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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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互證耳。

     問:仲景方藥,其類有幾,湯散丸之別,其理如何? 曰:雲汗、雲清、雲下、雲溫,此為正證之治,太陽之於桂、麻,少陽之於柴胡,陽明之於白虎、承氣,三陰之於姜、附諸湯是也;雲吐、雲消、雲補、雲澀,此為兼變之治,膈痰之於吐,停水之於消,虛之於補,脫之於澀是也。

    汗、清、下、溫,兼變亦施,而吐、消、補、澀,正證所不須,且此八法中,細目頗多,不可不審,湯散丸,則藥病各有所宜,此其所以有別,蓋方劑諸義,愚著《藥治通義》詳論之雲。

     問:古方權量,諸說紛糺,準之今制,孰能為當? 曰:吾友小島學古(尚質)嘗從事於此,撰為一書,雲仲景之一銖,當今之一釐四毫五絲,一兩,當今之三分四釐八毫,一斤,當今之五錢五分六釐八毫,一鬥,今量之一升一合零一撮強,升合皆從此酌量,凡藥稱幾升者,皆繫於藥昇平之,非通用之升也(但粳米、豉不在此例,藥升見《本草序例》)。

    其說皆確有根據,以足為定論矣。

    如分之名,愚謂是裁分之分,非六銖之分,至其詳說,並拈於《藥治通義》中,今不復贅。

     問:刺灸之法,聞有補瀉,仲景所施,亦復然否? 曰:用針補瀉,詳見《靈樞》,然仲景之針,唯是瀉而已,所謂隨其實而取之者,言隨實之微甚而瀉有輕重也。

    灸艾,大率在回陽補虛,然針處核起之灸,殆屬瀉者也。

    孫真人灸腳氣,稱以洩風氣,或是一輒,虞恆德《醫學或問》之言,宜並考焉。

     問:桂枝湯方,其病不重者,猶曰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而至病重者,則反曰一日一夜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是病之輕重,藥之多少,似有所錯,義不可解。

     曰:此非錯,《傷寒例》甚明,雲:“凡發汗溫服方藥,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句),即便有所覺,病重者(句),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

    ”是也。

    此言其人中必有奸,而藥與之相格,因緻煩郁,使其覺病勢加重者,須從容施劑,以就其安也。

    楊仁齋曰:“病人有挾宿恙,如痰飲、症癖之類,又隔汗而不能出,即是已所謂服桂枝湯反煩不解,先刺風池、風府者,殆此類也。

    ”蓋不止桂枝一證,往往有如此者,切須熟察,勿雜藥亂投之弊矣。

    褚氏遺書曰:“當驗之藥未驗,切戒亟投。

    ”亦此之謂乎(《金匱》耆芍桂酒湯方後曰:“若心煩不止者,以苦酒阻故也。

    ”蓋與病相阻之阻,與此阻字同義)。

     問:五辛之名,無出於輯義所引之外者否? 曰:有,《荊楚歲時記》有五辛盤之稱,而不著其品,《本草?菜部?韭》條引《食醫心鏡》雲:“正月之節,食五辛以闢癘氣,蒜、蔥、韭、薤、姜。

    ”如他諸書所載,皆道家之五辛與佛家之五辛已。

    山田正珍曰:“《玉函經》《千金翼》無‘禁生冷’雲雲十五字,知是後人所加。

    ”其言卓矣。

     問:火逆驚狂煩躁,俱用桂枝,豈是發表,抑且不擬火熱乎? 曰:嘗聞之庭訓,雲傷風誤灸,煩熱及湯潑火燒,救逆湯甚驗,湯火傷重者,必下利,即陽虛所緻,亦久服之而愈,切不可用清涼之劑。

    今推此意,則火熱熏灼,遽用寒藥,冰炭相激,必緻煩擾,猶湯火傷之禁水洗,暍死之不可使得冷矣。

    桂之為品,雖辛不燥,雖溫不僭,是以能使火邪之內犯者,誘之外越,殆所謂從治也。

    蜀漆之治火逆,正如茵陳之於黃,黃耆之於濕,徐大椿所謂藥有專長者乎。

     問:吳茱萸湯條,子以為所謂屬陽明者,唯是指中焦之詞,而其實即寒實證,然則雲“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者,其義果何?汪氏以為膈寒,然膈寒必來自胃寒,而此方所主,如幹嘔吐涎沫,與嘔而胸滿,何不謂之膈寒?魏氏以為上熱下冷者,豈不優乎? 曰:詳玩語氣,魏氏亦失太巧,以愚觀之,此指少陽之嘔而言也,上焦,蓋胸脅之互辭耳。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雲雲,成氏曰:“上焦得通,則嘔止。

    ”可以徵焉,上熱之嘔,倘施溫藥,兩陽相激,格拒不納,所以得湯反劇,蓋此條更舉相反之證,以示嘔有上下寒熱之別,要不過設法備變而已,赤石脂禹餘糧湯曰:“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金匱》甘草乾薑湯曰:“若服湯已,渴者,屬消渴。

    ”均一例也。

    大抵鹵莽之弊,生於略近,仲景之慮周,是以於平淺易知處,往往反復緻辨,以為不可輕忽之戒,故言外生意,求之過鑿,則去經旨遠矣(樓氏曰:“得湯反劇者,火也,當用生薑、黃連治之。

    ”似魏氏所本,又前輩有謂為小柴胡證者,然取徵不確)。

     問:子既言邪有風寒、時氣、溫疫,而又言病之陰陽因人而化,其理奈何? 曰:請審論之。

    蓋風寒雖天之常氣,人如體虛,必被感觸,況時令不正,最易為害,倘有非常之異氣,則眾人同病,此愚之所以約為三等也。

    然如叔和實講節氣,以立類目,亦似迂拘難信,前輩駁之盡矣。

    至天行、溫疫,則其行也,每每異證,孫真人謂為天地變化之一氣,造化必然之理,而吳氏雜氣論殆發其秘焉。

    蓋其為氣,猖狂厲烈,人偶感之,則氣血沸亂,從而相化,猶蟹膏投漆,漆化為水,皂角入竈突,煙煤堅,所以眾人之疾,大略相似也。

    且不啻溫疫,如時氣病,雖未敢一定,以今驗之,二十年前,人病多陰,比歲以來,患者多陽,豈是天地間風氣有時變遷,或自陰勝,或自陽勝,而人之體氣必隨應和,有所偏勝,故其得病亦自相搏,仍以緻然耶?地之南北,其病有等,理則一也。

    然則病皆無不因邪而變,而今以人論者,何也?寧實求之,不敢虛求也。

    夫溫疫之有劇易、緩急,謂之邪有輕重,猶可,然更不能無虛實之分,況至風寒、時氣,則最多寒熱之更變,邪豈有此等伎倆乎?邪雖輕,其人弱者,病難治,邪雖重,其人強者,病易治,是足以知病之必因人而化矣。

    且邪之為物,無象可睹,假令鑿鑿以究其理,要不免揣摩猜度,而施治之際,果有何益?譬猶涔熯,然求其所以然之故,於茫昧之間,遂無補於兇荒也。

    是以醫病之法,就其脈證而認得寒熱、表裡、虛實之真,則左右逢原,病無遁情,固不拘風寒、時氣、溫疫之辨也。

    寒熱、表裡、虛實之所以有分,必因其人體氣之如何,譬猶田疇之有涔熯歟,高者旱,下者水,必然之數也。

    故治田者,因其高下以為之防足矣,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