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占筮書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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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為随。
去德取惡,焉能無咎?此在艮卦辭有雲:行其庭,不見其人,我之死此中必也。
若欲出此,則一入震宮,而艮門兩剛,有若重鍵,二四互艮,上有二陽,然且山填之艮,澤蔽之兌,少男少女環守之,三艮一兌,雖艮有多門,而總已毀拆。
重艮所變有五文兌為毀拆。
往艮彖有雲:「艮者,止也,止其所也。
止此而已,雖欲出,弗可得矣。
」按姜此筮辭,實多才有學,雖悔罪不吝,而尚隐乎為辭者,故詞似淺近,而卦象微眇,推測不盡。
策書載此,以示婦人無德,有才何用?中冓自訟,祇增媿歎。
此與弼風之錄氓詩并同。
附宋時金舉兵來侵,筮之,遇蠱?之随。
?此正相反之卦,六爻俱動,然仍占遇之兩卦彖。
朱氏謂「六爻皆動,則占遇卦。
」大謀。
占者曰:「我有震威,震為出威,見國語。
而外當毀拆,兌為毀拆,敵敗之象也。
内我外敝。
」蓋随自否來,?又自益來,?皆以上剛填下柔,皆三陽推易法。
而蠱之所變亦複如是。
艮上變柔,蠱艮上九變随兌上六。
巽初變剛,蠱巽初六變。
随震初九。
乾元往上下填坤初。
斷敵兵之首而墜于地矣。
且兩互為漸,三、五互巽,二四互艮,合之為風山漸。
漸之辭曰:「夫征不複,其何能返?」此仿漢、魏諸家斷法而為說者,其後果驗。
襄二十五年傳: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
棠公死,偃禦崔武子以吊焉。
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娶之。
筮之,遇困坎下兌上。
?之大過巽下兌上。
?陳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句。
妻不可娶也。
坎為中男,故曰夫。
變而為風,故從風。
然而風能隕物,則此妻何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
」此困六三爻詞。
困于石,往不濟也。
據于蒺藜,所恃傷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無所歸也。
」 此文子占筮之辭。
按推易法,困從否來。
虞翻謂否三在互艮之二陰,而前當艮剛,正石也。
水逢石而險,則不濟矣。
荀九家易:「坎為叢棘,為蒺藜,」所恃如此,不又多傷乎?且三居互離之中,而前後掩空,此非中空若房,世俗之所稱離宮者哉?夫坎男之陰,亦即離女之陰也。
三為坎之上陰,即互離之中陰,既為坎男,而已入離宮,即欲再求所為離女者,而何可複得?男以女為家,無家将安歸?所以兇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
」言棠公已當此兇。
遂取之。
莊公通焉,崔子弑之。
二十七年,崔成、崔疆殺東郭偃,崔子禦而出,見慶封,避慶封家。
慶封曰:「請為子讨之。
」使盧蒲嫳帥甲以攻崔氏。
止崔子于家,駕言讨賊,而反使攻崔氏,遂滅崔氏。
其妻缢。
即棠姜。
嫳複命于崔子,且禦而歸之。
嫳禦崔子歸,至則無歸矣。
附晉史:元帝為晉王時,将渡江,使郭璞筮之,遇豫?之暌。
?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
繇辭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是也。
」豫象辭。
及帝即位,太興初,會稽剡縣果于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人罕識者。
先仲氏以推易法衍之。
豫上震下坤,震為龍,為首出之子,而下連坤土,此奮而出地之象也。
悔為暌,上離下兌,向明而治,而金以宣之,體離互亦離,暌二四互離,此重明重光,中興之象也。
震為鳴,為聲,說卦。
故先王以作樂崇德,而合暌之兌金,以升于暌之離火,是坐明堂向南離,而考擊鐘镛以作樂之象也。
祇兩卦皆有坎水以陷之,豫、暌三五皆互坎,則尚在陷中,未經出土。
而豫、坎互坤,豫三爻為坎坤互用。
則當在水土之間。
況豫之震為東方,離為南方,會稽者,東南郡也。
豫有互艮,豫二、四互艮,艮為成,萬物之所以成終者也。
說卦則非告成功乎?若曰鐘有勒銘,有古文,則暌、離為文,兌為言,以文為言,非勒銘乎?至若長七寸二分者,南北為縱,縱即長也。
南離之數,天七地二,此大衍之數,宋儒誤以為河圖,下同。
則七寸二分也,大數陽,小數陰也。
徑四寸半者,東西為衡,衡即徑也。
西兌之數,地四天九,則四寸半也。
陰數四折陽數之九而半分之,則四寸有五也。
春秋占筮書卷二。
去德取惡,焉能無咎?此在艮卦辭有雲:行其庭,不見其人,我之死此中必也。
若欲出此,則一入震宮,而艮門兩剛,有若重鍵,二四互艮,上有二陽,然且山填之艮,澤蔽之兌,少男少女環守之,三艮一兌,雖艮有多門,而總已毀拆。
重艮所變有五文兌為毀拆。
往艮彖有雲:「艮者,止也,止其所也。
止此而已,雖欲出,弗可得矣。
」按姜此筮辭,實多才有學,雖悔罪不吝,而尚隐乎為辭者,故詞似淺近,而卦象微眇,推測不盡。
策書載此,以示婦人無德,有才何用?中冓自訟,祇增媿歎。
此與弼風之錄氓詩并同。
附宋時金舉兵來侵,筮之,遇蠱?之随。
?此正相反之卦,六爻俱動,然仍占遇之兩卦彖。
朱氏謂「六爻皆動,則占遇卦。
」大謀。
占者曰:「我有震威,震為出威,見國語。
而外當毀拆,兌為毀拆,敵敗之象也。
内我外敝。
」蓋随自否來,?又自益來,?皆以上剛填下柔,皆三陽推易法。
而蠱之所變亦複如是。
艮上變柔,蠱艮上九變随兌上六。
巽初變剛,蠱巽初六變。
随震初九。
乾元往上下填坤初。
斷敵兵之首而墜于地矣。
且兩互為漸,三、五互巽,二四互艮,合之為風山漸。
漸之辭曰:「夫征不複,其何能返?」此仿漢、魏諸家斷法而為說者,其後果驗。
襄二十五年傳: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
棠公死,偃禦崔武子以吊焉。
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娶之。
筮之,遇困坎下兌上。
?之大過巽下兌上。
?陳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句。
妻不可娶也。
坎為中男,故曰夫。
變而為風,故從風。
然而風能隕物,則此妻何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
」此困六三爻詞。
困于石,往不濟也。
據于蒺藜,所恃傷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無所歸也。
」 此文子占筮之辭。
按推易法,困從否來。
虞翻謂否三在互艮之二陰,而前當艮剛,正石也。
水逢石而險,則不濟矣。
荀九家易:「坎為叢棘,為蒺藜,」所恃如此,不又多傷乎?且三居互離之中,而前後掩空,此非中空若房,世俗之所稱離宮者哉?夫坎男之陰,亦即離女之陰也。
三為坎之上陰,即互離之中陰,既為坎男,而已入離宮,即欲再求所為離女者,而何可複得?男以女為家,無家将安歸?所以兇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
」言棠公已當此兇。
遂取之。
莊公通焉,崔子弑之。
二十七年,崔成、崔疆殺東郭偃,崔子禦而出,見慶封,避慶封家。
慶封曰:「請為子讨之。
」使盧蒲嫳帥甲以攻崔氏。
止崔子于家,駕言讨賊,而反使攻崔氏,遂滅崔氏。
其妻缢。
即棠姜。
嫳複命于崔子,且禦而歸之。
嫳禦崔子歸,至則無歸矣。
附晉史:元帝為晉王時,将渡江,使郭璞筮之,遇豫?之暌。
?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
繇辭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是也。
」豫象辭。
及帝即位,太興初,會稽剡縣果于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人罕識者。
先仲氏以推易法衍之。
豫上震下坤,震為龍,為首出之子,而下連坤土,此奮而出地之象也。
悔為暌,上離下兌,向明而治,而金以宣之,體離互亦離,暌二四互離,此重明重光,中興之象也。
震為鳴,為聲,說卦。
故先王以作樂崇德,而合暌之兌金,以升于暌之離火,是坐明堂向南離,而考擊鐘镛以作樂之象也。
祇兩卦皆有坎水以陷之,豫、暌三五皆互坎,則尚在陷中,未經出土。
而豫、坎互坤,豫三爻為坎坤互用。
則當在水土之間。
況豫之震為東方,離為南方,會稽者,東南郡也。
豫有互艮,豫二、四互艮,艮為成,萬物之所以成終者也。
說卦則非告成功乎?若曰鐘有勒銘,有古文,則暌、離為文,兌為言,以文為言,非勒銘乎?至若長七寸二分者,南北為縱,縱即長也。
南離之數,天七地二,此大衍之數,宋儒誤以為河圖,下同。
則七寸二分也,大數陽,小數陰也。
徑四寸半者,東西為衡,衡即徑也。
西兌之數,地四天九,則四寸半也。
陰數四折陽數之九而半分之,則四寸有五也。
春秋占筮書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