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定星曆考原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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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陰為陽,夫陽順陰逆,陽前陰後,自然之理也,當以起未而順者為陽,起醜而逆者為陰,方是。
喜神 歌曰:“甲巳在艮,乙庚幹,丙辛坤位喜神安,丁壬寄向離宮坐,戊癸還依巽上看。
”○曹震圭曰:“大抵物之所喜者,母見子也。
假令甲巳化土,生金為子,金之所居者醜也,醜近于艮;丙辛化水,生木為子,木之所居者未也,未近于坤;戊癸化火,生土為子,土居于辰,近于巽也;乙庚化金,生水為子,水居于辰,辰既有土,故居于幹,幹為亥子也;丁壬化木,生火為子,火旺于午,離也。
” 按:物以相見為喜,易傳曰:“相見乎離。
”離者,南方之卦也,于五行為火,于十幹為丙,喜神者,見丙也。
假令甲巳之幹,用五虎元起丙寅,寅為艮,故在艮也;乙庚之幹,得丙戌,戌為幹,故在幹也;丙辛之幹,得丙申,申為坤,故在坤也;丁壬之幹,得丙午,午為離,故在離也;戊癸之幹,得丙辰,辰為巽,故在巽也。
二十八宿配日 按:日有六十,宿有二十八,四百二十日而一周。
四百二十者,以六十與二十八俱可以度盡也,故有七元之說。
一元甲子日起虛,以子象鼠,而虛為日鼠也;二元甲子起奎,三元甲子起畢,四元甲子起鬼,五元甲子起翼,六元甲子起氐,七元甲子起箕,至七元盡而甲子又起虛,周而複始,但一元起于何年月日,則不可得而考矣。
二十八宿直日所屬七曜及異名 虛、昴、星、房為太陽(蚤日);危、畢、張、心為太陰(莫日);室、觜、翼、尾屬火;壁、參、轸、箕屬水;奎、井、角、鬥屬木;婁、鬼、亢、牛屬金;胃、柳、氐、女屬土。
十二辰禽象分陰陽 十二辰禽象以二十八宿之列于十二宮者配之,既見首卷。
又有以十二象分陰陽者,子前四刻為昨夜之陰,後四刻為今日之陽,猶冬至前為陰,冬至後為陽也。
故鼠前足四爪,後足五爪;醜屬陰,故牛蹄分;寅屬陽,故虎五爪;卯屬陰,故兔缺唇且四爪;辰屬陽,故龍五爪;巳屬陰,故蛇舌分;午屬陽,故馬蹄圓;未屬陰,故羊蹄分;申屬陽,故猴五爪;酉屬陰,故雞四爪;戌屬陽,故狗五爪;亥屬陰,故豬蹄分。
旬中空亡 旬中空亡者,甲子旬中戌亥空,甲戌旬中申酉空,甲申旬中午未空,甲午旬中辰巳空,甲辰旬中寅卯空,甲寅旬中子醜空。
按:十日為旬,以十幹配十二支,自甲至癸而止,餘二辰天幹不及,故為空亡也。
如甲子起至癸酉止,不及戌亥,故甲子旬十日皆以戌亥為空,餘仿此。
截路空亡 截路空亡者,甲巳日申酉時,乙庚日午未時,丙辛日辰巳時,丁壬日寅卯時,戊癸日子醜時。
按:截路空亡,遇壬癸也行路而遇水則不可行也。
如甲巳日,以五鼠遁起甲子,順曆之得壬申、癸酉,故甲巳日以申酉為截路空亡也,餘仿此。
五等用卦 曆例曰:“冬至公中孚始,辟複,侯屯内,小寒侯屯外,大夫謙,卿睽,大寒公升,辟臨,侯小過内,立春侯小過外,大夫蒙,卿益,雨水公漸,辟泰,侯需内,驚蟄侯需外,大夫随,卿晉,春分公解,辟大壯,侯豫内,清明侯豫外,大夫訟,卿蠱,谷雨公革,辟夬,侯旅内,立夏侯旅外,大夫師,卿比,小滿公小畜,辟幹,侯大有内,芒種侯大有外,大夫家人,卿井,夏至公鹹,辟姤,侯鼎内,小暑侯鼎外,大夫豐,卿渙,大暑公履,辟遁,侯恒内,立秋侯恒外,大夫節,卿同人,處暑公損,辟否,侯巽内,白露侯巽外,大夫萃,卿大畜,秋分公贲,辟觀,侯歸妹内,寒露侯歸妹外,大夫無妄,卿明夷,霜降公困,辟剝,侯艮内,立冬侯艮外,大夫既濟,卿噬嗑,小雪公大過,辟坤,侯未濟内,大雪侯未濟外,大夫蹇,卿頤。
” 按:五等用卦皆出于漢儒焦延壽、京房之說,所謂卦氣者也,今曆無之,姑存于此。
三伏 曆例曰:“三伏者,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也;立夏以火代木,木生火也;立冬以水代金,金生水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克,故至庚日則必伏藏,庚者,金也,金氣伏藏,則火益熾,三陽數也,故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末伏,謂之三伏。
如夏至日得庚,便為初庚,立秋日得庚,亦即為末伏也。
” 二社 孝經緯曰:“社者,土地之主也,封土為社,以報土功也。
”○曆例曰:“二分前後近戊為社。
”○曹震圭曰:“勾龍、共工能平水土,祀以為社,後稷能殖百谷,祀以為稷。
社為土神,稷為谷神,今以二分之氣祭者,謂春分萬物發生,百谷将種,所以祈也;秋分萬物成熟,百谷将收,所以報也。
” 得辛【龍治水附】 自元旦日幹順數至幾日逢辛日者,即為得辛;自元旦日支順數至幾日逢辰日者,即為幾龍治水。
朔日 按:朔者,日月交防之辰也。
月本無光,借日光以為光,遠則光顯,近則光隐。
合朔時,日月同宮近度,故不見月;若複南北同度,則日為月所蔽,而日為之食矣。
故日食在朔。
上弦 按:上弦者,周天四分之一也。
月猶銀丸,受光含影,自合朔後,去日漸遠,日照其西,故自下視之,如銀鈎然,是三日而哉生明也。
至初八日間,去日九十度,日照其半,西明而東暗,如弓弦之平分也。
因自虧而向盈,故曰上弦。
望日 按:望日者,日月相望之辰也。
日月相沖,日在地下,月在天上,相距六宮,對照而光滿。
若南北同度,則月值暗虛,恰為地影所隔,而月為之食矣。
故月食在望。
下弦 按:下弦者,周天四分之三也
喜神 歌曰:“甲巳在艮,乙庚幹,丙辛坤位喜神安,丁壬寄向離宮坐,戊癸還依巽上看。
”○曹震圭曰:“大抵物之所喜者,母見子也。
假令甲巳化土,生金為子,金之所居者醜也,醜近于艮;丙辛化水,生木為子,木之所居者未也,未近于坤;戊癸化火,生土為子,土居于辰,近于巽也;乙庚化金,生水為子,水居于辰,辰既有土,故居于幹,幹為亥子也;丁壬化木,生火為子,火旺于午,離也。
” 按:物以相見為喜,易傳曰:“相見乎離。
”離者,南方之卦也,于五行為火,于十幹為丙,喜神者,見丙也。
假令甲巳之幹,用五虎元起丙寅,寅為艮,故在艮也;乙庚之幹,得丙戌,戌為幹,故在幹也;丙辛之幹,得丙申,申為坤,故在坤也;丁壬之幹,得丙午,午為離,故在離也;戊癸之幹,得丙辰,辰為巽,故在巽也。
二十八宿配日 按:日有六十,宿有二十八,四百二十日而一周。
四百二十者,以六十與二十八俱可以度盡也,故有七元之說。
一元甲子日起虛,以子象鼠,而虛為日鼠也;二元甲子起奎,三元甲子起畢,四元甲子起鬼,五元甲子起翼,六元甲子起氐,七元甲子起箕,至七元盡而甲子又起虛,周而複始,但一元起于何年月日,則不可得而考矣。
二十八宿直日所屬七曜及異名 虛、昴、星、房為太陽(蚤日);危、畢、張、心為太陰(莫日);室、觜、翼、尾屬火;壁、參、轸、箕屬水;奎、井、角、鬥屬木;婁、鬼、亢、牛屬金;胃、柳、氐、女屬土。
十二辰禽象分陰陽 十二辰禽象以二十八宿之列于十二宮者配之,既見首卷。
又有以十二象分陰陽者,子前四刻為昨夜之陰,後四刻為今日之陽,猶冬至前為陰,冬至後為陽也。
故鼠前足四爪,後足五爪;醜屬陰,故牛蹄分;寅屬陽,故虎五爪;卯屬陰,故兔缺唇且四爪;辰屬陽,故龍五爪;巳屬陰,故蛇舌分;午屬陽,故馬蹄圓;未屬陰,故羊蹄分;申屬陽,故猴五爪;酉屬陰,故雞四爪;戌屬陽,故狗五爪;亥屬陰,故豬蹄分。
旬中空亡 旬中空亡者,甲子旬中戌亥空,甲戌旬中申酉空,甲申旬中午未空,甲午旬中辰巳空,甲辰旬中寅卯空,甲寅旬中子醜空。
按:十日為旬,以十幹配十二支,自甲至癸而止,餘二辰天幹不及,故為空亡也。
如甲子起至癸酉止,不及戌亥,故甲子旬十日皆以戌亥為空,餘仿此。
截路空亡 截路空亡者,甲巳日申酉時,乙庚日午未時,丙辛日辰巳時,丁壬日寅卯時,戊癸日子醜時。
按:截路空亡,遇壬癸也行路而遇水則不可行也。
如甲巳日,以五鼠遁起甲子,順曆之得壬申、癸酉,故甲巳日以申酉為截路空亡也,餘仿此。
五等用卦 曆例曰:“冬至公中孚始,辟複,侯屯内,小寒侯屯外,大夫謙,卿睽,大寒公升,辟臨,侯小過内,立春侯小過外,大夫蒙,卿益,雨水公漸,辟泰,侯需内,驚蟄侯需外,大夫随,卿晉,春分公解,辟大壯,侯豫内,清明侯豫外,大夫訟,卿蠱,谷雨公革,辟夬,侯旅内,立夏侯旅外,大夫師,卿比,小滿公小畜,辟幹,侯大有内,芒種侯大有外,大夫家人,卿井,夏至公鹹,辟姤,侯鼎内,小暑侯鼎外,大夫豐,卿渙,大暑公履,辟遁,侯恒内,立秋侯恒外,大夫節,卿同人,處暑公損,辟否,侯巽内,白露侯巽外,大夫萃,卿大畜,秋分公贲,辟觀,侯歸妹内,寒露侯歸妹外,大夫無妄,卿明夷,霜降公困,辟剝,侯艮内,立冬侯艮外,大夫既濟,卿噬嗑,小雪公大過,辟坤,侯未濟内,大雪侯未濟外,大夫蹇,卿頤。
” 按:五等用卦皆出于漢儒焦延壽、京房之說,所謂卦氣者也,今曆無之,姑存于此。
三伏 曆例曰:“三伏者,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也;立夏以火代木,木生火也;立冬以水代金,金生水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克,故至庚日則必伏藏,庚者,金也,金氣伏藏,則火益熾,三陽數也,故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末伏,謂之三伏。
如夏至日得庚,便為初庚,立秋日得庚,亦即為末伏也。
” 二社 孝經緯曰:“社者,土地之主也,封土為社,以報土功也。
”○曆例曰:“二分前後近戊為社。
”○曹震圭曰:“勾龍、共工能平水土,祀以為社,後稷能殖百谷,祀以為稷。
社為土神,稷為谷神,今以二分之氣祭者,謂春分萬物發生,百谷将種,所以祈也;秋分萬物成熟,百谷将收,所以報也。
” 得辛【龍治水附】 自元旦日幹順數至幾日逢辛日者,即為得辛;自元旦日支順數至幾日逢辰日者,即為幾龍治水。
朔日 按:朔者,日月交防之辰也。
月本無光,借日光以為光,遠則光顯,近則光隐。
合朔時,日月同宮近度,故不見月;若複南北同度,則日為月所蔽,而日為之食矣。
故日食在朔。
上弦 按:上弦者,周天四分之一也。
月猶銀丸,受光含影,自合朔後,去日漸遠,日照其西,故自下視之,如銀鈎然,是三日而哉生明也。
至初八日間,去日九十度,日照其半,西明而東暗,如弓弦之平分也。
因自虧而向盈,故曰上弦。
望日 按:望日者,日月相望之辰也。
日月相沖,日在地下,月在天上,相距六宮,對照而光滿。
若南北同度,則月值暗虛,恰為地影所隔,而月為之食矣。
故月食在望。
下弦 按:下弦者,周天四分之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