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經乾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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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儒傳此,謂之互體。
在易噬嗑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
離震相合,中複有艮。
明夷彖曰: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又曰:内難而能正其志。
坎,難也。
離坤相合,中複有坎。
在系辭曰:八卦相蕩。
先儒謂坎、離卦中互有震、艮、巽。
兌在春秋傳見于蔔筮,如周太史說觀之否,曰:坤,土也。
巽,風也。
乾,天也。
風為天,于土上,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
自三至四有艮,互體也。
王弼謂互體不足,遂及卦變。
鐘會著論,力排互體,蓋未詳所謂易道甚大矣。
六二,屯如??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五屯之主,六二中正而應,共濟乎屯者也,故曰屯如。
二乘初九,欲往應五,迫于剛強,??回而不能去,故??如。
乾變震為作足之馬,震為足乘馬也。
初不應五,二欲應之,與馬别矣,故乘馬班如。
春秋傳曰。
有班馬之聲。
杜氏曰。
班别也。
五坎為盜。
盜據山險。
寇也。
男曰婚。
女曰姻媾。
男女合也。
九五應六二。
婚媾也。
五自初九視之。
有險難之象。
寇也。
自六二視之。
匪寇也。
婚媾也。
特以乘剛故耳。
初九六二正也。
而緻六二之難者。
剛乘柔則順,柔乘剛則逆,妻不亢夫,臣不敵君,天地之道,故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二五相易,五之二成兌,兌,女子也。
二之五成坤,坤為母,女子而為母,字育也。
坤見坎毀,剛柔以中正相濟,屯解之象。
坤為年,其數十。
六二守正不苟,合于初而貞于五,是以不字。
屯難之極,至于十年。
二五合剛柔濟,兌女乃字。
屯本臨二之五合則九反二,六反五。
坤為常,故曰反常也。
王弼曰:屯難之世,其勢不過十年。
敦謂弼不知天乎坤為年何也。
曰歲陽也。
陽生子為複息,為臨為泰,乾之三爻也。
夏後氏建寅,商人建醜,周人建子,無非乾也。
古之候歲者,必謹候歲,始冬至日,臘明日,正月旦日,立春日,謂之四始。
四始亦乾之三爻也。
坤十月陰也,禾熟時也。
故詩十月納禾稼,春秋書有年、大有年,喪禮三年者,二十七月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三柔不當位,不安于屯,妄動以求五。
五,君位,艮為黔喙,震為決躁,鹿也,言有求于君也。
若上六變而應三,艮變巽離,有結繩為罔??之象。
艮為手,虞人指蹤而設罔??者也。
上六在君之側而不應,譬之即鹿無虞,人以導其前,豈惟不得鹿乎?往而徒反退之,三陷于林莽中矣。
艮為山,震為木,林也。
三四為中,林中也。
六三有從禽之欲,不知事有不可,貪求妄動,是以陷于林中而不恤,故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初九也,知不可往,往無所獲,且有後患,故見幾而舍之。
舍,止也,艮也。
君子安于屯,不若六三徒往而窮,自取疵吝。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六四柔而正,上承九五,坎為美脊之馬,艮為手乘馬也。
四自應初,五自應二,其情異,乘馬而班别者也,故曰乘馬班如。
六四雖正,有濟屯之志,五不求而往,豈能行其志哉。
五求四男下女,陰陽相合,斯可往矣。
往之上得位,故吉無不利。
艮為手,求也。
坎為月。
震東方。
明之時也。
九五有明德故求。
故求而往。
吉無不利。
否則志不應有兇。
易言出入往來,何也。
曰。
出入以度内外也。
卦有内外,自内之外曰出,自外之内曰入。
出者,往也,入者來也;往者屈也;來者伸也。
出入往來,屈伸相感而無窮。
天道東面望之,來也;西面望之,往也。
故晉之出為明夷之入,蹇之往為解之來。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坤為民,兌為澤,五之二成兌,有膏澤下于民之象。
膏澤下則五之所施光矣。
坎為月,有光之象故也。
屯之時,九五得尊位,六三不正,處内卦之極,震體而有坤,權臣挾震主之威,有其民者也。
六三壅之,九五之膏澤不下,故曰屯其膏,言人君之屯也。
九五中正守位,六二、六四、上六自正,陰為小,故小貞吉。
五動而正三,以君讨臣,則三複乘五,蓋膏澤不下,五之施未光,民不知主,禍将不測矣,故大貞兇。
易傳曰:膏澤不下,威權巳去,而欲驟正之,求兇之道也。
魯昭公高貴鄉公之事是也。
若盤庚、周宣修德用賢,複先王之政,諸侯複朝,以道馴緻為之不暴,又非恬然不為,若唐之僖、昭也。
不為則常屯以至于亡矣。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上六,屯之極也。
五坎為美脊之馬,動而乘之,上應三,五自應二,雖欲用五濟屯,其情異矣。
乘馬而班别也。
上動成巽,巽為号。
上反三成離,為目,坎為血,泣血也。
上不得乎君以濟屯難極矣,無如之何,是以泣盡,繼之以血,連而不已。
上之三連兩離爻,故曰漣如。
然屯極矣,極則必變,何可長也?巽為長。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
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止于外,不可進也。
險在内,不可止也。
險而止,莫知所适,蒙也。
此以艮坎二體言蒙也。
蒙者屯之反。
屯者物之稚。
故蒙而未亨,有屯塞之義。
九二引而達之,屯塞者亨矣。
屯九五大者亨,五反為二,以亨道行也。
蒙有可亨之理,當其可亨之時而亨之,使不失其中者,時中也。
學者禁于未發,發而後禁,則過時而弗勝,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此以九二言亨也。
艮為少男,童蒙也。
我者,二自謂也。
二在下不動,有剛中之德以自守。
匪我求童蒙也。
二柔順與五相應,艮為手,求之象,童蒙求我也。
童蒙求我,然後二以志應五。
志謂剛中也。
二為衆陰之主,四陰皆求于二,而志應者,應五也。
震為草,以手持草筮也。
筮,占決也。
五動二應初,筮告也。
初筮告者,以剛中也。
不問而告,與問一而告二,皆非剛中。
夫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蒙塞極矣。
于是求達焉,則一發而通,通則不複塞矣。
此初筮所以告也。
六三、六四不與二相應,再三渎,渎則不告也。
不待其欲達,随其屢問而告之。
決之不一,不知所從,則必燕譬廢學,?其師訓。
渎與黩同。
此以二、三、四爻言亨。
蒙之道也。
蒙自二至上,體頤。
頤,養也。
九二一爻,自發蒙者言之,剛中也。
然而未正,故戒之以利貞。
自蒙者言之,純一之德未發,童蒙養之,至于成德,跻位乎中正,則聖功成矣。
蓋學未至于聖,未足謂之成德。
故夫子十五志于學,至于七十,而縱心所欲,不逾矩,則蒙以養正,作聖之功也。
虞翻曰:二志應五變得正而蒙亡。
此以二五言利貞也。
在卦氣為正月卦。
太玄準之以童象曰:山下出泉,蒙。
君子以果行育德。
坎水在山下,有源之水泉也。
山下出泉,未有所之,蒙也。
泉積盈科,其進莫之能禦,故君子果其行,必育其德。
德者,行之源。
育德者,養源也。
果行則發而必至。
震為行,乾剛為德,坎水,上為雲,下為雨,在山下為泉,象其物宜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
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初六之動,發蒙也。
蒙蔽之民,不善其始,至死于桎梏而不悔。
初六,發蒙,利用此刑人,刑人非惡之也,以正法也。
于其始也,正法以示之,蒙,蔽者知戒,終不陷于刑辟,用說桎梏之道也。
艮手震足,交于坎木,桎梏之象,坎為律法也。
初六動而正,正法也。
兌為刑殺,兌見坎毀,說桎梏也。
治蒙之初,威之以刑,然後漸知善道,過此以往則吝矣。
卦言童蒙,爻言刑人,刑所以輔教也。
易傳曰: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
後之論刑者不複知教化在其中矣。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六五柔也,九二,剛也,五以柔接剛,為二所包,含章有美而效之,君臣道之正也,二之吉也,故曰包蒙吉。
二以剛接柔,為五所納,艮男為夫,巽女為婦,婦有相成之道,虛其中以納之,君道之正,五之吉也,故曰納婦吉。
二在内為家,坎為乾之子,父有子而至于納婦,子克荷其家者也。
九二而緻其君,虛中納之,非其道廣,其施博,積誠以包蒙,能若是乎?譬之子克家者也,二不能包,則五不肯納,上柔不接,家道廢矣,故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一為家,何也?曰:二,内也。
大夫之位,大夫有家。
雜卦曰:家人,内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六三,蒙而不正之陰,坎有伏離,離目為見。
上九不正,下接六三成兌兌,為少女,取女也。
艮,少男夫也。
乾變為金,見金夫也。
坤為身,兌折之為躬。
三之上不有躬。
坤為順。
三不正,行不順,無攸利,故戒以勿用取女。
取女貴正,女正則家人吉。
六三見利而悅,不能自有其躬。
上九說之以利,于德為不正,于理為不順。
取是女而欲正家。
是亦蒙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為實,九二剛實,發蒙之主。
二與五應,三動而近二,四獨遠之。
若動而應初,則與二相近。
四懷居不動,獨遠于二,介于不正,無以發其蒙,困不知學,吝自取也。
二坎三動成兌,澤無水,困也,故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為實,何也?曰:陰消為虛,陽息為實。
消息盈虛,相為去來。
消則降,息則升,實則滿,虛則耗。
升者貴也,降者賤也。
滿者富也,耗者貧也。
陰陽相循,禍福更??,故又為貴賤貧富禍福之象。
太玄曰:盛則入衰,窮則更生。
有實有虛,流止無常。
又曰:息與消糾,貴與賤交,禍至而福逃。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艮,少男童也。
五求于二成坤,坤,順也。
二往資五成巽,巽,巽也。
順則易從,巽則易入,順則樂告之以善道,巽則優柔以開導之,以此治蒙,優于天下矣,童蒙之吉也。
五,君位,成王求助之爻乎。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為寇者,九二也。
擊蒙禦寇者,上九也。
坎為盜體,師盜用師寇也。
艮為手,擊也。
為寇者,利于家暗,昏亂之時,蒙極而解,則是非定,蒙暗明,故曰不利為寇。
上九乘其蒙解之時,自上之三擊之坎毀成兌,民悅而從之,上下之情順也。
孟子謂取之而燕民悅也。
坤為順,故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易傳曰:若舜征三苗,周公誅三監,禦寇也。
蒙屯之反,何也?曰:姤變者六,複變者六,遁變者十有二,臨變者十有二,否變者十有二,泰變者十有二。
反複相變,聖人所以酬酢也。
陸震亦曰:卦有反合,爻有升降,所以明天人之際,見盛衰之理焉。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須也。
須,待也。
剛健上行,遇險未動,待時者也,故曰需,須也。
險在前也。
坎,險也。
陽陷于陰中,陷也。
困者,水在澤下也。
需自二而上,有困,反之象三,陽剛而健,能須以進,動而不屈,不陷于險,善用剛健者也,故曰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此以兩體言乎需也。
須以進者,需有孚而後進也。
孚者,已也。
孚之者,人也,豈能遽孚之哉。
需自大壯變大壯,四陽同德,四與五孚,未進之時,雖未得天位,其德固巳剛健有孚,特道未彰爾。
及其自四而進,則位乎天位,乃光亨也。
光,坎離之象。
光亨者,以貞吉也。
九五正中,待物之須而不匮者,唯正中乎,故曰貞吉。
需道至于光亨,位乎天位,為須之主,萬物需之,貞吉也。
二者,夫子之待價也。
五者,天下之望成湯也。
此以二五言需之才也。
坎為大川,自四之五往也。
乾剛須時而往,何難不濟,故曰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于卦氣為二月,故太玄準之以懦徯。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燕樂。
雲上于天,蓄膏澤而未降,須也。
君子蓄其才德,未施于用,亦須也。
飲食以養其氣體,燕樂以養其心志,居易俟命,待時而動。
蓋需有飲食之道,膏澤所以養萬物也。
坎為水兌,為口,為和說。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三,乾天際也。
四在内外之交曰郊。
五坎為險難,初九正應六四,而險難在前,當守正不動以需其應,不先時而動,不犯難而上行,故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風雷相與,不失其正,天地可久之道曰恒,謂五變四動而交乎下也。
九五虛中以需六四,屈已以下之,如是應時之需,則上下相與,可久而無咎。
陰之從陽,地道之常也。
初九陽在下,需六四之應而以巽行,以上下言之,未失常也。
九五剛健中正,而曰犯難者,非其應而往,無因而至,前志未通也。
或問:利用恒也,順以巽也,乾道乃革也,何取于卦也?曰:卦變也,所謂之某卦也。
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
蒙六五順以巽者,蒙之觀也。
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
小畜之中又有離兌,故曰革,是謂天下之至變。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五坎為水,二三兌為澤,水往矣,而其剛留于澤者,剛鹵也。
二在澤中,剛而柔,沙之象。
沙,近于險者也。
五不應二,故二需之。
九二得中,剛而能柔,待時而動,其動必以正,積誠既久,二五相合,坎化為坤,險難易而為平衍矣。
需于沙而不妄動,則平衍固在其中矣,故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六四與五近而相得,四見二不應而需之,與已異趨,小有言宜矣。
兌,口為言也。
君子自守,亦何傷哉。
夫子不進,猶不免于有言,矧餘人乎!二非終不進也,動則正,正則吉而兌毀,雖小有言,終無兇也,故終吉。
象言以吉終者,二之五以吉行,故有終。
勉之也。
九三,需于泥,緻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緻寇,敬慎不敗也。
坎水坤土,水澤之際為泥。
九三剛健之極,進逼于險,巳将陷矣,需于泥也。
上六坎在外為災,故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九三守正可也,動則上六乘之。
坎為盜,盜有戎兵,寇也。
寇雖險,我動不正,而迫之巳甚則至,故曰緻寇至。
上乘三成坤為輿,坎為車,多眚則敗也。
九三正而明,能抑其剛健,持之以敬,慎而不動,誰能敗哉?敬者,持其正也。
三四下有伏艮,艮,止也,慎之象,故曰自我緻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乾變,坎為血,九五大壯,乾變,故曰血。
坎為隐伏,兌為口穴也。
六四處險者也,據坎兌之際,三陽自下而進,故曰出自穴。
六四安其位,以一陰礙之,有險在前,進退不可,則陰陽必至于相傷。
小人安險,不傷不巳,故曰需于血。
為六四者,不競而順以聽之,則善,故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惟順以聽,是以三陽出自穴而無違焉。
六四,坤順也。
坎,耳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需至于五,陰巳退聽,難巳獲濟,位乎天位,應天下之須。
坎震為酒,兌口在下,酒食之象。
酒食所以養人者也,故曰需于酒食。
九五為需之主,應之以中正而已。
天下之需于五者,無須不獲,各足其量而止,如飲酒者止于醉,食者止于飽。
需者無窮,應者不動,故貞吉。
貞吉者,以中而正也。
中則養之者不過,過則應之有時而窮,故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次震為酒,何也?曰:震為禾稼,麥為曲蘖,東方谷也,故東風至而酒湧。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者,訟之反,三陽自外而入,坎兌為穴,故曰入于穴,客在外,主人以辭速之,曰:吾子入矣,主人須矣。
九五,需之主也。
三陽乾兌,居西北之位,客也。
自外而入,主人未應,不速之客也。
三人者,三爻也,故曰不速之客三人來。
敬者,持其正也。
上六、九三當位而應,九二、初九不當位而不應。
君子固有至于是邦無上下之交者,豈可以不速之客而不敬乎?三陽
先儒傳此,謂之互體。
在易噬嗑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
離震相合,中複有艮。
明夷彖曰: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又曰:内難而能正其志。
坎,難也。
離坤相合,中複有坎。
在系辭曰:八卦相蕩。
先儒謂坎、離卦中互有震、艮、巽。
兌在春秋傳見于蔔筮,如周太史說觀之否,曰:坤,土也。
巽,風也。
乾,天也。
風為天,于土上,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
自三至四有艮,互體也。
王弼謂互體不足,遂及卦變。
鐘會著論,力排互體,蓋未詳所謂易道甚大矣。
六二,屯如??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五屯之主,六二中正而應,共濟乎屯者也,故曰屯如。
二乘初九,欲往應五,迫于剛強,??回而不能去,故??如。
乾變震為作足之馬,震為足乘馬也。
初不應五,二欲應之,與馬别矣,故乘馬班如。
春秋傳曰。
有班馬之聲。
杜氏曰。
班别也。
五坎為盜。
盜據山險。
寇也。
男曰婚。
女曰姻媾。
男女合也。
九五應六二。
婚媾也。
五自初九視之。
有險難之象。
寇也。
自六二視之。
匪寇也。
婚媾也。
特以乘剛故耳。
初九六二正也。
而緻六二之難者。
剛乘柔則順,柔乘剛則逆,妻不亢夫,臣不敵君,天地之道,故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二五相易,五之二成兌,兌,女子也。
二之五成坤,坤為母,女子而為母,字育也。
坤見坎毀,剛柔以中正相濟,屯解之象。
坤為年,其數十。
六二守正不苟,合于初而貞于五,是以不字。
屯難之極,至于十年。
二五合剛柔濟,兌女乃字。
屯本臨二之五合則九反二,六反五。
坤為常,故曰反常也。
王弼曰:屯難之世,其勢不過十年。
敦謂弼不知天乎坤為年何也。
曰歲陽也。
陽生子為複息,為臨為泰,乾之三爻也。
夏後氏建寅,商人建醜,周人建子,無非乾也。
古之候歲者,必謹候歲,始冬至日,臘明日,正月旦日,立春日,謂之四始。
四始亦乾之三爻也。
坤十月陰也,禾熟時也。
故詩十月納禾稼,春秋書有年、大有年,喪禮三年者,二十七月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三柔不當位,不安于屯,妄動以求五。
五,君位,艮為黔喙,震為決躁,鹿也,言有求于君也。
若上六變而應三,艮變巽離,有結繩為罔??之象。
艮為手,虞人指蹤而設罔??者也。
上六在君之側而不應,譬之即鹿無虞,人以導其前,豈惟不得鹿乎?往而徒反退之,三陷于林莽中矣。
艮為山,震為木,林也。
三四為中,林中也。
六三有從禽之欲,不知事有不可,貪求妄動,是以陷于林中而不恤,故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初九也,知不可往,往無所獲,且有後患,故見幾而舍之。
舍,止也,艮也。
君子安于屯,不若六三徒往而窮,自取疵吝。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六四柔而正,上承九五,坎為美脊之馬,艮為手乘馬也。
四自應初,五自應二,其情異,乘馬而班别者也,故曰乘馬班如。
六四雖正,有濟屯之志,五不求而往,豈能行其志哉。
五求四男下女,陰陽相合,斯可往矣。
往之上得位,故吉無不利。
艮為手,求也。
坎為月。
震東方。
明之時也。
九五有明德故求。
故求而往。
吉無不利。
否則志不應有兇。
易言出入往來,何也。
曰。
出入以度内外也。
卦有内外,自内之外曰出,自外之内曰入。
出者,往也,入者來也;往者屈也;來者伸也。
出入往來,屈伸相感而無窮。
天道東面望之,來也;西面望之,往也。
故晉之出為明夷之入,蹇之往為解之來。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坤為民,兌為澤,五之二成兌,有膏澤下于民之象。
膏澤下則五之所施光矣。
坎為月,有光之象故也。
屯之時,九五得尊位,六三不正,處内卦之極,震體而有坤,權臣挾震主之威,有其民者也。
六三壅之,九五之膏澤不下,故曰屯其膏,言人君之屯也。
九五中正守位,六二、六四、上六自正,陰為小,故小貞吉。
五動而正三,以君讨臣,則三複乘五,蓋膏澤不下,五之施未光,民不知主,禍将不測矣,故大貞兇。
易傳曰:膏澤不下,威權巳去,而欲驟正之,求兇之道也。
魯昭公高貴鄉公之事是也。
若盤庚、周宣修德用賢,複先王之政,諸侯複朝,以道馴緻為之不暴,又非恬然不為,若唐之僖、昭也。
不為則常屯以至于亡矣。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上六,屯之極也。
五坎為美脊之馬,動而乘之,上應三,五自應二,雖欲用五濟屯,其情異矣。
乘馬而班别也。
上動成巽,巽為号。
上反三成離,為目,坎為血,泣血也。
上不得乎君以濟屯難極矣,無如之何,是以泣盡,繼之以血,連而不已。
上之三連兩離爻,故曰漣如。
然屯極矣,極則必變,何可長也?巽為長。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
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止于外,不可進也。
險在内,不可止也。
險而止,莫知所适,蒙也。
此以艮坎二體言蒙也。
蒙者屯之反。
屯者物之稚。
故蒙而未亨,有屯塞之義。
九二引而達之,屯塞者亨矣。
屯九五大者亨,五反為二,以亨道行也。
蒙有可亨之理,當其可亨之時而亨之,使不失其中者,時中也。
學者禁于未發,發而後禁,則過時而弗勝,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此以九二言亨也。
艮為少男,童蒙也。
我者,二自謂也。
二在下不動,有剛中之德以自守。
匪我求童蒙也。
二柔順與五相應,艮為手,求之象,童蒙求我也。
童蒙求我,然後二以志應五。
志謂剛中也。
二為衆陰之主,四陰皆求于二,而志應者,應五也。
震為草,以手持草筮也。
筮,占決也。
五動二應初,筮告也。
初筮告者,以剛中也。
不問而告,與問一而告二,皆非剛中。
夫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蒙塞極矣。
于是求達焉,則一發而通,通則不複塞矣。
此初筮所以告也。
六三、六四不與二相應,再三渎,渎則不告也。
不待其欲達,随其屢問而告之。
決之不一,不知所從,則必燕譬廢學,?其師訓。
渎與黩同。
此以二、三、四爻言亨。
蒙之道也。
蒙自二至上,體頤。
頤,養也。
九二一爻,自發蒙者言之,剛中也。
然而未正,故戒之以利貞。
自蒙者言之,純一之德未發,童蒙養之,至于成德,跻位乎中正,則聖功成矣。
蓋學未至于聖,未足謂之成德。
故夫子十五志于學,至于七十,而縱心所欲,不逾矩,則蒙以養正,作聖之功也。
虞翻曰:二志應五變得正而蒙亡。
此以二五言利貞也。
在卦氣為正月卦。
太玄準之以童象曰:山下出泉,蒙。
君子以果行育德。
坎水在山下,有源之水泉也。
山下出泉,未有所之,蒙也。
泉積盈科,其進莫之能禦,故君子果其行,必育其德。
德者,行之源。
育德者,養源也。
果行則發而必至。
震為行,乾剛為德,坎水,上為雲,下為雨,在山下為泉,象其物宜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
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初六之動,發蒙也。
蒙蔽之民,不善其始,至死于桎梏而不悔。
初六,發蒙,利用此刑人,刑人非惡之也,以正法也。
于其始也,正法以示之,蒙,蔽者知戒,終不陷于刑辟,用說桎梏之道也。
艮手震足,交于坎木,桎梏之象,坎為律法也。
初六動而正,正法也。
兌為刑殺,兌見坎毀,說桎梏也。
治蒙之初,威之以刑,然後漸知善道,過此以往則吝矣。
卦言童蒙,爻言刑人,刑所以輔教也。
易傳曰: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
後之論刑者不複知教化在其中矣。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六五柔也,九二,剛也,五以柔接剛,為二所包,含章有美而效之,君臣道之正也,二之吉也,故曰包蒙吉。
二以剛接柔,為五所納,艮男為夫,巽女為婦,婦有相成之道,虛其中以納之,君道之正,五之吉也,故曰納婦吉。
二在内為家,坎為乾之子,父有子而至于納婦,子克荷其家者也。
九二而緻其君,虛中納之,非其道廣,其施博,積誠以包蒙,能若是乎?譬之子克家者也,二不能包,則五不肯納,上柔不接,家道廢矣,故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一為家,何也?曰:二,内也。
大夫之位,大夫有家。
雜卦曰:家人,内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六三,蒙而不正之陰,坎有伏離,離目為見。
上九不正,下接六三成兌兌,為少女,取女也。
艮,少男夫也。
乾變為金,見金夫也。
坤為身,兌折之為躬。
三之上不有躬。
坤為順。
三不正,行不順,無攸利,故戒以勿用取女。
取女貴正,女正則家人吉。
六三見利而悅,不能自有其躬。
上九說之以利,于德為不正,于理為不順。
取是女而欲正家。
是亦蒙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為實,九二剛實,發蒙之主。
二與五應,三動而近二,四獨遠之。
若動而應初,則與二相近。
四懷居不動,獨遠于二,介于不正,無以發其蒙,困不知學,吝自取也。
二坎三動成兌,澤無水,困也,故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為實,何也?曰:陰消為虛,陽息為實。
消息盈虛,相為去來。
消則降,息則升,實則滿,虛則耗。
升者貴也,降者賤也。
滿者富也,耗者貧也。
陰陽相循,禍福更??,故又為貴賤貧富禍福之象。
太玄曰:盛則入衰,窮則更生。
有實有虛,流止無常。
又曰:息與消糾,貴與賤交,禍至而福逃。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艮,少男童也。
五求于二成坤,坤,順也。
二往資五成巽,巽,巽也。
順則易從,巽則易入,順則樂告之以善道,巽則優柔以開導之,以此治蒙,優于天下矣,童蒙之吉也。
五,君位,成王求助之爻乎。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為寇者,九二也。
擊蒙禦寇者,上九也。
坎為盜體,師盜用師寇也。
艮為手,擊也。
為寇者,利于家暗,昏亂之時,蒙極而解,則是非定,蒙暗明,故曰不利為寇。
上九乘其蒙解之時,自上之三擊之坎毀成兌,民悅而從之,上下之情順也。
孟子謂取之而燕民悅也。
坤為順,故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易傳曰:若舜征三苗,周公誅三監,禦寇也。
蒙屯之反,何也?曰:姤變者六,複變者六,遁變者十有二,臨變者十有二,否變者十有二,泰變者十有二。
反複相變,聖人所以酬酢也。
陸震亦曰:卦有反合,爻有升降,所以明天人之際,見盛衰之理焉。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須也。
須,待也。
剛健上行,遇險未動,待時者也,故曰需,須也。
險在前也。
坎,險也。
陽陷于陰中,陷也。
困者,水在澤下也。
需自二而上,有困,反之象三,陽剛而健,能須以進,動而不屈,不陷于險,善用剛健者也,故曰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此以兩體言乎需也。
須以進者,需有孚而後進也。
孚者,已也。
孚之者,人也,豈能遽孚之哉。
需自大壯變大壯,四陽同德,四與五孚,未進之時,雖未得天位,其德固巳剛健有孚,特道未彰爾。
及其自四而進,則位乎天位,乃光亨也。
光,坎離之象。
光亨者,以貞吉也。
九五正中,待物之須而不匮者,唯正中乎,故曰貞吉。
需道至于光亨,位乎天位,為須之主,萬物需之,貞吉也。
二者,夫子之待價也。
五者,天下之望成湯也。
此以二五言需之才也。
坎為大川,自四之五往也。
乾剛須時而往,何難不濟,故曰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于卦氣為二月,故太玄準之以懦徯。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燕樂。
雲上于天,蓄膏澤而未降,須也。
君子蓄其才德,未施于用,亦須也。
飲食以養其氣體,燕樂以養其心志,居易俟命,待時而動。
蓋需有飲食之道,膏澤所以養萬物也。
坎為水兌,為口,為和說。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三,乾天際也。
四在内外之交曰郊。
五坎為險難,初九正應六四,而險難在前,當守正不動以需其應,不先時而動,不犯難而上行,故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風雷相與,不失其正,天地可久之道曰恒,謂五變四動而交乎下也。
九五虛中以需六四,屈已以下之,如是應時之需,則上下相與,可久而無咎。
陰之從陽,地道之常也。
初九陽在下,需六四之應而以巽行,以上下言之,未失常也。
九五剛健中正,而曰犯難者,非其應而往,無因而至,前志未通也。
或問:利用恒也,順以巽也,乾道乃革也,何取于卦也?曰:卦變也,所謂之某卦也。
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
蒙六五順以巽者,蒙之觀也。
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
小畜之中又有離兌,故曰革,是謂天下之至變。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五坎為水,二三兌為澤,水往矣,而其剛留于澤者,剛鹵也。
二在澤中,剛而柔,沙之象。
沙,近于險者也。
五不應二,故二需之。
九二得中,剛而能柔,待時而動,其動必以正,積誠既久,二五相合,坎化為坤,險難易而為平衍矣。
需于沙而不妄動,則平衍固在其中矣,故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六四與五近而相得,四見二不應而需之,與已異趨,小有言宜矣。
兌,口為言也。
君子自守,亦何傷哉。
夫子不進,猶不免于有言,矧餘人乎!二非終不進也,動則正,正則吉而兌毀,雖小有言,終無兇也,故終吉。
象言以吉終者,二之五以吉行,故有終。
勉之也。
九三,需于泥,緻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緻寇,敬慎不敗也。
坎水坤土,水澤之際為泥。
九三剛健之極,進逼于險,巳将陷矣,需于泥也。
上六坎在外為災,故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九三守正可也,動則上六乘之。
坎為盜,盜有戎兵,寇也。
寇雖險,我動不正,而迫之巳甚則至,故曰緻寇至。
上乘三成坤為輿,坎為車,多眚則敗也。
九三正而明,能抑其剛健,持之以敬,慎而不動,誰能敗哉?敬者,持其正也。
三四下有伏艮,艮,止也,慎之象,故曰自我緻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乾變,坎為血,九五大壯,乾變,故曰血。
坎為隐伏,兌為口穴也。
六四處險者也,據坎兌之際,三陽自下而進,故曰出自穴。
六四安其位,以一陰礙之,有險在前,進退不可,則陰陽必至于相傷。
小人安險,不傷不巳,故曰需于血。
為六四者,不競而順以聽之,則善,故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惟順以聽,是以三陽出自穴而無違焉。
六四,坤順也。
坎,耳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需至于五,陰巳退聽,難巳獲濟,位乎天位,應天下之須。
坎震為酒,兌口在下,酒食之象。
酒食所以養人者也,故曰需于酒食。
九五為需之主,應之以中正而已。
天下之需于五者,無須不獲,各足其量而止,如飲酒者止于醉,食者止于飽。
需者無窮,應者不動,故貞吉。
貞吉者,以中而正也。
中則養之者不過,過則應之有時而窮,故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次震為酒,何也?曰:震為禾稼,麥為曲蘖,東方谷也,故東風至而酒湧。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者,訟之反,三陽自外而入,坎兌為穴,故曰入于穴,客在外,主人以辭速之,曰:吾子入矣,主人須矣。
九五,需之主也。
三陽乾兌,居西北之位,客也。
自外而入,主人未應,不速之客也。
三人者,三爻也,故曰不速之客三人來。
敬者,持其正也。
上六、九三當位而應,九二、初九不當位而不應。
君子固有至于是邦無上下之交者,豈可以不速之客而不敬乎?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