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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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逭乎?”
[3]慢其先生:慢,指态度冷淡,不殷勤,不禮貌。
先生,指老師。
《感應篇彙編》雲:“先生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
父母生我之身,尤必先生成我之學,故其尊與親君并重。
今人延師教子,往往多出虛文,吝财虧禮,甚或言詞不遜,體貌反常,有心夷落之,此輩固去禽獸無幾。
至為先生者,開悟小子,陰德最大,豈可受人束修供奉,而放縱不嚴,緻令人材有不成之患哉?代作課藝,欺瞞父兄,貪圖财帛,賄買功名,吾不知其報應又當何如也?慢先生固不可,先生而為人所慢,抑又不可也。
” [4]叛其所事:《感應篇彙編》雲:“事,是以下事上,如屬吏之于上官,部卒之于将帥,仆妾之于主翁,皆事也。
叛者,非必顯然背逆。
但緩急非所倚,利害不相恤,即名為叛矣。
” 【譯文】陰謀殘害心地善良的人,暗中侮慢領導和父母雙親,對教導我們的老師、先生怠慢、冷漠,背叛其所事奉的領導。
诳諸無識[1],謗諸同學[2]。
虛誣詐為[3],攻讦宗親[4]。
【注釋】 [1]诳諸無識:诳是欺騙,無識,無知的意思。
《感應篇彙編》雲:“無識之人,正當随事曉醒,警之以義理,動之以善惡,使至覺悟而不堕于惑,豈可因其易欺而诳之哉?楞嚴經曰:‘衒惑無識,疑誤衆生,死後當堕入無間地獄。
’籲,人何苦而為此耶?” [2]謗諸同學:謗是指惡意攻擊别人,說别人的壞話。
《感應篇彙編》雲:“同學之友,情同兄弟,況友居人倫之一,豈可妄加毀謗,存滿腹之戈矛乎?佛言:‘人處朋友,彼此皆有五事。
一者,彼此若作惡業,當遞相勸止;二者,彼此若有難疾,當看顧調治;三者,彼此有家懷語,不得為外人說;四者,當各相敬歎,不斷往來,不得記怨;五者,彼此貧富不等,當用扶濟,不得互相诽謗。
[3]虛誣詐為:《感應篇彙編》雲:“漫無根據曰虛,妄有污蔑曰誣,詭計蒙人曰詐,矯情欺世曰僞。
分言則四,合言則為不誠也。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今舍誠而虛誣詐僞,非戾天道而失人道乎?其心甚勞,其事甚危,乃天下第一等薄福相也。
不入三惡,其将何歸?清益都孫廷铨,樸誠無華,故清世祖嘗呼之為孫老實。
每部堂員缺,辄曰:‘還是用孫老實。
’凡三呼孫老實而大拜矣,老實何嘗誤人哉?” [4]攻讦宗親:《感應篇彙編》雲:“同姓曰宗,異姓曰親,雖有遠近親疏不等,實皆我身關切之人也。
當待以親愛忠誠,同患難,赈困乏,家醜互藏,外侮同禦。
而可彼我相争,絲毫必較,忿疾傾奪,伺察攻讦乎?披其枝者傷其心,伐其根者斬其脈。
戒哉!” 【譯文】欺騙那些無知的人,诽謗一起學習的同學;用虛假、誣陷、詐騙、欺僞的手段,來攻擊他人。
還斥宗族和親戚的隐私或過失,而加以攻擊。
剛強不仁[1],狠戾自用[2]。
是非不當[3],向背乖宜[4]。
【注釋】 [1]剛強不仁:《感應篇彙編》雲:“孔子所取之剛毅,主于理者也;太上所戒之剛強,動于氣者也。
醫家名痿痹之證曰不仁,以其不知痛癢也。
好剛使氣之人,待人遇物,不知痛癢,純是殺機,俗所謂鐵硬心腸是也,烏能仁哉?然剛強未有不摧折者,若吃過幾番大虧,漸漸化而柔弱,是剛強者之萬幸也。
我日望之。
” [2]狠戾自用:狠戾,指兇惡殘暴。
《感應篇彙編》雲:“凡人行事,用人則智,自用則愚。
自用不可,況于狠戾?佛言:‘狠戾如惡馬。
’言難調也。
人而狠戾,一切執拗,自以為是,不肯服人。
善友知識,誰來相親?善言名理,誰來相告?造惡招尤之原,莫此為甚。
” [3]是非不當:《感應篇彙編》雲:“君子豐仁義之幹,固禮義之防,則可以審好惡之公,定是非之當。
夫是非在一人,則系一人臧否;在一鄉,則系一鄉利害;在天下,則系天下安危。
何可不慎?而率意不當,非是是非哉?” [4]向背乖宜:《感應篇彙編》雲:“向,是當趨向的,所謂好人好事也。
背,是當違背的,所謂邪人邪事也。
向邪背正,謂之乖宜。
一時之失,終身敗裂。
可不謹乎?” 【譯文】做人剛強橫烈,沒有仁愛之心。
性情兇狠暴戾,還又剛愎自用,自以為是。
沒有正确的是非觀念,對于惡人做壞事,反而說他是對的,對于善人做好事,反而說他不對,這樣地認定是非,就顯得太不允當了啊! 虐下取功[1],谄上希旨[2]。
受恩不感[3],念怨不休[4]。
【注釋】 [1]虐下取功:《感應篇彙編》雲:“燭遇夜,則成破暗之功。
舟得水,則成載物之功。
大抵水到渠成,功将自着,固無待乎取也。
苟有意取之,則凡為将之縱軍搶殺,為吏之妄加賦役,為刑官之多入人罪,皆可不必顧惜,任意行之矣。
然此皆以百姓之膏血,易一人之功名。
功則得矣,不過升官;禍亦至矣,豈止殺身?人雖極愚,斷不至此。
” [2]谄上希旨:《感應篇彙編》雲:“谄是奉承;希是贊助。
上意未決,猶可挽回,惟至有人逢迎,則堅而不可轉矣。
此不獨臣之于君,如屬官迎合上司,紳士迎合官府,吏役迎合本官,奴仆婢妾迎合家主皆是。
凡居上者,事事皆當循理,慎不可貪圖自私自利,使人有隙而投。
” [3]受恩不感:《感應篇彙編》雲:“一飯之恩,古人必報。
報即無力,心必銘感。
念茲在茲,不可或忘。
智度論曰:‘受恩不感,甚于畜生。
’旨言哉?然恩有大焉者,一天地,二父母,三國王,四師長。
或有人愦愦一生,四恩未報,而但沾沾于私恩小惠,是又棄本逐末,非報恩者矣。
[4]念怨不休:怨,仇恨。
《感應篇彙編》雲:“君父之仇,骨肉之恨,君子自有以直報怨之道。
至于私仇小怨,可以理遣,可以情恕,便當冰釋。
若念之不休,則怨怨相報,豈有已時?” 【譯文】做官的人,竟然實施暴政,虐待下屬和民衆,以貪取功勞和獎賞。
又谄媚奉承在上位的領導,以迎合他的意旨。
受到人家的恩惠,不但不想到要感恩圖報,竟然還做出忘恩負義的事情來。
對于有仇怨的人,不想到要以德報怨,卻懷恨在心,尋機報複;而且還念念不忘,不肯罷休。
輕蔑天民[1],擾亂國政[2]。
賞及非義[3],刑及無辜[4]。
【注釋】 [1]輕蔑天民:《感應篇彙編》雲:“帝天之命,主于民心,凡此蒼生,皆上帝之赤子,故曰天民。
天之愛民至矣,其立君立相,立百有司,無非為此民也。
其生豪傑,生聖賢,成仙佛,成神明,亦無非為此民也。
其布五行,長萬物,奠山川,定劫運,開治亂,審報應,亦無非為此民也。
故周禮獻民數于王,王必拜而受之;仲尼式負版者,然則天民固可輕蔑乎?” [2]擾亂國政:《感應篇彙編》雲:“國家須養和平之福,不可恣意變更。
即有建置更革,須要十分詳慎。
若隻一人之私意變更,率情輕議,則有了一番施行,即有一番擾害。
況祖宗成法,有司久已奉行,民亦安以為便,何必紛更擾亂耶?” [3]賞及非義:《感應篇彙編》雲:“賞之為道,崇德報功,朝廷激勸人心之大典也,不宜及而及之曰非義。
乖是非,弛法紀,長惡阿私,舉枉錯直,最幹天怒。
司爵賞者,能不慎之?” [4]刑及無辜:《感應篇彙編》雲:“刑以懲惡,聖人不得已而制之,本非吉祥善事。
刑當其罪,尚且哀矜勿喜,故古人慎刑,詳審明辯。
若濫及無辜,不惟失聽斷明允之公,亦有乖上帝好生之意。
況殺人者死,律有明條,今刑及無辜者,所殺不止一人,受報止我一身,抵命之法,不知當如何也?籲!此等罪業,即素行公廉者,尤不免于疑似之際。
偏執意見,不為虛心詳察,遂至夜台飲恨,怨怨不舍,矧漫不存心者乎?可畏哉!” 【譯文】做了官,不但不愛國愛民,反而任意地輕視欺侮天下的人民。
還擾亂國家的政務,破壞社會的秩序!不能夠賞善罰惡,以勸善懲惡,竟然獎賞到不義的惡人。
不能夠公平公正地運用刑罰,竟然刑罰到無辜的好人,使他們含冤受屈。
殺人取财[1],傾人取位[2]。
誅降戮服[3],貶正排賢[4]。
【注釋】 [1]殺人取财:《感應篇彙編》雲:“殺人取财,不必盡是強盜,如貪吏取财,斃人于刑獄之中;豪家嗜财,迫人于颠沛之際;忍人圖财,害人于險難之地;庸醫為财,緻人于危急之時。
皆是從财起見,其殺人一也。
[2]傾人取位:《感應篇彙編》雲:“一官一職,皆有義命。
下僚修善,可至巍顯。
平人為善,可沾官祿。
若陰險相傾,坑人取位,則傾人者還為人傾,奪人者終為人奪。
報應之速,翹足可待。
” [3]誅降戮服:《感應篇彙編》雲:“兵兇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古者殺敵衆多,則以悲哀憐之。
戰勝,則以喪禮處之。
至于歸降服順,更當憐憫撫谕。
若已降服而又誅戮之,忍心造業,禍莫大焉。
” [4]貶正排賢:《感應篇彙編》雲:“放之遠方曰貶,陷之失位曰排。
正人賢士,國家之桢幹,所當柄用,庶幾朝廷有人,中外知畏。
若忌其異己,而多方貶排之,妨賢病國,罪惡孰甚!” 【譯文】為了奪取人家的财富,竟故意把人殺害,為了奪取他人的官位,就用不好的事情去陷害别人。
已經投降誠服的賊寇,竟然将其處死。
貶谪正直的官吏,是他們被流放到邊遠的地方;排擠賢良的同僚,讓他們因此而失去官位。
淩孤逼寡[1],棄法受賄[2]。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3]。
【注釋】 [1]淩孤逼寡:《感應篇彙編》雲:“蓋孤寡,人生之不幸,天地之所重,豈可幸其無依?乘機騙害,或侵産奪财,或詭派差役,恃勢恐吓,使孤寡流離,無所控訴,毋論鬼神伺察,報應不貸。
且思孤亦人子也,寡亦人妻也,請将我子我妻,一反觀之。
” [2]棄法受賄:《感應篇彙編》雲:“太上言曲直輕重,首以棄法受賂為言,蓋曲直輕重,自有一定之法。
惟意在得錢,故任賂己者之所請而颠倒之,若不知有法然,出死入生,而民無所措手足。
獨不念天怒人怨,必罹奇禍乎?” [3]以直為曲,以曲為直:曲,不公正,不合理。
直,公正合理。
《感應篇彙編》雲:“兩訟在官,曲直未定,生死與奪,在吾一言,豈可輕忽?今乃曲直颠倒,非因受賂,即是徇情。
否則率意鹵莽,有一于此,豈宜居官為民上乎?” 【譯文】欺淩失去父母的孤兒,逼迫失去丈夫的寡婦。
做官的竟然敢不顧國家的法律,接受人家的賄賂。
在審判訴訟的時候,把理直的變成理曲的,把理曲的反認為是理直的。
入輕為重[1],見殺加怒[2]。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3]。
【注釋】 [1]入輕為重:《感應篇彙編》雲:“書曰:‘罪疑惟輕。
’又曰:‘甯失出,毋失入。
’乃故意入輕為重,聖人恤刑之意安在乎?人命關天,有司最宜留意。
” [2]見殺加怒:《感應篇彙編》雲:“曾子曰:‘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此言有罪之人,當其受刑之時,猶當原其犯事之情,不可率意加刑也。
況死者不可複生,雖彼罪由自取,然目擊心傷,方且掩面揮淚之不暇,加怒何為?忍心極矣!至于六畜禽魚,被人宰殺,更當憐其無罪無辜,方便救護。
若見而加怒,則殘虐嗜殺之惡人而已。
[3]知過不改,知善不為:《感應篇彙編》雲:“文殊菩薩白佛言:‘少年造孽,到老修行,得成佛否?佛言:‘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圓悟禅師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唯君子能改過遷善,則其德日新;小人則蔽慝飾非,故其惡彌着。
’‘小人之過也必文。
’太上所以諄諄誡之。
何龍圖曰:‘有口過、有身過、有心過,善改惡者,隻當靈靈惺惺,力去執吝,研勘入微,剝換到底,精修無已,緻曲有誠矣。
聖學、佛學、玄學,皆淵微不易言。
然下學之法,可貫三教者,改過而已。
” 【譯文】把應該判輕刑的人,卻把他判了重刑。
看見有人被判死刑,執行死刑的時候,沒有哀憐之心,反而加以嗔怒!知道自己身上的過失,卻不肯改悔。
知道是善事,卻是不敢直下承擔地去做。
自罪引他[1],壅塞方術[2]。
讪謗賢聖[3],侵淩道德[4]。
【注釋】 [1]自罪引他:《感應篇彙編》雲:“罪由己犯,及事發,乃牽引他人,諺所謂拖人下水也。
其意非圖飾漏,即系仇扳。
孰知己過終不可掩,他人終不可誣,徒孽中造孽耳。
縱逃王法,難免天誅。
” [2]壅塞方術:《感應篇彙編》雲:“方術,如醫蔔星相,及一技一藝皆是。
淺者藉以養生,高者用以濟世,若壅塞之,使不得行,亦是吾道之不廣,而四方多饑寒失業之人矣。
至邪師庸醫,傷教誤命,及燒煉方士等類,俱不得援此為例,所當禁制者也。
而士庶人家,須要清嚴門戶,凡三姑六婆,俱宜戒絕,縱有往來,亦當視其人。
誠端本杜微之道也。
” [3]讪謗賢聖:《感應篇彙編》雲:“讪,是戲侮。
謗,是非毀。
讪謗有二種人,一是愚癡昧其影響,是名甕裡憎天;一是才辯煽其風波,是名水中捉月。
聖賢,儒釋道三教也。
儒以正設教,釋以大設教,道以尊設教。
觀其好生惡殺,同一仁也。
視人猶己,同一公也。
懲忿窒欲,禁過防非,同一操修也。
雷霆衆瞶,日月群盲,同一風化也。
由粗迹而論,天下之理,不過善惡兩途。
三教之意,無非教人之改惡從善耳。
由心地法門而論,則無不歸一。
故宋孝宗《原道辨》曰:‘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
誠知心也、身也、世也,不容有一之不治,則三教豈容有一之不立哉?今之儒者,或以聖辟佛,或以佛駕于聖;今之僧道,或為佛而滅道,或為道而議佛,總皆我見能所,謬分大道。
抑知三教原無同異,惟患妄生臆見,以私意蔔度,以浮心騁辯耳。
上智者,果能平心融會,直探源頭,則知佛之明心見性,去迷求悟;道之清心寡欲,積功累行;儒之緻知格物,正心誠意,攝化多方,無有乖戾,總歸引人入道而已,有何名相之可以執持哉?故知三教正法,同為萬世生靈之眼目也,讪謗之者,胡為自造拔舌之因乎?’至于經典、書籍、字紙,乃聖賢精神所寄托,作踐之者,與讪謗同罪。
” [4]侵淩道德:《感應篇彙編》雲:“世間道德之人,如讀書明理之儒士,刻苦修行之僧道。
言為法則,行則楷模,超等出倫,天地正氣之所鐘也,愛敬不暇,何可侵淩耶?” 【譯文】自己犯了罪,不肯承認,反而牽引他人,希望推卸自己的罪責。
故意阻撓醫、星相或是一技一藝等類的方術,使他們不能夠用所學的方術,來養家糊口,濟助世人。
對于古聖先賢的教誨,不能夠恭敬地學習奉行,反而任意地毀謗。
遇到有道有德的人,不懂得尊敬和親近,反而侵犯、欺淩他。
射飛逐走[1],發蟄驚栖[2],填穴覆巢[3],傷胎破卵[4]。
【注釋】 [1]射飛逐走:飛,飛禽;走,走獸。
《感應篇彙編》雲:“射,不止用弓箭,凡火槍、鳥铳、藥弩、彈弓、粘竿、扣索、網缦皆是。
或賣銀錢,或貪口腹,殺機布處,飛禽隕命,折項驚群,穿胸貫髓,苦何如之!仁人當倍發慈心,食之者,何忍結必複之怨仇,充我可減之肴馔?業之者,何苦造無窮之怨孽,盈我有限之囊資耶?” [2]發蟄驚栖:蟄,動物冬眠,藏起來不吃不動。
栖,鳥禽歇宿。
《感應篇彙編》雲:“蟲之伏蟄,發之必傷,故太上書以戒人,而諸佛尤皆愛惜也。
人可不體此意而妄有所發乎?鳥之既栖,如人已寝;忽爾有驚,豈不舉家擾亂?太上之戒與孔子‘弋不射宿’意同也。
《仙經》曰:‘凡人随時方便救物,必獲福德長壽之報。
’ [3]填穴覆巢:《感應篇彙編》雲:“穴者,一切含靈聚居之所。
自人視之,固一穴也,自彼則安土甯家,與人無二,豈可填塞之?斷生門,絕出路,且覆其宗族矣,忍何如之?巢者,一切大小禽鳥,依止其中,哺乳産生,所以避風雨、霜雪、網缯、彈射,以自藏護者也。
若不仁者覆之,與毀宅焚舍何異?豈不緻之死地乎?” [4]傷胎破卵:胎,人或其他哺乳動物母體内的幼體。
卵,特指動物的蛋。
《感應篇彙編》雲:“或曰:‘仁民而後愛物。
’今止教人愛物何也?曰:‘仁民易,愛物難。
忍于害物,則必忍于害人。
不忍于害物,則待人可知矣。
’故華嚴經曰:‘我尚不忍與一蟻子作苦事,何況人耶?成湯推解網之心以及人,故仁覆天下;齊王不忍一牛之觳觫,充之足以保四海;使白起能存愛物之心,則長平四十萬人,可以不坑矣。
故愛物愛人,同一仁也。
” 【譯文】射殺飛禽,逐捕走獸。
發掘蟄伏在土裡的蟲子,驚擾栖息在樹上的鳥兒。
填塞蟲蟻居住的洞穴,翻倒禽鳥栖息的鳥巢。
傷害了動物的胞胎,破壞了它們的蛋卵。
這些都是殺生的行為。
願人有失[1],毀人成功[2]。
危人自安[3],減人自益[4]。
【注釋】 [1]願人有失:《感應篇彙編》雲:“人之有失,蓋不幸也;不為哀矜,而反願之,是幸災樂禍也。
彼既以災禍為可幸可樂,則災禍安得不随之耶?是失不在人,而反在己矣。
人雖至愚,當不為此。
” [2]毀人成功:《感應篇彙編》雲:“毀有二義,一是毀壞,一是毀谮。
人之欲立功者,無論大小,莫不竭力圖成,而我必撓阻敗毀之,心術真同蛇蠍矣。
宋真西山曰:‘人若聞人一善,當贊和之;聞有諸惡,必力掩之,使之成功,不緻爽德。
古人存心如此,況已成功而毀之哉?” [3]危人自安:《感應篇彙編》雲:“千經萬典,隻論個心字。
今乃與人同處禍患,竟欲令人當其危險,而我則居其安乎?先喪本心矣。
” [4]減人自益:《感應篇彙編》雲:“天下惟益人者,方能自益;苟無益于人,而有益于己,尚非真益也。
況減損他人,自取饒益乎?所謂隻顧己富,不顧他貧是也。
” 【譯文】常常願人失敗而幸災樂禍。
毀壞别人的成功,使他功業不能夠成就。
和他人一起做事,讓别人去承當危險,隻求自己的安穩。
而且還減少别人的利益,隻圖謀增加自己的利益。
以惡易好[1],以私廢公[2]。
竊人之能[3],蔽人之善[4]。
【注釋】 [1]以惡易好:《感應篇彙編》雲:“以惡易好,如鐵易金,石易玉,布易綢等類,其事不滿達觀者一笑,而其心則鄰于竊矣。
四祖曰:‘境緣無好醜,好醜從心起。
心若不強名。
妄情從何起。
’” [2]以私廢公:《感應篇彙編》雲:“私,以心言;公,以理言。
以私意之喜怒恩怨,廢公道之是非曲直。
上而忠佞不分,則朝廷有朋比之禍;下而邪正不審,則朋友鄉黨,有黨同伐異之嫌。
更進而愛憎不當,則家人父子,至親骨肉亦成怨薮。
人情之蔽,莫甚于此。
無論賢愚貴賤,人人皆坐此病,但有甚有不甚耳。
知其蔽者,察理以銷偏執之性,平心以化城府之見,便是大學問,大手段人矣。
” [3]竊人之能:《感應篇彙編》雲:“竊者,非其有而取之之謂,如竊人之文,以為己作;竊人之謀,以為己畫;竊人之功,以為己之所成;竊師傅之教誨,以為己之識見。
皆是自欺欺人之事,獲譴必矣。
” [4]蔽人之善:《感應篇彙編》雲:“蔽者,蓋也,使不露也。
佛經曰:‘善之一字,最能成就世人一切行願。
’故人有一言一行之善,所當表而揚之,惟恐不能光顯。
則不但成本人之令名,且可動他人之善念。
彼傳此勸,興起實多,亦樂事也,奈何蔽之?蔽之者,必其中毫無好善之心,兼懷嫉妒之念,故不欲顯人之美,以形己之惡,此天下之不祥人也。
” 【譯文】和人交易的時候,竟然把壞的東西,暗自換了好的東西。
為了自己的私心,而廢棄了公道正理。
竊取他人的技能,據為己有。
掩蓋和隐蔽他人的善行,不使别人知道。
形人之
先生,指老師。
《感應篇彙編》雲:“先生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
父母生我之身,尤必先生成我之學,故其尊與親君并重。
今人延師教子,往往多出虛文,吝财虧禮,甚或言詞不遜,體貌反常,有心夷落之,此輩固去禽獸無幾。
至為先生者,開悟小子,陰德最大,豈可受人束修供奉,而放縱不嚴,緻令人材有不成之患哉?代作課藝,欺瞞父兄,貪圖财帛,賄買功名,吾不知其報應又當何如也?慢先生固不可,先生而為人所慢,抑又不可也。
” [4]叛其所事:《感應篇彙編》雲:“事,是以下事上,如屬吏之于上官,部卒之于将帥,仆妾之于主翁,皆事也。
叛者,非必顯然背逆。
但緩急非所倚,利害不相恤,即名為叛矣。
” 【譯文】陰謀殘害心地善良的人,暗中侮慢領導和父母雙親,對教導我們的老師、先生怠慢、冷漠,背叛其所事奉的領導。
诳諸無識[1],謗諸同學[2]。
虛誣詐為[3],攻讦宗親[4]。
【注釋】 [1]诳諸無識:诳是欺騙,無識,無知的意思。
《感應篇彙編》雲:“無識之人,正當随事曉醒,警之以義理,動之以善惡,使至覺悟而不堕于惑,豈可因其易欺而诳之哉?楞嚴經曰:‘衒惑無識,疑誤衆生,死後當堕入無間地獄。
’籲,人何苦而為此耶?” [2]謗諸同學:謗是指惡意攻擊别人,說别人的壞話。
《感應篇彙編》雲:“同學之友,情同兄弟,況友居人倫之一,豈可妄加毀謗,存滿腹之戈矛乎?佛言:‘人處朋友,彼此皆有五事。
一者,彼此若作惡業,當遞相勸止;二者,彼此若有難疾,當看顧調治;三者,彼此有家懷語,不得為外人說;四者,當各相敬歎,不斷往來,不得記怨;五者,彼此貧富不等,當用扶濟,不得互相诽謗。
[3]虛誣詐為:《感應篇彙編》雲:“漫無根據曰虛,妄有污蔑曰誣,詭計蒙人曰詐,矯情欺世曰僞。
分言則四,合言則為不誠也。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今舍誠而虛誣詐僞,非戾天道而失人道乎?其心甚勞,其事甚危,乃天下第一等薄福相也。
不入三惡,其将何歸?清益都孫廷铨,樸誠無華,故清世祖嘗呼之為孫老實。
每部堂員缺,辄曰:‘還是用孫老實。
’凡三呼孫老實而大拜矣,老實何嘗誤人哉?” [4]攻讦宗親:《感應篇彙編》雲:“同姓曰宗,異姓曰親,雖有遠近親疏不等,實皆我身關切之人也。
當待以親愛忠誠,同患難,赈困乏,家醜互藏,外侮同禦。
而可彼我相争,絲毫必較,忿疾傾奪,伺察攻讦乎?披其枝者傷其心,伐其根者斬其脈。
戒哉!” 【譯文】欺騙那些無知的人,诽謗一起學習的同學;用虛假、誣陷、詐騙、欺僞的手段,來攻擊他人。
還斥宗族和親戚的隐私或過失,而加以攻擊。
剛強不仁[1],狠戾自用[2]。
是非不當[3],向背乖宜[4]。
【注釋】 [1]剛強不仁:《感應篇彙編》雲:“孔子所取之剛毅,主于理者也;太上所戒之剛強,動于氣者也。
醫家名痿痹之證曰不仁,以其不知痛癢也。
好剛使氣之人,待人遇物,不知痛癢,純是殺機,俗所謂鐵硬心腸是也,烏能仁哉?然剛強未有不摧折者,若吃過幾番大虧,漸漸化而柔弱,是剛強者之萬幸也。
我日望之。
” [2]狠戾自用:狠戾,指兇惡殘暴。
《感應篇彙編》雲:“凡人行事,用人則智,自用則愚。
自用不可,況于狠戾?佛言:‘狠戾如惡馬。
’言難調也。
人而狠戾,一切執拗,自以為是,不肯服人。
善友知識,誰來相親?善言名理,誰來相告?造惡招尤之原,莫此為甚。
” [3]是非不當:《感應篇彙編》雲:“君子豐仁義之幹,固禮義之防,則可以審好惡之公,定是非之當。
夫是非在一人,則系一人臧否;在一鄉,則系一鄉利害;在天下,則系天下安危。
何可不慎?而率意不當,非是是非哉?” [4]向背乖宜:《感應篇彙編》雲:“向,是當趨向的,所謂好人好事也。
背,是當違背的,所謂邪人邪事也。
向邪背正,謂之乖宜。
一時之失,終身敗裂。
可不謹乎?” 【譯文】做人剛強橫烈,沒有仁愛之心。
性情兇狠暴戾,還又剛愎自用,自以為是。
沒有正确的是非觀念,對于惡人做壞事,反而說他是對的,對于善人做好事,反而說他不對,這樣地認定是非,就顯得太不允當了啊! 虐下取功[1],谄上希旨[2]。
受恩不感[3],念怨不休[4]。
【注釋】 [1]虐下取功:《感應篇彙編》雲:“燭遇夜,則成破暗之功。
舟得水,則成載物之功。
大抵水到渠成,功将自着,固無待乎取也。
苟有意取之,則凡為将之縱軍搶殺,為吏之妄加賦役,為刑官之多入人罪,皆可不必顧惜,任意行之矣。
然此皆以百姓之膏血,易一人之功名。
功則得矣,不過升官;禍亦至矣,豈止殺身?人雖極愚,斷不至此。
” [2]谄上希旨:《感應篇彙編》雲:“谄是奉承;希是贊助。
上意未決,猶可挽回,惟至有人逢迎,則堅而不可轉矣。
此不獨臣之于君,如屬官迎合上司,紳士迎合官府,吏役迎合本官,奴仆婢妾迎合家主皆是。
凡居上者,事事皆當循理,慎不可貪圖自私自利,使人有隙而投。
” [3]受恩不感:《感應篇彙編》雲:“一飯之恩,古人必報。
報即無力,心必銘感。
念茲在茲,不可或忘。
智度論曰:‘受恩不感,甚于畜生。
’旨言哉?然恩有大焉者,一天地,二父母,三國王,四師長。
或有人愦愦一生,四恩未報,而但沾沾于私恩小惠,是又棄本逐末,非報恩者矣。
[4]念怨不休:怨,仇恨。
《感應篇彙編》雲:“君父之仇,骨肉之恨,君子自有以直報怨之道。
至于私仇小怨,可以理遣,可以情恕,便當冰釋。
若念之不休,則怨怨相報,豈有已時?” 【譯文】做官的人,竟然實施暴政,虐待下屬和民衆,以貪取功勞和獎賞。
又谄媚奉承在上位的領導,以迎合他的意旨。
受到人家的恩惠,不但不想到要感恩圖報,竟然還做出忘恩負義的事情來。
對于有仇怨的人,不想到要以德報怨,卻懷恨在心,尋機報複;而且還念念不忘,不肯罷休。
輕蔑天民[1],擾亂國政[2]。
賞及非義[3],刑及無辜[4]。
【注釋】 [1]輕蔑天民:《感應篇彙編》雲:“帝天之命,主于民心,凡此蒼生,皆上帝之赤子,故曰天民。
天之愛民至矣,其立君立相,立百有司,無非為此民也。
其生豪傑,生聖賢,成仙佛,成神明,亦無非為此民也。
其布五行,長萬物,奠山川,定劫運,開治亂,審報應,亦無非為此民也。
故周禮獻民數于王,王必拜而受之;仲尼式負版者,然則天民固可輕蔑乎?” [2]擾亂國政:《感應篇彙編》雲:“國家須養和平之福,不可恣意變更。
即有建置更革,須要十分詳慎。
若隻一人之私意變更,率情輕議,則有了一番施行,即有一番擾害。
況祖宗成法,有司久已奉行,民亦安以為便,何必紛更擾亂耶?” [3]賞及非義:《感應篇彙編》雲:“賞之為道,崇德報功,朝廷激勸人心之大典也,不宜及而及之曰非義。
乖是非,弛法紀,長惡阿私,舉枉錯直,最幹天怒。
司爵賞者,能不慎之?” [4]刑及無辜:《感應篇彙編》雲:“刑以懲惡,聖人不得已而制之,本非吉祥善事。
刑當其罪,尚且哀矜勿喜,故古人慎刑,詳審明辯。
若濫及無辜,不惟失聽斷明允之公,亦有乖上帝好生之意。
況殺人者死,律有明條,今刑及無辜者,所殺不止一人,受報止我一身,抵命之法,不知當如何也?籲!此等罪業,即素行公廉者,尤不免于疑似之際。
偏執意見,不為虛心詳察,遂至夜台飲恨,怨怨不舍,矧漫不存心者乎?可畏哉!” 【譯文】做了官,不但不愛國愛民,反而任意地輕視欺侮天下的人民。
還擾亂國家的政務,破壞社會的秩序!不能夠賞善罰惡,以勸善懲惡,竟然獎賞到不義的惡人。
不能夠公平公正地運用刑罰,竟然刑罰到無辜的好人,使他們含冤受屈。
殺人取财[1],傾人取位[2]。
誅降戮服[3],貶正排賢[4]。
【注釋】 [1]殺人取财:《感應篇彙編》雲:“殺人取财,不必盡是強盜,如貪吏取财,斃人于刑獄之中;豪家嗜财,迫人于颠沛之際;忍人圖财,害人于險難之地;庸醫為财,緻人于危急之時。
皆是從财起見,其殺人一也。
[2]傾人取位:《感應篇彙編》雲:“一官一職,皆有義命。
下僚修善,可至巍顯。
平人為善,可沾官祿。
若陰險相傾,坑人取位,則傾人者還為人傾,奪人者終為人奪。
報應之速,翹足可待。
” [3]誅降戮服:《感應篇彙編》雲:“兵兇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古者殺敵衆多,則以悲哀憐之。
戰勝,則以喪禮處之。
至于歸降服順,更當憐憫撫谕。
若已降服而又誅戮之,忍心造業,禍莫大焉。
” [4]貶正排賢:《感應篇彙編》雲:“放之遠方曰貶,陷之失位曰排。
正人賢士,國家之桢幹,所當柄用,庶幾朝廷有人,中外知畏。
若忌其異己,而多方貶排之,妨賢病國,罪惡孰甚!” 【譯文】為了奪取人家的财富,竟故意把人殺害,為了奪取他人的官位,就用不好的事情去陷害别人。
已經投降誠服的賊寇,竟然将其處死。
貶谪正直的官吏,是他們被流放到邊遠的地方;排擠賢良的同僚,讓他們因此而失去官位。
淩孤逼寡[1],棄法受賄[2]。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3]。
【注釋】 [1]淩孤逼寡:《感應篇彙編》雲:“蓋孤寡,人生之不幸,天地之所重,豈可幸其無依?乘機騙害,或侵産奪财,或詭派差役,恃勢恐吓,使孤寡流離,無所控訴,毋論鬼神伺察,報應不貸。
且思孤亦人子也,寡亦人妻也,請将我子我妻,一反觀之。
” [2]棄法受賄:《感應篇彙編》雲:“太上言曲直輕重,首以棄法受賂為言,蓋曲直輕重,自有一定之法。
惟意在得錢,故任賂己者之所請而颠倒之,若不知有法然,出死入生,而民無所措手足。
獨不念天怒人怨,必罹奇禍乎?” [3]以直為曲,以曲為直:曲,不公正,不合理。
直,公正合理。
《感應篇彙編》雲:“兩訟在官,曲直未定,生死與奪,在吾一言,豈可輕忽?今乃曲直颠倒,非因受賂,即是徇情。
否則率意鹵莽,有一于此,豈宜居官為民上乎?” 【譯文】欺淩失去父母的孤兒,逼迫失去丈夫的寡婦。
做官的竟然敢不顧國家的法律,接受人家的賄賂。
在審判訴訟的時候,把理直的變成理曲的,把理曲的反認為是理直的。
入輕為重[1],見殺加怒[2]。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3]。
【注釋】 [1]入輕為重:《感應篇彙編》雲:“書曰:‘罪疑惟輕。
’又曰:‘甯失出,毋失入。
’乃故意入輕為重,聖人恤刑之意安在乎?人命關天,有司最宜留意。
” [2]見殺加怒:《感應篇彙編》雲:“曾子曰:‘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此言有罪之人,當其受刑之時,猶當原其犯事之情,不可率意加刑也。
況死者不可複生,雖彼罪由自取,然目擊心傷,方且掩面揮淚之不暇,加怒何為?忍心極矣!至于六畜禽魚,被人宰殺,更當憐其無罪無辜,方便救護。
若見而加怒,則殘虐嗜殺之惡人而已。
[3]知過不改,知善不為:《感應篇彙編》雲:“文殊菩薩白佛言:‘少年造孽,到老修行,得成佛否?佛言:‘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圓悟禅師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唯君子能改過遷善,則其德日新;小人則蔽慝飾非,故其惡彌着。
’‘小人之過也必文。
’太上所以諄諄誡之。
何龍圖曰:‘有口過、有身過、有心過,善改惡者,隻當靈靈惺惺,力去執吝,研勘入微,剝換到底,精修無已,緻曲有誠矣。
聖學、佛學、玄學,皆淵微不易言。
然下學之法,可貫三教者,改過而已。
” 【譯文】把應該判輕刑的人,卻把他判了重刑。
看見有人被判死刑,執行死刑的時候,沒有哀憐之心,反而加以嗔怒!知道自己身上的過失,卻不肯改悔。
知道是善事,卻是不敢直下承擔地去做。
自罪引他[1],壅塞方術[2]。
讪謗賢聖[3],侵淩道德[4]。
【注釋】 [1]自罪引他:《感應篇彙編》雲:“罪由己犯,及事發,乃牽引他人,諺所謂拖人下水也。
其意非圖飾漏,即系仇扳。
孰知己過終不可掩,他人終不可誣,徒孽中造孽耳。
縱逃王法,難免天誅。
” [2]壅塞方術:《感應篇彙編》雲:“方術,如醫蔔星相,及一技一藝皆是。
淺者藉以養生,高者用以濟世,若壅塞之,使不得行,亦是吾道之不廣,而四方多饑寒失業之人矣。
至邪師庸醫,傷教誤命,及燒煉方士等類,俱不得援此為例,所當禁制者也。
而士庶人家,須要清嚴門戶,凡三姑六婆,俱宜戒絕,縱有往來,亦當視其人。
誠端本杜微之道也。
” [3]讪謗賢聖:《感應篇彙編》雲:“讪,是戲侮。
謗,是非毀。
讪謗有二種人,一是愚癡昧其影響,是名甕裡憎天;一是才辯煽其風波,是名水中捉月。
聖賢,儒釋道三教也。
儒以正設教,釋以大設教,道以尊設教。
觀其好生惡殺,同一仁也。
視人猶己,同一公也。
懲忿窒欲,禁過防非,同一操修也。
雷霆衆瞶,日月群盲,同一風化也。
由粗迹而論,天下之理,不過善惡兩途。
三教之意,無非教人之改惡從善耳。
由心地法門而論,則無不歸一。
故宋孝宗《原道辨》曰:‘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
誠知心也、身也、世也,不容有一之不治,則三教豈容有一之不立哉?今之儒者,或以聖辟佛,或以佛駕于聖;今之僧道,或為佛而滅道,或為道而議佛,總皆我見能所,謬分大道。
抑知三教原無同異,惟患妄生臆見,以私意蔔度,以浮心騁辯耳。
上智者,果能平心融會,直探源頭,則知佛之明心見性,去迷求悟;道之清心寡欲,積功累行;儒之緻知格物,正心誠意,攝化多方,無有乖戾,總歸引人入道而已,有何名相之可以執持哉?故知三教正法,同為萬世生靈之眼目也,讪謗之者,胡為自造拔舌之因乎?’至于經典、書籍、字紙,乃聖賢精神所寄托,作踐之者,與讪謗同罪。
” [4]侵淩道德:《感應篇彙編》雲:“世間道德之人,如讀書明理之儒士,刻苦修行之僧道。
言為法則,行則楷模,超等出倫,天地正氣之所鐘也,愛敬不暇,何可侵淩耶?” 【譯文】自己犯了罪,不肯承認,反而牽引他人,希望推卸自己的罪責。
故意阻撓醫、星相或是一技一藝等類的方術,使他們不能夠用所學的方術,來養家糊口,濟助世人。
對于古聖先賢的教誨,不能夠恭敬地學習奉行,反而任意地毀謗。
遇到有道有德的人,不懂得尊敬和親近,反而侵犯、欺淩他。
射飛逐走[1],發蟄驚栖[2],填穴覆巢[3],傷胎破卵[4]。
【注釋】 [1]射飛逐走:飛,飛禽;走,走獸。
《感應篇彙編》雲:“射,不止用弓箭,凡火槍、鳥铳、藥弩、彈弓、粘竿、扣索、網缦皆是。
或賣銀錢,或貪口腹,殺機布處,飛禽隕命,折項驚群,穿胸貫髓,苦何如之!仁人當倍發慈心,食之者,何忍結必複之怨仇,充我可減之肴馔?業之者,何苦造無窮之怨孽,盈我有限之囊資耶?” [2]發蟄驚栖:蟄,動物冬眠,藏起來不吃不動。
栖,鳥禽歇宿。
《感應篇彙編》雲:“蟲之伏蟄,發之必傷,故太上書以戒人,而諸佛尤皆愛惜也。
人可不體此意而妄有所發乎?鳥之既栖,如人已寝;忽爾有驚,豈不舉家擾亂?太上之戒與孔子‘弋不射宿’意同也。
《仙經》曰:‘凡人随時方便救物,必獲福德長壽之報。
’ [3]填穴覆巢:《感應篇彙編》雲:“穴者,一切含靈聚居之所。
自人視之,固一穴也,自彼則安土甯家,與人無二,豈可填塞之?斷生門,絕出路,且覆其宗族矣,忍何如之?巢者,一切大小禽鳥,依止其中,哺乳産生,所以避風雨、霜雪、網缯、彈射,以自藏護者也。
若不仁者覆之,與毀宅焚舍何異?豈不緻之死地乎?” [4]傷胎破卵:胎,人或其他哺乳動物母體内的幼體。
卵,特指動物的蛋。
《感應篇彙編》雲:“或曰:‘仁民而後愛物。
’今止教人愛物何也?曰:‘仁民易,愛物難。
忍于害物,則必忍于害人。
不忍于害物,則待人可知矣。
’故華嚴經曰:‘我尚不忍與一蟻子作苦事,何況人耶?成湯推解網之心以及人,故仁覆天下;齊王不忍一牛之觳觫,充之足以保四海;使白起能存愛物之心,則長平四十萬人,可以不坑矣。
故愛物愛人,同一仁也。
” 【譯文】射殺飛禽,逐捕走獸。
發掘蟄伏在土裡的蟲子,驚擾栖息在樹上的鳥兒。
填塞蟲蟻居住的洞穴,翻倒禽鳥栖息的鳥巢。
傷害了動物的胞胎,破壞了它們的蛋卵。
這些都是殺生的行為。
願人有失[1],毀人成功[2]。
危人自安[3],減人自益[4]。
【注釋】 [1]願人有失:《感應篇彙編》雲:“人之有失,蓋不幸也;不為哀矜,而反願之,是幸災樂禍也。
彼既以災禍為可幸可樂,則災禍安得不随之耶?是失不在人,而反在己矣。
人雖至愚,當不為此。
” [2]毀人成功:《感應篇彙編》雲:“毀有二義,一是毀壞,一是毀谮。
人之欲立功者,無論大小,莫不竭力圖成,而我必撓阻敗毀之,心術真同蛇蠍矣。
宋真西山曰:‘人若聞人一善,當贊和之;聞有諸惡,必力掩之,使之成功,不緻爽德。
古人存心如此,況已成功而毀之哉?” [3]危人自安:《感應篇彙編》雲:“千經萬典,隻論個心字。
今乃與人同處禍患,竟欲令人當其危險,而我則居其安乎?先喪本心矣。
” [4]減人自益:《感應篇彙編》雲:“天下惟益人者,方能自益;苟無益于人,而有益于己,尚非真益也。
況減損他人,自取饒益乎?所謂隻顧己富,不顧他貧是也。
” 【譯文】常常願人失敗而幸災樂禍。
毀壞别人的成功,使他功業不能夠成就。
和他人一起做事,讓别人去承當危險,隻求自己的安穩。
而且還減少别人的利益,隻圖謀增加自己的利益。
以惡易好[1],以私廢公[2]。
竊人之能[3],蔽人之善[4]。
【注釋】 [1]以惡易好:《感應篇彙編》雲:“以惡易好,如鐵易金,石易玉,布易綢等類,其事不滿達觀者一笑,而其心則鄰于竊矣。
四祖曰:‘境緣無好醜,好醜從心起。
心若不強名。
妄情從何起。
’” [2]以私廢公:《感應篇彙編》雲:“私,以心言;公,以理言。
以私意之喜怒恩怨,廢公道之是非曲直。
上而忠佞不分,則朝廷有朋比之禍;下而邪正不審,則朋友鄉黨,有黨同伐異之嫌。
更進而愛憎不當,則家人父子,至親骨肉亦成怨薮。
人情之蔽,莫甚于此。
無論賢愚貴賤,人人皆坐此病,但有甚有不甚耳。
知其蔽者,察理以銷偏執之性,平心以化城府之見,便是大學問,大手段人矣。
” [3]竊人之能:《感應篇彙編》雲:“竊者,非其有而取之之謂,如竊人之文,以為己作;竊人之謀,以為己畫;竊人之功,以為己之所成;竊師傅之教誨,以為己之識見。
皆是自欺欺人之事,獲譴必矣。
” [4]蔽人之善:《感應篇彙編》雲:“蔽者,蓋也,使不露也。
佛經曰:‘善之一字,最能成就世人一切行願。
’故人有一言一行之善,所當表而揚之,惟恐不能光顯。
則不但成本人之令名,且可動他人之善念。
彼傳此勸,興起實多,亦樂事也,奈何蔽之?蔽之者,必其中毫無好善之心,兼懷嫉妒之念,故不欲顯人之美,以形己之惡,此天下之不祥人也。
” 【譯文】和人交易的時候,竟然把壞的東西,暗自換了好的東西。
為了自己的私心,而廢棄了公道正理。
竊取他人的技能,據為己有。
掩蓋和隐蔽他人的善行,不使别人知道。
形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