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五 小兒雜病諸候一(凡二十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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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養小兒候 經說:年六歲以上為小兒,十八以上為少年,二十以上為壯年,五十以上為老年也。

    其六歲已還者,經所不載,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皆無所承按故也。

    中古有巫方,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所相傳,始有小兒方焉。

    逮乎晉宋,推諸蘇家,傳襲有驗,流于人間。

     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

    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傷損。

    皆當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綿也。

    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将抱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不緻疾病。

    若常藏在帏帳之内,重衣溫暖,譬如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任風寒。

    又當薄衣,薄衣之法,當從秋習之,不可以春夏卒減其衣,則令中風寒。

    從秋習之,以漸稍寒,如此則必耐寒。

    冬月但當着兩薄襦,一複裳耳,非不忍見其寒,适當佳耳。

    愛而暖之,适所以害之也。

    又當消息,無令汗出,汗出則緻虛損,便受風寒。

    晝夜寤寐,皆當慎之。

     其飲乳食哺,不能無痰癖,常當節适乳哺。

    若微不進乳,仍當将護之。

    凡不能進乳哺,則宜下之,如此則終不緻寒熱也。

     又,小兒始生,生氣尚盛,無有虛勞,微惡則須下之,所損不足言。

    及其愈病,則緻深益。

    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

    其冬月下之,難将護,然有疾者,不可不下。

    夏月下之後,腹中常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将護之,數日間。

    又節哺之,當令多少有常劑。

     兒稍大,食哺亦當稍增。

    若減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調也。

    盒飯微将藥,勿複哺之,但當乳之,甚者十許日,輕者五六日,自當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

    不可不下,不下則緻寒熱,或吐而發痫,或緻下利,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則難治。

    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百病速除矣。

     小兒所以少病痫者,其母懷娠,時時勞役,運動骨血,則氣強、胎養盛故也。

    若待禦多,血氣微,胎養弱,則兒軟脆易傷,故多病痫。

     兒皆須着帽、項衣,取燥,菊花為枕枕之。

    兒母乳兒,三時摸兒項風池,若壯熱者,即須熨,使微汗。

    微汗不瘥,便灸兩風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兩邊各二壯,與風池凡為十壯。

    一歲兒七壯,兒大者,以意節度,增壯數可至三十壯,唯風池特令多,七歲以上可百壯。

    小兒常須慎護風池,諺雲:戒養小兒,慎護風池。

    風池在頸項筋兩轅之邊,有病乃治之。

    疾微,慎不欲妄針灸,亦不用辄吐下,所以然者,針灸傷經絡,吐下動腑髒故也。

    但當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臍中膏塗之。

    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洗,常以新水洗。

     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

    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脈,因喜成痫。

    河洛間土地多寒,兒喜病痙。

    其俗生兒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

    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

    江東地溫無此疾。

    古方既傳有逆針灸之法,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兒。

    是以田舍小兒,任自然,皆得無橫夭。

     又雲:春夏決定不得下小兒。

    所以爾者,小兒腑髒之氣軟弱,易虛易實,下則下焦必益虛,上焦生熱,熱則增痰,痰則成病。

    自非當病,不可下也。

     二、變蒸候 小兒變蒸者,以長血氣也。

    變者上氣,蒸者體熱。

    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髋亦冷,上唇頭白泡起,如死魚目珠子,微汗出,而近者五日而歇,遠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無所苦也。

    變蒸之時,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亦無所苦。

    蒸畢,自明了矣。

     先變五日,後蒸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

    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旁邊多人。

    變蒸或早或晚,根據時如法者少也。

     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不歇,審計日數,必是為蒸,服黑散發汗;熱不止者,服紫雙丸,小瘥便止,勿複服之。

    其變蒸之時,遇寒加之,則寒熱交争,腹痛夭矯,啼不止者,熨之則愈。

     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髋亦熱,此乃為他病,可為餘治;審是變蒸,不得為餘治。

     其變日數,從初生至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

    積三百二十日小變蒸畢。

    後六十四日大蒸,後六十四日複大蒸,後百二十八日複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畢也。

     三、溫壯候 小兒溫壯者,由腑髒不調,内有伏熱,或挾宿寒,皆搏于胃氣。

    足陽明為胃之經,主身之肌肉,其胃不和調,則氣行壅澀,故蘊積體熱,名為溫壯。

     候小兒大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