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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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合豐登之處,故宜獲福。
如癸亥生,得乙已歲,水雖絕在巳,而以水克火為财,火旺于巳,兼巳上乘馬,雖已亥沖,臨于返吟之上,以身财之旺,故不為災忒焉。
可謂年歲豐登,宜獲福之多矣。
瑩和尚注雲:掩者,伏吟也。
沖者,返吟也。
相生則吉,相克則兇。
(珞琭子) 論晦數 夫晦者,亂也,暗也。
天晦則星辰變易,日時失序;地晦則百川沸騰,山冢卒崩,高岸為谷, 深谷為陵。
晝晦則日有重暈,飛埃起霧,不雨而陰;夜晦則月沒魄化;人晦則三綱不振,五常共愆,臣殺其君,子殺其父.皆晦亂之道也。
太歲者,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斡旋時序,總成歲功,凡人年、月、日、時者,臣也,不可渎犯于君,若生日、生時,與逐年太歲天元幹合者,謂之晦氣.必主陰災。
發災在支幹所犯之月,重者死亡,輕者災撓也。
凡生日、生時,天幹與逐年太歲幹合者,謂之晦氣入門。
旺則在門戶眷屬之災,氣并沖合死絕,主身災。
苦在相刑之位,更氣困,主身災,有禍。
若在六害之位,主陰小有災,或奴婢走疾之惱。
若在時日宅墓,謂日前五位為宅,時後五位為墓,主門戶多兇,及陰人為撓。
若有懷妊者,必産後有不安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
若生男子,兩有一失,與大運一同論也。
晦氣入門者,當有婦人厄難,孕者即免。
(又雲,主陰人妊孕,生女減咎,生男須一失)若在地支六神中相合,為之鴛鴦合,主有好事,若有用,主添進人口,苦相憎,則有别離之事。
若太歲克生時,亦身災。
(并神白經) 古詩雲:日時莫與歲幹合,歲幹合兮災必侵,近則臨門陰小厄,遠則人财破敗陵。
婦人有孕尤能免,女喜男災多不甯。
凡人遇此休言福,不如靜坐去休心。
凡太歲刑沖壓害生年,主父母亡身之災,刑沖壓害生月,主兄弟僚友之災,刑沖壓害生日,主妻妾己身之災。
刑沖壓害生時,主子孫之災。
五行不戰則生兒女,刑沖壓害胎元,主父母長上骨肉之災。
刑沖厄害命宮,有戰克,主己身、父母,官事、孝服、破财、不甯等事,皆主一年災福,遂應在太歲辇路上,辇路者:四孟四仲四季月分也。
(并廣信集) 劫殺臨命者,常以十二枝辰為正命,若遇歲劫殺臨之,主其年諸事耗散,如在遠方當逢劫奪之事。
假令亥生人,遇寅午戌年劫殺臨命,逢之者,宜慎靜守常,不可遠适他鄉,恐逢劫盜。
陰陽二命,并以命前二辰為喪門,後二辰為吊客,若人遇喪吊臨命,主其年有孝服哭泣之事。
假令子生人,以寅為喪門,戌為吊客,若大歲在寅戌,(小運亦然)主其年有喪服之事也。
凡大運如大将軍,小運如小将軍,太歲如人君,三者相得而和,然後濟事,所至逢祿馬貴人,則吉。
逢刑殺則兇。
所逢者當生年有,則吉兇重。
當生年無,則吉兇輕。
久困而遇通,未必通;久通而運困,未必困。
更加盛衰,宜細消息之。
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仍須命合三主而言,萬不失一也。
(李虛中書) 凡命以太歲小運為我用,若大運雖到吉位,尤未動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吉位上相應,則當年有遷官進職之福。
若大運到兇位,災未發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兇位相應,則當年有喪服哭泣責罰之災。
陳訪曰:大小運并太歲都在吉處,謂之福會;俱在兇處,謂之兇會。
大凡大運在兇處,小運太歲皆到吉地,不能為大福,止為當年之利也。
大運在吉處,小運太歲皆到兇位,不能為大災,止為當年之不利也。
小大災福,皆以大運為之主。
欲知人受福之年,須是大運在祿、長生、建庫、驿馬、馬合、祿合、命合上。
若要見受福,月月時亦以上**配而推之,可見矣。
欲知人受災之年,須是大運在祿與身死、敗、絕位上,并伏吟、返吟、空亡、兇殺上,太歲亦到七位上,更帶克身之鬼,其年決有大災。
若要見受災月日時,亦以上**配推之,可見矣。
古人以太歲及小運壓大運為災,非也。
若大運在吉位,或太歲或小運并于大運上,當年主有兩重喜,最忌者,或大運,或小運與大運同到兇位上,則當年主有不測之禍,或死兆也。
(并三命提要) 幾欲占得官者,須是歲運至祿幹生旺處,乃吉。
年内取月準此。
假令甲子人以甲為祿,幹屬
如癸亥生,得乙已歲,水雖絕在巳,而以水克火為财,火旺于巳,兼巳上乘馬,雖已亥沖,臨于返吟之上,以身财之旺,故不為災忒焉。
可謂年歲豐登,宜獲福之多矣。
瑩和尚注雲:掩者,伏吟也。
沖者,返吟也。
相生則吉,相克則兇。
(珞琭子) 論晦數 夫晦者,亂也,暗也。
天晦則星辰變易,日時失序;地晦則百川沸騰,山冢卒崩,高岸為谷, 深谷為陵。
晝晦則日有重暈,飛埃起霧,不雨而陰;夜晦則月沒魄化;人晦則三綱不振,五常共愆,臣殺其君,子殺其父.皆晦亂之道也。
太歲者,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斡旋時序,總成歲功,凡人年、月、日、時者,臣也,不可渎犯于君,若生日、生時,與逐年太歲天元幹合者,謂之晦氣.必主陰災。
發災在支幹所犯之月,重者死亡,輕者災撓也。
凡生日、生時,天幹與逐年太歲幹合者,謂之晦氣入門。
旺則在門戶眷屬之災,氣并沖合死絕,主身災。
苦在相刑之位,更氣困,主身災,有禍。
若在六害之位,主陰小有災,或奴婢走疾之惱。
若在時日宅墓,謂日前五位為宅,時後五位為墓,主門戶多兇,及陰人為撓。
若有懷妊者,必産後有不安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
若生男子,兩有一失,與大運一同論也。
晦氣入門者,當有婦人厄難,孕者即免。
(又雲,主陰人妊孕,生女減咎,生男須一失)若在地支六神中相合,為之鴛鴦合,主有好事,若有用,主添進人口,苦相憎,則有别離之事。
若太歲克生時,亦身災。
(并神白經) 古詩雲:日時莫與歲幹合,歲幹合兮災必侵,近則臨門陰小厄,遠則人财破敗陵。
婦人有孕尤能免,女喜男災多不甯。
凡人遇此休言福,不如靜坐去休心。
凡太歲刑沖壓害生年,主父母亡身之災,刑沖壓害生月,主兄弟僚友之災,刑沖壓害生日,主妻妾己身之災。
刑沖壓害生時,主子孫之災。
五行不戰則生兒女,刑沖壓害胎元,主父母長上骨肉之災。
刑沖厄害命宮,有戰克,主己身、父母,官事、孝服、破财、不甯等事,皆主一年災福,遂應在太歲辇路上,辇路者:四孟四仲四季月分也。
(并廣信集) 劫殺臨命者,常以十二枝辰為正命,若遇歲劫殺臨之,主其年諸事耗散,如在遠方當逢劫奪之事。
假令亥生人,遇寅午戌年劫殺臨命,逢之者,宜慎靜守常,不可遠适他鄉,恐逢劫盜。
陰陽二命,并以命前二辰為喪門,後二辰為吊客,若人遇喪吊臨命,主其年有孝服哭泣之事。
假令子生人,以寅為喪門,戌為吊客,若大歲在寅戌,(小運亦然)主其年有喪服之事也。
凡大運如大将軍,小運如小将軍,太歲如人君,三者相得而和,然後濟事,所至逢祿馬貴人,則吉。
逢刑殺則兇。
所逢者當生年有,則吉兇重。
當生年無,則吉兇輕。
久困而遇通,未必通;久通而運困,未必困。
更加盛衰,宜細消息之。
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仍須命合三主而言,萬不失一也。
(李虛中書) 凡命以太歲小運為我用,若大運雖到吉位,尤未動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吉位上相應,則當年有遷官進職之福。
若大運到兇位,災未發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兇位相應,則當年有喪服哭泣責罰之災。
陳訪曰:大小運并太歲都在吉處,謂之福會;俱在兇處,謂之兇會。
大凡大運在兇處,小運太歲皆到吉地,不能為大福,止為當年之利也。
大運在吉處,小運太歲皆到兇位,不能為大災,止為當年之不利也。
小大災福,皆以大運為之主。
欲知人受福之年,須是大運在祿、長生、建庫、驿馬、馬合、祿合、命合上。
若要見受福,月月時亦以上**配而推之,可見矣。
欲知人受災之年,須是大運在祿與身死、敗、絕位上,并伏吟、返吟、空亡、兇殺上,太歲亦到七位上,更帶克身之鬼,其年決有大災。
若要見受災月日時,亦以上**配推之,可見矣。
古人以太歲及小運壓大運為災,非也。
若大運在吉位,或太歲或小運并于大運上,當年主有兩重喜,最忌者,或大運,或小運與大運同到兇位上,則當年主有不測之禍,或死兆也。
(并三命提要) 幾欲占得官者,須是歲運至祿幹生旺處,乃吉。
年内取月準此。
假令甲子人以甲為祿,幹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