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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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 傷寒論一部,全是性命之書,所以使學者見病知源,是以深切而著明,平易而直達,誠匪有牽紐艱隱之故者也。

    蓋仲景之旨,先辨定其病,辨病之法,在察脈證,故必就脈證,以定其病,而後治法有由設焉。

     所謂病者,何也?三陽三陰,是也。

    熱為陽,寒為陰,而表裡虛實,互有不同,則六者之分,於是立焉。

    所謂脈者,何也?其位,寸口、關上、尺中、趺陽;其體,浮沉、遲數、緊緩、滑澀之類,是也。

    證者,何也?發熱、惡寒、讝語、腹滿、下利、厥冷之類,是也。

    脈有常變,證有真假,故脈證並示,而病之情機盡焉。

    (脈有常變,詳論於卷末答問中。

    病情字,素問多見,如“形之疾病,莫知其情”類,情之言猶性,蓋病之寒熱虛實,皆謂之情也。

    病機字,見《本草經》,曰:“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

    ”蓋邪之進退消長,勢之緩急劇易,皆謂之機也。

    程氏以病人之苦喜,指為病情,柯氏《論翼》,又論病有名、證、情、機之別,並與此所稱異。

    ) 所謂治者,何也?汗、下、涼、溫,及刺、灸之法,是也。

    六病之中,自有緩急劇易之不等,故方亦有大小、緊慢之不同,以相對治,加之人不能無宿恙相得,醫或誤措,以緻變逆者,凡皆隨其脈證,而備之治法,其深切而著明,平易而直達,固既如是,始非有艱隱難知者也。

     雖然,其書實三代之遺,是以言高而旨邃,苟不通其義例,則未免乎盲者之擿埴,索塗冥行而已矣。

    盡嘗論之,取之岐扁,變而通之,此名稱之例也;自熱而寒,自表而裡,自實而虛,此篇第之例也;六病各有提綱,而次以細目,又次以本病來路,傳變證候,及誤逆諸態,疑似各病,或舉其正,而承以其奇,或說其輕,而續以其重,有法有案,有戒有論,參互錯綜,縷分條析,此章次之例也;語有主客,辭有詳略,或數條相參,而其義始悉,或一章之中,文互照對,證以方省,方以證略,有理趣明白,不假復述者,有事緒繁雜,須人引伸者,此辭句之例也。

    四者之例,極為謹嚴,而俱是莫不深意所存矣。

     今不憚弇陋,本於《輯義》之著,按諸四者之例,推究病之情機,以述其大要,始陰陽總述,終差後勞復,脈證治法,具為辨析,顧猶未免注家更定之氣習,然不分其派,無由以達其源,不疏其類,無由以認其別,故務去拘鑿之談,敢從坦明之說,庶通其可通,疑其可疑,耑以擴充家庭之遺教,闡揚性命上之神理矣。

    後之讀者,或由此入手,其於臨病處療之方,未必無小補雲。

    (是書之作,以辨全經大義為主,故每病每證,不必具列各章,特舉其梗概,以俟人隅反,蓋敘大綱,則用大書,而其所以為說,及援據諸說,則夾註其下,要旨不過於述《輯義》之餘意,則《輯義》既載者,亦不復錄出,如撰述之例,更有三端:一發《輯義》之覆,《輯義》固主慎重,故於情機傳變之委,前人說不具者,大抵缺而不論,今鑽研經旨,覈核事理,略加辨訂,以為貂續;一酌諸家之中,《輯義》所引諸說,或一條而異同兼臚,或數條而前後異其義,今則參互涵泳,歸之於畫一;一補《輯義》之遺,前輩確說,及諸家擴充經旨者,或有漏落,略取附之,唯拙著別有《傷寒廣要》,故彼之所採入,茲不復贅,要之仲景之書,理無不該,學者如飲河之鼠,各充其量,此《輯義》之著,亦所以不厭廣搜,今斯書,則僅述一隅,所見特隘,然既博矣,從而約之,固亦為學之方,覽者幸恕僭越之罪而可也。

    。

    按諸注家,如尤怡《傷寒論貫珠集》,黃元禦《傷寒懸解》、《長沙藥解》,俱出於先教論下世之後,尤書穩實,間有發明,黃書僻謬,殊少可取,又近世有熊壽試集註,又郭雍《傷寒補亡論》,《輯義》從汪氏轉引,而近日有吳舶新齋本,今亦採入,至如皇國注家,則指不暇僂,《輯義》一概不引,嫌蕪雜也,愚亦甚厭讀,姑取一二部,略摘錄之已。

    。

    郭氏曰:“問雲:傷寒何以謂之卒病?雍雲:無是說也。

    仲景敘論雲:為傷害雜病論合十六卷,而標其目者,誤書為卒病,後學因之,乃謂六七日生死人,故謂之卒病,此說非也。

    古之傳書怠墮者,因於字畫多,省偏旁書字,或合二字為一,故書雜為?亠從木,或再省為卒,今書卒病,則雜病字也。

    漢劉向校中秘書,有以趙為肖,以齊為立之說,皆從省文,而至於此,與雜病之書卒病無以異,今存《傷寒論》十卷,雜病論亡矣。

    ”郭此說甚是,但末句有疑。

    。

    家丹州公《醫心方》,引《養生要集》,有高平王熙叔和曰語,據此,叔和名熙,以字行也,先友山本讓嘗有此說,實為前人之所未言及,仍附拈之。

    ) 陰陽總述 蓋欲明仲景陰陽之義,必先審《素問?熱論》之旨,三陽三陰之目所由出也。

    夫三陽三陰之目,雖取之於彼,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