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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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乙酉日舍去幹上亥水之長生而就酉支之鬼克。
辛醜日舍去幹上未土之生而就醜支之墓,所謂舍益就損也。
乃錯列于舍就皆不可格内。
舍就皆不可格,惟有庚子日幹上辰,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子支,又脫我氣;庚午日幹上戌,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午支,又為日鬼也。
己日卯加巳,夜将乘虎而克幹,其上所載之課式亦加巳,三傳卯亥未。
而《大全》則錯作卯加乙,其上所載之課雲亦是卯加巳,三傳醜亥酉。
又《大全》少刻眉批一則:蛇乘丁格,原本眉批雲:白虎屬金,故止六甲日忌遁旬内之庚,螣蛇屬火,故止六辛日遁旬内之丁。
此批甚為明暢,乃《大全》失之,可惜也! 下博郭禦青先生,因梓人徐振南之請刻《畢法賦》二卷,《課經集》四卷,共六卷,每卷首頁則有“徐振南梓”數字,是知為初刻原本,後不知何時複益以七卷,共十三卷,名曰《大全》。
原本中《占驗存略》一篇,兵占六課删去。
嘗讀《明史·藝文志》有袁祥六壬三十三卷,後觀《蘇州府志》,知袁祥為元和縣人,有《六壬大全》三十六卷。
此書必有可觀,惜遍求而不得,若郭氏所較輯者,雖曰“大全”,實多缺略,況較雠未盡善欤? 淩福之《畢法賦》,因用邵彥和斷案而作,而複參以心得,故其書從考驗中得來,非揣摩五行之比,然亦有矛盾處。
如“幹乘墓虎無占病”注說既雲“辛酉日醜為空墓,猶可畏矣。
”,至“受虎克神為病症”注又曰“辛酉日醜作空亡,容易治療”是也。
予嘗為人占病,得此課者,毫無一生,縱二月占,醜是生氣,亦不能解。
惟年命在辰,則未沖醜墓(以下脫漏十九字)邵氏《斷案》惟有乙巳日幹上卯,三傳不用卯寅醜而用辰卯寅,疑《畢法》因此一課而推演者也。
有陰陽之比,有五行之比。
比用課取初傳,陰陽之比也。
《畢法》于甲辰日幹上戌,不取戌加甲為用,亦取子加辰,以為戌土畏甲木而不比,是拉入五行之比矣,亦似可商。
《畢法》一書,最為純正,亦宜融通活法看之,不可拘泥。
予憶五十七年正月初十日,族人元正先生占終身财福,其時未交春,尚是醜建,庚辰日子将未時,醜墓并月建加幹,根土太固,恐非中傳之未所能沖去。
況寅是本命,落于空克之地,休囚無氣,末傳子水螣蛇又脫日幹,安可以求财大獲格斷?後果蹇滞。
又嘉慶十四年三月庚辰日酉将辰時,蘇允文乙醜命占将來就何處口舉,财利若何。
得求财大獲格,予見天羅自裹,命上虎鬼,象最兇。
況寅馬落空,非特難動,須防災病。
後果未往岸店,次年正月暴亡。
又十九年正月十八,汪應璧先生丙申命占漢年,此課予亦不以财福斷,支上、行年上見酉為日刃也,為病符,被勾陳夾住,主舊事纏繞不清;财空主财不聚,難望如意。
後果如占。
二月患外症甚危。
蓋醜墓帶血支、血忌,陰神虎鬼,支上病符。
占流年以行年為主,行年上亦是病符故耳。
其先予未斷出。
其危而獲安者,猶賴未沖醜墓,行年上既見比劫,财福定不相宜。
今人論年,有交生日、未交生日之殊,此法蓋本之邵氏。
然觀其斷案内,止有三課如此,其餘不然。
長生至胎養十二位,宜從五行論長生,以次順布為是。
今人亦有以十幹分陰陽順布逆布者,蓋因所傳之書非人,無折中之故也。
又以日祿臨官,合而為一,勢不能不分出陰陽順布逆布,則日祿即是臨官,殊不知臨官與日祿本不相蒙,故《畢法》“旺祿臨身”之法,謂日之旺神,又作日之祿神,此惟陰幹有之。
如乙日祿在卯,而乙木長生在亥,亦旺于卯;丁日祿在午,而丁火長生在寅,亦旺于午;辛日祿在酉,而辛金長生在巳,亦旺于酉;癸日祿在子,而癸水長生在申,亦旺于子。
惟己日不能相兼,故注雲“己酉、巳亥、己巳,幹上午雖不是己之旺神,亦可用也。
”且予嘗征之占驗,如辛日幹上醜,無未相沖,占病不救,日墓故也。
若辛金長生在子,則醜是養神,當不至于此之之兇。
己日幹上酉占事脫賺,占人貪欲,日敗故也。
若己土長生在酉,當不至若是之咎。
乙日幹上亥,六處無土克制,占病沉疴獲起,占事利益恒多,長生故也。
若乙木死于亥,則死神臨日,當不至于若是之吉,此皆屢試而屢驗者,其餘不能枚舉。
然則習六壬者,何必惑于他歧,反滋疑而莫能斷耶? 日幹投墓,占病更忌。
即日年命上有沖墓之神,無益也。
《心鏡》六般入墓列于第四,不過次序如此,非其兇氣輕于三項也。
巳年申月辛未日午将酉時,占戌命人病,日幹臨醜墓,三傳亥未未,土重埋金,皆非吉象,況未是三丘,醜為五墓,行年上太陽為鬼,回光返照,能有幾時?即斷此病不起,果七十有九日而死,己醜日辰,仍是日墓。
幹上未,中末未,命上未,并不見其能沖醜墓,是亥水為初而而遭群土之克,恐其兇尚不止此,奈何? 或問曰:土長生在申,一作在寅,未知誰是?餘曰:土長生自宜在申,不宜在寅。
如戊己日寅木克幹,無救者兇,其證也。
昔者李覺子《蔔易》以天時而參驗,五行見土父母,有應申日雨者,有應子日雨者;又見土為子孫,有應申日晴者,有應子日晴者。
蓋申為長生,子為帝旺,是又一證也。
或曰:“淩氏《畢法賦》以六戊六己日幹上子正月占,主有孕故曰‘戊己當絕在亥懷,明知子上是胞胎’,此非土長生在寅乎?”予曰:“此淩氏兩歧之言也。
彼不雲‘妻财作生氣,縱不作胎神,亦可用’乎?”然則戊日己日幹上子,正月占主有孕妻财故也。
況其孕止其一端,而戊日己日以申為長生,以子為帝旺,以辰為墓庫,以酉為敗神,以寅為鬼賊,為吉為兇,未可悉數。
試取古人占案用語、己所常占者驗後而細詳之,當亦憬然而悟矣。
予友吳稼雲先生嘗雲:“《周易》言象而不言生克,故六壬家亦宜觀象定吉兇,而不可以生克定吉兇。
”此稼雲先生一家之言也。
夫《周易》不盡言五行,故不論生克;六壬專言五行,則不能離生克。
十二神将之所屬,即象也。
或生焉,或克焉,即象之吉兇者也。
古人又患人之情僞,事之變幻,非生克兩字可盡也,于是曰德,曰合,曰刑,曰沖,曰破,曰官,曰祿,曰刃,曰旺,曰墓,曰死,曰絕,曰胎,曰養,曰敗,所以參其象而盡其變也。
然後吉兇悔吝無所逃于三傳四課中矣。
稼雲先生學問淵博,深于古文,嘗與予談六壬,經日不倦,其法重初傳,重丁神,以神機兆于動,既得其動,然後融會全課體象而斷之,不可枝枝節節。
蓋初傳與丁神皆課中之動者也。
先生此言,最為微妙,是佛家上乘工夫,予愧未能造到此境也。
庚午春,予自維揚回,見先生于崖市,送寓言談,侃侃仍如往年,今則宿草凄凄矣,悲夫! 吉兇成敗,雖有德合等之繁,究竟以生克為主,如壬寅日伏吟,雖曰幹支上下相合,無如支辰脫幹;乙酉日伏吟,亦是幹支上下相合,無如鬼臨三四,脫氣鬼克,安得為吉?昔族兄廉階先生精于醫學而不遇時,有鄭姓之友,許為其榆楊傳醫道廣行,先生因索占于予,得壬寅日伏吟課,予曰:“幹支上下相合,究竟脫幹,所謂有言不信,況巳貴空亡,何益之有?”後果如所占,此壬子年五月十五日所占課也。
諺雲:“熟讀王叔和,不如見症多。
”故六壬家亦如己所占驗者,信而有據。
古人多好奇之論、信筆之言,如《管子神書》,有天官天将斷不相兼者;《指掌賦》有斷無此三傳者,有天官斷不臨此處者,乃作者居然作之,注者居然注之,不可解也。
他書信筆指鹿為馬者更難悉數焉。
今将順逆連數課中無此三傳列于左: 子醜寅卯辰巳巳午未戌亥子無以上順連 亥戌酉酉申未辰卯寅惟乙巳日邵氏取此三傳寅醜子以上逆連數 逆連茹間傳無此三傳者午申戌戌子寅無以上順 申午辰辰寅子子戌申無以上逆 順逆三合課無此三傳者 醜巳酉巳酉醜午戌寅戌寅午卯未亥無以上順 辰子申醜酉巳無以上逆 十二天官中,惟貴人天空無處不臨,其餘有臨有不臨。
螣蛇不臨戌亥,白虎不臨辰巳,朱雀不臨酉戌亥子,太常不臨卯辰巳午未,青龍不臨戌亥,天後不臨辰巳,勾陳不臨酉戌亥子,太陰不臨卯辰巳午。
以上皆指不臨地盤而言,若天盤惟貴人天空不乘辰戌,六合元武不乘醜未,其餘無支不乘。
《心鏡·占同居人為賊歌》雲:“一家之内十人居,一人失物九人籲。
未知盜者定是誰,欲占先以将加時。
若有人年元武下,此人盜去更無疑。
”此說未可從也,何也?元武不臨寅卯辰巳午未,豈為賊者皆行年在申酉戌亥子醜耶?依此推斷,恐反誣良,不若仍以元武初傳、官鬼參看為穩,推而言之。
《指南》占驗,以元武臨戌,風水在西北山岡,亦是偶中,特據此推斷,豈無在東南方之風水乎?若《中黃經》之占盜賊不盡看元武所臨,而必參之以生克,測之以三傳,可謂得其三味矣。
凡占事之重大者,課體最重。
若課體不吉,即有一二吉神,無補于課體之疵也。
甲戌年十二月初三日,諸公在鄭典五翁花園内為鮑右曾先生預馔大壽,右曾先生從院上來,鹽台何公囑其占拜奏折旨意報回若何,生意、鹽務若何,得己未日井欄格,予曰:“巳火皇恩發動生幹生支,天後為恩澤之神,又在幹支之上,入中末兩傳,必蒙恩允,且有疊疊賞賜。
但井上架木,易欹易斜。
且一火陷于衆土之中,為力不久,恐鹽務仍無起色耳。
”後果一一如占。
今人占課,除家宅、風水、婚姻、六甲、官訟、謀幹外,往往不看支辰,此大錯也。
須知幹支為兩儀,不可偏廢,如占天雨,以幹為天,以支為所占之地;占考試,幹為舉子,支為場屋;占求官,幹為求官之人,支為所曆之任;占謀事求财,幹為我,支為我所求之人;占出行,
蓋乙酉日舍去幹上亥水之長生而就酉支之鬼克。
辛醜日舍去幹上未土之生而就醜支之墓,所謂舍益就損也。
乃錯列于舍就皆不可格内。
舍就皆不可格,惟有庚子日幹上辰,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子支,又脫我氣;庚午日幹上戌,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午支,又為日鬼也。
己日卯加巳,夜将乘虎而克幹,其上所載之課式亦加巳,三傳卯亥未。
而《大全》則錯作卯加乙,其上所載之課雲亦是卯加巳,三傳醜亥酉。
又《大全》少刻眉批一則:蛇乘丁格,原本眉批雲:白虎屬金,故止六甲日忌遁旬内之庚,螣蛇屬火,故止六辛日遁旬内之丁。
此批甚為明暢,乃《大全》失之,可惜也! 下博郭禦青先生,因梓人徐振南之請刻《畢法賦》二卷,《課經集》四卷,共六卷,每卷首頁則有“徐振南梓”數字,是知為初刻原本,後不知何時複益以七卷,共十三卷,名曰《大全》。
原本中《占驗存略》一篇,兵占六課删去。
嘗讀《明史·藝文志》有袁祥六壬三十三卷,後觀《蘇州府志》,知袁祥為元和縣人,有《六壬大全》三十六卷。
此書必有可觀,惜遍求而不得,若郭氏所較輯者,雖曰“大全”,實多缺略,況較雠未盡善欤? 淩福之《畢法賦》,因用邵彥和斷案而作,而複參以心得,故其書從考驗中得來,非揣摩五行之比,然亦有矛盾處。
如“幹乘墓虎無占病”注說既雲“辛酉日醜為空墓,猶可畏矣。
”,至“受虎克神為病症”注又曰“辛酉日醜作空亡,容易治療”是也。
予嘗為人占病,得此課者,毫無一生,縱二月占,醜是生氣,亦不能解。
惟年命在辰,則未沖醜墓(以下脫漏十九字)邵氏《斷案》惟有乙巳日幹上卯,三傳不用卯寅醜而用辰卯寅,疑《畢法》因此一課而推演者也。
有陰陽之比,有五行之比。
比用課取初傳,陰陽之比也。
《畢法》于甲辰日幹上戌,不取戌加甲為用,亦取子加辰,以為戌土畏甲木而不比,是拉入五行之比矣,亦似可商。
《畢法》一書,最為純正,亦宜融通活法看之,不可拘泥。
予憶五十七年正月初十日,族人元正先生占終身财福,其時未交春,尚是醜建,庚辰日子将未時,醜墓并月建加幹,根土太固,恐非中傳之未所能沖去。
況寅是本命,落于空克之地,休囚無氣,末傳子水螣蛇又脫日幹,安可以求财大獲格斷?後果蹇滞。
又嘉慶十四年三月庚辰日酉将辰時,蘇允文乙醜命占将來就何處口舉,财利若何。
得求财大獲格,予見天羅自裹,命上虎鬼,象最兇。
況寅馬落空,非特難動,須防災病。
後果未往岸店,次年正月暴亡。
又十九年正月十八,汪應璧先生丙申命占漢年,此課予亦不以财福斷,支上、行年上見酉為日刃也,為病符,被勾陳夾住,主舊事纏繞不清;财空主财不聚,難望如意。
後果如占。
二月患外症甚危。
蓋醜墓帶血支、血忌,陰神虎鬼,支上病符。
占流年以行年為主,行年上亦是病符故耳。
其先予未斷出。
其危而獲安者,猶賴未沖醜墓,行年上既見比劫,财福定不相宜。
今人論年,有交生日、未交生日之殊,此法蓋本之邵氏。
然觀其斷案内,止有三課如此,其餘不然。
長生至胎養十二位,宜從五行論長生,以次順布為是。
今人亦有以十幹分陰陽順布逆布者,蓋因所傳之書非人,無折中之故也。
又以日祿臨官,合而為一,勢不能不分出陰陽順布逆布,則日祿即是臨官,殊不知臨官與日祿本不相蒙,故《畢法》“旺祿臨身”之法,謂日之旺神,又作日之祿神,此惟陰幹有之。
如乙日祿在卯,而乙木長生在亥,亦旺于卯;丁日祿在午,而丁火長生在寅,亦旺于午;辛日祿在酉,而辛金長生在巳,亦旺于酉;癸日祿在子,而癸水長生在申,亦旺于子。
惟己日不能相兼,故注雲“己酉、巳亥、己巳,幹上午雖不是己之旺神,亦可用也。
”且予嘗征之占驗,如辛日幹上醜,無未相沖,占病不救,日墓故也。
若辛金長生在子,則醜是養神,當不至于此之之兇。
己日幹上酉占事脫賺,占人貪欲,日敗故也。
若己土長生在酉,當不至若是之咎。
乙日幹上亥,六處無土克制,占病沉疴獲起,占事利益恒多,長生故也。
若乙木死于亥,則死神臨日,當不至于若是之吉,此皆屢試而屢驗者,其餘不能枚舉。
然則習六壬者,何必惑于他歧,反滋疑而莫能斷耶? 日幹投墓,占病更忌。
即日年命上有沖墓之神,無益也。
《心鏡》六般入墓列于第四,不過次序如此,非其兇氣輕于三項也。
巳年申月辛未日午将酉時,占戌命人病,日幹臨醜墓,三傳亥未未,土重埋金,皆非吉象,況未是三丘,醜為五墓,行年上太陽為鬼,回光返照,能有幾時?即斷此病不起,果七十有九日而死,己醜日辰,仍是日墓。
幹上未,中末未,命上未,并不見其能沖醜墓,是亥水為初而而遭群土之克,恐其兇尚不止此,奈何? 或問曰:土長生在申,一作在寅,未知誰是?餘曰:土長生自宜在申,不宜在寅。
如戊己日寅木克幹,無救者兇,其證也。
昔者李覺子《蔔易》以天時而參驗,五行見土父母,有應申日雨者,有應子日雨者;又見土為子孫,有應申日晴者,有應子日晴者。
蓋申為長生,子為帝旺,是又一證也。
或曰:“淩氏《畢法賦》以六戊六己日幹上子正月占,主有孕故曰‘戊己當絕在亥懷,明知子上是胞胎’,此非土長生在寅乎?”予曰:“此淩氏兩歧之言也。
彼不雲‘妻财作生氣,縱不作胎神,亦可用’乎?”然則戊日己日幹上子,正月占主有孕妻财故也。
況其孕止其一端,而戊日己日以申為長生,以子為帝旺,以辰為墓庫,以酉為敗神,以寅為鬼賊,為吉為兇,未可悉數。
試取古人占案用語、己所常占者驗後而細詳之,當亦憬然而悟矣。
予友吳稼雲先生嘗雲:“《周易》言象而不言生克,故六壬家亦宜觀象定吉兇,而不可以生克定吉兇。
”此稼雲先生一家之言也。
夫《周易》不盡言五行,故不論生克;六壬專言五行,則不能離生克。
十二神将之所屬,即象也。
或生焉,或克焉,即象之吉兇者也。
古人又患人之情僞,事之變幻,非生克兩字可盡也,于是曰德,曰合,曰刑,曰沖,曰破,曰官,曰祿,曰刃,曰旺,曰墓,曰死,曰絕,曰胎,曰養,曰敗,所以參其象而盡其變也。
然後吉兇悔吝無所逃于三傳四課中矣。
稼雲先生學問淵博,深于古文,嘗與予談六壬,經日不倦,其法重初傳,重丁神,以神機兆于動,既得其動,然後融會全課體象而斷之,不可枝枝節節。
蓋初傳與丁神皆課中之動者也。
先生此言,最為微妙,是佛家上乘工夫,予愧未能造到此境也。
庚午春,予自維揚回,見先生于崖市,送寓言談,侃侃仍如往年,今則宿草凄凄矣,悲夫! 吉兇成敗,雖有德合等之繁,究竟以生克為主,如壬寅日伏吟,雖曰幹支上下相合,無如支辰脫幹;乙酉日伏吟,亦是幹支上下相合,無如鬼臨三四,脫氣鬼克,安得為吉?昔族兄廉階先生精于醫學而不遇時,有鄭姓之友,許為其榆楊傳醫道廣行,先生因索占于予,得壬寅日伏吟課,予曰:“幹支上下相合,究竟脫幹,所謂有言不信,況巳貴空亡,何益之有?”後果如所占,此壬子年五月十五日所占課也。
諺雲:“熟讀王叔和,不如見症多。
”故六壬家亦如己所占驗者,信而有據。
古人多好奇之論、信筆之言,如《管子神書》,有天官天将斷不相兼者;《指掌賦》有斷無此三傳者,有天官斷不臨此處者,乃作者居然作之,注者居然注之,不可解也。
他書信筆指鹿為馬者更難悉數焉。
今将順逆連數課中無此三傳列于左: 子醜寅卯辰巳巳午未戌亥子無以上順連 亥戌酉酉申未辰卯寅惟乙巳日邵氏取此三傳寅醜子以上逆連數 逆連茹間傳無此三傳者午申戌戌子寅無以上順 申午辰辰寅子子戌申無以上逆 順逆三合課無此三傳者 醜巳酉巳酉醜午戌寅戌寅午卯未亥無以上順 辰子申醜酉巳無以上逆 十二天官中,惟貴人天空無處不臨,其餘有臨有不臨。
螣蛇不臨戌亥,白虎不臨辰巳,朱雀不臨酉戌亥子,太常不臨卯辰巳午未,青龍不臨戌亥,天後不臨辰巳,勾陳不臨酉戌亥子,太陰不臨卯辰巳午。
以上皆指不臨地盤而言,若天盤惟貴人天空不乘辰戌,六合元武不乘醜未,其餘無支不乘。
《心鏡·占同居人為賊歌》雲:“一家之内十人居,一人失物九人籲。
未知盜者定是誰,欲占先以将加時。
若有人年元武下,此人盜去更無疑。
”此說未可從也,何也?元武不臨寅卯辰巳午未,豈為賊者皆行年在申酉戌亥子醜耶?依此推斷,恐反誣良,不若仍以元武初傳、官鬼參看為穩,推而言之。
《指南》占驗,以元武臨戌,風水在西北山岡,亦是偶中,特據此推斷,豈無在東南方之風水乎?若《中黃經》之占盜賊不盡看元武所臨,而必參之以生克,測之以三傳,可謂得其三味矣。
凡占事之重大者,課體最重。
若課體不吉,即有一二吉神,無補于課體之疵也。
甲戌年十二月初三日,諸公在鄭典五翁花園内為鮑右曾先生預馔大壽,右曾先生從院上來,鹽台何公囑其占拜奏折旨意報回若何,生意、鹽務若何,得己未日井欄格,予曰:“巳火皇恩發動生幹生支,天後為恩澤之神,又在幹支之上,入中末兩傳,必蒙恩允,且有疊疊賞賜。
但井上架木,易欹易斜。
且一火陷于衆土之中,為力不久,恐鹽務仍無起色耳。
”後果一一如占。
今人占課,除家宅、風水、婚姻、六甲、官訟、謀幹外,往往不看支辰,此大錯也。
須知幹支為兩儀,不可偏廢,如占天雨,以幹為天,以支為所占之地;占考試,幹為舉子,支為場屋;占求官,幹為求官之人,支為所曆之任;占謀事求财,幹為我,支為我所求之人;占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