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定星曆考原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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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萌于子,則子者孳也;紐牙于醜,則醜者紐也;引達于寅,則寅者引也;冒茆于卯,則卯者茆也,謂叢生也;振美于辰,則辰者振也;已盛于已,則已謂陽氣已出而盛也;咢布于午,則午者布也;昧薆于未,則未者昧也;申堅于申,則申者堅也;留孰于酉,則酉者留也;畢入于戌,則戌者入也;該閡于亥,則亥者該也。

    ”以四時言之,則寅卯辰為春,巳午未為夏,申酉戌為秋,亥子醜為冬;以五行言之,則寅卯東方木,巳午南方火,申酉西方金,亥子北方水,辰戌醜未四維土。

     十二月辟卦【月建、月将附】 正月建寅,泰卦 《月令》孟春,鄭注曰:“孟春者,日月會于娵訾而鬥建寅之辰也。

    正月,三陽之月,泰,三陽之卦,故以配之。

    ” 二月建卯,大壯卦 《月令》仲春,鄭注曰:“仲春者,日月會于降婁而鬥建卯之辰也。

    二月,四陽之月,大壯,四陽之卦,故以配之。

    ” 三月建辰,夬卦 《月令》季春,鄭注曰:“季春者,日月會于大梁而鬥建辰之辰也。

    三月,五陽之月,夬,五陽之卦,故以配之。

    ” 四月建已,乾卦 《月令》孟夏,鄭注曰:“孟夏者,日月會于實沈而鬥建已之辰也。

    四月,純陽之月,幹,純陽之卦,故以配之。

    ” 五月建午,姤卦 《月令》仲夏,鄭注曰:“仲夏者,日月會于鹑首而鬥建午之辰也。

    夏至,一陰始生,姤,一陰之卦,故以配之。

    ” 六月建未,遁卦 《月令》季夏,鄭注曰:“季夏者,日月會于鹑火而鬥建未之辰也。

    六月,二陰之卦,遁,二陰之卦,故以配之。

    ” 七月建申,否卦 《月令》孟秋,鄭注曰:“孟秋者,日月會于鹑尾而鬥建申之辰也。

    七月,三陰之月,否,三陰之卦,故以配之。

    ” 八月建酉,觀卦 《月令》仲秋,鄭注曰:“仲秋者,日月會于壽星而鬥建酉之辰也。

    八月,四陰之卦,觀,四陰之卦,故以配之。

    ” 九月建戌,剝卦 《月令》季秋,鄭注曰:“季秋者,日月會于大火而鬥建戌之辰也。

    九月,五陰之月,剝,五陰之卦,故以配之。

    ” 十月建亥,坤卦 《月令》孟冬,鄭注曰:“孟冬者,日月會于析木而鬥建亥之辰也。

    十月,純陰之卦,坤,純陰之卦,故以配之。

    ” 十一月建子,複卦 《月令》仲冬,鄭注曰:“仲冬者,日月會于星紀而鬥建子之辰也。

    冬至,一陽始生,複,一陽之卦,故以配之。

    ” 十二月建醜,臨卦 《月令》季冬,鄭注曰:“季冬者,日月會于元枵而鬥建醜之辰也。

    十二月,二陽之月,臨,二陽之卦,故以配之。

    ”按《史記》曰:“用昏建者杓,夜半建者衡,平旦建者魁。

    ”《春秋運鬥樞》雲:“第一天樞,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

    第一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合而為鬥。

    如正月初昏,則用鬥杓指寅,夜半則用鬥衡指寅,平旦則用鬥魁指寅也。

    ”其日月所會之宮,謂之月将。

    娵訾亥也,降婁戌也,大梁酉也,實沈申也,鹑首未也,鹑火午也,鹑尾巳也,壽星辰也,大火卯也,析木寅也,星紀醜也,元枵子也。

    子曰神後,醜曰大吉,寅曰功曹,卯曰太沖,辰曰天罡,巳曰太乙,午曰勝光,未曰小吉,申曰傳送,酉曰從魁,戌曰河魁,亥曰登明。

    月建運天道而左旋,為天關;月将禀地道而右轉,為地軸。

     二十四方位 四正四隅分配八卦,是為八方。

    然正隅之間相距尚遠,又以十二支象地,皆有定方,然十二不能均分于八方,惟子午卯酉又正應四正之位,故以子代坎,以午代離,以卯代震,以酉代兌,餘則夾處于四隅。

    又以十幹分五行,惟戊己配中央,餘則夾處于四正。

    合卦四、地支十二、天幹八,共二十四,每方各三:戌幹亥也,壬子癸也,醜艮寅也,甲卯乙也,辰巽巳也,丙午丁也,未坤申也,庚酉辛也。

    分配八卦,二十四方位由是而定焉。

     二十四氣應二十四方位: 立春艮,雨水寅,驚蟄甲,春分卯; 清明乙,谷雨辰,立夏巽,小滿巳; 芒種丙,夏至午,小暑丁,大暑未; 立秋坤,處暑申,白露庚,秋分酉; 寒露辛,霜降戌,立冬幹,小雪亥; 大雪壬,冬至子,小寒癸,大寒醜。

     四立、二分、二至正應八卦,是為八節。

     日出入晝夜時刻 日行黃道,出入于赤道之内外。

    春秋分則正當黃赤道之交,而與地平交于卯酉,日出卯正,日入酉正,地平上下其度相等,故晝夜适均,所謂日中宵中也。

    春分以後行赤道北,夏至而極北,天度分界,地平上多下少,故晝長夜短,所謂日永也。

    秋分以後行赤道南,冬至而極南,天度分界,地平上少下多,故晝短夜長,所謂日短也。

    二分前後日行二道之交,其緯行疾,故數日而差一刻;二至前後日行二弧之背,其緯行遲,故半月而差一刻。

    此一歲之大略也。

    自京而北,夏晝較長,冬晝較短,為近北也。

    若至于北極下,則赤道為地平,夏則有晝而無夜,冬則有夜而無晝,此北之極也。

    自京而南,夏晝較短,冬晝較長,為近南也。

    赤道之下,則赤道為天頂,冬至在南,夏至在北,相去适均,則冬夏相等。

    赤道以南,則北極入地下,南極出地上,冬至日去天頂近,晝反長,夏至日去天頂遠,晝反短。

    若至于南極下,則赤道又為地平,冬則有晝而無夜,夏則有夜而無夜,此南之極也。

    南北不同,時刻亦異,故各省日出入晝夜時刻皆以地之緯度而定焉。

     節氣時刻 一歲之内,日一周天,曆十有二宮,其交每宮十五度者為節,其交每宮初度者為氣。

    然七政之行起于子正,有今日子正尚未交,而明日子正已過者,則以三率之術求之而知其為某時刻也。

    但地之經度不同,故京師為午正者,自東方視之,則已過矣;自西方視之,則猶未及也。

    是以在東者交節晚,在西者交節早,東西不同,時刻亦異,故各省節氣時刻皆以地之經度而定焉。

     晨昏朦景 日體光大,未出之前,已入之後,距地平十八度以内皆有光,是為朦景。

    然以算術推之,則十八度一也,而各時各處時刻不同。

    各時不同者,天度使然也。

    蓋赤道當天之腰,其度闊,自赤道而南北漸遠,則漸狹,故近二分者,朦景為時少,近二至者,朦景為時多也。

    各處不同者,地勢使然也。

    近赤道則日行直,直則徑;近二極則日行斜,斜則纡。

    故愈北則朦景為時愈多,愈南則朦景為時愈少也。

    然地體渾圓,人之所處如在球面四邊卑而中高,故日出入于正東西者,其朦景短,春秋分日出卯入酉,晨昏朦景各六刻五分,然其在地平下十八度猶斜向北也。

    惟日道在地平下九度與卯酉圈相交者,則在地平居卯酉圈之南,在地平下十八度居卯酉圈之北,皆正當球面之最高,故京師朦景最短之日一在驚蟄,一在寒露,晨昏各六刻四分,其術則半徑與赤道距天頂正弦之比同于九度正弦與距緯正弦之比也。

    冬至日出入偏南,其地面卑,故晨昏朦景各六刻十三分,是為較長,然其在地平下十八度則猶斜向正東西也。

    既斜向正東西,則猶當地平之高處,故雖長于春秋分而猶不甚長也。

    若夏至,則出入皆已偏北,其在地平下十八度益斜向北,故晨昏朦景各八刻八分,是為最長。

    若地愈北極愈高,日行愈斜,則夏且有晝而無夜,更不特長而已。

    赤道之下,則赤道即卯酉圈,日行直而度闊,故二分之日,朦景最短,止四刻十二分,赤道以南與是相反,此天度地勢之分,兼以地球南北之異,所以朦景之時刻有随時随地之不同也。

     五行用事 《神樞經》曰:“五行旺各有時,惟土居無所定,乃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