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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者。
中風也。
桂枝湯主之雖有傷寒六七日不大便。
頭痛有熱者。
而與調胃承氣湯下之者又雲。
若小便清者知熱不在裡。
仍在表也。
當與桂枝湯以頭痛未去雖不大便六七日。
其小便清者。
猶為在表。
是知頭痛屬乎表者明矣。
頭痛一切屬三陽經也。
而陰病亦有頭痛乎。
太陰少陰二經之脈。
皆上至頸胸中而還。
不上循頭。
則多頭痛之證。
惟厥陰之脈。
循喉嚨之後。
上入颃颡。
連目上出額。
與督脈會于巅。
病亦有頭痛。
經曰。
幹嘔吐涎沫者。
吳茱萸湯主之者是矣。
夫頭者精明之府也。
神明居之。
小小邪氣作為頭痛者。
必曰發散而可也。
其或痛甚。
入連于腦。
而手足寒者。
又為真病。
豈能發散而已哉。
嗚呼。
頭痛為外疾猶有不可治者。
又矧髒腑之疾乎。
卷上 項強 傷寒項強。
何以明之。
太陽脈起于目内。
上額交巅。
上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循肩臂内挾脊。
抵腰中。
經曰。
太陽之病。
項背強痛而惡寒。
以太陽感受風寒。
則經脈不利。
而項為之急。
頸為之強爾。
傷寒頸項強急者。
太陽表證也。
必發散而解之可也。
太陽病。
項背強KTKT。
反汗出惡風者。
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KTKT。
無汗惡風者。
葛根湯主之。
是皆發散之劑也。
二者均是項背強而發散。
又有輕重者。
蓋發熱汗出惡風者為表虛。
表虛者可解肌。
無汗惡風者為表實。
表實者可發汗。
是以為治不同也。
桂枝加葛根湯方。
是桂枝加麻黃葛根。
又葛根湯方。
亦是桂枝湯中加麻黃葛根。
深詳究之。
無汗惡風為表實。
正可發汗。
則于桂枝湯中加葛根麻黃為當矣。
汗出惡風為表虛。
表虛者可解肌。
恐是桂枝湯中。
但加葛根。
而不加麻黃也幾音殊。
幾引頸之貌。
幾短羽鳥也。
短羽之鳥。
不能飛騰。
動則先伸引其頭爾。
項背強者。
動亦如之。
非若幾案之幾而偃屈也。
太陽傷寒項背強。
其或太陽中風。
加之寒濕而成痙者。
亦項強也。
經曰。
病者身熱足寒。
頸項強急。
惡寒時頭熱。
面赤目脈赤。
獨頭面搖。
卒口噤。
背反張者。
痙病也。
金匮耍略曰。
太陽病其證項背強KTKT然。
脈反沉遲者。
此為痙。
桂枝加栝蒌湯主之。
雖項背強。
然太陽病表證。
悉當發散。
又有結胸病者。
項亦強如柔狀。
下之則和。
宜大陷胸湯丸主之。
臨病之際。
審其表裡。
可汗可下。
随證投湯則萬全矣。
卷上 頭眩 傷寒頭眩。
何以明之非毛而見其毛。
眩非玄而見其玄。
為眼花。
眩為眼黑。
眩也運也冒也。
三者形俱相近。
有謂之眩運者有謂之眩冒者運為運轉之運。
世謂之頭旋者是矣。
冒為蒙冒之冒世謂之昏迷者是矣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
以少陽居表裡之間表邪所傳。
漸行于裡。
表中陽虛故時時目眩也。
二陽并病。
頭項強痛。
或眩運眩冒者。
以少陽與太陽并病。
故眩者責其虛也。
傷寒有起則頭眩與眩冒者。
皆發汗吐下後所緻。
是知其陽虛也故針經有曰上虛則眩。
下虛則厥眩雖為虛。
而風家亦有眩者。
蓋風主運動故爾。
傷寒陽明病。
但頭眩不惡寒。
故能食而咳。
其人必咽痛。
為陽明中風。
是風亦主頭眩也。
諸如此者。
皆非逆也。
及其諸逆。
發汗劇者言。
亂目眩者死。
命将難全。
嗚呼。
病勢已成。
可得半愈。
及病勢已深。
雖神醫其能已之耶。
卷上 胸脅滿 傷寒胸脅滿。
何以明之。
胸脅滿者。
謂胸膈間氣塞滿悶也。
非心下滿者也。
脅滿者。
謂脅肋下氣脹填滿也。
非腹滿者也。
邪氣自表傳裡。
必先自胸膈。
已次經心脅而入胃。
邪氣入胃。
為入府也。
是以胸滿多帶表症。
脅滿者。
當半表半裡症也。
經曰。
下後脈促胸滿者。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又曰。
太陽與陽明合病。
喘而胸滿者不可下。
宜麻黃湯。
是胸滿屬表。
而須發汗者也。
蓋胸中至表猶近也。
及脅者則更不言發汗。
但和解而已經曰。
設胸滿脅痛者。
與小柴胡湯。
又曰。
胸滿不去者。
小柴胡湯主之。
本太陽病不解。
傳入少陽者。
脅下硬滿。
幹嘔不能食。
往來寒熱。
脈沉緊者。
小柴胡湯主之。
是知脅滿屬半表半裡明矣。
大抵胸脅滿。
以邪氣初入裡。
未停留為實。
氣郁積而不行。
緻生滿也。
和解斯可矣。
若邪氣留于胸中。
聚而為實者。
非湧吐則不可已。
故華佗曰。
四日在胸。
吐之則愈。
是邪氣已收斂而不散漫者。
則可吐之。
内經曰。
其高者因而越之。
病在胸膈之上為高。
越之為吐也。
經曰。
病在胸中當吐之。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
胸中窒者。
則以栀子豉湯吐之。
若胸中痞硬。
氣上沖咽喉。
不得息者。
此為胸中有寒也。
則以瓜蒂散吐之。
二者均是吐劑。
栀子豉湯吐胸中虛煩客熱也。
瓜蒂散吐胸中痰實宿寒也。
若能審明藥劑之輕重。
辨别邪氣之淺深。
對症投湯。
不為效者。
未之有也。
卷上 心下滿 傷寒心下滿。
何以明之。
心下滿者。
謂正當心下高起滿硬者是矣。
不經下後而滿者。
則有吐下之殊。
若下後心下滿者。
又有結胸痞氣之别。
經曰。
病患手足厥冷。
脈乍緊。
邪結在胸中。
心中滿而煩。
饑不能食者。
病在胸中。
當須吐之。
又曰。
脈浮而大。
心下反硬有熱。
屬髒者攻之。
不令發汗。
屬腑者不令攻之。
茲二者。
為不經汗下而心下滿者。
或吐之。
或下之。
看其邪氣之高下。
高者則因而越之。
下者則因而竭之。
要在洩其邪也。
至于陽明病。
雖心下硬滿。
又未可攻。
經曰。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
不可攻之。
攻之利遂不止者死。
利止者愈。
是邪氣自表傳裡。
至于心下留結為實者。
則不可下。
乃吐之可也。
若未全為實者。
則不可下。
故有此戒也。
又邪氣在表。
未應下而強下之。
邪氣乘虛結于心下。
實者硬滿而痛為結胸。
虛者滿而不痛為虛痞。
經曰。
嘔而發熱者。
柴胡湯證具。
而以他藥下之。
柴胡證仍在者。
複與柴胡湯。
此雖己下之不為逆。
必蒸蒸而振。
卻複發熱。
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
此為結胸也。
但滿而不痛者。
此為虛痞。
蓋實邪留結。
則為硬為痛。
虛邪留滞。
則但滿而不硬痛也。
結胸熱實。
脈沉而緊。
心下痛。
按之石硬者。
大陷胸湯主之。
明其邪實可知矣。
脈浮而緊。
而反下之。
邪反入裡則作痞。
按之自濡。
但氣痞耳。
明其邪虛可知矣。
病發于陽。
而反下之。
熱入因作結胸。
病發于陰。
而反下之。
因作痞。
表邪未罷。
醫反下之。
胃中空虛。
客氣動隔。
陽氣内陷。
心中因硬。
則為結胸。
須陷胸湯丸攻之可也。
傷寒中風。
醫反下之。
心下痞硬而滿。
醫見心下痞。
謂病不盡。
而複下之。
其痞益甚。
此非結熱。
但以胃中空虛。
客氣上逆。
故使硬也。
須諸瀉心湯散可也。
二者俱是心下滿硬。
一為虛。
一為實。
凡投湯者大須詳審。
結胸雖為實邪。
衆皆共知。
當用陷胸湯丸下之。
或脈浮大者。
則不可下。
下之則死。
即是猶帶表邪。
未全結實。
下之重虛其裡。
邪深結則死。
設或結胸形證悉具。
而加之煩躁者。
又為不治之疾。
藥之所以能勝邪者。
必待胃氣施布。
藥力始能溫。
汗吐下之。
以逐其邪氣。
邪氣勝。
胃氣絕者。
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布。
雖神丹其何能為效也。
卷上 腹滿 傷寒腹滿。
何以明之。
腹滿者。
俗謂之肚脹是也。
華佗曰。
傷寒一日在皮。
二日在膚三日在肌。
四日在胸。
五日在腹。
六日入胃。
入胃謂入腑也。
是在腹也。
猶未全入裡者。
雖腹滿為裡證。
故亦有淺深之别。
經曰。
表已解而内不消。
非大滿猶生寒熱。
則病不除。
是其未全入腑。
若大滿大實。
堅有燥屎。
自可除下之。
雖四五日不能為禍。
謂之邪氣已入腑也。
傷寒邪入腹。
是裡證已深。
故腹滿乃可下之者多矣。
如經曰。
其熱不潮。
未可與承氣湯。
若腹大滿不通者。
可與小承氣湯
中風也。
桂枝湯主之雖有傷寒六七日不大便。
頭痛有熱者。
而與調胃承氣湯下之者又雲。
若小便清者知熱不在裡。
仍在表也。
當與桂枝湯以頭痛未去雖不大便六七日。
其小便清者。
猶為在表。
是知頭痛屬乎表者明矣。
頭痛一切屬三陽經也。
而陰病亦有頭痛乎。
太陰少陰二經之脈。
皆上至頸胸中而還。
不上循頭。
則多頭痛之證。
惟厥陰之脈。
循喉嚨之後。
上入颃颡。
連目上出額。
與督脈會于巅。
病亦有頭痛。
經曰。
幹嘔吐涎沫者。
吳茱萸湯主之者是矣。
夫頭者精明之府也。
神明居之。
小小邪氣作為頭痛者。
必曰發散而可也。
其或痛甚。
入連于腦。
而手足寒者。
又為真病。
豈能發散而已哉。
嗚呼。
頭痛為外疾猶有不可治者。
又矧髒腑之疾乎。
卷上 項強 傷寒項強。
何以明之。
太陽脈起于目内。
上額交巅。
上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循肩臂内挾脊。
抵腰中。
經曰。
太陽之病。
項背強痛而惡寒。
以太陽感受風寒。
則經脈不利。
而項為之急。
頸為之強爾。
傷寒頸項強急者。
太陽表證也。
必發散而解之可也。
太陽病。
項背強KTKT。
反汗出惡風者。
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KTKT。
無汗惡風者。
葛根湯主之。
是皆發散之劑也。
二者均是項背強而發散。
又有輕重者。
蓋發熱汗出惡風者為表虛。
表虛者可解肌。
無汗惡風者為表實。
表實者可發汗。
是以為治不同也。
桂枝加葛根湯方。
是桂枝加麻黃葛根。
又葛根湯方。
亦是桂枝湯中加麻黃葛根。
深詳究之。
無汗惡風為表實。
正可發汗。
則于桂枝湯中加葛根麻黃為當矣。
汗出惡風為表虛。
表虛者可解肌。
恐是桂枝湯中。
但加葛根。
而不加麻黃也幾音殊。
幾引頸之貌。
幾短羽鳥也。
短羽之鳥。
不能飛騰。
動則先伸引其頭爾。
項背強者。
動亦如之。
非若幾案之幾而偃屈也。
太陽傷寒項背強。
其或太陽中風。
加之寒濕而成痙者。
亦項強也。
經曰。
病者身熱足寒。
頸項強急。
惡寒時頭熱。
面赤目脈赤。
獨頭面搖。
卒口噤。
背反張者。
痙病也。
金匮耍略曰。
太陽病其證項背強KTKT然。
脈反沉遲者。
此為痙。
桂枝加栝蒌湯主之。
雖項背強。
然太陽病表證。
悉當發散。
又有結胸病者。
項亦強如柔狀。
下之則和。
宜大陷胸湯丸主之。
臨病之際。
審其表裡。
可汗可下。
随證投湯則萬全矣。
卷上 頭眩 傷寒頭眩。
何以明之非毛而見其毛。
眩非玄而見其玄。
為眼花。
眩為眼黑。
眩也運也冒也。
三者形俱相近。
有謂之眩運者有謂之眩冒者運為運轉之運。
世謂之頭旋者是矣。
冒為蒙冒之冒世謂之昏迷者是矣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
以少陽居表裡之間表邪所傳。
漸行于裡。
表中陽虛故時時目眩也。
二陽并病。
頭項強痛。
或眩運眩冒者。
以少陽與太陽并病。
故眩者責其虛也。
傷寒有起則頭眩與眩冒者。
皆發汗吐下後所緻。
是知其陽虛也故針經有曰上虛則眩。
下虛則厥眩雖為虛。
而風家亦有眩者。
蓋風主運動故爾。
傷寒陽明病。
但頭眩不惡寒。
故能食而咳。
其人必咽痛。
為陽明中風。
是風亦主頭眩也。
諸如此者。
皆非逆也。
及其諸逆。
發汗劇者言。
亂目眩者死。
命将難全。
嗚呼。
病勢已成。
可得半愈。
及病勢已深。
雖神醫其能已之耶。
卷上 胸脅滿 傷寒胸脅滿。
何以明之。
胸脅滿者。
謂胸膈間氣塞滿悶也。
非心下滿者也。
脅滿者。
謂脅肋下氣脹填滿也。
非腹滿者也。
邪氣自表傳裡。
必先自胸膈。
已次經心脅而入胃。
邪氣入胃。
為入府也。
是以胸滿多帶表症。
脅滿者。
當半表半裡症也。
經曰。
下後脈促胸滿者。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又曰。
太陽與陽明合病。
喘而胸滿者不可下。
宜麻黃湯。
是胸滿屬表。
而須發汗者也。
蓋胸中至表猶近也。
及脅者則更不言發汗。
但和解而已經曰。
設胸滿脅痛者。
與小柴胡湯。
又曰。
胸滿不去者。
小柴胡湯主之。
本太陽病不解。
傳入少陽者。
脅下硬滿。
幹嘔不能食。
往來寒熱。
脈沉緊者。
小柴胡湯主之。
是知脅滿屬半表半裡明矣。
大抵胸脅滿。
以邪氣初入裡。
未停留為實。
氣郁積而不行。
緻生滿也。
和解斯可矣。
若邪氣留于胸中。
聚而為實者。
非湧吐則不可已。
故華佗曰。
四日在胸。
吐之則愈。
是邪氣已收斂而不散漫者。
則可吐之。
内經曰。
其高者因而越之。
病在胸膈之上為高。
越之為吐也。
經曰。
病在胸中當吐之。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
胸中窒者。
則以栀子豉湯吐之。
若胸中痞硬。
氣上沖咽喉。
不得息者。
此為胸中有寒也。
則以瓜蒂散吐之。
二者均是吐劑。
栀子豉湯吐胸中虛煩客熱也。
瓜蒂散吐胸中痰實宿寒也。
若能審明藥劑之輕重。
辨别邪氣之淺深。
對症投湯。
不為效者。
未之有也。
卷上 心下滿 傷寒心下滿。
何以明之。
心下滿者。
謂正當心下高起滿硬者是矣。
不經下後而滿者。
則有吐下之殊。
若下後心下滿者。
又有結胸痞氣之别。
經曰。
病患手足厥冷。
脈乍緊。
邪結在胸中。
心中滿而煩。
饑不能食者。
病在胸中。
當須吐之。
又曰。
脈浮而大。
心下反硬有熱。
屬髒者攻之。
不令發汗。
屬腑者不令攻之。
茲二者。
為不經汗下而心下滿者。
或吐之。
或下之。
看其邪氣之高下。
高者則因而越之。
下者則因而竭之。
要在洩其邪也。
至于陽明病。
雖心下硬滿。
又未可攻。
經曰。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
不可攻之。
攻之利遂不止者死。
利止者愈。
是邪氣自表傳裡。
至于心下留結為實者。
則不可下。
乃吐之可也。
若未全為實者。
則不可下。
故有此戒也。
又邪氣在表。
未應下而強下之。
邪氣乘虛結于心下。
實者硬滿而痛為結胸。
虛者滿而不痛為虛痞。
經曰。
嘔而發熱者。
柴胡湯證具。
而以他藥下之。
柴胡證仍在者。
複與柴胡湯。
此雖己下之不為逆。
必蒸蒸而振。
卻複發熱。
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
此為結胸也。
但滿而不痛者。
此為虛痞。
蓋實邪留結。
則為硬為痛。
虛邪留滞。
則但滿而不硬痛也。
結胸熱實。
脈沉而緊。
心下痛。
按之石硬者。
大陷胸湯主之。
明其邪實可知矣。
脈浮而緊。
而反下之。
邪反入裡則作痞。
按之自濡。
但氣痞耳。
明其邪虛可知矣。
病發于陽。
而反下之。
熱入因作結胸。
病發于陰。
而反下之。
因作痞。
表邪未罷。
醫反下之。
胃中空虛。
客氣動隔。
陽氣内陷。
心中因硬。
則為結胸。
須陷胸湯丸攻之可也。
傷寒中風。
醫反下之。
心下痞硬而滿。
醫見心下痞。
謂病不盡。
而複下之。
其痞益甚。
此非結熱。
但以胃中空虛。
客氣上逆。
故使硬也。
須諸瀉心湯散可也。
二者俱是心下滿硬。
一為虛。
一為實。
凡投湯者大須詳審。
結胸雖為實邪。
衆皆共知。
當用陷胸湯丸下之。
或脈浮大者。
則不可下。
下之則死。
即是猶帶表邪。
未全結實。
下之重虛其裡。
邪深結則死。
設或結胸形證悉具。
而加之煩躁者。
又為不治之疾。
藥之所以能勝邪者。
必待胃氣施布。
藥力始能溫。
汗吐下之。
以逐其邪氣。
邪氣勝。
胃氣絕者。
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布。
雖神丹其何能為效也。
卷上 腹滿 傷寒腹滿。
何以明之。
腹滿者。
俗謂之肚脹是也。
華佗曰。
傷寒一日在皮。
二日在膚三日在肌。
四日在胸。
五日在腹。
六日入胃。
入胃謂入腑也。
是在腹也。
猶未全入裡者。
雖腹滿為裡證。
故亦有淺深之别。
經曰。
表已解而内不消。
非大滿猶生寒熱。
則病不除。
是其未全入腑。
若大滿大實。
堅有燥屎。
自可除下之。
雖四五日不能為禍。
謂之邪氣已入腑也。
傷寒邪入腹。
是裡證已深。
故腹滿乃可下之者多矣。
如經曰。
其熱不潮。
未可與承氣湯。
若腹大滿不通者。
可與小承氣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