腑。
而通于四髒。
是入胃之飲食。
由肺氣通調輸布。
而生此營衛血脈。
故經滿而血者。
病在胃。
飲食不節者。
肺氣不能轉輸而得病也。
按靈素經中。
凡論五髒。
必兼論胃腑。
以胃為五髒之生原也。
肺與陽明。
并主秋令。
此章以腑合髒。
而髒合于四時五行。
味主秋。
則秋令所主之髒腑。
皆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黃帝曰。
餘聞九針九篇。
餘親受其調。
頗得其意。
夫九針者。
始于一而終于九。
然未得其要道也。
夫九針者。
小之則無内。
大之則無外。
深不可為下。
高不可為蓋。
恍惚無窮。
流溢無極。
餘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然餘願雜之毫毛。
渾束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針之道。
合而為一。
以應天道。
夫九針者。
始于一以應天。
二以應地。
三以應人。
四以應時。
五以應音。
六以應律。
七以應星。
八以應風。
九以應野。
始于一而終于九者。
合于天地人事四時之變也。
然道之要。
唯一而後能貫通。
故九針者。
小之則無内。
大之則無外。
深不可為下。
高不可為蓋。
恍惚無窮。
流散無極。
今欲如毫毛之繁雜者。
渾束為一可乎。
岐伯曰。
明乎哉問也。
非獨針道焉。
夫治國亦然。
黃帝曰。
餘願聞針道。
非國事也。
岐伯曰。
夫治國者。
夫惟道焉。
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而為一乎。
夫治民與自治。
治彼與治此。
治大與治小。
治國與治家。
夫惟道而已矣。
故非獨針道。
治國亦然。
伯以九針之道。
合于陰陽。
推之可千可萬。
合之惟歸于一。
猶庖犧氏之卦象。
有變易不易之理。
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總不外乎此。
黃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日與月焉。
水與鏡焉。
鼓與響焉。
夫日月之明。
不失其影。
水鏡之察。
不失其形。
鼓響之應。
不後其聲。
動搖則應和。
盡得其情。
此言渾束而為一者。
合于天之道也。
日月麗天。
繞地即轉。
不失其光明之影。
司天在上。
在泉在下。
如水與鏡。
不失其照應之形。
動靜有常。
剛柔推蕩。
如鼓與響。
不失其傳應之聲。
言天道也。
動搖則應和。
盡得其情者。
外可以揣内。
内可以揣外。
外内相應。
天地之道也。
黃帝曰。
窘乎哉。
昭昭之明不可蔽。
其不可蔽。
不失陰陽也。
合而察之。
切而驗之。
見而得之。
若清水明鏡之不失其形也。
五音不彰。
五色不明。
五髒波蕩。
若是則内外相襲。
若鼓之應桴。
響之應聲。
影之應形。
故遠者司外揣内。
近者司内揣外。
是謂陰陽之極。
天地之蓋。
請藏之靈蘭之室。
弗敢使洩也。
此言天地之道。
而合于人道也。
夫六氣主外。
天之道也。
五運主内。
地之道也。
而人亦應之。
六氣運行于上下。
以應十二經脈。
如升降息。
則氣立孤危。
五運出入于外内。
以應五髒之氣。
如出入廢則神機化滅。
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于外者。
五髒之氣着也。
如五髒波蕩于内。
則五音不彰。
五色不明矣。
此外内相襲。
若桴鼓影響之相應也。
遠者司外揣内。
應天之道也。
近者司内揣外。
應地之道也。
是謂陰陽之極。
天地之蓋。
藏之靈蘭秘室。
不敢妄洩也。
楊元如曰。
始雲高不可為蓋。
謂天之覆蓋于上也。
又曰。
天地之蓋。
謂天包乎地之外。
上下合而為蓋也。
此章始論合束為一以應天道。
然後提出天地陰陽上下外内。
猶卦象之始于一而成兩。
奇偶相合而為三。
三而三之成九。
九九八十一。
以起黃鐘之數。
是九針之道。
合于天地人事四時之變。
如雜之毫毛。
若渾然為一。
複歸于天道之無極也。
朱濟公曰。
九針者。
有九針之名。
有九針之式。
合而為一。
是為微針矣。
此篇照應首章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