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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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進,若然無效,另請别醫。

    果服五劑減半,十劑全愈,精神亦健。

     朱齊先,每日小解不計其數,其尿甚少,惟膀胱時刻作脹,脹則即解,解下便不脹,不久又脹,又要解。

    脈細數,神氣不足,食下反飽。

    夫脈細數,本是陽虛。

    精神不足,亦屬氣虛。

    食下反飽,乃運化無力,此皆中焦之病,與下焦無涉。

    尿之不能多貯者,乃脾虛不能約束也。

    與耆、術、姜、附、山藥、扁豆、苓、草溫補脾胃,果服十餘劑大效,三十劑而病全安。

     朱作儒之妻,初胎五日始生下,胎下後尿無收留,點滴如泉。

    穩婆雲爛了尿脬,衆皆雲然,不知此乃訛傳之妄言也。

    尿脬即膀胱,其下竅出尿,即溺孔也。

    溺孔之啟閉,皆命門元氣之主持。

    若尿脬穿爛,尿必橫流腹中,而成腹脹之病,何得仍由溺孔而出乎?蓋生産至五日,本婦用力太過,又因穩婆妄用手探,誤傷溺孔,以緻氣傷不能收攝,竅傷不能固閉也。

    治此宜補氣兼宜固竅。

    用熟地八兩取其靜重直達下焦,附片六兩、肉桂四兩溫補下焦真陽,韭子四兩、故紙四兩、益智四兩以補陽固竅,再加五倍子四兩炒黑,明礬四兩燒枯,诃子四兩去核,外加荜茇四兩,焦姜四兩炒黃,灰面糊丸,此皆溫補下元固竅之藥,外用黃耆、白術、焦姜、附子、炙草濃煎送下。

    此丸空心吞下,日服二次,半月全愈。

    此婦之尿時刻不息,故服此重劑。

    後治王秦川之妻亦初胎生産受傷,與此相符,但王婦之證略輕,穩坐時無尿出,站立行走方有尿流,若坐久仍上便桶小解,乃與前丸半料而安。

    後治黃姓之婦,較王婦之病更輕,惟用力時尿方流出,不用力則不流止,用補氣助陽之藥加韭子,二十餘劑全安。

     便濁 便濁者,尿如米泔一般,此證惟小兒最多。

    其證有因于濕熱者,有因于脾虛者,治法天壤,務宜細察。

     濕熱便濁者,其證必躁煩,或口渴,脈必豁大有力,小腹亦微作脹,上晝略輕,日晡陽伏于内而助熱,小腹必脹甚。

    小解時或莖中作痛,即濕熱證也。

    治宜清火利濕,或用六一散、導赤散、大分清飲,倘躁煩便結,宜八正散。

     脾虛便濁者,脈必濡或平和,面色必淡白,飲食必減常,精神必倦或喜卧,小解莖中不痛。

    此脾虛運化之力衰也,即經所謂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也,宜參苓白術散、養中煎、歸脾湯擇而用之。

     任五鳳,四歲時尿如米泔,顔色如常,惟精神疲倦。

    此必脾土虧弱緻精神倦怠而便濁,亦由脾虧之所緻也。

    即經雲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也。

    堂兄雲:清濁不分,必是火熱。

    餘曰:此屬便濁,非清濁不分也。

    若清濁不分之證,病在闌門,分别水谷之處。

    闌門之氣順則滲水入膀胱,導滓穢于大腸。

    若闌門失于平和,或寒或熱皆緻闌門氣逆而滲導失常,緻水谷并入于大腸而為洩瀉,才是清濁不分之證。

    此便濁者,乃尿之變色,非滓穢相混者也。

    又曰:便濁豈無熱乎?餘曰:若是熱證,必煩躁哭擾,形色必壯。

    此子形色如常,故難辨其寒熱。

    精神倦怠一證,是脾虛無疑。

    脾虛,尿故變常也。

    與養中煎四劑,尿即清淨如常。

     周繼邰之子,五歲時便尿如米泔月餘,迎餘診治。

    形略瘦,脈數,燥擾啼哭,夜間更甚,問曾服何藥,答雲:服四苓、五苓無效,然後又服健脾之藥亦無效,而啼哭愈甚,豈病重藥輕乎?餘曰:躁擾啼哭,陽火之象。

    夜間更煩者,陽火伏内,内火得助而愈猖也。

    火甚灼陰緻體瘦,熱郁膀胱緻尿濁,此即火煎水自濁之證。

    前服四苓頗可,内有白術亦助火之物。

    後之五苓及健脾之藥,皆是添薪助火,無怪煩愈增體愈瘦也。

    即與知母、黃柏、木通、滑石、豬苓、甘草,七八劑而尿清神爽。

    第熱侵久,形體瘦弱驟難複原,後投五陰煎二十餘劑,體方肥健,諸證皆愈而大安。

     淋證 淋證者,小解莖中澀痛也。

    其證與便濁相似,但便濁病由膀胱溺孔而出,尿如米泔。

    淋證病由命門精孔而出,精自精,尿自尿也。

    然便濁有莖中痛者,淋證亦莖中澀痛,又從何辨?以淋證有封頭澀痛之證,便濁無封頭澀痛之證也。

    便濁尿如米泔,淋證出如油汁,以此辨之,則是濁是淋自判然矣。

    夫淋之為病,或起于色欲過度,精去陽亢者,或飲酒食熱過度,熱移精室者,皆令精不能靜,被熱迫而下溜也。

    治此隻宜清火利竅,無他法也。

    雖古書有氣、砂、血、膏、勞五淋之别,無非本于熱也。

    然又有似淋而非淋者,或因脾虛不能統血而下為尿血,或因氣虛不能固精而精亦溜下二證。

    若有中寒,則虛陽被迫而下,亦緻莖中作痛。

    此非淋也,不但不可利,且不可清,然此有脾虛氣虛之證可察。

    若治淋之藥,必須清利,澀痛愈後精道已滑,即宜固澀以善其後,不然便成遺精之證矣。

    或謂:淋痛愈後遺精,豈非誤用利藥之所緻乎?曰:是也,然治淋之痛,舍清利熱無出路,清利乃必然之勢。

    熱去精滑治以固塞,亦必然之理也,此乃先後之權宜,非庸流混投之比也。

    但清利之劑,當知中病則止,間有不至遺精者。

    縱有遺者,愈之亦易也。

    若又不愈而變為陰虛者有之,變為脾虛肺虛者有之,有内熱皆清而熱結莖中者亦有之,此皆病之變也,治法當各權變,不可專守清利以延生他病也。

     李見山,病淋證,澀痛苦楚,曾服草藥無效,又服清火利水亦無效。

    其證躁擾煩渴,喜冷,脈大有力,脈證俱屬火熱,何清利而全無效乎?經雲:寒之而熱者,取之陰。

    若徒瀉火而不補陰,則陰不能伏而火熱亦不能除。

    宜補陰藥内加以清火,方能取效,與一陰煎加黃柏。

    二劑病減,五六劑愈。

    是淋痛雖屬火邪,然亦有宜補陰者。

     鄧正黃,病膏淋澀痛,服草藥及清涼利水之藥而膏止尿清,神氣亦爽。

    但小解時莖中澀痛,全然不減。

    夫尿已清,膏已止,火必去矣。

    火既去,澀痛亦當全愈。

    而不愈者,何也?以淋證火熱之去必由莖中,故莖中被熱侵久而澀痛不止也,藥宜直達莖中而解熱郁,庶幾有效。

    細思惟蚯蚓性涼達下,善解腎囊及莖中之毒。

    令取蚯蚓數條擂爛,用水酒燒滾,泡蚯蚓一時久,至黃昏時去滓,溫服一碗,次早莖中之痛如失。

     趙松和,病挾虛傷寒,藥服溫補愈後,小解莖中澀痛苦楚,如淋一般。

    彼前治傷寒經高姓之醫,至此淋證之時,伊仍主八味地黃湯,附、桂并進,服二劑莖中痛愈甚。

    餘曰:此前病傷寒乃中寒盛,逼陽飛走,藥宜溫中。

    今中寒已解,奈飛走之熱日久,已變成郁熱矣。

    故上有口燥,下有淋痛,是熱毒為病,豈宜複服附、桂?彼雲:果然,時時口渴喜茶,當服何藥?餘曰:必須寒涼。

    彼雲:服大溫大補方得病愈,豈不畏病反乎?餘曉之曰:中寒已解,正氣已健,決不緻反。

    先哲有十補一清之法,即此證也,敢教二劑即安。

    與知柏地黃湯,二劑口渴即止,莖中之病亦失,尿亦清長,神亦暢爽。

     汪廷獻,年逾七旬,忽病血淋,莖中澀痛。

    服大分清飲無效,命子求方,詢其起病之源,彼雲:往田中看禾,約走四五裡路,歸家即尿血淋痛。

    餘曰:年逾七旬之人,正氣未免不足,況平素又是觀書靜坐之體,忽然走路數裡,便是勞倦傷脾,緻脾不統血而直下,此尿血也,非淋證也。

    中氣固虛,陽亦陷下,故莖中澀痛,是莖痛由于陽陷,尿血由于脾虛。

    治宜溫中扶陽,中溫則虛陽歸原,脾健則血必不下。

    若大分清飲,藥皆清利,乃治火熱之淋最宜,若治此證反有害也。

    蓋分利最能傷脾,清涼反損陽也。

    與黃耆、白術、茯苓、炙草、煨姜、紅棗,以溫中健脾,加阿膠以養血,五劑全愈。

     曾見多人淋證,愈後即成遺精,治法務宜固精,前後之治,相去天壤。

    蓋淋痛之作,由火而澀,所以上必宜清,下必宜利,此必然之勢也。

    如大分清飲、小分清飲、抽薪飲、八正散之類,皆必用之藥也。

    然淋證非如便濁,系膀胱之郁熱,乃熱郁精室逼迫而出者,故熱解後有精道不固之證。

    餘治此等證候,皆用秘元煎及菟絲煎而愈。

    間有日久元氣虛弱及氣下陷者,于二方之内加黃耆、升麻合舉元煎而愈者甚多。

    是皆淋之變幻,而診治切不可執泥。

     夢遺 夢遺之病,有為害者,有不為害者,有火甚者,有氣虛者,有可治者,有不可治者,有不必治者。

    蓋精之藏蓄雖在乎腎,而精之主宰則在乎心。

    心有動,腎必應之,日之所思,夜必成夢,是夢遺之病,無不由心也。

    夫精去則氣去,氣去則命去,傷人根本,莫過于此,是遺精之病,為害最大也。

    何言有不為害者乎?如少壯曠夫,間有夢遺,或一月一次,或二三月一次,此乃精室充滿,滿而必溢,由夢而洩,非病也,無害于人也,不必治之。

    蓋精屬水,乃陰中涵陽,精盈氣盛,上通于心,故夢作而遺,遺後必間久,而不緻傷,故曰無害。

    無害者,不必治之,隻此一種耳,其餘皆緻殒命,最可畏也。

     火盛而緻夢遺者,亦惟壯年曠夫乃有之。

    與前證卻大相懸,前證無欲念而夢遺,稀故不必治之。

    此證妄想無窮,由欲火上騰,或一夜一次,或一夜二三次,此因欲念之所緻也。

    第精去既多,形神必倦而脈必浮大。

    治此等夢遺必須清火,火退則神清而妄夢可杜也,宜二陰煎或知柏地黃湯擇而用之。

     氣虛脾虛而緻夢遺者,必察其日之作為,方得其緻病之源。

    第此等虛證,乃由本體先屬不足者,或其日勞力,夜即夢遺,或其日走路,夜亦夢遺,或其日作文,夜則夢遺。

    蓋脾主四肢,勞力走路,四肢受累,必内傷及脾。

    心為脾母,苦思作文,心神受累,心虛火不生土,亦虧及脾。

    脾土既傷,水無所制,故夢遺。

    治此皆宜補脾益氣,宜壽脾煎重加黃耆,久服始可杜也,以上皆治虛證也。

     有用壽脾煎而不驗者,此乃少年多欲之人及清閑無事欲心難泯者,或外色經目,内着于心者,日之所思夜則成夢,非藥之所能效也。

     或問遺尿、遺精之故,曰:遺尿之證,惟小兒有之,大人若有是證,乃真陽虧敗,去死不遠之候也。

    夫小兒情窦未開,欲事不知,故脾虛氣虛之小兒,恒多遺尿。

    治宜補脾溫胃。

    若年長之人,情窦既開,欲念難泯,脾虛氣虛之輩則神難守舍,妄夢即作,欲念難泯者,夢必交媾,交媾必緻精竅開、尿竅閉,故夢遺精而無遺尿也。

    或又問:夢有千端,何他病無擾,獨夢交媾搖精乎?曰:神氣既虛,陰必盛陽,陰盛必作陰夢,同類相從也。

    如經雲“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墜”也。

    凡病此之人,家豐無慮者居多。

    蓋逸則淫,故多是夢。

    若勤勞之輩則少是證,因諸事關心而無暇起淫念也,即間有之,亦必少年多欲者也,故是證雖屬脾虛而亦由乎心之所緻。

    凡臨是證,必須令其心靜,方望藥劑有濟。

     聶連拔,夢遺,四五夜一次,或六七夜一次。

    服養氣收澀之藥而遺反甚,一夜一次,或一夜兩次,色淡神疲,脈略洪大。

    其色淡神疲,似屬氣虛,故宜養氣。

    第脈之洪大,必内有伏火,火亂神室緻妄夢遺精。

    是神疲色淡者,因精之去,精去因于妄夢,妄夢因于火亂神室也。

    前服養氣澀精皆是助火之物,緻夢愈勤而精無夜甯。

    與二陰煎,一劑即減,五劑全安。

    第夢遺愈後,精神仍疲,此因精去之多而然,乃與小營煎,二十餘劑而始健。

    或問曰:精去過多,何不用左歸飲以補精?曰:精因火動之病,補精切防助火,若左歸飲内有棗皮斂火,夢必複作。

    小營煎補精無斂火之物,又有白芍養陰瀉火,其功實妙于左歸飲。

     彭時茂,夢遺,三五夜一次,由漸而甚。

    曾服清火之藥無效,又服澀劑亦無效。

    脈亦平和,飲食如常,因病兩月之久,精去過多,緻精神疲倦而色沉晦。

    其人乃雜貨店之主人,因精去神疲,全不理店事。

    據色晦神疲俱屬精去氣傷不足之證,前服清火大誤,收澀之劑宜效。

    不效者,必是欲念常萌,所以不理店事。

    之後而夢遺愈勤,即喻之曰:爾之夢遺,實由心之妄念。

    日之所思,夜則成夢,思念不正,邪鬼從之,非藥所能及也。

    先宜靜心,藥始有效。

    然閑坐心決難靜,不如日則勤理店務,夜則細心謄賬,使心有所羁,無暇外馳,如此方敢主方。

    病者雖屬壯年,自覺精神大減,恪遵所訓,藥與秘元煎,兼進苓、術、菟絲而痊。

     陳維翰,乃藥店主人,年三十餘歲,每行往人家,不拘遠近,回來是夜即夢遺,或一連三五夜不止。

    自雲勞倦傷脾,服壽脾、歸脾、秘元煎俱無效。

    餘曰:凡勞倦傷脾,必須走路數十裡或十數裡方為勞倦,爾行走三五裡最近之地,何勞倦之有?必是目睹外務,心中系戀,夜則成夢,非勞倦傷脾者可比也。

    此後縱有如花如玉之貌,宜存若姊若妹之心,則欲念不生妄夢可杜矣。

    若欲服藥,病因欲火妄動,宜進知柏地黃湯,一二劑必效。

    此人果恪遵所訓而愈。

     遺精 夫遺精之病,因于虛者十之九。

    有因脾虛不能制者,有因心虛不能約者,有因腎虛不能固者。

    腎虛者宜補下焦之陽,心脾虛者宜補上中二焦之氣。

    若因于實者恒少,惟邪念常萌方有之。

    蓋心為功曹,功曹一動從者行之,欲火熾于心,精即溜于下。

    治宜清火,此不過百中之一二耳。

     心虛不能約精者,其人必顔色慘淡,神倦氣怯,或善忘善驚,或聰明減常,脈必濡細,治宜七褔飲。

    倘虛之盛者,宜六味回陽飲,加棗仁、遠志、鹿茸之類。

     脾虛不能制精者,必飲食無味,食減肢倦,或食後反飽,脈浮無力,或大便溏滑,小便短黃等證。

    夫精者水也,脾胃土也,土虧則水無所制也。

    治宜溫脾胃,如壽脾煎,或歸脾飲去木香及秘元煎之類。

    然脾胃屬土,惟火能生,并宜加附片補火生土,此要法也。

     腎虛不能固精者,乃命門陽虛不能扃固而然,其證與心虛脾虛相似,而實有不同也。

    蓋心虛者,有善忘善驚之證。

    脾虛者,飲食無味及食減反飽等證。

    若命門陽虛者,察其上,思慮記憶如常,察其中,口味食飲不減,惟脈微細或寸關頗大,兩尺細微。

    或日間尿少,夜間尿多,或膀胱不能多貯而小解頻數,或小腹微脹,是皆下焦陽衰之候。

    治宜峻補陰中之陽,宜右歸飲加故紙、五味、韭子之類。

    餘治此證,每用鞏堤丸減益智、茯苓,取效最速。

    間有不效者,乃精道滑也,則用玉關丸合鞏堤丸,另用熟地、附片、志肉、鹿霜煎湯送下,此必效之方也。

    以上所論三證,餘經治者惟脾虛最多,取效之藥惟壽脾煎、秘元煎并宜,重加黃耆最妙。

    若遺久精道滑者,必須玉關丸才靈,但玉關丸内有枯礬,恐緻犯嘔,又必用理中湯加荜茇,煎湯送下玉關丸方妥。

    欲心常萌而遺精者,精去神倦,俱似虛證,脈乃豁大,口渴喜水,不拘冷熱,始則夢遺,漸成自遺而勞瘵繼之。

    治此之方,如勞瘵未成時,宜服滋陰降火湯或八仙長壽飲,暫服數劑,待火将退随進左歸丸加牡蛎、五倍子。

    先宜以精去則命去之言告之,使彼有所畏而遏欲,或可望其庶幾。

    然餘經治數人,皆成勞病而沒也。

     朱墨林,年十餘歲,病遺精。

    前醫作淋證治,無效而遺更甚。

    夫淋證與遺精證隔天壤,治别星淵。

    而淋證有澀痛苦楚之候,治法宜利宜清。

    遺精乃無澀無痛,系精道不固之候,治法宜補宜固。

    墨林之病,毫無痛澀,精出不覺,明是命門不扃之遺精,豈宜複投清利乎?此必始而夢遺,年少不肯明言,至日久而精道始滑也。

    由漸而甚者,乃前醫妄用利竅之藥所緻也。

    診其脈平和,飲食不減,此心脾皆無病,惟面色沉晦,病屬陽虛。

    夫色者氣之華,色不明由氣之虛,氣之虛因精之去,是下焦陰中之陽虛也,法宜補腎固精,使腎強則精自固,精固則氣必盛。

    與熟地、北味、棗皮、附片、故紙、韭子,五六劑減半,十餘劑全安。

     王景書,病遺精,上吐血下瀉血,脈細微,面色沉晦。

    吐出瀉出之血色皆是灰暗不紅,乃氣虛脾虧之候也。

    面色沉晦,是氣虛不能華色也。

    血色反暗是陰中之陽虧,血中之氣虛也。

    夫血乃食飲變化而成,又必由脾傳達于髒腑四肢百骸。

    今脾虛不能傳布,緻血複流于胃,是脾不能統攝,所以上為吐血,下為瀉血也。

    遺精者,一由脾虛不能堤,一由腎虛不能固也。

    然二髒之虛,皆是陽虛。

    經雲陽密乃固,今精不固者,是下焦之陽虛也。

    下陽既衰,不能上蒸脾胃,是脾土之母虛也。

    與理中湯以補脾,兼理陰煎以補腎,再加黃耆、故紙,服二十餘劑,上下之血皆止,惟遺精不能全愈,乃加牡蛎、菟絲、鹿霜諸澀精之藥,不能全愈,每小解時略有精在尿後,而面色亦轉明潤,飲食亦強。

    脈亦平和而精尚有餘滴者何也?意必精道久滑,又時值五六月間,乃陽浮于外之時,緻命門不能緊封,必待天氣收藏之時方能扃固。

    經雲:養之和之,靜以待時。

    即此之謂也。

    仍進補脾補腎之藥,日服一劑不缺。

    至十月時,果精固而痊。

    故凡臨虛損之證,有待時方能全愈者,不可不慎察也。

     李恩高,病遺精,飲食減少,食後反飽,四肢無力,神倦。

    夫精去氣必衰,自然倦怠。

    法宜固精,精固氣回,必神強體健。

    但此人有食後反飽一證,屬于脾胃之虛,胃虛受納減常,故食少。

    脾虛運化減常,故反飽。

    是精之遺亦屬土虛不能防,氣虛不能約也。

    與壽脾煎加菟絲、故紙,十餘劑飲食俱健,精止神強而痊。

    第愈後每小便時,有封頭之苦。

    此必命門元氣未充,尚不能緊固,微有些須滲出溜結莖中,緻有封頭之恙。

    蓋精出命門便是敗精,此神未至而精自溜,遲滞不行,結塞莖中。

    故曰敗精也。

    隻宜溫補腎陽,扃鑰門戶。

    與熟地、附片、韭子、棗皮、五倍子、肉桂、故紙,灰面炒黃糊丸,白湯送下,服七八日全安。

     此病先由脾虛氣虛,故用壽脾煎,後食強神健,乃脾胃已足,精宜全止,何有餘滲?乃因遺精日久,緻精道滑,故收功宜扃固精竅。

    若初治即用固下之藥,則脾虛不堪熟地之潤,反緻助濕困脾,土虛不堪棗皮之酸,反緻斂濕克土。

    若臨此等證候,當知先後之宜忌。

     便閉 大便閉結,古書名目雖多,然不外陰結、陽結盡之矣。

    陽結者,火邪有餘,宜攻宜瀉。

    陰結者,精氣不足,宜補宜滋。

    然必大便作脹欲解而不得去,方謂之閉。

    若腹無脹滿而不欲解便,非閉結也,切不可妄行通利。

    惟脾約證,雖飲食日進,而無腹脹腹大之形,此閉結之乖證也,宜用通利。

    其餘病久虛弱之人,有旬日不解而腹無脹滿者,此因食少,腸内所聚無多,又因脾虛運化不及,待脾氣健運化充,則滓穢自下,決不可妄用硝、黃而損正氣也。

    且正氣虛弱之人,最宜後門緊閉,使正氣不下洩,而補藥易于見效也,此證之宜攻宜補俱詳于下。

     火邪閉結者,惟傷寒陽明實熱者有之。

    其證必口渴喜冷,肌煩汗出,脈必洪實,聲必響喨,或張目不眠,舉動輕快者,此胃腑熱盛也,宜大小承氣、六一順氣湯擇而用之。

    若平素無傷寒雜病,而忽然因火郁閉結者,亦必氣強神壯,脈洪體輕及言語妄發者,方是陽結,輕則用大柴胡,重則以大承氣主之。

     陰結因于火衰者,由腹聚寒濕而陽衰不能化,緻濕結而不行,如霜凝冰結之象。

    然其證必色淡神疲,或顔色沉晦,體重氣怯,舉動艱難,脈必無力或遲緩。

    治此宜助陽化濕,以附子理中湯加肉桂,或附桂理陰煎,但使内陽旺,陰凝自解,閉結自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