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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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十二月節氣
【寅正月】
立春正月節雨水正月中
正月丁為天德,丙為月德,辛為月合,壬為月空。
甲乙丙丁為月中秀氣,支宜亥卯未寅午戌,畏見癸庚二幹,損内之德,正月火木主事,如秀在丙丁寅午戌及納音諸火,若見壬癸申子辰,及納音諸水,是損火之秀也。
如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納音諸木,若見庚辛巳酉醜與納音諸金,是損木之秀也。
以上火木二氣全無損傷者,主文科之命,如單逢木及水,亦主文科,如帶旺氣,及諸貴神祿馬之類,而見十大休廢兼損月中秀氣者,為武臣也。
分文武格,餘月俱彷此例(廣信集)見丁輕重以衰旺言之,丁巳丁亥日顯有不同,須引用之地,如丁亥日見壬寅時,此得之輕,卻引用重厚也。
如丁巳日得己酉時,雖丁巳之火,引至酉地,乃死而無氣,不及丁亥也。
丁乃為德藏,壬為德合,其壬在寅午戌火位之上,是既濟作福之地,如壬子壬申,此二種水盛火滅,必疾厄而形體不足。
壬辰者各持其德,墓水不能制克其火,此乃為既濟之地。
丙亦正月秀氣,如丙午月、甲午時者,發而脫也,為正月之節,木成火生,都引于二旺之地,此火出木盡,福不能久也。
如丙戌日庚寅時,正是火藏于木,木氣盛而火不繼,福漸充實而常久也。
如丙申日丙申時,或歲月俱在丙在申子辰上,為化從水,是陽極丙化為陰,如臨日時者,此伎術從道閑薄之人也,況丙火衰而在申,水生之地,不能成福,如幹不遇,更以納音言之如甲戌之火,在正月亦為秀氣,甲木逢旺,陰火藏生,帶五行印庫為德亦非薄矣。
如甲戌日丙寅時生,奇福之人也。
丙寅引用合造化之性也。
如甲戌日庚午時,為火出木死,乃柴薪也。
因物得氣不能久,亦不能顯達也。
戊子之火寒薄,發而得濟,五行窮極而變,如冬至之氣,水極化火,陰極為陽,類乎乃戊子之火也。
正月三陽之氣,木大成而能育其火,如辛巳日戊子時生者,自薄而厚也。
辛與丙合,須是辛巳,為巳上有丙,既見辛,故能正和,辛得戊子,是陰金不死,随火之功,遇此必自孤寡而獲厚福也。
如丙寅日戊子時生者為破甲敗族,終身蹇塞之人,為丙寅之火,自乘生胚之氣,卻于旺水滅壞其德,故不能用戊子,須以巧拙言之,如一丙之火,更須太歲支幹分其輕重,如庚寅人得之,鬼化為官,鬼氣不絕,盛而生福,辛人得之為官,癸人得之為财也。
更須分其輕重,詳其所曆之地,行年太歲扶合推之。
(神但經) 【卯二月】 驚蟄二月節春分二月中 二月坤為天德,甲為月德,己為月合,庚為月空,甲乙丙丁為月中秀氣,支宜寅午戌亥卯未,畏見壬辛二幹,申酉二位,損時之德,二月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納音木。
丙丁寅午戌及納音火,二月卯木正旺,若逢申金,木絕其氣,酉又破卯,有此者,不惟無貴,尤破祖業,多為貧下之人,凡禀月中秀氣,卻有損壞時日者,最緊切,蓋日為引,時為用也,又須看中氣,如中氣後五日,即使将來者進,功成者退,此說十二月中氣極要審詳之,二月甲寅甲辰己亥己卯乙亥乙卯乙未俱為秀氣,宜審酌用之廣信集。
遇甲乙居寅辰未亥之上尤美也。
如己在亥卯未上,亦為秀氣,何也?如妻在夫家随夫之姓也。
若遇辛酉癸酉為破家之厄,緣金木之氣,忌全金沖克,若時日遇之,遭刑不賤,從有其德,終身不立,若遇丙丁,為和氣通明之時,在木為花,輕盈而容,不能久也。
如丙寅日,辛卯時,此從木之性,其氣實而華,必為明達身容之士,如甲午日丁卯時,此木弱火虛,遇時而不通,乃伎術工巧近貴之人,福不能久也。
若遇壬癸沖注其木,兆能生養,常有不安,二月之候,死水浸活木故也。
遇之安閑漸亨,不及富貴之地,若更其中藏土,必為疾厄之人,如水在甲申之納音,壬辰之幹,猶有位之人也。
二月己酉日癸酉時,此水土俱遇死敗之上,乃水土渾濁,如癸酉之金,損時之德,不惟下賤,更多殘疾也。
壬辰之水秀氣不濁,甲申之水,隐金木交會,藏于陰而寄于甲,故不得為死水推之,遇此之時,巧拙須詳引用言其輕重也。
(神白經) 【辰三月】 清明三月節谷雨三月中 三月壬為天德,又為月德,丁為月合,丙為月空,壬戊為月中秀氣,支宜寅午戌辰醜未,畏見辛申二幹,三月水土主事,秀在壬癸申子辰戊己辰戌醜未,大畏甲木損時之德,此月見甲己則兇,丁壬則吉。
(廣信集)壬重癸輕,中藏陽土,戊己無地,而散于四時,陽從妻墓,陰從夫墓,而旺更在專位之上,更為高崇顯達之士也,戊午得之者輕,戊子大貴,詳其巧拙,守魁罡有将相之權,臨傳送得詞館之顯,如壬子之水,并聚非清,雖有福祿,定虧于壽,緣物太過即不能久,壬申之水,如井中之泉,汲而旋生,壬辰之水,所歸有
甲乙丙丁為月中秀氣,支宜亥卯未寅午戌,畏見癸庚二幹,損内之德,正月火木主事,如秀在丙丁寅午戌及納音諸火,若見壬癸申子辰,及納音諸水,是損火之秀也。
如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納音諸木,若見庚辛巳酉醜與納音諸金,是損木之秀也。
以上火木二氣全無損傷者,主文科之命,如單逢木及水,亦主文科,如帶旺氣,及諸貴神祿馬之類,而見十大休廢兼損月中秀氣者,為武臣也。
分文武格,餘月俱彷此例(廣信集)見丁輕重以衰旺言之,丁巳丁亥日顯有不同,須引用之地,如丁亥日見壬寅時,此得之輕,卻引用重厚也。
如丁巳日得己酉時,雖丁巳之火,引至酉地,乃死而無氣,不及丁亥也。
丁乃為德藏,壬為德合,其壬在寅午戌火位之上,是既濟作福之地,如壬子壬申,此二種水盛火滅,必疾厄而形體不足。
壬辰者各持其德,墓水不能制克其火,此乃為既濟之地。
丙亦正月秀氣,如丙午月、甲午時者,發而脫也,為正月之節,木成火生,都引于二旺之地,此火出木盡,福不能久也。
如丙戌日庚寅時,正是火藏于木,木氣盛而火不繼,福漸充實而常久也。
如丙申日丙申時,或歲月俱在丙在申子辰上,為化從水,是陽極丙化為陰,如臨日時者,此伎術從道閑薄之人也,況丙火衰而在申,水生之地,不能成福,如幹不遇,更以納音言之如甲戌之火,在正月亦為秀氣,甲木逢旺,陰火藏生,帶五行印庫為德亦非薄矣。
如甲戌日丙寅時生,奇福之人也。
丙寅引用合造化之性也。
如甲戌日庚午時,為火出木死,乃柴薪也。
因物得氣不能久,亦不能顯達也。
戊子之火寒薄,發而得濟,五行窮極而變,如冬至之氣,水極化火,陰極為陽,類乎乃戊子之火也。
正月三陽之氣,木大成而能育其火,如辛巳日戊子時生者,自薄而厚也。
辛與丙合,須是辛巳,為巳上有丙,既見辛,故能正和,辛得戊子,是陰金不死,随火之功,遇此必自孤寡而獲厚福也。
如丙寅日戊子時生者為破甲敗族,終身蹇塞之人,為丙寅之火,自乘生胚之氣,卻于旺水滅壞其德,故不能用戊子,須以巧拙言之,如一丙之火,更須太歲支幹分其輕重,如庚寅人得之,鬼化為官,鬼氣不絕,盛而生福,辛人得之為官,癸人得之為财也。
更須分其輕重,詳其所曆之地,行年太歲扶合推之。
(神但經) 【卯二月】 驚蟄二月節春分二月中 二月坤為天德,甲為月德,己為月合,庚為月空,甲乙丙丁為月中秀氣,支宜寅午戌亥卯未,畏見壬辛二幹,申酉二位,損時之德,二月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納音木。
丙丁寅午戌及納音火,二月卯木正旺,若逢申金,木絕其氣,酉又破卯,有此者,不惟無貴,尤破祖業,多為貧下之人,凡禀月中秀氣,卻有損壞時日者,最緊切,蓋日為引,時為用也,又須看中氣,如中氣後五日,即使将來者進,功成者退,此說十二月中氣極要審詳之,二月甲寅甲辰己亥己卯乙亥乙卯乙未俱為秀氣,宜審酌用之廣信集。
遇甲乙居寅辰未亥之上尤美也。
如己在亥卯未上,亦為秀氣,何也?如妻在夫家随夫之姓也。
若遇辛酉癸酉為破家之厄,緣金木之氣,忌全金沖克,若時日遇之,遭刑不賤,從有其德,終身不立,若遇丙丁,為和氣通明之時,在木為花,輕盈而容,不能久也。
如丙寅日,辛卯時,此從木之性,其氣實而華,必為明達身容之士,如甲午日丁卯時,此木弱火虛,遇時而不通,乃伎術工巧近貴之人,福不能久也。
若遇壬癸沖注其木,兆能生養,常有不安,二月之候,死水浸活木故也。
遇之安閑漸亨,不及富貴之地,若更其中藏土,必為疾厄之人,如水在甲申之納音,壬辰之幹,猶有位之人也。
二月己酉日癸酉時,此水土俱遇死敗之上,乃水土渾濁,如癸酉之金,損時之德,不惟下賤,更多殘疾也。
壬辰之水秀氣不濁,甲申之水,隐金木交會,藏于陰而寄于甲,故不得為死水推之,遇此之時,巧拙須詳引用言其輕重也。
(神白經) 【辰三月】 清明三月節谷雨三月中 三月壬為天德,又為月德,丁為月合,丙為月空,壬戊為月中秀氣,支宜寅午戌辰醜未,畏見辛申二幹,三月水土主事,秀在壬癸申子辰戊己辰戌醜未,大畏甲木損時之德,此月見甲己則兇,丁壬則吉。
(廣信集)壬重癸輕,中藏陽土,戊己無地,而散于四時,陽從妻墓,陰從夫墓,而旺更在專位之上,更為高崇顯達之士也,戊午得之者輕,戊子大貴,詳其巧拙,守魁罡有将相之權,臨傳送得詞館之顯,如壬子之水,并聚非清,雖有福祿,定虧于壽,緣物太過即不能久,壬申之水,如井中之泉,汲而旋生,壬辰之水,所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