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熱病諸候(凡二十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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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熱病候
熱病者,傷寒之類也。
冬傷于寒,至春變為溫病。
夏變為暑病。
暑病者,熱重于溫也。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卧,身熱。
熱争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安卧。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熱争則卒心痛,煩冤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欲嘔,身熱。
熱争則腰痛,腹滿洩,兩颔痛。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肺熱病者,先淅然起毛惡風,舌上黃,身熱。
熱争則喘咳,痹走胸應背,不得大息,頭痛不甚,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腎熱病者,先腰痛胫酸,苦渴數飲,身熱,熱争則項痛而強,胫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項痛淖澹,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心熱病者,額先赤。
脾熱病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凡病雖未發,見其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哕者死;二曰,洩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血衄血,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熱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幹,一日半死;脈代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脈尚數,躁而喘,且複熱,勿庸刺,喘甚者死。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常汗者,勿庸刺也。
診人熱病七八日,其脈微小,口幹,脈代,舌焦黑者死。
診人熱病七八日,脈不數不喘者,當喑,之後三日,溫汗不出者死。
熱病已得汗,常大熱不去者,亦死不治也。
熱病已得汗,脈靜安者生,脈躁者難治;脈尚躁盛,此陰氣之極,亦死也。
腹滿常喘,而熱不退者死。
多汗,脈虛小者生,堅實者死。
《養生方》雲:三月勿食陳齑,必遭熱病。
二、熱病一日候 熱病一日,病在太陽。
太陽主表,表謂皮膚也。
病在皮膚之間,故頭項腰脊疼痛。
三、熱病二日候 熱病二日,陽明受病。
病在肌肉,故肉熱鼻幹不得眠。
故可摩膏火炙發汗而愈。
四、熱病三日候 熱病三日,少陽受病。
諸陽相傳病訖,病猶在表,未入于髒,故胸脅熱而耳聾。
故可發汗而愈。
五、熱病四日候 熱病四日,太陰受病。
太陰者,三陰之首也。
三陽受病訖,傳入于陰,故毒氣已入胸膈。
其病喉幹腹滿,故可吐而愈。
六、熱病五日候 熱病五日,少陰受病。
毒氣入腹内,其病口舌幹而引飲。
故可下而愈。
七、熱病六日候 熱病六日,厥陰受病。
毒氣入腸胃,其人煩滿而陰縮,故可下而愈。
八、熱病七日候 熱病七日,三陰三陽傳病訖,病法當愈,今病不除
冬傷于寒,至春變為溫病。
夏變為暑病。
暑病者,熱重于溫也。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卧,身熱。
熱争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安卧。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熱争則卒心痛,煩冤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欲嘔,身熱。
熱争則腰痛,腹滿洩,兩颔痛。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肺熱病者,先淅然起毛惡風,舌上黃,身熱。
熱争則喘咳,痹走胸應背,不得大息,頭痛不甚,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腎熱病者,先腰痛胫酸,苦渴數飲,身熱,熱争則項痛而強,胫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項痛淖澹,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心熱病者,額先赤。
脾熱病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凡病雖未發,見其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哕者死;二曰,洩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血衄血,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熱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幹,一日半死;脈代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脈尚數,躁而喘,且複熱,勿庸刺,喘甚者死。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常汗者,勿庸刺也。
診人熱病七八日,其脈微小,口幹,脈代,舌焦黑者死。
診人熱病七八日,脈不數不喘者,當喑,之後三日,溫汗不出者死。
熱病已得汗,常大熱不去者,亦死不治也。
熱病已得汗,脈靜安者生,脈躁者難治;脈尚躁盛,此陰氣之極,亦死也。
腹滿常喘,而熱不退者死。
多汗,脈虛小者生,堅實者死。
《養生方》雲:三月勿食陳齑,必遭熱病。
二、熱病一日候 熱病一日,病在太陽。
太陽主表,表謂皮膚也。
病在皮膚之間,故頭項腰脊疼痛。
三、熱病二日候 熱病二日,陽明受病。
病在肌肉,故肉熱鼻幹不得眠。
故可摩膏火炙發汗而愈。
四、熱病三日候 熱病三日,少陽受病。
諸陽相傳病訖,病猶在表,未入于髒,故胸脅熱而耳聾。
故可發汗而愈。
五、熱病四日候 熱病四日,太陰受病。
太陰者,三陰之首也。
三陽受病訖,傳入于陰,故毒氣已入胸膈。
其病喉幹腹滿,故可吐而愈。
六、熱病五日候 熱病五日,少陰受病。
毒氣入腹内,其病口舌幹而引飲。
故可下而愈。
七、熱病六日候 熱病六日,厥陰受病。
毒氣入腸胃,其人煩滿而陰縮,故可下而愈。
八、熱病七日候 熱病七日,三陰三陽傳病訖,病法當愈,今病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