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時氣病諸候(凡四十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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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氣候
時行病者,是春時應暖而反寒,夏時應熱而反冷,秋時應涼而反熱,冬時應寒而反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病無長少,率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
暴大寒,不冰雪,而人有壯熱為病者,此則屬春時陽氣,發于冬時,伏寒變為溫病也。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
一名時行傷寒。
此是節後有寒傷于人,非觸冒之過也。
若三月、四月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小輕也; 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也;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小微也。
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然得時病,一日在皮毛,當摩膏火炙愈。
不解者,二日在膚,法針,服行解散汗出愈。
不解,三日在肌,複發汗,若大汗即愈;不解,止勿複發汗也。
四日在胸,服藜蘆丸微吐愈;若病固,藜蘆丸不吐者,服赤豆瓜蒂散,吐已解,視病者尚未了了者,複一法針之當解。
不愈者,六日熱已入胃,乃與雞子湯下之愈。
百無不如意,但當谛視節度與病耳。
食不消病,亦如時行病,俱發熱頭痛。
食病,當速下之;時行病,當待六七日下之。
時行病始得,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入胃,入胃乃可下也。
熱在胃外而下之,熱承虛便入胃,然病要當複下之。
不得下,胃中餘熱緻此為病,二死一生。
此輩不愈,胃虛熱入胃爛。
微者赤斑出,五死一生;劇者黑斑出,十死一生。
病患有強弱相倍也。
若得病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神語言與人不相主當者,勿以火迫,但以豬苓散一方寸匕,水和服之,當以新汲井水,強令飲一升,若升半水,可至二升益佳,以指刺喉中吐之,随手愈。
不時吐者,此病皆多不瘥,勿以餘藥治也。
不相主當必危。
若此病不時以豬苓散吐解之者,其殆速死。
亦可先以法針之,尤佳。
以病者過日,不以時下之,熱不得洩,亦胃爛矣。
其湯熨針石,别有正方,補養宣導,今附于後。
《養生方·導引法》雲:清旦初起,以左右手交互從頭上挽兩耳,舉,又引鬓發,即面氣流通,令頭不白,耳不聾。
又,摩手掌令熱,以摩面從上下二七止。
去氣,令面有光。
又,摩手令熱,摩身體從上至下名曰幹浴。
令人勝風寒時氣,寒熱頭痛,百病皆愈。
二、時氣一日候 時氣病一日,太陽受病,太陽為三陽之首,主于頭項,故得病一日,頭項腰脊痛。
三、時氣二日候 時氣病二日,陽明受病。
陽明主于肌肉,其脈絡鼻入目,故得病二日,肉熱,鼻幹不得眠。
夫諸陽在表,始受病,故可摩膏火炙,發汗而愈。
四、時氣三日候 時氣病三日,少陽受病。
少陽脈循于脅,上于頸耳,故得病三日,胸脅熱而耳聾也。
三陽經絡始相傳病,未入于髒,故可汗而愈。
五、時氣四日候 時氣病四日,太陰受病。
太陰為三陰之首。
三日以後,諸陽受病訖,即傳之于陰。
太陰之脈,絡于脾,主于喉嗌,故得病四日,腹滿而嗌幹。
其病在胸膈,故可吐而愈也。
六、時氣五日候 時氣病五日,少陰受病。
少陰脈貫腎絡肺系于舌,故得病五日,口熱舌幹而引飲。
其病在腹,故可下而愈。
七、時氣六日候 時氣病六日,厥陰受病。
厥陰脈循陰器絡于肝,故得病六日,煩滿而陰縮。
此為三陰三陽俱受病,毒氣入于腸胃,故可下而愈。
八、時氣七日候 時氣病七日,法當小愈,所以然者,陰陽諸經傳病竟故也。
今病不除者,欲為再經病也。
再經病者,謂經絡重受病也。
九、時氣八九日以上候 時氣病八、九日以上不解者,或者諸經絡重受于病;或已發汗、吐、下之後,毒氣未盡,所以病不能除;或一經受病,未即相傳,緻使停滞累日,病證不改者,故皆當察其證候而 十、時氣取吐候 夫得病四日,毒在胸膈,故宜取吐。
有得病二、三日,便心胸煩滿,此為毒氣已入。
或有五、六日以上,毒氣猶在上焦者,其人有痰實故也,所以複宜取吐也。
十一、時氣煩候 夫時氣病,陰氣少,陽氣多,故身熱而煩。
其毒氣在于心而煩者,則令人悶而欲嘔;若其人胃内有燥糞而煩者,則謬語,時繞臍痛,腹為之滿,皆當察其證候也。
十二、時氣狂言候 夫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非其素時所能也,病反能者,皆陰陽争而外并于陽。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邪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而歌;熱盛于身,故棄衣而走;陽盛故妄言罵詈,不避親戚。
大熱遍身,狂言而妄見妄聞之。
十三、時氣嘔候 胃家有熱,谷氣入胃,與熱相并,氣逆則嘔。
或吐、下後,飲水多,胃虛冷,亦為嘔也 十四、時氣幹嘔候 熱氣在于脾胃,或發汗解後,或大下之後,胃内不和,尚有蓄熱,熱氣上熏,故心煩而 十五、時氣哕候 伏熱在胃,令人胸滿,胸滿則氣逆,氣逆則哕。
若大下後,胃氣虛冷,亦令緻哕也。
十六、時氣嗽候 熱邪客于肺,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
暴大寒,不冰雪,而人有壯熱為病者,此則屬春時陽氣,發于冬時,伏寒變為溫病也。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
一名時行傷寒。
此是節後有寒傷于人,非觸冒之過也。
若三月、四月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小輕也; 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也;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小微也。
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然得時病,一日在皮毛,當摩膏火炙愈。
不解者,二日在膚,法針,服行解散汗出愈。
不解,三日在肌,複發汗,若大汗即愈;不解,止勿複發汗也。
四日在胸,服藜蘆丸微吐愈;若病固,藜蘆丸不吐者,服赤豆瓜蒂散,吐已解,視病者尚未了了者,複一法針之當解。
不愈者,六日熱已入胃,乃與雞子湯下之愈。
百無不如意,但當谛視節度與病耳。
食不消病,亦如時行病,俱發熱頭痛。
食病,當速下之;時行病,當待六七日下之。
時行病始得,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入胃,入胃乃可下也。
熱在胃外而下之,熱承虛便入胃,然病要當複下之。
不得下,胃中餘熱緻此為病,二死一生。
此輩不愈,胃虛熱入胃爛。
微者赤斑出,五死一生;劇者黑斑出,十死一生。
病患有強弱相倍也。
若得病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神語言與人不相主當者,勿以火迫,但以豬苓散一方寸匕,水和服之,當以新汲井水,強令飲一升,若升半水,可至二升益佳,以指刺喉中吐之,随手愈。
不時吐者,此病皆多不瘥,勿以餘藥治也。
不相主當必危。
若此病不時以豬苓散吐解之者,其殆速死。
亦可先以法針之,尤佳。
以病者過日,不以時下之,熱不得洩,亦胃爛矣。
其湯熨針石,别有正方,補養宣導,今附于後。
《養生方·導引法》雲:清旦初起,以左右手交互從頭上挽兩耳,舉,又引鬓發,即面氣流通,令頭不白,耳不聾。
又,摩手掌令熱,以摩面從上下二七止。
去氣,令面有光。
又,摩手令熱,摩身體從上至下名曰幹浴。
令人勝風寒時氣,寒熱頭痛,百病皆愈。
二、時氣一日候 時氣病一日,太陽受病,太陽為三陽之首,主于頭項,故得病一日,頭項腰脊痛。
三、時氣二日候 時氣病二日,陽明受病。
陽明主于肌肉,其脈絡鼻入目,故得病二日,肉熱,鼻幹不得眠。
夫諸陽在表,始受病,故可摩膏火炙,發汗而愈。
四、時氣三日候 時氣病三日,少陽受病。
少陽脈循于脅,上于頸耳,故得病三日,胸脅熱而耳聾也。
三陽經絡始相傳病,未入于髒,故可汗而愈。
五、時氣四日候 時氣病四日,太陰受病。
太陰為三陰之首。
三日以後,諸陽受病訖,即傳之于陰。
太陰之脈,絡于脾,主于喉嗌,故得病四日,腹滿而嗌幹。
其病在胸膈,故可吐而愈也。
六、時氣五日候 時氣病五日,少陰受病。
少陰脈貫腎絡肺系于舌,故得病五日,口熱舌幹而引飲。
其病在腹,故可下而愈。
七、時氣六日候 時氣病六日,厥陰受病。
厥陰脈循陰器絡于肝,故得病六日,煩滿而陰縮。
此為三陰三陽俱受病,毒氣入于腸胃,故可下而愈。
八、時氣七日候 時氣病七日,法當小愈,所以然者,陰陽諸經傳病竟故也。
今病不除者,欲為再經病也。
再經病者,謂經絡重受病也。
九、時氣八九日以上候 時氣病八、九日以上不解者,或者諸經絡重受于病;或已發汗、吐、下之後,毒氣未盡,所以病不能除;或一經受病,未即相傳,緻使停滞累日,病證不改者,故皆當察其證候而 十、時氣取吐候 夫得病四日,毒在胸膈,故宜取吐。
有得病二、三日,便心胸煩滿,此為毒氣已入。
或有五、六日以上,毒氣猶在上焦者,其人有痰實故也,所以複宜取吐也。
十一、時氣煩候 夫時氣病,陰氣少,陽氣多,故身熱而煩。
其毒氣在于心而煩者,則令人悶而欲嘔;若其人胃内有燥糞而煩者,則謬語,時繞臍痛,腹為之滿,皆當察其證候也。
十二、時氣狂言候 夫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非其素時所能也,病反能者,皆陰陽争而外并于陽。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邪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而歌;熱盛于身,故棄衣而走;陽盛故妄言罵詈,不避親戚。
大熱遍身,狂言而妄見妄聞之。
十三、時氣嘔候 胃家有熱,谷氣入胃,與熱相并,氣逆則嘔。
或吐、下後,飲水多,胃虛冷,亦為嘔也 十四、時氣幹嘔候 熱氣在于脾胃,或發汗解後,或大下之後,胃内不和,尚有蓄熱,熱氣上熏,故心煩而 十五、時氣哕候 伏熱在胃,令人胸滿,胸滿則氣逆,氣逆則哕。
若大下後,胃氣虛冷,亦令緻哕也。
十六、時氣嗽候 熱邪客于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