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修真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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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平治,應左平氣,女人應右平氣,一如科儀本法。

    若都受諸治氣,傳天師三師都功版。

    今受治正一箓,秪傳本屬治氣也,事具治儀。

     正一經, 正一朝真儀, 正一齋儀, 關奏章表儀, 閱箓儀, 醮箓儀。

     此已上儀注科文,具正一經。

    其八節、甲子、庚申、本命、三會、三元、朔望日,或朝禮,或醮閱,或言功奏章,各具本儀,依師授傳行之。

     右已上,為正一盟威一部。

    次進受洞神參為中法儀,具三洞奉道科。

     真文三卷, 諸天内音, 靈寶真文, 八景天書, 五法五卷, 老君六甲秘符, 靈寶五符, 五嶽真形圖, 三皇内文, 西嶽公禁山文。

     已上,并各依本文,存思修奉。

     此中法部,是為洞玄,參于上法,具三洞奉道科目正一箓,已釋其文,既曆要門,感應斯驗,參乎中法,具如科條。

    然三洞靈文,非不周細,修行之要,在於服氣。

    若五氣大全,則神真鹹備,師傳修氣之訣,不在箓文,今謹述五氣星綱真訣。

    真師曰:含生鹹禀一氣,受化於陰陽,以遂其動用,唯人最靈。

    四大五常,自然全備,動用微妙,與神靈通。

    夫動念所适,無分遠迩幽深也。

    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感通之理,豈外物哉。

    故萬法去來,由心自造。

    夫唯無為無造,故能無所不造。

    人能淡泊清靜,真氣自全,是故無為也。

    能為萬物之主,而無所不為焉。

    若滑欲亂神,則不能感真應物也。

    但人間多事,觸情縱欲,散擾神氣,必累幽明,禍萦先後,驗之非遠,可不畏欤。

    人能無虧於五常,不亂於神氣,但得千日不間雜者,則可以通感神靈,解脫殃厄,受洞玄清靜謹守,必五靈真氣見形,方可存注仙真衆聖之形,得步蹑星綱,俯仰如法,勤修五年,或七年、九年,則可以緻五帝雲軿,真官下迎,當獲仙道,存亡自在也。

    守真存氣,蹑紀升綱,勿犯五常,勿亂精神,勿穢觸髒府,勿履雜處,精思齋室,日日為常,無使間阙,一年之應,便可以威制萬魔,役使鬼吏。

    當随意想念,攻擊患害,救諸疾苦,無不立應,不擇遠近,萬裡瞬息間也。

    所謂萬化之中,唯人最靈也。

    能存其靈真,保其神氣,乃為仙人。

    故曰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法象之大,修術之原,當佩靈寶五符五嶽真形圖,修存五靈氣,步蹑九元,握覽玄機,以通天達地也。

    世有不負四大、無虧五常者,可按而行其術也。

     訣曰: 子若虧於仁,則青帝非真;子若虧於義,則白帝非真;子若虧於禮,則赤帝非真;子若虧於智,則黑帝非真;子若虧於信,則黃帝非真。

     夫五氣之道,體通神真,子不負道違真,即可修用。

    是以道君保而傳之於至人,以助自然,以調元化。

    修之於身而感於天,天乃五行順序,地乃五嶽安鎮,人乃五髒保和,神乃五靈運禦。

    是故惟虧五德,兇惡順焉。

    真人存用五氣法,先當勿食葷血之物,勿履殗污,絕除欲念,檢身口意業。

    今得清淨,續别造一室,沐浴盛潔,以立春日雞鳴時,面月建寅方,平坐調氣,瞑目叩齒三十六通。

    叩齒欲深,而微緩漱咽津液,□目左右,各三握固臨目,都忘萬慮,放乎太空,無起無絕,良久覺身中通暖。

    當搖動支體,任吐濁氣,即又調息,當抱守氣海,朝太淵北極丹田真宮,稍用力深深,滿甚大淵,則覺百關氣歸朝其内也。

    如此數過,複冥心太空,若東方洞然,無有隔礙,徐徐鼻引氣,使極存見五髒,覺東方青帝真氣從肝中周回,内外一體,念身中三萬六千神與青帝真氣合。

    又調息咽液,良久起立,再拜事竟,如此日日勿阙。

    至驚蟄,面卯也。

    盡寅卯節,至清明日,面辰,存黃氣從脾中周回,内外洞徹也。

    至立夏日,面巳,存赤氣從心中周回内外也。

    芒種日,面午也。

    小暑,面未,存黃氣從脾中周回内外也。

    至立秋日,面申,存白氣從肺中出,周回内外也。

    白露日,面酉。

    至寒露,面戌,存黃氣從脾中出,周回内外也。

    至立冬,面亥,存黑氣從腎中出,周回内外也。

    至大雪,面子也。

    至小寒,面醜,存黃氣從脾中出,周回内外也。

    此一周年,五氣備全矣。

    其存想調息,次第法用,如初說,□目叩齒,亦初數,不須等級可也。

    至明年立春日,重習三日,或五日、七日、九日,如去年次弟,為常以朝其氣也。

    用氣由心,由心應手,當抱覽三才、五行、萬靈之目也。

    夫掌訣以握固為總法,所謂運魁綱,封五嶽,關三畢,捉鬼道,攬河源,固真氣,而幽顯備統之也。

    事竟,即随息訣遣,以散其氣。

    凡指訣,女人尚右,男子即尚左,陰陽之體然也。

    大指屬土,食指火,中指木,無名金,小指水。

    從根節,為孟仲節,頭節季。

    指甲之目,為五行刀支,刀支主殺也,斬邪誅逆用之。

    五氣既全,當随五類,互相制伏,無不如意。

    握固法:以大指掠四指,經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