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定星曆考原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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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例》曰:“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合之亦為七十二日,總三百有六十,而歲成矣。

    ” 七十二候 《汲冢周書》曰:“立春之日,東風解凍,又五日,蟄蟲始振,又五日,魚上冰【今作魚陟負冰】。

    雨水之日,獺祭魚,又五日,鴻雁來【今作候雁北】,又五日,草木萌動。

    驚蟄之日,桃始華,又五日,倉庚鳴,又五日,鷹化為鸠。

    春分之日,元鳥至,又五日,雷乃發聲,又五日,始電。

    清明之日,桐始華,又五日,田鼠化為鴽,又五日,虹始見。

    谷雨之日,萍始生,又五日,鳴鸠拂其羽,又五日,戴勝降于桑。

    立夏之日,蝼蝈鳴,又五日,蚯蚓出,又五日,王瓜生。

    小滿之日,苦菜秀,又五日,靡草死,又五日,小暑至【今作麥秋至】。

    芒種之日,螳螂生,又五日,鵙始鳴,又五日,反舌無聲。

    夏至之日,鹿角解,又五日,蜩始鳴,又五日,半夏生。

    小暑之日,溫風至,又五日,蟋蟀居壁,又五日,鷹乃學習【今作鷹始摯】。

    大暑之日,腐草為螢,又五日,土潤溽暑,又五日,大雨時行。

    立秋之日,涼風至,又五日,白露降,又五日,寒蟬鳴。

    處暑之日,鷹乃祭鳥,又五日,天地始肅,又五日,禾乃登。

    白露之日,鴻雁來,又五日,元鳥歸,又五日,群鳥養羞。

    秋分之日,雷始收聲,又五日,蟄蟲壞戶,又五日,水始涸。

    寒露之日,鴻雁來賓,又五日,爵入大水為蛤【爵今作雀】,又五日,菊有黃華。

    霜降之日,豺乃祭獸,又五日,草木黃落,又五日,蟄蟲鹹俯。

    立冬之日,水始冰,又五日,地始凍,又五日,雉入大水為蜃。

    小雪之日,虹藏不見,又五日,天氣上騰【騰今作升】,地氣下降,又五日,閉塞而成冬。

    大雪之日,鹗鳥不鳴【鹗鳥今作鹖鴠】,又五日,虎始交,又五日,荔挺生【生今作出】。

    冬至之日,蚯蚓結,又五日,麋角解,又五日,水泉動。

    小寒之日,雁北向【向今作鄉】,又五日,鵲始巢,又五日,雉始雊【今無始字】。

    大寒之日,雞始乳【今無始字】,又五日,鸷鳥厲疾【鸷今作征】,又五日,水澤腹堅。

    ”是則五日一候,一月六候,一歲七十二候,所以驗天地之氣,觀鳥獸草木之時,即堯典分命、申命之意也。

    然日行有盈縮,故第三候至第四候、第六候至次月第一候,或四日或六日者有之,至于注釋,則《月令》言之詳矣。

     閏月 《左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

    履端于始,序則不愆;舉正于中,人則不惑;歸餘于終,事則不悖。

    ”蔡氏書傳曰:“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也。

    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為朔虛。

    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

    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

    ”《漢志》曰:“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複謂之元。

    是故日以實之,月以閏之,時以分之,歲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紀以記之,元以原之。

    元法四千五百六十,紀法一千五百二十,蔀法七十六,章法十九。

    故十九年為一章,四章為一蔀,二十蔀為一紀,三紀為一元。

    ”《汲冢周書》曰:“中氣以着時,應閏無中氣,鬥柄指兩辰之間,故閏前之月中氣在晦,閏後之月中氣在朔,當閏之月節居月中,以前作前月用事,以後作後月用事,所以定四時成歲者,不越乎此矣。

    ” 五行生旺 木長生于亥,火長生于寅,金長生于巳,水長生于申,土則亦長生于申,寄生于寅,蓋坤艮之位也。

    各由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順曆十二辰。

    按天道循環,生生不已,故木方旺而火已生,火方旺而金已生,金方旺而水已生,水方旺而木已生,由長生而順推,稚則必壯,盛則必衰,終而複始,疊運不窮,此四時之所以錯行,五氣之所以順布也。

    至于土,則旺于辰戌醜未,為四庫,蓋水火木金皆藏于土,而位乎中央,故易于坤曰:“萬物皆緻養焉”,于艮曰:“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可與此互相發矣。

     幹支五行 天幹則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

    地支則寅卯辰屬木,配東方也;巳午未屬火,配南方也;申酉戌屬金,配西方也;亥子醜屬水,配北方也;而土寄旺于辰戌醜未之間,配四季也。

    此古今說者之所同。

    然星命家又以寅亥屬木,卯戌屬火,辰酉屬金,子醜屬土,而午則為日,未則為月,其說不同何也?蓋星命家以十二宮排定上下四方,子醜在下,故為土;午未在上,故為日、為月;寅卯辰、巳、申酉戌、亥分布左右,則如四時之流行于天地之間,故以其左右之合宮而别為木火金水之序也。

    至于納音之五行,則有以六十日之隔八相生推配為說者,又有以幹支起數相配及分納五音者,詳具後篇。

     納音 《通鑒綱目前編》曰:“黃帝命大撓探五行之精,占鬥柄所建,始作甲子,支幹相配以名,而定之以納音。

    ”然從來言五行者,以氣始形終為次,則《洪範》之水火木金土是也;以播于四時相生為次,則《月令》之木火土金水是也;以饬庀五材相克為次,則《禹谟》之水火金木土是也。

    納音五行始金,次火,次木,次水,次土,既非本其始終,又無取于生克,故說者莫知其所自來。

    今按諸術源流,無非祖述易象之意,納音之法,蓋亦兼先後天之理而用之者也。

    各為之圖以明之。

     納音五行應先天圖 先天之圖,幹兌居首,屬金;次以離屬火;又次震巽屬木;又次以坎屬水;終于艮坤屬土。

    故始于金,終于土者,幹始坤成之義也。

    金取于天之剛,土取于地之柔,火附于天,水附于地,而木以生氣居中,此納音所本于先天之序也。

     納音五行應後天圖 後天之圖,亦以幹居首而逆轉,自幹兌之金旺于西方,次轉而為離火旺于南方,次又轉而為震巽之木旺于東方,次又轉而為坎水旺于北方,而土旺于四季,故退艮坤以居終焉,此納音所本于後天之序也。

     納音五行 【甲子乙醜】金 【丙寅丁卯】火 【戊辰己巳】木 【庚午辛未】土 【壬申癸酉】金 【甲戌乙亥】火 【丙子丁醜】水 【戊寅己卯】土 【庚辰辛巳】金 【壬午癸未】木 【甲申乙酉】水 【丙戌丁亥】土 【戊子己醜】火 【庚寅辛卯】木 【壬辰癸巳】水 【甲午乙未】金 【丙申丁酉】火 【戊戌己亥】木 【庚子辛醜】土 【壬寅癸卯】金 【甲辰乙巳】火 【丙午丁未】水 【戊申己酉】土 【庚戌辛亥】金 【壬子癸醜】木 【甲寅乙卯】水 【丙辰丁巳】土 【戊午己未】火 【庚申辛酉】木 【壬戌癸亥】水 按舊有海中金、爐中火之類,于義無取,茲不載。

     納音五行分三元應樂律隔八相生圖 右圖以甲子乙醜為金上元,壬申癸酉為金中元,庚辰辛巳為金下元,三元既周,則傳于戊子己醜為火上元,丙申丁酉為火中元,甲辰乙巳為火下元,自此以後,皆依前圖金火木水土之次而用樂律同位娶妻、隔八生子之法,以終于丁巳而納音小成矣。

    又自甲午乙未為金上元起,如前法以終于丁亥而納音大成矣。

     按十幹十二支相錯為六十,十二律相乘亦為六十,故納音之法兼二者而用之。

    甲子金而乙醜亦為金者,同位娶妻也;乙醜金而壬申又為金者,隔八生子也。

    一行各三元而後傳于次行,猶春有孟仲季三月而後傳于夏也。

    自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