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占筮書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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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故謂之複。
則當未複時,固重坤卦也。
坤為國,兩國寬然,及陽複而在南,一國實有一剛,挫其地而不成為坤,則南國蹙矣。
南國者,楚也。
且夫複之加一陽而為震也。
震為長,為諸侯,即元王也。
顧卦位坎離,爻純即見。
今坤本純陰,而坎之弓輪,離之戈甲,皆說卦兩師俱見。
獨南離為目,說卦橫集一矢,有似于坎弓之射之而中之者。
則夫震剛之受射者,非其王,而離眶之半掩者,非其目乎? 張文??曰:明何楷說易,稍識筮法。
其說此卦,謂貞我悔彼,初九,元吉在莪。
上六,災眚大敗。
以其國君皆屬彼。
且以震木克坤土,射之義也。
以災眚而緻大敗,眚為目疾,則中厥目之象也。
此較之宋儒之妄誕,庶幾近理。
然中目無象,且以貞悔分彼我,亦筮法一節,顧與此卦大不合。
說見仲氏易。
及戰,射共王中目。
襄九年傳:穆姜薨于東宮。
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
艮上艮下,?穆姜,成公母,以通于叔孫僑如,欲廢成公而立公子偃、公子??,且使僑如訴于晉,而逐季、孟。
事敗,故徙居東宮。
此因其既死,而追述始往之筮以為戒。
雖姜氏自為筮辭,然悔罪親切,辭與事有恰合者。
東宮,太子宮也。
艮之八者,揲筮之策,以六七八九為陰陽老少之數,從來莫解。
說見仲氏易乾卦及易小帖。
張文??曰:艮不能變随,必艮之五爻俱變,獨第二不變,則為随。
則此第二爻者,即之随之爻也。
乃商易揲策,以八為少陰不變,故指此不變之爻為八,是艮之八,實艮之第二爻耳。
史曰:「是謂艮之随,兌上震下,?随其出也,君必速出。
」 此史就随卦名略說,以慰姜氏之心。
以為随者,上兌下震,口乍啟而足随之,且動而得悅。
兌口震足,震動兌說,皆說卦有出之之象。
君,小君也。
姜曰:「亡。
」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此随卦辭。
而姜曰「否」。
此在周易卦詞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然果無咎哉? 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
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
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随無咎。
「元,體之長」至「足以幹事」,古釋卦辭,凡卦有「元亨利貞」者,皆以此釋之,故孔子取以為文言,而姜亦用以釋「随」。
不然,姜氏先孔子生時十有餘年,而反得用孔子語,謬矣。
然故不可誣也以下,是姜自解筮之詞,以為此四德者,固「元亨利貞」之謂也。
然慮其誣也,男女相随,動而得說,稍有假借,便是失德,是必不誣于其德,而後内剛外柔,雖随無咎。
今我婦人而與于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
今我不然,東宮本下位,而降而居之,然且震為太子宮,長男出震為太子宮,而位居東方,即東宮也。
震,東方之卦,乃以艮變随,而震宮在下,則其在下位,有固然者。
然而坤元也,坤元之位,豈不尊上?而我以婦人而與于淫失,淫失為亂,一似人之無良。
我以為君者,元君猶在,無良仁良奈何? 不靖國家,不可謂亨。
作而害身,不可謂利。
然且坤元本安靖,而在艮之坤,二陽擾之,在随之坤,三陽擾之。
凡筮遇為我而之為彼,在我家也,在彼國也。
坤妻道為家為國見前。
今在國則一君擾内,指成公。
二臣擾外,指季孟。
在家則又二少男,指二公子。
合擾中外,國家之不靖甚矣,不亨矣。
乃由國而家而身,其在遇艮,則曰「艮其背,不獲其身」。
而在艮二變随,則又曰「艮其趾,不拯其随」。
是身不得作,雖欲随所之而不可得矣。
而況作而之震,震又随兌,一舉足而蹈澤中,震足兌澤。
不惟不得作,即作而身亦何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
且夫匹配各有位也,坤位西南,本與艮位之東,此相配對也。
今重艮一變,而坤棄位而左降為兌,艮亦棄位而左降為震,随之兌、震,适俱位坤艮之左,長男幼女,颠倒配合,是姣也。
姣者,淫也。
坤貴安貞,而棄位而淫,可謂貞乎? 有四德者,随而無咎。
我皆無之,豈随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是四德不備
則當未複時,固重坤卦也。
坤為國,兩國寬然,及陽複而在南,一國實有一剛,挫其地而不成為坤,則南國蹙矣。
南國者,楚也。
且夫複之加一陽而為震也。
震為長,為諸侯,即元王也。
顧卦位坎離,爻純即見。
今坤本純陰,而坎之弓輪,離之戈甲,皆說卦兩師俱見。
獨南離為目,說卦橫集一矢,有似于坎弓之射之而中之者。
則夫震剛之受射者,非其王,而離眶之半掩者,非其目乎? 張文??曰:明何楷說易,稍識筮法。
其說此卦,謂貞我悔彼,初九,元吉在莪。
上六,災眚大敗。
以其國君皆屬彼。
且以震木克坤土,射之義也。
以災眚而緻大敗,眚為目疾,則中厥目之象也。
此較之宋儒之妄誕,庶幾近理。
然中目無象,且以貞悔分彼我,亦筮法一節,顧與此卦大不合。
說見仲氏易。
及戰,射共王中目。
襄九年傳:穆姜薨于東宮。
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
艮上艮下,?穆姜,成公母,以通于叔孫僑如,欲廢成公而立公子偃、公子??,且使僑如訴于晉,而逐季、孟。
事敗,故徙居東宮。
此因其既死,而追述始往之筮以為戒。
雖姜氏自為筮辭,然悔罪親切,辭與事有恰合者。
東宮,太子宮也。
艮之八者,揲筮之策,以六七八九為陰陽老少之數,從來莫解。
說見仲氏易乾卦及易小帖。
張文??曰:艮不能變随,必艮之五爻俱變,獨第二不變,則為随。
則此第二爻者,即之随之爻也。
乃商易揲策,以八為少陰不變,故指此不變之爻為八,是艮之八,實艮之第二爻耳。
史曰:「是謂艮之随,兌上震下,?随其出也,君必速出。
」 此史就随卦名略說,以慰姜氏之心。
以為随者,上兌下震,口乍啟而足随之,且動而得悅。
兌口震足,震動兌說,皆說卦有出之之象。
君,小君也。
姜曰:「亡。
」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此随卦辭。
而姜曰「否」。
此在周易卦詞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然果無咎哉? 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
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
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随無咎。
「元,體之長」至「足以幹事」,古釋卦辭,凡卦有「元亨利貞」者,皆以此釋之,故孔子取以為文言,而姜亦用以釋「随」。
不然,姜氏先孔子生時十有餘年,而反得用孔子語,謬矣。
然故不可誣也以下,是姜自解筮之詞,以為此四德者,固「元亨利貞」之謂也。
然慮其誣也,男女相随,動而得說,稍有假借,便是失德,是必不誣于其德,而後内剛外柔,雖随無咎。
今我婦人而與于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
今我不然,東宮本下位,而降而居之,然且震為太子宮,長男出震為太子宮,而位居東方,即東宮也。
震,東方之卦,乃以艮變随,而震宮在下,則其在下位,有固然者。
然而坤元也,坤元之位,豈不尊上?而我以婦人而與于淫失,淫失為亂,一似人之無良。
我以為君者,元君猶在,無良仁良奈何? 不靖國家,不可謂亨。
作而害身,不可謂利。
然且坤元本安靖,而在艮之坤,二陽擾之,在随之坤,三陽擾之。
凡筮遇為我而之為彼,在我家也,在彼國也。
坤妻道為家為國見前。
今在國則一君擾内,指成公。
二臣擾外,指季孟。
在家則又二少男,指二公子。
合擾中外,國家之不靖甚矣,不亨矣。
乃由國而家而身,其在遇艮,則曰「艮其背,不獲其身」。
而在艮二變随,則又曰「艮其趾,不拯其随」。
是身不得作,雖欲随所之而不可得矣。
而況作而之震,震又随兌,一舉足而蹈澤中,震足兌澤。
不惟不得作,即作而身亦何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
且夫匹配各有位也,坤位西南,本與艮位之東,此相配對也。
今重艮一變,而坤棄位而左降為兌,艮亦棄位而左降為震,随之兌、震,适俱位坤艮之左,長男幼女,颠倒配合,是姣也。
姣者,淫也。
坤貴安貞,而棄位而淫,可謂貞乎? 有四德者,随而無咎。
我皆無之,豈随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是四德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