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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吐逆時。
精神架構其中住。
此亦謂惡阻證也。
脈亂。
蓋謂滑數而躁疾也。
非謂惡亂無次序者。
此八句。
皆謂妊娠病脈。
有時子死母身存。
或即母亡存子命。
牢緊強弦滑者安。
沉細而微歸泉〔路〕(瞑。
改以協韻) 沉細而微。
謂三部俱如此。
兇兆也。
此四句論妊婦生死脈證之别。
卷下 妊婦雜病生死歌 血下如同月水來。
漏極胞幹生殺胎。
亦損妊母須憂慮。
争遣神丹救得回。
通真子曰。
此隻論漏胎候也。
夫胎之漏。
或食動胎之物。
或因熱毒之氣侵損。
或因入房勞損。
損輕則漏輕。
損重則漏重。
但漏血盡則死。
然安胎有二法。
因母病而動胎。
但治母疾。
其胎自安。
若胎有不堅。
緻動。
母因以病。
但治胎。
則母自安。
卷下 妊娠心腹急痛歌 心腹急痛面目青。
冷汗氣絕命必傾。
血下不止胎沖上。
四肢冷悶定傷身。
卷下 妊娠倒仆損傷歌 堕胎倒仆或舉重。
緻胎死在腹中居。
已損未出血不止。
沖心悶痛母魂孤。
卷下 妊婦傷寒歌 傷寒頭痛連百節。
氣急沖心溺如血。
上生斑點赤黑時。
壯熱不止緻胎滅。
嘔吐不止心煩熱。
腰背俱強腦痛裂。
六七日來熱腹中。
小便不通大便結。
見此證必損胎。
而妊母亦或緻死。
治法詳見活人書。
卷下 産後傷寒歌 産後因得熱病臨。
脈細四肢暖者生。
脈大忽然肢逆冷。
須知其死莫留停。
脈盛身熱。
得之傷寒。
産後熱病。
脈必洪大。
難便。
以脈大為死證。
必遵内經、仲景諸書。
根據法汗下。
若脈不為汗衰而仍大。
是為陰陽交。
乃可斷死。
汗後脈靜乃可斷生。
豈可以病在表裡。
未行治法。
遽以脈細為生。
四肢冷暖。
當參以病證。
或陽厥而厥。
或作汗而厥。
今脈訣所歌。
膠柱刻舟之論。
卷下 産難生死歌 欲産之婦脈離經。
沉細而滑也同名。
夜半覺痛應分誕。
來日日午定知生。
脈經曰。
離經其脈浮。
設腹痛引腰脊。
為欲生也。
但離經者不産也。
又雲其脈離經。
夜半覺。
日中則生也。
經者常也。
謂離其常處為離經。
假如妊婦昨日見左沉實為男之脈。
今日或脈浮。
是離其尋常之脈。
而異于平日。
又且腹痛。
是知将誕也。
通真子引難經一呼三至曰離經為解。
李範又引難經一呼一至曰離經以解沉細而滑。
皆非也。
難經言損至二脈。
雖同名離經。
其脈與理則不同。
且脈經明言離經。
其脈浮也。
不曾引援難經之文。
今脈訣因其言脈浮又添沉細而滑。
同名離經。
蓋以前所診男女脈。
或雲浮大為女。
若隻脈浮為離經。
若平常見浮大為女之脈。
何以辨離經。
故又增沉細而滑。
以見離浮大之常經為沉滑也。
聖惠方雲。
夜半子時覺腹痛。
來日午時必定生産。
謂子午相沖。
正半日時數也。
通真子曰夜半痛。
日午生。
此言恐未為的。
又曰腹痛而腰不痛者未産也。
若腹痛連腰痛甚者即産。
所以然者腎候于腰。
胞系于腎。
故也。
診其尺脈。
轉急如切繩轉珠者。
即産也。
生産有難易。
痛來有緊慢。
安可定半日。
當斷以活法。
身重體熱寒又頻。
舌下之脈黑複青。
及舌上冷子當死。
腹中須遣母歸冥。
面赤舌青細尋看。
母活子死定應難。
唇口俱青沫又出。
母子俱死總高KT。
面青舌〔青〕(赤)沫出頻。
母死子活定知真。
不信若能看應驗。
尋之賢哲不虛陳。
脈指南作面青舌赤。
蓋面以候母。
舌以候子。
今雲子活。
合以舌赤為是。
若雲舌青。
則與前面赤舌青。
母活子死之候相反。
若胎先下。
其子得活。
如未下。
子母俱亡。
自身重體熱寒又頻至此。
并不用脈。
隻以外候參決子母生死。
蓋以臨産脈不可考。
但當以察色而知之。
卷下 新産生死歌 新産之脈緩滑吉。
實大弦急死來侵。
若得沉重小者吉。
忽若堅牢命不停。
寸口〔澀〕(焱)疾不調死。
沉細附骨不絕生。
審看此候分明記。
長須念取向心經。
脈經曰。
産後寸口脈焱疾不調者死。
沉微附骨不絕者生。
今脈訣述脈經作歌。
既用其文。
不明其理。
擅改焱為澀。
其意以為澀滞疾駛并行。
方可言不調。
反以焱疾為非。
是不知脈澀則不疾。
脈疾則不澀。
其不調者。
以焱疾也。
産後失血多。
五髒虛。
故以緩滑沉微不絕為脈應病。
澀為少血亦應病之脈。
惟焱疾不調勻。
則脈形之速。
焱浮于上。
故雲死。
一字之差。
生死頓異。
卷下 小兒生死候歌 通真子曰。
經雲六歲以下為小兒。
十八以下為少年。
二十以上為壯年。
五十以上為老年。
其六歲以下。
經所不載。
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
皆無脈可以考也。
中古有巫方。
立小兒顱囟經。
以占夭壽疾病生死相傳習。
有少小方焉。
迄乎晉宋推諸蘇家。
又有巢氏作小兒病源候論。
今脈訣此歌。
乃萬分之一爾。
愚謂自宋以來。
專小方脈者稍多。
如錢氏、朱氏、張氏、幼幼新書、全嬰書、嬰孩寶鑒、活幼口議、馮氏妙選寶秘方。
及諸家名方。
必博覽方可。
況小兒之脈。
當以大指展轉分按三部。
且其脈未定。
當以察形色為上工。
諸胎中、諸變蒸、五疳、急慢驚風、瘡疹。
與大人殊。
其他雜病。
與大人治療則同。
但藥劑有大小輕重。
小兒乳後辄嘔逆。
更兼脈亂無憂慮。
脈經曰。
是其日數應變蒸之時。
身熱脈亂。
汗不出。
不欲食。
食辄吐者。
脈亂無苦也。
弦急之時被氣纏。
脈〔緩〕(沉)隻是不消乳。
脈經曰。
小兒脈沉者食不消。
脈訣雲緩。
非也。
緊數細快亦少苦。
〔虛濡邪氣驚風助〕(脈緊乃是風痫痼。
) 脈經曰。
緊為風痫。
本事方同。
今脈訣作虛濡非。
利下宣腸急痛時。
浮大之脈歸泉路。
此非脈經小兒脈内所述。
已詳解在下利微小卻為生下。
脈經略舉數脈立證以備其書。
是一脈自為一證。
李範乃總為吐後脈證。
何見之不明。
且小兒吐有數等。
今脈亂之吐。
乃歌變蒸之候。
卷下 小兒外證十五候歌 眼上赤脈。
下貫瞳人。
囟門腫起。
兼及作坑。
鼻幹黑燥。
肚大筋青。
目多直視。
睹不轉睛。
指甲黑色。
忽作鴉聲。
虛舌退場門。
齧齒咬人。
魚口氣急。
啼不作聲。
蛔蟲既出。
必是死形。
用藥速急。
十無一生。
卷下 附錄辨奇經脈 兩手脈浮之俱有陽。
沉之俱有陰。
陽陰皆實盛者。
此為沖督之脈也。
沖督之脈者。
十二經之道路也。
沖督用事。
則十二經不複朝于寸口。
其人皆苦恍惚狂癡。
否者必當猶豫有兩心。
兩手陽脈浮而細微。
綿綿不可知。
俱有陰脈亦複細綿綿。
此為陰跷陽跷之脈。
此家曾有病鬼魅。
厥死。
苦恍惚亡人為禍。
診得陽跷病拘急。
陰跷病緩。
尺寸俱浮。
直上直下。
此為督脈。
腰脊強痛。
不得俯仰。
大人癫疾。
小兒風痫。
脈來中央浮直上下痛者。
督脈也。
動苦。
腰背膝寒。
大人颠。
小兒痫。
尺寸脈俱牢。
(一作芤。
直上直下。
)此為沖脈。
胸中有寒疝也。
以上元具浮脈條下。
脈來中央堅實徑至關者。
沖脈也。
動苦。
小腹痛。
上搶心。
有瘕疝。
絕孕。
遺失溺。
脅支滿煩。
橫寸口邊丸丸者。
任脈也。
苦腹中有氣如指。
上搶心。
不得俯仰。
拘急。
脈來緊細實長至關者。
任脈也。
動苦。
少腹繞臍下。
引橫骨。
陰中切痛。
以上元具實脈條下。
吳先生雲五髒六腑之經。
分布手足。
凡十二脈。
魚際下寸内九分。
尺内十分者。
手太陰肺經之一脈也。
醫者于寸關尺。
辄名之曰此心脈、此肺脈、此肝脈、此腎脈非也。
兩手三部皆肺髒脈。
而分其部位。
以候他髒之氣焉耳。
其說見于素問脈要精微論。
而其所以之故。
則秦越人八十一難之首章。
發明至矣。
是何也。
脈者血之流派。
氣使然也。
肺居五髒之上。
氣所出入門戶也。
脈行始肺終肝。
而後複會于肺。
故其經穴名曰氣口。
而為脈之大會。
一身之害必于是占焉。
精神架構其中住。
此亦謂惡阻證也。
脈亂。
蓋謂滑數而躁疾也。
非謂惡亂無次序者。
此八句。
皆謂妊娠病脈。
有時子死母身存。
或即母亡存子命。
牢緊強弦滑者安。
沉細而微歸泉〔路〕(瞑。
改以協韻) 沉細而微。
謂三部俱如此。
兇兆也。
此四句論妊婦生死脈證之别。
卷下 妊婦雜病生死歌 血下如同月水來。
漏極胞幹生殺胎。
亦損妊母須憂慮。
争遣神丹救得回。
通真子曰。
此隻論漏胎候也。
夫胎之漏。
或食動胎之物。
或因熱毒之氣侵損。
或因入房勞損。
損輕則漏輕。
損重則漏重。
但漏血盡則死。
然安胎有二法。
因母病而動胎。
但治母疾。
其胎自安。
若胎有不堅。
緻動。
母因以病。
但治胎。
則母自安。
卷下 妊娠心腹急痛歌 心腹急痛面目青。
冷汗氣絕命必傾。
血下不止胎沖上。
四肢冷悶定傷身。
卷下 妊娠倒仆損傷歌 堕胎倒仆或舉重。
緻胎死在腹中居。
已損未出血不止。
沖心悶痛母魂孤。
卷下 妊婦傷寒歌 傷寒頭痛連百節。
氣急沖心溺如血。
上生斑點赤黑時。
壯熱不止緻胎滅。
嘔吐不止心煩熱。
腰背俱強腦痛裂。
六七日來熱腹中。
小便不通大便結。
見此證必損胎。
而妊母亦或緻死。
治法詳見活人書。
卷下 産後傷寒歌 産後因得熱病臨。
脈細四肢暖者生。
脈大忽然肢逆冷。
須知其死莫留停。
脈盛身熱。
得之傷寒。
産後熱病。
脈必洪大。
難便。
以脈大為死證。
必遵内經、仲景諸書。
根據法汗下。
若脈不為汗衰而仍大。
是為陰陽交。
乃可斷死。
汗後脈靜乃可斷生。
豈可以病在表裡。
未行治法。
遽以脈細為生。
四肢冷暖。
當參以病證。
或陽厥而厥。
或作汗而厥。
今脈訣所歌。
膠柱刻舟之論。
卷下 産難生死歌 欲産之婦脈離經。
沉細而滑也同名。
夜半覺痛應分誕。
來日日午定知生。
脈經曰。
離經其脈浮。
設腹痛引腰脊。
為欲生也。
但離經者不産也。
又雲其脈離經。
夜半覺。
日中則生也。
經者常也。
謂離其常處為離經。
假如妊婦昨日見左沉實為男之脈。
今日或脈浮。
是離其尋常之脈。
而異于平日。
又且腹痛。
是知将誕也。
通真子引難經一呼三至曰離經為解。
李範又引難經一呼一至曰離經以解沉細而滑。
皆非也。
難經言損至二脈。
雖同名離經。
其脈與理則不同。
且脈經明言離經。
其脈浮也。
不曾引援難經之文。
今脈訣因其言脈浮又添沉細而滑。
同名離經。
蓋以前所診男女脈。
或雲浮大為女。
若隻脈浮為離經。
若平常見浮大為女之脈。
何以辨離經。
故又增沉細而滑。
以見離浮大之常經為沉滑也。
聖惠方雲。
夜半子時覺腹痛。
來日午時必定生産。
謂子午相沖。
正半日時數也。
通真子曰夜半痛。
日午生。
此言恐未為的。
又曰腹痛而腰不痛者未産也。
若腹痛連腰痛甚者即産。
所以然者腎候于腰。
胞系于腎。
故也。
診其尺脈。
轉急如切繩轉珠者。
即産也。
生産有難易。
痛來有緊慢。
安可定半日。
當斷以活法。
身重體熱寒又頻。
舌下之脈黑複青。
及舌上冷子當死。
腹中須遣母歸冥。
面赤舌青細尋看。
母活子死定應難。
唇口俱青沫又出。
母子俱死總高KT。
面青舌〔青〕(赤)沫出頻。
母死子活定知真。
不信若能看應驗。
尋之賢哲不虛陳。
脈指南作面青舌赤。
蓋面以候母。
舌以候子。
今雲子活。
合以舌赤為是。
若雲舌青。
則與前面赤舌青。
母活子死之候相反。
若胎先下。
其子得活。
如未下。
子母俱亡。
自身重體熱寒又頻至此。
并不用脈。
隻以外候參決子母生死。
蓋以臨産脈不可考。
但當以察色而知之。
卷下 新産生死歌 新産之脈緩滑吉。
實大弦急死來侵。
若得沉重小者吉。
忽若堅牢命不停。
寸口〔澀〕(焱)疾不調死。
沉細附骨不絕生。
審看此候分明記。
長須念取向心經。
脈經曰。
産後寸口脈焱疾不調者死。
沉微附骨不絕者生。
今脈訣述脈經作歌。
既用其文。
不明其理。
擅改焱為澀。
其意以為澀滞疾駛并行。
方可言不調。
反以焱疾為非。
是不知脈澀則不疾。
脈疾則不澀。
其不調者。
以焱疾也。
産後失血多。
五髒虛。
故以緩滑沉微不絕為脈應病。
澀為少血亦應病之脈。
惟焱疾不調勻。
則脈形之速。
焱浮于上。
故雲死。
一字之差。
生死頓異。
卷下 小兒生死候歌 通真子曰。
經雲六歲以下為小兒。
十八以下為少年。
二十以上為壯年。
五十以上為老年。
其六歲以下。
經所不載。
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
皆無脈可以考也。
中古有巫方。
立小兒顱囟經。
以占夭壽疾病生死相傳習。
有少小方焉。
迄乎晉宋推諸蘇家。
又有巢氏作小兒病源候論。
今脈訣此歌。
乃萬分之一爾。
愚謂自宋以來。
專小方脈者稍多。
如錢氏、朱氏、張氏、幼幼新書、全嬰書、嬰孩寶鑒、活幼口議、馮氏妙選寶秘方。
及諸家名方。
必博覽方可。
況小兒之脈。
當以大指展轉分按三部。
且其脈未定。
當以察形色為上工。
諸胎中、諸變蒸、五疳、急慢驚風、瘡疹。
與大人殊。
其他雜病。
與大人治療則同。
但藥劑有大小輕重。
小兒乳後辄嘔逆。
更兼脈亂無憂慮。
脈經曰。
是其日數應變蒸之時。
身熱脈亂。
汗不出。
不欲食。
食辄吐者。
脈亂無苦也。
弦急之時被氣纏。
脈〔緩〕(沉)隻是不消乳。
脈經曰。
小兒脈沉者食不消。
脈訣雲緩。
非也。
緊數細快亦少苦。
〔虛濡邪氣驚風助〕(脈緊乃是風痫痼。
) 脈經曰。
緊為風痫。
本事方同。
今脈訣作虛濡非。
利下宣腸急痛時。
浮大之脈歸泉路。
此非脈經小兒脈内所述。
已詳解在下利微小卻為生下。
脈經略舉數脈立證以備其書。
是一脈自為一證。
李範乃總為吐後脈證。
何見之不明。
且小兒吐有數等。
今脈亂之吐。
乃歌變蒸之候。
卷下 小兒外證十五候歌 眼上赤脈。
下貫瞳人。
囟門腫起。
兼及作坑。
鼻幹黑燥。
肚大筋青。
目多直視。
睹不轉睛。
指甲黑色。
忽作鴉聲。
虛舌退場門。
齧齒咬人。
魚口氣急。
啼不作聲。
蛔蟲既出。
必是死形。
用藥速急。
十無一生。
卷下 附錄辨奇經脈 兩手脈浮之俱有陽。
沉之俱有陰。
陽陰皆實盛者。
此為沖督之脈也。
沖督之脈者。
十二經之道路也。
沖督用事。
則十二經不複朝于寸口。
其人皆苦恍惚狂癡。
否者必當猶豫有兩心。
兩手陽脈浮而細微。
綿綿不可知。
俱有陰脈亦複細綿綿。
此為陰跷陽跷之脈。
此家曾有病鬼魅。
厥死。
苦恍惚亡人為禍。
診得陽跷病拘急。
陰跷病緩。
尺寸俱浮。
直上直下。
此為督脈。
腰脊強痛。
不得俯仰。
大人癫疾。
小兒風痫。
脈來中央浮直上下痛者。
督脈也。
動苦。
腰背膝寒。
大人颠。
小兒痫。
尺寸脈俱牢。
(一作芤。
直上直下。
)此為沖脈。
胸中有寒疝也。
以上元具浮脈條下。
脈來中央堅實徑至關者。
沖脈也。
動苦。
小腹痛。
上搶心。
有瘕疝。
絕孕。
遺失溺。
脅支滿煩。
橫寸口邊丸丸者。
任脈也。
苦腹中有氣如指。
上搶心。
不得俯仰。
拘急。
脈來緊細實長至關者。
任脈也。
動苦。
少腹繞臍下。
引橫骨。
陰中切痛。
以上元具實脈條下。
吳先生雲五髒六腑之經。
分布手足。
凡十二脈。
魚際下寸内九分。
尺内十分者。
手太陰肺經之一脈也。
醫者于寸關尺。
辄名之曰此心脈、此肺脈、此肝脈、此腎脈非也。
兩手三部皆肺髒脈。
而分其部位。
以候他髒之氣焉耳。
其說見于素問脈要精微論。
而其所以之故。
則秦越人八十一難之首章。
發明至矣。
是何也。
脈者血之流派。
氣使然也。
肺居五髒之上。
氣所出入門戶也。
脈行始肺終肝。
而後複會于肺。
故其經穴名曰氣口。
而為脈之大會。
一身之害必于是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