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定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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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逢生氣,天德合,世世長年。
注雲:生氣三合生方者,為生氣。
亥、卯、未人在亥,申、子、辰人在申,巳、酉、醜人在巳,寅、午、戌人在寅,須要日、時也。
又雲:長生亦名生氣。
甲、乙木到亥,丙、丁火到寅,戊、己土、壬、癸水到申,庚、辛金到巳。
此名幹陰生氣也,上更帶天月德合者,尤為長壽及數世之延長耳。
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
天德合者,與本命命幹合或支合、帶天德合。
假令己亥木人,六月,甲寅日、時,六月天德在甲,甲又建廟,又有天德,又有幹合,世世長壽耳。
假令壬子木人,四月,辛亥日時,四月天德在辛,木到亥長生,然無幹合以應。
假令丁未水人,三月,壬午日辛亥時,亥、卯、未生氣,三月壬為天德,合耳。
假令庚午土人,己卯月土,甲申日,二月天德在坤,甲己又合,庚午土長生在申,外仿此。
身、命逢刑,返克時,必須夭折。
注雲:支與納音也。
凡人身、命,日、時克破者,夭賤也。
假令辛巳金人,五月,丙寅日、時。
寅刑巳,下火又克金,故為夭賤耳。
假令壬申金,四月,乙巳日、時。
乙巳火,四月旺,巳又刑申,故祿廢之地,必大敗。
假令庚午土人,正月,壬午日、時。
壬午自刑,正月木旺,木又克土,故應上文,外仿此。
四陽俱立,定知難有陰尊。
注雲:陽幹多,而陰幹少也。
陽幹者,甲、丙、戊、庚、壬為陽幹也。
若胎、月、日、時中,帶陽幹盛,陰幹孤,見者,定母不壽也。
一若時犯克者,少年母死;不犯克者,亦在二十五歲或中年母先死。
假令甲子年金,甲為陽;丙寅月火,丙為陽;戊申日土,戊為陽;甲寅時水,甲為陽;丁巳胎土,丁為陰幹也。
上應四陽俱立,一陰尊人,先主亡化也。
陰覆全逢,不見陽尊老壽。
注雲:陰幹多,而陽幹少也。
乙、丁、己、辛、癸為陰幹也。
若四柱中陰盛陽衰者,定陽父不壽也。
假令乙醜年金,乙為陰也;戊寅月土,戊為陽;丁未日水,丁為陰幹;癸卯時金,癸為陰;己巳胎木,己為陰。
隻戊寅為陽,外四陰一陽也,犯陽父先死也。
時來破日,音兇、而幹見還輕。
注雲:凡幹克在頭面,音克在身及四肢也,故幹輕音重也。
假令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時。
丁克辛,然幹克,下有土生金,見之輕耳。
主先貧而後富,先賤而後貴。
又須詳太常在其中,無氣之鄉而言之,應耳。
假令辛巳金人,得己醜日、時。
己醜火克辛巳金,納音克重而兇耳。
假令辛巳金人,乙醜日,乙未月,丁亥時。
六月土旺,金印,故得丁鬼為官也。
若五月,乙醜日,丁亥時者,為鬼也。
患難官災遠近,而自分得失。
詳限四柱如何吉兇。
若返吟者,他州死亡、兇咎。
假令丁未水人,得丁醜日、時;或丁醜日,得丁未時;或辛醜人,得辛未日、時。
若伏吟者,在家得失;返吟者,他處吉兇。
但本命日、時又得本命,為伏吟;若相沖,則返吟。
值本命,則伏吟。
本命本地吉;返吟則他鄉吉。
又雲:若相刑者,見旺氣克身,則官事兇。
假令戊申土人,正月甲寅月,甲辰日,己巳時。
甲為戊之鬼,己巳木又刑戊申土,如此則有刑。
鬼旺、木旺,刑己身,因官兇患。
若死氣,多經難。
休氣,多經患耳。
假令庚午土人,八月,庚子日土,乙卯時。
土休囚,則防脾病而終。
假令壬申金人,壬寅月金,乙未日金,丙戌時土。
春,水休、金囚,又逢刑日,防囚刑禁,而後有病兇。
又雲:見幹則近,支又次兇,下納音又遠,視于遠近耳。
在胎,主小年;月,主初年;日,主中道;時,為末也。
兩分交戰,識取尊卑。
年尊,胎次,月又次,日又次,時為卑也。
凡遇上克下,為順;下克上,為逆,不可下克上也。
若時破胎者,祖破敗;破月,門及父敗;破日,身及弟兄、妻财敗。
外仿此。
凡命克幹主輕,克音尤重耳。
假令庚子年,丙戌月,壬寅日,戊申時,丁醜胎。
此者乃應時幹克日幹,日幹克月幹,月幹克年幹也,此雖傷尊人,而于身輕,忌之兆耳。
假令庚子年土,壬午月木,壬申日金,甲辰時火。
此應時納音克日,日克月,月克主也。
此言上下尊人,壽數夭賤之兆爾。
三犯月胎,祖宗尤禍。
注雲:二、三犯納音月、胎者,言祖上尊人久禍患耳。
假令甲辰火為胎月,在日、時有丁醜水,丙午水者,定破祖,尊人早亡敗之兆也。
丙、戊、丁、甲,時運戌、亥,道士、僧人。
注雲:甲、丙、戊也,丁,多見戌、亥者,道士、僧人也,或曰門戶出僧人也。
假令甲戌人,乙亥月,丁亥日,辛亥時者,是也。
但甲、丙、戊重見戌、亥者,應上文耳。
魁罡上見,往來加臨,獄官屠訟。
辰、戌往來,四柱見之,為公吏、獄人、屠兒、鬥訟、不義之人。
又雲:四柱旺官、相财得者,因不義而得也;不相得者,主不義而愚下爾。
又雲:若旺多在辰、戌者,為獄官也;相多在辰、戌者,為不道之人也;死、囚、休、廢者,為屠兒、獄吏、争訟、不義之人也。
假令庚辰年,丙戌月,庚戌日,庚辰時,九月金相之氣,所勝廢,因不義而見财也。
假令庚戌年,壬辰月,壬辰日,庚戌時者,因其氣多,則為獄訟口也。
假令戊午年,壬戌月,壬辰日,庚辰時,此為氣多,則為獄訟口舌,不義之道耳,仿此。
寅、申、庚、甲,商路、吏人。
寅為功曹,主曹吏。
申為傳送,主道路上。
又見庚、甲者,商路或公吏人也。
又雲:甲為青龍,庚為白虎,白虎主道路,青龍主文書、财物,故上言耳。
假令庚寅人,甲申日、時,或甲申人,甲申日。
或子、午、卯、酉諸命,但有庚、甲、寅、申者,應上文也。
子、午逢之,他鄉外立。
子、午為陰陽二路,上見庚、甲者,主他鄉外立也。
為庚、甲二幹,至水、火之真路而敗也。
假令甲子人,逢庚戌、甲午日、時。
外頗同。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私情。
癸為玄武,乙為六合,壬為天後,卯、酉為私門。
忌之男女,多奸私也。
假令乙卯年,壬午月,癸亥日,乙卯時,此應耳。
乙、辛、丁、己、亥、酉,官事陰人常有。
乙六合,主私事;辛太陰,主暗昧;丁主女人;己、亥赤口,主口舌;酉門戶。
故言官事陰人常有也。
假令丁卯人,乙巳月,辛酉日,己卯時,應爾。
外頗同。
幹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兇。
幹者,天幹也。
支者,十二支也。
下者,納音也。
辨三才入墓,詳其上、下言之。
凡幹者,甲、乙在未,丙、丁到戌,庚、辛到醜,戊、己、壬、癸到辰,此者,幹墓也。
若無旺氣者,墓也;有旺氣者,庫也。
假令甲寅人,十月,乙未日,己卯時。
十月相,又得乙祿在卯,複旺相,有未,非墓也。
假令甲子人,五月,丙申日,乙未時。
五月甲、乙休,又日、時全敗,此者,墓也。
支者,寅、卯逢未,巳、午到戌,申、酉見醜,亥、子、辰、戌、醜、未到辰。
納音者,木未,火戌,金醜,水、土辰。
又雲:幹,防尊老同;身克,防同類妻妾;下,防陰小也。
故自古今言:辰、戌、醜、未防害,為五墓在焉。
今以正上文而應爾。
假令甲子人,正月,乙醜日、時。
先庫後納音墓,終有陰死亡人兆。
假令甲子人,四月,乙未日、時。
墓在幹,在尊長爾。
假令丙子水人,四月,壬辰日、時。
支與納音同墓,上尊人,中陰人、妻妾,下陰小。
外仿此。
德合與吉幹,相逢視于遠近。
德合者,陽幹德日;女陰幹,在支合也。
甲德自幹,乙德在庚,丙德自幹,丁德在壬,戊德自幹,己德在甲,庚德自幹,辛德在丙,壬得自幹,癸德在戊也。
相逢者,視其合也。
若合在胎者,遠合;合月者,初合;合日者,近合;合時者,晚德也。
假令乙未金人,七月,庚申日、時。
七月,金旺,又得庚申日,此發早近立耳。
假令甲子人,正月,甲寅日、時。
以與同推也。
假令乙醜人,五月,庚戌日、時。
五月,乙(休)庚敗,又落空亡,自合兇耳。
凡陽幹德在己祿,陰幹德在夫也。
仿此。
甲寅、辛醜,定因官事刑兇。
甲為功曹,主功吏、曹官。
辛到醜,在甲之官墓也。
下有辛醜土傷甲寅水。
故有因官而有刑咎之象耳。
假令甲寅人水,辛醜日、時,但有二幹、下克上者,是也。
癸未、庚申,盜賊亡殁。
癸者,玄武,到未為折足。
庚,白虎,到申臨亭。
白虎主道路,道路見玄武,故主盜賊而死亡,或道路而退敗之兆。
假令庚申日,癸未時,應耳。
但有此二幹音者,應也。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向途中。
火有土多,則化而為土。
庚者,白虎,白虎主道路。
若有庚午、庚子、庚辰者,定在道路生也。
假令戊子納音火人,丁巳月土,庚午日,庚辰時,應耳。
戊、己俱氣休囚,而生大疾。
戊寅,己卯見者,防生大疾,不然四肢風病之象。
又雲若在甲相者,以主上疾;在休囚,更為應耳。
假令己未年火,癸酉月金,庚子日土,戊寅時土。
八月,土休,戊、己又休。
戌者,戊也。
此幹為休氣之病者,令人左癱右瘓,手足不安。
見重者,主大風疾也。
或曰戊寅日,外全見者,主門戶出大風疾之人也。
年、月、日、時、胎,視在胎、月,主門戶尊人;日、時,主己身、妻子也。
假令戊寅人土,十月,己卯日時,十月土囚,主己身、妻子之咎,仿此。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溝河。
丙到亥,丁到子,日、時見之,主投江河,因水而兇災也。
又須視無合而言之,若丙見辛亥,丙辛化真水而旺耳。
丁人見壬子,丁壬化木,而在丁相生,不為前說。
若非二幹,上文應耳。
假令丙子人,四月,丁亥日、時;丁醜人,二月,丙子日、時,皆應上文耳。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巳、午,火也。
火下金上,辛巳,庚午見之,壬生者,男女多病,心血之災。
假令庚午日,辛巳時,應耳。
甲申、乙酉,小兒風多,病肝經。
甲、乙木也,申、酉金也。
木上金下,甲申、乙酉見之,主小兒多病,肝風之災。
假令乙酉日,甲申時,應耳。
外頗同。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金上木下,庚、辛主筋骨,寅、卯主山林,山林主身,身既為金所克,尤忌勞血内氣之病。
假令辛卯日,庚寅時,應耳。
門中有土上全,而腰腳須沉。
卯、酉主門戶,又主關格。
己卯、己酉全,而見之,主腰腳沉滞之象,或門戶有也。
依四柱主、限言之,見矣。
巳、申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巳、申為胄為臂。
申人,巳日、時,巳刑申,又見相克,主此應耳。
假令壬申金人,乙巳火日、時,巳火到申金,故應耳。
丙、丁歲,日癸、壬,眼目之災。
丙、丁火人,能照物,象人眼目。
忌為壬所克,故此。
假令丙子人,二月,壬子日、時,應終防眼目之災也。
甲、乙居前,見庚、辛,忌為頭面。
甲、乙,木也,主頭面。
庚、辛金也,主已有所傷,忌于頭面。
注雲:生氣三合生方者,為生氣。
亥、卯、未人在亥,申、子、辰人在申,巳、酉、醜人在巳,寅、午、戌人在寅,須要日、時也。
又雲:長生亦名生氣。
甲、乙木到亥,丙、丁火到寅,戊、己土、壬、癸水到申,庚、辛金到巳。
此名幹陰生氣也,上更帶天月德合者,尤為長壽及數世之延長耳。
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
天德合者,與本命命幹合或支合、帶天德合。
假令己亥木人,六月,甲寅日、時,六月天德在甲,甲又建廟,又有天德,又有幹合,世世長壽耳。
假令壬子木人,四月,辛亥日時,四月天德在辛,木到亥長生,然無幹合以應。
假令丁未水人,三月,壬午日辛亥時,亥、卯、未生氣,三月壬為天德,合耳。
假令庚午土人,己卯月土,甲申日,二月天德在坤,甲己又合,庚午土長生在申,外仿此。
身、命逢刑,返克時,必須夭折。
注雲:支與納音也。
凡人身、命,日、時克破者,夭賤也。
假令辛巳金人,五月,丙寅日、時。
寅刑巳,下火又克金,故為夭賤耳。
假令壬申金,四月,乙巳日、時。
乙巳火,四月旺,巳又刑申,故祿廢之地,必大敗。
假令庚午土人,正月,壬午日、時。
壬午自刑,正月木旺,木又克土,故應上文,外仿此。
四陽俱立,定知難有陰尊。
注雲:陽幹多,而陰幹少也。
陽幹者,甲、丙、戊、庚、壬為陽幹也。
若胎、月、日、時中,帶陽幹盛,陰幹孤,見者,定母不壽也。
一若時犯克者,少年母死;不犯克者,亦在二十五歲或中年母先死。
假令甲子年金,甲為陽;丙寅月火,丙為陽;戊申日土,戊為陽;甲寅時水,甲為陽;丁巳胎土,丁為陰幹也。
上應四陽俱立,一陰尊人,先主亡化也。
陰覆全逢,不見陽尊老壽。
注雲:陰幹多,而陽幹少也。
乙、丁、己、辛、癸為陰幹也。
若四柱中陰盛陽衰者,定陽父不壽也。
假令乙醜年金,乙為陰也;戊寅月土,戊為陽;丁未日水,丁為陰幹;癸卯時金,癸為陰;己巳胎木,己為陰。
隻戊寅為陽,外四陰一陽也,犯陽父先死也。
時來破日,音兇、而幹見還輕。
注雲:凡幹克在頭面,音克在身及四肢也,故幹輕音重也。
假令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時。
丁克辛,然幹克,下有土生金,見之輕耳。
主先貧而後富,先賤而後貴。
又須詳太常在其中,無氣之鄉而言之,應耳。
假令辛巳金人,得己醜日、時。
己醜火克辛巳金,納音克重而兇耳。
假令辛巳金人,乙醜日,乙未月,丁亥時。
六月土旺,金印,故得丁鬼為官也。
若五月,乙醜日,丁亥時者,為鬼也。
患難官災遠近,而自分得失。
詳限四柱如何吉兇。
若返吟者,他州死亡、兇咎。
假令丁未水人,得丁醜日、時;或丁醜日,得丁未時;或辛醜人,得辛未日、時。
若伏吟者,在家得失;返吟者,他處吉兇。
但本命日、時又得本命,為伏吟;若相沖,則返吟。
值本命,則伏吟。
本命本地吉;返吟則他鄉吉。
又雲:若相刑者,見旺氣克身,則官事兇。
假令戊申土人,正月甲寅月,甲辰日,己巳時。
甲為戊之鬼,己巳木又刑戊申土,如此則有刑。
鬼旺、木旺,刑己身,因官兇患。
若死氣,多經難。
休氣,多經患耳。
假令庚午土人,八月,庚子日土,乙卯時。
土休囚,則防脾病而終。
假令壬申金人,壬寅月金,乙未日金,丙戌時土。
春,水休、金囚,又逢刑日,防囚刑禁,而後有病兇。
又雲:見幹則近,支又次兇,下納音又遠,視于遠近耳。
在胎,主小年;月,主初年;日,主中道;時,為末也。
兩分交戰,識取尊卑。
年尊,胎次,月又次,日又次,時為卑也。
凡遇上克下,為順;下克上,為逆,不可下克上也。
若時破胎者,祖破敗;破月,門及父敗;破日,身及弟兄、妻财敗。
外仿此。
凡命克幹主輕,克音尤重耳。
假令庚子年,丙戌月,壬寅日,戊申時,丁醜胎。
此者乃應時幹克日幹,日幹克月幹,月幹克年幹也,此雖傷尊人,而于身輕,忌之兆耳。
假令庚子年土,壬午月木,壬申日金,甲辰時火。
此應時納音克日,日克月,月克主也。
此言上下尊人,壽數夭賤之兆爾。
三犯月胎,祖宗尤禍。
注雲:二、三犯納音月、胎者,言祖上尊人久禍患耳。
假令甲辰火為胎月,在日、時有丁醜水,丙午水者,定破祖,尊人早亡敗之兆也。
丙、戊、丁、甲,時運戌、亥,道士、僧人。
注雲:甲、丙、戊也,丁,多見戌、亥者,道士、僧人也,或曰門戶出僧人也。
假令甲戌人,乙亥月,丁亥日,辛亥時者,是也。
但甲、丙、戊重見戌、亥者,應上文耳。
魁罡上見,往來加臨,獄官屠訟。
辰、戌往來,四柱見之,為公吏、獄人、屠兒、鬥訟、不義之人。
又雲:四柱旺官、相财得者,因不義而得也;不相得者,主不義而愚下爾。
又雲:若旺多在辰、戌者,為獄官也;相多在辰、戌者,為不道之人也;死、囚、休、廢者,為屠兒、獄吏、争訟、不義之人也。
假令庚辰年,丙戌月,庚戌日,庚辰時,九月金相之氣,所勝廢,因不義而見财也。
假令庚戌年,壬辰月,壬辰日,庚戌時者,因其氣多,則為獄訟口也。
假令戊午年,壬戌月,壬辰日,庚辰時,此為氣多,則為獄訟口舌,不義之道耳,仿此。
寅、申、庚、甲,商路、吏人。
寅為功曹,主曹吏。
申為傳送,主道路上。
又見庚、甲者,商路或公吏人也。
又雲:甲為青龍,庚為白虎,白虎主道路,青龍主文書、财物,故上言耳。
假令庚寅人,甲申日、時,或甲申人,甲申日。
或子、午、卯、酉諸命,但有庚、甲、寅、申者,應上文也。
子、午逢之,他鄉外立。
子、午為陰陽二路,上見庚、甲者,主他鄉外立也。
為庚、甲二幹,至水、火之真路而敗也。
假令甲子人,逢庚戌、甲午日、時。
外頗同。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私情。
癸為玄武,乙為六合,壬為天後,卯、酉為私門。
忌之男女,多奸私也。
假令乙卯年,壬午月,癸亥日,乙卯時,此應耳。
乙、辛、丁、己、亥、酉,官事陰人常有。
乙六合,主私事;辛太陰,主暗昧;丁主女人;己、亥赤口,主口舌;酉門戶。
故言官事陰人常有也。
假令丁卯人,乙巳月,辛酉日,己卯時,應爾。
外頗同。
幹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兇。
幹者,天幹也。
支者,十二支也。
下者,納音也。
辨三才入墓,詳其上、下言之。
凡幹者,甲、乙在未,丙、丁到戌,庚、辛到醜,戊、己、壬、癸到辰,此者,幹墓也。
若無旺氣者,墓也;有旺氣者,庫也。
假令甲寅人,十月,乙未日,己卯時。
十月相,又得乙祿在卯,複旺相,有未,非墓也。
假令甲子人,五月,丙申日,乙未時。
五月甲、乙休,又日、時全敗,此者,墓也。
支者,寅、卯逢未,巳、午到戌,申、酉見醜,亥、子、辰、戌、醜、未到辰。
納音者,木未,火戌,金醜,水、土辰。
又雲:幹,防尊老同;身克,防同類妻妾;下,防陰小也。
故自古今言:辰、戌、醜、未防害,為五墓在焉。
今以正上文而應爾。
假令甲子人,正月,乙醜日、時。
先庫後納音墓,終有陰死亡人兆。
假令甲子人,四月,乙未日、時。
墓在幹,在尊長爾。
假令丙子水人,四月,壬辰日、時。
支與納音同墓,上尊人,中陰人、妻妾,下陰小。
外仿此。
德合與吉幹,相逢視于遠近。
德合者,陽幹德日;女陰幹,在支合也。
甲德自幹,乙德在庚,丙德自幹,丁德在壬,戊德自幹,己德在甲,庚德自幹,辛德在丙,壬得自幹,癸德在戊也。
相逢者,視其合也。
若合在胎者,遠合;合月者,初合;合日者,近合;合時者,晚德也。
假令乙未金人,七月,庚申日、時。
七月,金旺,又得庚申日,此發早近立耳。
假令甲子人,正月,甲寅日、時。
以與同推也。
假令乙醜人,五月,庚戌日、時。
五月,乙(休)庚敗,又落空亡,自合兇耳。
凡陽幹德在己祿,陰幹德在夫也。
仿此。
甲寅、辛醜,定因官事刑兇。
甲為功曹,主功吏、曹官。
辛到醜,在甲之官墓也。
下有辛醜土傷甲寅水。
故有因官而有刑咎之象耳。
假令甲寅人水,辛醜日、時,但有二幹、下克上者,是也。
癸未、庚申,盜賊亡殁。
癸者,玄武,到未為折足。
庚,白虎,到申臨亭。
白虎主道路,道路見玄武,故主盜賊而死亡,或道路而退敗之兆。
假令庚申日,癸未時,應耳。
但有此二幹音者,應也。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向途中。
火有土多,則化而為土。
庚者,白虎,白虎主道路。
若有庚午、庚子、庚辰者,定在道路生也。
假令戊子納音火人,丁巳月土,庚午日,庚辰時,應耳。
戊、己俱氣休囚,而生大疾。
戊寅,己卯見者,防生大疾,不然四肢風病之象。
又雲若在甲相者,以主上疾;在休囚,更為應耳。
假令己未年火,癸酉月金,庚子日土,戊寅時土。
八月,土休,戊、己又休。
戌者,戊也。
此幹為休氣之病者,令人左癱右瘓,手足不安。
見重者,主大風疾也。
或曰戊寅日,外全見者,主門戶出大風疾之人也。
年、月、日、時、胎,視在胎、月,主門戶尊人;日、時,主己身、妻子也。
假令戊寅人土,十月,己卯日時,十月土囚,主己身、妻子之咎,仿此。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溝河。
丙到亥,丁到子,日、時見之,主投江河,因水而兇災也。
又須視無合而言之,若丙見辛亥,丙辛化真水而旺耳。
丁人見壬子,丁壬化木,而在丁相生,不為前說。
若非二幹,上文應耳。
假令丙子人,四月,丁亥日、時;丁醜人,二月,丙子日、時,皆應上文耳。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巳、午,火也。
火下金上,辛巳,庚午見之,壬生者,男女多病,心血之災。
假令庚午日,辛巳時,應耳。
甲申、乙酉,小兒風多,病肝經。
甲、乙木也,申、酉金也。
木上金下,甲申、乙酉見之,主小兒多病,肝風之災。
假令乙酉日,甲申時,應耳。
外頗同。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金上木下,庚、辛主筋骨,寅、卯主山林,山林主身,身既為金所克,尤忌勞血内氣之病。
假令辛卯日,庚寅時,應耳。
門中有土上全,而腰腳須沉。
卯、酉主門戶,又主關格。
己卯、己酉全,而見之,主腰腳沉滞之象,或門戶有也。
依四柱主、限言之,見矣。
巳、申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巳、申為胄為臂。
申人,巳日、時,巳刑申,又見相克,主此應耳。
假令壬申金人,乙巳火日、時,巳火到申金,故應耳。
丙、丁歲,日癸、壬,眼目之災。
丙、丁火人,能照物,象人眼目。
忌為壬所克,故此。
假令丙子人,二月,壬子日、時,應終防眼目之災也。
甲、乙居前,見庚、辛,忌為頭面。
甲、乙,木也,主頭面。
庚、辛金也,主已有所傷,忌于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