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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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彼不急之察哉?然則病以人而論,是求本也,是實學也,仲景未嘗就邪分病,而一以傷寒括之,意其在於此乎?
問:子以病情釋陰陽,然藏府、經絡,經有其文,則從前注家之說,詎可廢乎?
曰:藏府、經絡,仲景豈敢屏卻,唯全經大旨在於彼,不在於此爾。
蓋仲景假之《內經》,以為標識,而各自有義矣。
陰陽者,數之可千,推之可萬,故《內經》以分表裡,而仲景則為寒熱之名。
如太陽,在《內經》則為邪初傷表者,故仲景假之,亦以為表熱之名,少陽為表之最深者,故假之以為半表半裡之名,陽明為胃經,故假之以為裡熱之名,太陰為脾經,故以為裡寒之名,少陰腎經,為陰中之陰,而腎主液,故以為虛寒而液脫之名,厥陰為陰之所盡,物極則變,故以為寒熱相錯之名,顧其意義如是而已。
如曰“陽明居中主土也”,曰“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曰“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之類”,亦是不過姑假其名,以示病位、病情也。
至經絡之說,則如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曰“太陽病過經”,曰“到經不解”,曰“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之類,不出僅僅數章,則明自為一義矣,亦活看之可也。
注家或堅執其文,又憑諸證中間,有與經絡合者,遂律全經以經絡、藏府之義焉。
雖然,倘一以經絡讀之乎,其義往往窒而不通,如每病必分經、腑之類,則尤失之支離牽強矣。
唯以病情讀之,無所之而不通,而其與經絡合者,亦無庸煩說,迎刃而解,假令如頭項強痛之邪熱在表,勢必上浮使然,餘可隅反也。
且如陽明、太陰之治,但涼、溫之差,而無脾胃之分,少陰專任溫中,而不專滋腎,是可見其不必要分各藏各府也。
此經文之所以不皆主張藏府、經絡也。
抑又由此而推知,《內經》之以經絡,仲景之以病情,其理一如王程二氏之言焉,故今自提綱至勞復,一以病情貫之,徵之經文,既無前後之牴牾,驗之事為,亦莫切近乎此,是愚所以立此說,而實本諸庭聞雲爾。
傷寒論述義補 是書刊布有年,頃又得數解,因錄於下,以示子弟。
辛亥清明日(元堅) 孫真人演風論之義,辨表虛表實之分,在病者之素稟,其言雖發諸風,而發亦足以該疾病之常理,學者宜參考。
其藏有寒,下焦虛有寒,此太陰、少陰分別處。
藏字與“藏寒蛔上入膈”之藏同義,少陰而雲下焦虛,則太陰之不下焦虛可知矣。
腎者,胃之關也,今下焦有權,故胃陽亦有攝,而津液能持,此寒氣之所以得內實也。
少陰則下焦虛衰,故胃陽不攝,而津液下脫,此寒氣之所以不得內實也。
然則寒實、寒虛之所以有分者,正在其人腎氣之強弱也。
雖然,少陰病固必並其中焦而虛,觀諸其諸證與其方藥而可見矣。
且下元之虛,非可遽復,唯其溫中散寒,以能達下焦,此所以不用補腎之劑,而特有取於四逆也。
前述於成氏太陰、少陰分中焦、下焦之說,以為恐誤,又不謂少陰病為兼下虛者,俱由研理之未密已。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此太陰兼太陽者,其裡證重,故先裡後表。
太陰篇桂枝湯條,其裡證輕,故先表後裡,宜相對看。
證治要訣論太陰病曰:“腹滿而痛,當得通壅,宜桂枝湯加芍藥。
”復庵此言,先獲我心。
苦酒湯,半夏如棗核十四枚,十字疑大字訛,成本、玉函核下有大字,此可以徵,然彼亦剩十字也。
蓋僅是一雞子殼,須用四枚,適協其量。
厥陰篇第七條,倘用前述或說,則食以索餅,不發熱者,調治經曰:“厥利俱止者,誠不待言,後日脈之,其熱績在者,其利止亦可知也。
”又,後日,成本、玉函作後三日,然則並旦日為四日,而熱多厥一日,仍知其非。
厥陰篇,不結胸,腹濡,軒村寧熙曰:“照前病者手足厥冷條,濡當作滿字之誤也。
果是腹濡,則其不可下,誠不俟言,此證使人疑誤處,正在虛燥腹滿,所以緻禁也。
”此說覺當。
三陽合病,遺溺,似非白虎證所有,此二字疑當在“發汗則讝語”下,風溫被下,則直視失溲,其汗下雖殊,為上盛下虛則一也。
風濕相搏二條,俱系表虛寒證,雖濕邪淹滯,猶與少陰直中同情,而其三方,亦即麻黃附子二湯及附子湯之例耳。
揚雄《方言》:“水中可居為洲,三輔謂之淤。
”郭璞曰:“音血瘀。
”此古人以音載義者,可以徵瘀之為淤矣。
外臺所引經文異同,或有輯義所未採者,今照宋本略揭數端: 白虎加人參湯,人參二兩(按經文趙開美本於太陽上篇則三兩,於下篇則二兩),粳米一升,注曰:“玉函經用糯米。
”(按今本玉函用粳米)又引千金翼亦作一升(按今本翼方佚此方)。
文蛤散條,病在陽,作病在太陽。
柴胡桂枝幹薑湯條,微結,無微字,黃芩二兩。
半夏瀉心湯條,止卻發熱汗出而解,別出論傷寒日數,病源中,蓋自為一條也。
餘嘗撰釋瘟一篇,雖非經義,姑附之以備參考,曰:瘟疫之瘟,與溫病之溫,其義不同,何以言之?疫之行也,不論四時,而其證每異,何必冬傷於寒,而春病者,與發熱而渴,不惡寒者乎?考瘟之為名,猶疫也。
《肘後方》曰:“其年歲中有癘氣,兼挾鬼毒相注,名為溫病。
”又曰:“道術符刻言五溫,而所謂闢溫諸方,亦闢疫之謂也。
”楊玄操注五十八難曰:“溫病,則是疫癘之病,非為春病也。
”(此說於經義則乖)《集韻》曰:“瘟,烏昆切,疫也。
”據此,則瘟之為疫,其徵甚確,而天行多熱,許仁則既有其言,此疫之所以亦名為溫也。
瘟疫重言,猶疫癘重言之例耳。
《六韜》雲:“故人主好重賦斂,大宮室,多遊臺,則民多病溫。
”(此文今本所逸,群書治要引之,茲從孫同元輯本,錄,《後漢書?五行志》注亦有此語,溫作瘟)《論衡?命義篇》曰:“饑饉之風,餓者滿道,溫氣疫癘,千戶滅門。
”又《治期篇》曰:“人之瘟病而死也,先有兇色見於面部。
”並可以徵瘟之為疫,但瘟本作溫,其從疒者,蓋後人所改寫已。
又《傷寒例》所謂“更遇溫氣,變為溫疫”者,即對寒疫而言,亦是一種病也。
要之,溫之名義不一,亦猶傷寒之有謂寒氣所中者,有謂邪氣表實者,有謂外邪總稱者之類,學者不知,牽混為言者誤矣。
(蔡邕《獨斷》有瘟鬼文,然抱經堂校本為瘧鬼訛,《論衡?訂鬼篇》亦作瘧鬼,又《廣雅》有殟字,蓋瘟之異構)
蓋仲景假之《內經》,以為標識,而各自有義矣。
陰陽者,數之可千,推之可萬,故《內經》以分表裡,而仲景則為寒熱之名。
如太陽,在《內經》則為邪初傷表者,故仲景假之,亦以為表熱之名,少陽為表之最深者,故假之以為半表半裡之名,陽明為胃經,故假之以為裡熱之名,太陰為脾經,故以為裡寒之名,少陰腎經,為陰中之陰,而腎主液,故以為虛寒而液脫之名,厥陰為陰之所盡,物極則變,故以為寒熱相錯之名,顧其意義如是而已。
如曰“陽明居中主土也”,曰“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曰“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之類”,亦是不過姑假其名,以示病位、病情也。
至經絡之說,則如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曰“太陽病過經”,曰“到經不解”,曰“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之類,不出僅僅數章,則明自為一義矣,亦活看之可也。
注家或堅執其文,又憑諸證中間,有與經絡合者,遂律全經以經絡、藏府之義焉。
雖然,倘一以經絡讀之乎,其義往往窒而不通,如每病必分經、腑之類,則尤失之支離牽強矣。
唯以病情讀之,無所之而不通,而其與經絡合者,亦無庸煩說,迎刃而解,假令如頭項強痛之邪熱在表,勢必上浮使然,餘可隅反也。
且如陽明、太陰之治,但涼、溫之差,而無脾胃之分,少陰專任溫中,而不專滋腎,是可見其不必要分各藏各府也。
此經文之所以不皆主張藏府、經絡也。
抑又由此而推知,《內經》之以經絡,仲景之以病情,其理一如王程二氏之言焉,故今自提綱至勞復,一以病情貫之,徵之經文,既無前後之牴牾,驗之事為,亦莫切近乎此,是愚所以立此說,而實本諸庭聞雲爾。
傷寒論述義補 是書刊布有年,頃又得數解,因錄於下,以示子弟。
辛亥清明日(元堅) 孫真人演風論之義,辨表虛表實之分,在病者之素稟,其言雖發諸風,而發亦足以該疾病之常理,學者宜參考。
其藏有寒,下焦虛有寒,此太陰、少陰分別處。
藏字與“藏寒蛔上入膈”之藏同義,少陰而雲下焦虛,則太陰之不下焦虛可知矣。
腎者,胃之關也,今下焦有權,故胃陽亦有攝,而津液能持,此寒氣之所以得內實也。
少陰則下焦虛衰,故胃陽不攝,而津液下脫,此寒氣之所以不得內實也。
然則寒實、寒虛之所以有分者,正在其人腎氣之強弱也。
雖然,少陰病固必並其中焦而虛,觀諸其諸證與其方藥而可見矣。
且下元之虛,非可遽復,唯其溫中散寒,以能達下焦,此所以不用補腎之劑,而特有取於四逆也。
前述於成氏太陰、少陰分中焦、下焦之說,以為恐誤,又不謂少陰病為兼下虛者,俱由研理之未密已。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此太陰兼太陽者,其裡證重,故先裡後表。
太陰篇桂枝湯條,其裡證輕,故先表後裡,宜相對看。
證治要訣論太陰病曰:“腹滿而痛,當得通壅,宜桂枝湯加芍藥。
”復庵此言,先獲我心。
苦酒湯,半夏如棗核十四枚,十字疑大字訛,成本、玉函核下有大字,此可以徵,然彼亦剩十字也。
蓋僅是一雞子殼,須用四枚,適協其量。
厥陰篇第七條,倘用前述或說,則食以索餅,不發熱者,調治經曰:“厥利俱止者,誠不待言,後日脈之,其熱績在者,其利止亦可知也。
”又,後日,成本、玉函作後三日,然則並旦日為四日,而熱多厥一日,仍知其非。
厥陰篇,不結胸,腹濡,軒村寧熙曰:“照前病者手足厥冷條,濡當作滿字之誤也。
果是腹濡,則其不可下,誠不俟言,此證使人疑誤處,正在虛燥腹滿,所以緻禁也。
”此說覺當。
三陽合病,遺溺,似非白虎證所有,此二字疑當在“發汗則讝語”下,風溫被下,則直視失溲,其汗下雖殊,為上盛下虛則一也。
風濕相搏二條,俱系表虛寒證,雖濕邪淹滯,猶與少陰直中同情,而其三方,亦即麻黃附子二湯及附子湯之例耳。
揚雄《方言》:“水中可居為洲,三輔謂之淤。
”郭璞曰:“音血瘀。
”此古人以音載義者,可以徵瘀之為淤矣。
外臺所引經文異同,或有輯義所未採者,今照宋本略揭數端: 白虎加人參湯,人參二兩(按經文趙開美本於太陽上篇則三兩,於下篇則二兩),粳米一升,注曰:“玉函經用糯米。
”(按今本玉函用粳米)又引千金翼亦作一升(按今本翼方佚此方)。
文蛤散條,病在陽,作病在太陽。
柴胡桂枝幹薑湯條,微結,無微字,黃芩二兩。
半夏瀉心湯條,止卻發熱汗出而解,別出論傷寒日數,病源中,蓋自為一條也。
餘嘗撰釋瘟一篇,雖非經義,姑附之以備參考,曰:瘟疫之瘟,與溫病之溫,其義不同,何以言之?疫之行也,不論四時,而其證每異,何必冬傷於寒,而春病者,與發熱而渴,不惡寒者乎?考瘟之為名,猶疫也。
《肘後方》曰:“其年歲中有癘氣,兼挾鬼毒相注,名為溫病。
”又曰:“道術符刻言五溫,而所謂闢溫諸方,亦闢疫之謂也。
”楊玄操注五十八難曰:“溫病,則是疫癘之病,非為春病也。
”(此說於經義則乖)《集韻》曰:“瘟,烏昆切,疫也。
”據此,則瘟之為疫,其徵甚確,而天行多熱,許仁則既有其言,此疫之所以亦名為溫也。
瘟疫重言,猶疫癘重言之例耳。
《六韜》雲:“故人主好重賦斂,大宮室,多遊臺,則民多病溫。
”(此文今本所逸,群書治要引之,茲從孫同元輯本,錄,《後漢書?五行志》注亦有此語,溫作瘟)《論衡?命義篇》曰:“饑饉之風,餓者滿道,溫氣疫癘,千戶滅門。
”又《治期篇》曰:“人之瘟病而死也,先有兇色見於面部。
”並可以徵瘟之為疫,但瘟本作溫,其從疒者,蓋後人所改寫已。
又《傷寒例》所謂“更遇溫氣,變為溫疫”者,即對寒疫而言,亦是一種病也。
要之,溫之名義不一,亦猶傷寒之有謂寒氣所中者,有謂邪氣表實者,有謂外邪總稱者之類,學者不知,牽混為言者誤矣。
(蔡邕《獨斷》有瘟鬼文,然抱經堂校本為瘧鬼訛,《論衡?訂鬼篇》亦作瘧鬼,又《廣雅》有殟字,蓋瘟之異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