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入骱(骨之小筍也)用手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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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之頭無骱,亦無損折,隻有跌打碎傷等症,若腦漿出者不治,骨青者難治,碎骨如大者可治,過大者不治。
接骨入骱者,兩手捏平其筋骨,複于舊位。
或先拽之離而後合,或推之就而複位,或正其斜,或完其缺。
且骨有截斷、碎斷、斜斷之分,骱有全脫、半脫之别,筋有弛縱、卷攣、翻轉、離合各門,在肉内者用手摸之自知。
蓋傷有重輕,接拿有合宜、不合宜之法。
故愈有遲有速,而得完全或遺殘廢者,總責乎手法也。
然體質壯者易愈,元氣弱者難全,若手法再誤,萬難挽回。
夫骨既斷必使合攏一處,複歸原臼。
出血者敷止血散,使血不流,再敷金瘡藥。
用杉木闆綁縛撐抵斷處,方不移動矣。
辨明骨有斷為兩截者,或折而陷下者,或碎而散亂者,或岔而旁突者,分其情勢接拿,使斷者複接,陷者複起,碎者複完,突者複平。
有皮肉不破而骨斷者,動則辘辘有聲,或骨受傷未斷者,動則無聲,或碎骨在肉内者,動則淅淅之聲。
後必潰爛流膿,待其爛脫離肉,箝去碎骨,摻生肌藥,外貼損傷膏,亦用綁縛,始可完全。
大凡治法,先煎代痛散熏洗,然後将斷骨拿直,令其相對,平正按摩,果然照舊不歪。
痛散,鋪蓋艾絨,綁以杉木闆,加布條紮好,取其緊直,使骨縫無綻離走脫之患。
過四五日放綁複看,如其走脫,仍根據前法紮緊。
百日内換綁二十餘次,内服接骨藥。
凡斷臂與斷膊,斷腿與斷,治分上下,器具照形體變化。
有筋全斷者,則縮于肉裡,無用巧能接之理。
若斷而未全斷者,外敷續筋藥,内服壯筋養血藥。
跌打碰傷,頭顱猝死者,身雖僵直,口鼻尚有出入氣,心口尚溫跳動者,使患者盤坐,發,伏我膝上。
傷處先敷定痛散,随以火紙卷條點火,令煙熏其口鼻,通和髒腑血脈之氣,待口中出聲,以熱陳酒和灌定痛散,或炒蘿蔔子泡湯灌之。
外用手摩其胸腋,并托其手腕,頻頻揉其兩手脈窠。
被傷之筋脈強硬,得揉摩而心脈和運,命脈流通,即可回生。
若傷重已死者,用白布纏其頭,以木棍長尺半,圓如錢大,輕輕拍其足心,再提其發,令項正直,舒其經絡。
如皮未破,骨碎膜穿,血向内流,聲啞不言,面青唇黑者,不治。
或頂骨塌陷,七竅出血,身僵昏迷者不治。
惟皮開肉綻,血流不止者,先止其血,服補氣養血藥,當戒欲避風。
如染破傷風,牙關緊閉,角弓反張,即進疏風理氣湯,俟身不發熱,與補中益氣湯。
傷囟門肉腫皮未破者,昏沉不語,扶起正坐,以蔥汁和敷定痛散,次以粗紙蘸醋貼藥上小熨鬥烙紙上,内覺熱痛,口出聲為度。
去藥貼損傷膏。
如皮破血流不止,骨陷筋翻者不治。
凡傷頭頂、兩旁棱骨、額骨正中、兩額角、眼眶骨、顴骨,均照囟門傷治法。
打傷眼珠落出者,先以銀針蘸井水,将收珠散點紅筋,次用青絹蘸溫湯挪進。
即服還魂湯,再投明目生血飲。
鼻梁骨斷者,先捏正斷骨,摻以止血丹。
如鼻已傷落下者,急趁血熱,蘸發炭末粘貼,不可歪斜,加絹條紮緊,遲則血冷不能粘。
服壯筋續骨丹。
如骨未碎斷,隻貼損傷膏,服吉利散。
骨碎内膜破者,口鼻流血者不治。
砍跌打落耳朵,或上落下粘者,或下脫上連者,急拈正用封口金瘡藥。
若全落下者,急餘末貼原位,将兩耳相對,次以竹片夾緊,加布條紮好。
如耳門骨傷重而體素虧,昏沉者不口唇豁開者,先摻麻藥,急以小箝箝牢油絲線穿合其縫,不可歪斜。
摻金瘡藥,貼損傷外以絹條在唇上紮向腦後縛定。
服活血止痛散,常飲稀粥,不可言笑,及呷食物。
如血已冷,先敷麻藥,以刀尖剮破,血出時急縱合,須手快為妙。
仍服前藥。
口含刀誤割其舌,将斷未落者,急用雞蛋殼内衣貯其舌,蜜調敷止血定痛散,頻頻添換。
使患者仰卧,稀粥灌飲,不動其舌,則易愈。
或戮傷上正中之孔,面腫色青,血流不止,痛連腦髓。
若傷會厭,昏沉不語,痛連心膈。
急研鉛粉、冰片吹患處以止其血,再用蟹黃、血竭煎湯,每日口漱三十
接骨入骱者,兩手捏平其筋骨,複于舊位。
或先拽之離而後合,或推之就而複位,或正其斜,或完其缺。
且骨有截斷、碎斷、斜斷之分,骱有全脫、半脫之别,筋有弛縱、卷攣、翻轉、離合各門,在肉内者用手摸之自知。
蓋傷有重輕,接拿有合宜、不合宜之法。
故愈有遲有速,而得完全或遺殘廢者,總責乎手法也。
然體質壯者易愈,元氣弱者難全,若手法再誤,萬難挽回。
夫骨既斷必使合攏一處,複歸原臼。
出血者敷止血散,使血不流,再敷金瘡藥。
用杉木闆綁縛撐抵斷處,方不移動矣。
辨明骨有斷為兩截者,或折而陷下者,或碎而散亂者,或岔而旁突者,分其情勢接拿,使斷者複接,陷者複起,碎者複完,突者複平。
有皮肉不破而骨斷者,動則辘辘有聲,或骨受傷未斷者,動則無聲,或碎骨在肉内者,動則淅淅之聲。
後必潰爛流膿,待其爛脫離肉,箝去碎骨,摻生肌藥,外貼損傷膏,亦用綁縛,始可完全。
大凡治法,先煎代痛散熏洗,然後将斷骨拿直,令其相對,平正按摩,果然照舊不歪。
痛散,鋪蓋艾絨,綁以杉木闆,加布條紮好,取其緊直,使骨縫無綻離走脫之患。
過四五日放綁複看,如其走脫,仍根據前法紮緊。
百日内換綁二十餘次,内服接骨藥。
凡斷臂與斷膊,斷腿與斷,治分上下,器具照形體變化。
有筋全斷者,則縮于肉裡,無用巧能接之理。
若斷而未全斷者,外敷續筋藥,内服壯筋養血藥。
跌打碰傷,頭顱猝死者,身雖僵直,口鼻尚有出入氣,心口尚溫跳動者,使患者盤坐,發,伏我膝上。
傷處先敷定痛散,随以火紙卷條點火,令煙熏其口鼻,通和髒腑血脈之氣,待口中出聲,以熱陳酒和灌定痛散,或炒蘿蔔子泡湯灌之。
外用手摩其胸腋,并托其手腕,頻頻揉其兩手脈窠。
被傷之筋脈強硬,得揉摩而心脈和運,命脈流通,即可回生。
若傷重已死者,用白布纏其頭,以木棍長尺半,圓如錢大,輕輕拍其足心,再提其發,令項正直,舒其經絡。
如皮未破,骨碎膜穿,血向内流,聲啞不言,面青唇黑者,不治。
或頂骨塌陷,七竅出血,身僵昏迷者不治。
惟皮開肉綻,血流不止者,先止其血,服補氣養血藥,當戒欲避風。
如染破傷風,牙關緊閉,角弓反張,即進疏風理氣湯,俟身不發熱,與補中益氣湯。
傷囟門肉腫皮未破者,昏沉不語,扶起正坐,以蔥汁和敷定痛散,次以粗紙蘸醋貼藥上小熨鬥烙紙上,内覺熱痛,口出聲為度。
去藥貼損傷膏。
如皮破血流不止,骨陷筋翻者不治。
凡傷頭頂、兩旁棱骨、額骨正中、兩額角、眼眶骨、顴骨,均照囟門傷治法。
打傷眼珠落出者,先以銀針蘸井水,将收珠散點紅筋,次用青絹蘸溫湯挪進。
即服還魂湯,再投明目生血飲。
鼻梁骨斷者,先捏正斷骨,摻以止血丹。
如鼻已傷落下者,急趁血熱,蘸發炭末粘貼,不可歪斜,加絹條紮緊,遲則血冷不能粘。
服壯筋續骨丹。
如骨未碎斷,隻貼損傷膏,服吉利散。
骨碎内膜破者,口鼻流血者不治。
砍跌打落耳朵,或上落下粘者,或下脫上連者,急拈正用封口金瘡藥。
若全落下者,急餘末貼原位,将兩耳相對,次以竹片夾緊,加布條紮好。
如耳門骨傷重而體素虧,昏沉者不口唇豁開者,先摻麻藥,急以小箝箝牢油絲線穿合其縫,不可歪斜。
摻金瘡藥,貼損傷外以絹條在唇上紮向腦後縛定。
服活血止痛散,常飲稀粥,不可言笑,及呷食物。
如血已冷,先敷麻藥,以刀尖剮破,血出時急縱合,須手快為妙。
仍服前藥。
口含刀誤割其舌,将斷未落者,急用雞蛋殼内衣貯其舌,蜜調敷止血定痛散,頻頻添換。
使患者仰卧,稀粥灌飲,不動其舌,則易愈。
或戮傷上正中之孔,面腫色青,血流不止,痛連腦髓。
若傷會厭,昏沉不語,痛連心膈。
急研鉛粉、冰片吹患處以止其血,再用蟹黃、血竭煎湯,每日口漱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