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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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注解卷之一 計篇 曹操曰:計者,選将、量敵、度地、料卒、遠近、險易,計於廟堂也。

    李#1筌曰:計者,兵之上也。

    太一遁甲,先以計神加德宮,以斷主客成敗。

    故孫子#2論兵,亦以計為篇首。

    杜牧曰:計,算也。

    曰:計算何事?曰:下之五事,所謂道、天、地、将、法也。

    於廟堂之上,先以彼我之五事,計算優劣,然後定勝負;勝負既定,然後興師動衆。

    用兵之道,莫先此五事,故着為篇首耳。

    王晳曰:計者,謂計主将、天地、法令、兵衆、士卒、賞罰也。

    張預曰:管子曰:計先定於内,而後兵出境。

    故用兵之道,以計為首也。

    或曰:兵貴臨敵制宜,曹公謂計於廟堂者,何也?曰:将之賢愚,敵之強弱,地之遠近,兵之衆寡,安得不先計之?及乎兩軍相臨,變動相應,則在於将之所裁,非可以險度也。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 杜牧曰: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張預曰:國之安危在兵。

    故講武練兵,實先務也。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李筌曰:兵者兇器,死生存亡系於此矣,是以重之,恐人輕行者也。

    杜牧曰:國之存亡,人之死生,皆由於兵,故須審察也。

    賈林曰:地,猶所也、亦謂陳師、振旅、戰陳之地。

    得其利則生,失其便則死,故曰死生之地。

    道者,權機立勝之道。

    得之則存,失之則亡,故曰不可不察也。

    書曰:有存道者,輔而固之;有亡道者,推而亡之。

    梅堯臣曰:地有死生之勢,戰有存亡之道。

    王晳曰:兵舉,則死生存亡系之。

    張預曰:民之死生兆於此,則國之存亡見於彼。

    然死生曰地、存亡曰道者,以死生在勝負之地,而存亡系得失之道也,得不重慎審察乎?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曹操曰:謂下五事七計,求彼我之情也。

    李筌曰:謂下五事也。

    校,量也。

    量計遠近,而求物情以應敵。

    杜牧曰:經者,經度也;五者,即下所謂五事也;校者,校量也;計者,即篇首計算也;索者,搜索也;情者,彼我之情也。

    此言先須經度五事之優劣,次複校量計算之得失,然後始可搜索彼我勝負之情狀。

    賈林曰:校量彼我之計謀,搜索兩軍之情實,則長短可知,勝負易見。

    梅堯臣曰:經紀五事,校定計利。

    王晳曰:經,常也,又經緯也;計者,謂下七計;索,盡也。

    兵之大經,不出道、天、地、将、法耳。

    就而校之以七計,然後能盡彼己,勝負之情狀也。

    張預曰:經,經緯也。

    上先經緯五事之次序,下乃用五事以校計彼我之優劣,探索勝負之情狀。

     一曰道, 張預曰:恩信使民。

     二曰天, 張預曰:上順天時。

     三曰地, 張預曰:下知地利。

     四曰将, 張預曰:委任賢能。

     五曰法。

     杜牧曰:此之謂五事也。

    王晳曰:此經之五事也。

    夫用兵之道,人和為本,天時與地利則其助也。

    三者具,然後議舉兵。

    兵舉必須将能,将能然後法修。

    孫子所次,此之謂矣。

    張預曰:節制嚴明。

    夫将與法,在五事之末者,凡舉兵伐罪,廟堂之上,先察恩信之厚薄,後度天時之逆順,次審地形之險易,三者已熟,然後命将征之。

    兵既出境,則法令一從於将。

    此其次序也。

     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

     張預曰:以恩信道義撫衆,則三軍一心,樂為其用。

    易曰:悅以犯難,民忘其死。

     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

     曹操曰:謂道之以教令。

    危者,危疑也。

    李筌曰:危,亡也。

    以道理衆,人自化之,得其同用,何亡之有。

    杜牧曰:道者,仁義也。

    李斯問兵於荀卿,答曰:彼仁義者,所以修政者也。

    政修則民親其上,樂其君,輕為之死。

    複對趙孝成王論兵曰:百将一心,三軍同力。

    臣之於君也,下之於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扞頭目而覆胸臆也。

    如此,始可令與上下同意,死生同緻,不畏懼於危疑也。

    陳曍注同杜牧。

    孟氏曰:一作人不疑,謂始終無二志也;一作人不危。

    道,謂道之以政令,齊之以禮教,故能化服士民,與上下同一也。

    故用兵之妙,以權術為道。

    大道廢而有法,法廢而有權,權廢而有勢,勢廢而有術,術廢而有數。

    大道淪替,人情訛僞,非以權數而取之,則不得其欲也。

    故其權術之道,使民上下同進趨,共愛憎,一利害,故人心歸於德,得人之力,無私之至也。

    故百萬之衆,其心如一,可與俱同死力動而不至危亡也。

    臣之於君,下之於上,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扞頭目而覆胸臆也。

    如此,始可與上同意,死生同緻,不畏懼於危疑。

    賈林曰:将能以道為心,與人同利共患,則士卒服,自然心與上者同也。

    使士卒懷我如父母,視敵如仇雠者,非道不能也。

    黃石公雲:得道者昌,失道者亡。

    杜佑曰:謂導之以政令,齊之以禮教也。

    危者,疑也;上有仁施,下能緻命也。

    故與處存亡之難,不畏傾危之敗。

    若晉陽之圍,沈竈産蛙,人無叛疑心矣。

    梅堯臣曰:危,戾也。

    主有道,則政教行;人心同,則危戾去。

    故主安與安,主危與危。

    王晳曰:道,謂主有道,能得民心也。

    夫得民之心者,所以得死力也;得死力者,所以濟息難也。

    易曰:悅以犯難,民忘其死。

    如是,則安畏危難之事乎?張預曰:危,疑也。

    士卒感恩,死生存亡,與上同之,決然無所疑懼。

     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曹操曰:順天行誅,因陰陽四時之制。

    故司馬法曰: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也。

    李筌曰:應天順人,因時制敵。

    杜牧曰:陰陽者,五行、刑德、向背之類是也。

    今五緯行止,最可據驗;巫鹹、甘氏、石氏、唐蒙、史墨、梓慎、裨竈之徒,皆有着述,鹹稱秘奧,察其指歸,皆本人事。

    準星經曰:歲星所在之分,不可攻,攻之反受其殃也。

    左傳昭三十二年:夏,吳伐越,始用師於越。

    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

    注曰:存亡之數,不過三紀,歲月三周三十六歲,故曰不及四十年也。

    此年歲在星紀,星紀吳分也;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吳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哀二十二年越滅吳,至此三十八歲也。

    李淳風曰:天下誅秦,歲星聚於東井,秦政暴虐,失歲星仁和之理,違歲星恭肅之道,拒谏信讒,是故胡亥終於滅亡。

    複曰:歲星清明潤澤,所在之國分大吉。

    君令合於時,則歲星光喜年豐人安,君尚暴虐,令人不便,則歲星色芒角而怒,則兵起。

    由此言之,歲星所在,或有福德,或有災祥,豈不皆本於人事乎?夫吳越之君,德均勢敵,阖闾興師,志於吞滅,非為拯民,故歲星福越而禍吳秦之殘酷,天下誅之,上合天意,故歲星禍秦而祚漢。

    熒惑,罰星也;宋景公出一善言,惑退移三舍,而延二十七年。

    以此推之,歲為善星,不福無道;火為罰星,不罰有德。

    舉此二者,其他可知。

    況所臨之分,随其政化之善惡,各變其本色芒角大小,随為禍福,各随時而占之。

    淳風曰:夫形器着於下,精象系於上。

    近取之身,耳目為肝腎之用,鼻口實心腹所資,彼此影響,豈不然欤?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蓋本於人事而已矣。

    刑德向背之說,尤不足信。

    夫刑德天官之陳,背水陳者為絕紀,向山坂陳者為廢軍,武王伐纣,背濟#3水向山坂而陳,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纣之億萬而滅之。

    今可目睹者,國家自元和已至今,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