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傳卷之一
關燈
小
中
大
以動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惟不盈,故能敝不新成。
傳曰:古之善為士者,将以成聖而 盡神也。
則其為士也,雖未至乎聖神,所以成聖而盡神者,其聞之固已全盡矣。
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乃所以成聖而盡神也。
微而後妙,妙而後玄,玄而後通,則深不可識矣。
夫惟不可識,則其形容安得以拟議哉?強為之容而已。
豫若冬涉川,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也。
猶若畏四鄰,閑邪存其誠,非物持之,則其心不出也。
俨若客,不為主也。
渙若冰将釋,方且終之以心凝形釋,骨肉俱融也。
敦兮其若樸,複其初也。
曠兮其若谷,應而不藏也。
渾兮其若濁,無是非彼我之辮也。
人皆昭昭也,孰能濁以靜之徐清者乎?徐清則無所不照矣。
人皆取先也,孰能安以動之徐生者乎?徐生則無所不出矣。
蓋欲靜則平炁,欲神則順心。
有為也而欲當,則綠於不得已。
平炁也,順心也,乃所以徐清也,綠於不得已,乃所以徐生也,此士之所以能成聖而盡神也。
道之體沖,沖也者,陰陽之和而盈虛之守。
而保此道者不欲盈,則虛而已。
然不曰虛,而每曰不盈者,恐人之累於虛也。
累於虛則不虛矣,故曰或不盈,不欲盈而已。
天下之物,有新則有敝,有敝則有壞,則能不敝者鮮矣。
夫唯不盈,則新敝成壞無所容心,是以雖敝不敝則不壞,不敝不壞則不新不成矣。
緻虛極章第十六 緻虛極,守靜笃。
萬物并作,吾以觀其複。
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複命。
複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傳曰:保此道者不欲盈,政虛而不極,守靜而不笃,則非不盈之至也。
衆人之於萬物也,息而後見其複,衰而後見其歸根。
而我以虛靜之至,故見萬物之所以作與其所以芸芸,在我而不在彼。
其所以作者,乃其所以複也。
方其所以芸芸者,乃其所以歸根也。
故以其并作而觀其複,則方其芸芸而各複歸其根也。
然則所謂虛者,非虛之而虛也,直莫之盈,故虛也。
所謂靜者,非靜之而靜也,夫物芸芸,各歸其根而不知,而莫足以撓心,故靜也,故歸根曰靜。
命者,吾之所受以生者也。
夫惟靜,則複其所以生,而能命物矣,故靜曰複命。
道至於能命物,則常而不去矣,故複命曰常。
自常觀之,則吉兇悔吝,常見乎動之微,明孰加焉?故知常曰明。
不知常者反此,則所作不免妄而已。
能知常而體之,則萬物與我為一矣,故知常容。
萬物與我為一,則不内其身而私矣,故容乃公。
萬物與我為一,而無私焉大也,大則聖,内聖外王,故公乃王。
聖然後至於神,故王乃天。
天則神矣,道者所以成聖而盡神也,故天乃道。
為道而至於常,則盡矣,故道乃久,投身不殆。
久而至於段身不殆者,常之謂已。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侮之。
信不足,有不信,猶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傳曰:執大象,天下往,由天下方且釋我而忘之,其迹孰得而見哉?故下知有之而已。
下知有之者,無以尚之,故謂之太上。
則親之譽之者其次,畏之侮之又其次可知已。
何以論之?今夫父子愛欽,不言而喻,至賓主之際,朋友之交,欲緻其欽之之意,必有以文之而後喻。
何則?信之足與不足而已。
則親之譽之,已出於信之不足而有不信,況於畏之侮之乎?然則欲使信至不足而有不信者,宜如何哉?猶其貴言,以複乎道而已。
貴言者,行不言之教而已。
行不言之教,則處無為之事可知也。
至夫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而莫知為之者,則孰得而親譽之哉? 大道廢章第十八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傳曰:道不可名,名之為道,已非道也,則又分而為仁義,豈道之全哉?則有仁義者,固大道之廢也。
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眼,及有眼而内視,内視則敗矣,則智慧出,固所以有大僞也。
僞者,德之返也。
有仁義,則其弊至於六親不和而有孝慈矣。
有大僞,則其弊至於國家昏亂而有忠臣矣。
是故有瞽瞍之頑嚚,弟象之傲,而後有舜,有桀纣之暴,而後有龍逢、比幹,此無他,去本愈遠而已矣。
道德真經傳卷之一竟
夫惟不盈,故能敝不新成。
傳曰:古之善為士者,将以成聖而 盡神也。
則其為士也,雖未至乎聖神,所以成聖而盡神者,其聞之固已全盡矣。
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乃所以成聖而盡神也。
微而後妙,妙而後玄,玄而後通,則深不可識矣。
夫惟不可識,則其形容安得以拟議哉?強為之容而已。
豫若冬涉川,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也。
猶若畏四鄰,閑邪存其誠,非物持之,則其心不出也。
俨若客,不為主也。
渙若冰将釋,方且終之以心凝形釋,骨肉俱融也。
敦兮其若樸,複其初也。
曠兮其若谷,應而不藏也。
渾兮其若濁,無是非彼我之辮也。
人皆昭昭也,孰能濁以靜之徐清者乎?徐清則無所不照矣。
人皆取先也,孰能安以動之徐生者乎?徐生則無所不出矣。
蓋欲靜則平炁,欲神則順心。
有為也而欲當,則綠於不得已。
平炁也,順心也,乃所以徐清也,綠於不得已,乃所以徐生也,此士之所以能成聖而盡神也。
道之體沖,沖也者,陰陽之和而盈虛之守。
而保此道者不欲盈,則虛而已。
然不曰虛,而每曰不盈者,恐人之累於虛也。
累於虛則不虛矣,故曰或不盈,不欲盈而已。
天下之物,有新則有敝,有敝則有壞,則能不敝者鮮矣。
夫唯不盈,則新敝成壞無所容心,是以雖敝不敝則不壞,不敝不壞則不新不成矣。
緻虛極章第十六 緻虛極,守靜笃。
萬物并作,吾以觀其複。
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複命。
複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傳曰:保此道者不欲盈,政虛而不極,守靜而不笃,則非不盈之至也。
衆人之於萬物也,息而後見其複,衰而後見其歸根。
而我以虛靜之至,故見萬物之所以作與其所以芸芸,在我而不在彼。
其所以作者,乃其所以複也。
方其所以芸芸者,乃其所以歸根也。
故以其并作而觀其複,則方其芸芸而各複歸其根也。
然則所謂虛者,非虛之而虛也,直莫之盈,故虛也。
所謂靜者,非靜之而靜也,夫物芸芸,各歸其根而不知,而莫足以撓心,故靜也,故歸根曰靜。
命者,吾之所受以生者也。
夫惟靜,則複其所以生,而能命物矣,故靜曰複命。
道至於能命物,則常而不去矣,故複命曰常。
自常觀之,則吉兇悔吝,常見乎動之微,明孰加焉?故知常曰明。
不知常者反此,則所作不免妄而已。
能知常而體之,則萬物與我為一矣,故知常容。
萬物與我為一,則不内其身而私矣,故容乃公。
萬物與我為一,而無私焉大也,大則聖,内聖外王,故公乃王。
聖然後至於神,故王乃天。
天則神矣,道者所以成聖而盡神也,故天乃道。
為道而至於常,則盡矣,故道乃久,投身不殆。
久而至於段身不殆者,常之謂已。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侮之。
信不足,有不信,猶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傳曰:執大象,天下往,由天下方且釋我而忘之,其迹孰得而見哉?故下知有之而已。
下知有之者,無以尚之,故謂之太上。
則親之譽之者其次,畏之侮之又其次可知已。
何以論之?今夫父子愛欽,不言而喻,至賓主之際,朋友之交,欲緻其欽之之意,必有以文之而後喻。
何則?信之足與不足而已。
則親之譽之,已出於信之不足而有不信,況於畏之侮之乎?然則欲使信至不足而有不信者,宜如何哉?猶其貴言,以複乎道而已。
貴言者,行不言之教而已。
行不言之教,則處無為之事可知也。
至夫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而莫知為之者,則孰得而親譽之哉? 大道廢章第十八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傳曰:道不可名,名之為道,已非道也,則又分而為仁義,豈道之全哉?則有仁義者,固大道之廢也。
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眼,及有眼而内視,内視則敗矣,則智慧出,固所以有大僞也。
僞者,德之返也。
有仁義,則其弊至於六親不和而有孝慈矣。
有大僞,則其弊至於國家昏亂而有忠臣矣。
是故有瞽瞍之頑嚚,弟象之傲,而後有舜,有桀纣之暴,而後有龍逢、比幹,此無他,去本愈遠而已矣。
道德真經傳卷之一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