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小
中
大
?又何虛之有?豈以脈洪而屬虛乎?又豈以惡寒即為傷寒乎?況同屋已有麻證,可見前醫無一線想頭,矧咳嗽大急,發熱汗出,麻疹昭然。
又兼脈洪,火證昭然,體倦者,火盛則筋軟也。
惡寒者,内熱則外寒也。
先哲有雲:凡身寒或惡寒,其脈滑數,按之鼓擊于指下者,此陽極似陰也。
以芩連消毒飲大劑與之,兼進黃泥冷水,每次半茶碗,時時飲之藥水,疊進一日夜,麻疹始出紅活,人頗安甯,病人仍索冷水。
餘曰:不可。
凡治火病,中病宜止,過服必傷脾胃。
更養陰之劑而痊。
朱履慶之子,麻疹大便微洩,藥投芩連之屬,麻收後洩瀉不止,壯熱不退,更加嘔吐。
前醫雲是火毒所逼,仍用寒涼,病至垂危。
察其唇焦齒枯,鼻門黑燥,目無神彩,又無淚,又磨齒,皆是火證,且吃藥吃茶吃下少頃方嘔,嘔有馊氣。
餘想,若是實火入口即嘔,何待少頃?古雲:内格嘔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
病嘔而吐,食入反出是無火也。
此證食入少頃方嘔,明是無火,況脈又浮大,沉中無力,亦屬格陽。
由醫不知中病即止,過服寒涼,殘損中氣以緻中寒,故上吐下瀉,格陽于外,故渾身壯熱。
此時若據口齒目鼻,證屬大兇,然由誤藥所緻,或可挽回。
第現在嘔吐,犯嘔之藥又不可用,若氣味不相合者,入口仍吐,終無益也,擇氣味之甘辛與胃氣相宜者,用白術、山藥、炙草、荜茇、肉桂濃煎,每次二三匙,漸至半盞,時時呷之。
一劑熱稍減,磨齒亦減半,六劑全安。
此病本屬逆證,服藥而能速效速愈者何也?由誤藥而病,非内傷本病也。
若是本病,縱然能愈,必定久延,何有如是之速效也?凡調治有餘之疾而用寒涼克伐者,當知中病即止,過服必緻為害,可不慎乎? 任姓一婦,麻疹,透發三日漸收,收時一身骨節盡痛。
此時七月中旬,暑熱未退,發熱出麻之時,涼茶冷水服之甚多。
至此疹收之時,熱毒已解,寒濕即發,故為腰脹骨痛,又口幹不欲飲水,飲下即惡心吞酸,躁擾莫可名狀,皆寒濕傷中之證也,與理中湯兼五苓散溫中逐濕。
一劑腰脹骨痛俱減,次日下午忽然腹痛惡食,脈七至而濡。
凡寒濕傷中者,脈多數而無力,至腹痛拒按,乃寒濕内壅,飲食停滞而痛。
與大和中飲加幹姜、荜茇,溫中導滞而漸愈。
夫醫貴圓通不宜執滞,若此證固執陳方概用寒涼則濕凝食滞,豈不固結而斃命乎?詳此證治,以醒膠柱鼓瑟者。
凡麻疹本是火證,本宜清涼,以上二證,用溫藥而愈者,皆非麻之本病。
朱子因藥過用寒涼緻成中寒,此婦因過飲冷水緻成寒濕内壅,皆是過服涼藥之所緻也,改用溫熱以救之,非謂溫熱為麻證之要藥也。
遊子,二歲時出痘,三日後催膿,催至九日不膿。
察其痘粒尖圓,色不潤澤,身有燒熱,尿赤,便閉,口渴,純是火證。
餘曰:此乃毒熾血結,以緻痘色幹枯,宜補血并宜瀉火。
查前催膿之藥,乃黃耆、黨參、附、桂之類,不知毒火熾盛,而執痘宜溫補之死法,真如紅爐添炭,以緻鼓煽豆毒,至于垂危,可惡可恨。
即與涼血養營煎,加酒炒大黃二錢,連進二劑,大便便通,下二次,洩即止。
次日早,燒熱退,尿亦清,渴亦止,痘皆膿充,微有煩擾。
主家雲:此煩涼亦是火,欲再進涼藥。
餘曰:火熱既退不可再涼,涼則必傷正氣,後難收靥。
斯時煩擾,非火也,乃痘膿充滿脹痛之故也,不必治之,待點頭收靥時,煩擾自甯。
果二收靥而煩自安,諸證皆愈。
趙榮富,二十餘歲,種痘發熱,一日便出,痘瘡稠蜜,大熱不退,吐血,語言不明,乃火毒太盛之證。
與搜毒煎加石膏、生地、玄參,服二劑吐血即止,語言清朗,身熱略減,煩擾不安。
夫語言既清,吐血既止,是火已退,何身熱煩躁不退?必是因火毒傷其真陰使然,此身熱躁煩乃陰失其靜也,與四物湯三劑,諸證皆愈。
許希柏,出痘時頭腰痛,身熱惡風,痘出三日後上證仍在。
凡痘瘡最忌腰痛,初熱時若有腰痛,至出痘宜愈,倘痘出腰痛不愈,乃毒伏于腎,不治之證。
此人惡風頭痛必是傷風阻滞,宜發散外邪,外邪散則腰痛可除,痘必長膿。
與敗毒散加藁本,二劑頭痛、腰痛、發熱皆愈,痘亦漸長。
囑其不必服藥,主家仍用糯米、雞湯、鲢魚等物催膿,後膿漿充滿,至四五日尚不收靥,來家問方。
餘曰:身熱退,頭腰愈,證已順矣。
餘臨行曾語:血氣流暢,不必服藥。
何必複用催膿?斯時不肯收靥者,乃催膿助濕之故也。
與五苓散滲濕,濕去靥必收,二劑即點頭,結痂而安。
彭子,痘出十二日不膿,察病時哼叫不停,問彼因何哼叫,彼曰腹痛。
察其痛在臍上,拒按。
又問痛起何時,彼雲:出痘三日後吃雞湯泡面催膿,是夜即腹痛。
夫腹痛痘中之險證,若發熱之時腹痛,乃是痘毒内攻,即宜解毒。
若痘出腹痛不止,即是逆證。
此人不是這個證候,乃雞湯面食停滞之故也。
滞塞中焦,胃氣被困不能傳送,何以成膿?與大和中飲加蘿菔子解面滞,加木香以推結滞。
服二劑,是夜洩二次,腹痛即愈,次日通身膿充。
朱子,痘出三日,催膿旬餘尚不膿。
證乃大熱煩躁,大便潤,小便清,口不渴,飲食減少,痘粒色枯。
查所服之藥,乃寒涼解毒。
若是實火,口渴便閉。
此證大便潤,小便清,口不渴,何火之有?服寒涼者誤也。
主家又雲:曾用黃耆、炆雞催膿,已吃二次亦不長膿,此痘豈歸于不治乎?餘曰:未然也。
蓋痘之壯突圓粒由乎氣,潤澤滋灌由乎血。
此痘形圓突是氣充也,色枯不潤是血虛也。
治宜補血,反用黃耆補氣,是實實也。
不知血足充潤肌膚方能長膿,反用寒涼,肌膚愈滞,緻身熱不除,豈不聞血宜溫而不宜涼乎?血既不行又投涼澀,非虛虛乎?主家又雲:身熱煩躁非熱乎?餘曰:血虛不能配氣,緻陰失其靜也。
與四物湯大劑,一服病者頗快,二劑熱減半,痘略潤,四劑痘盡膿充,此即經所謂“寒之而熱者,取之陰也”。
趙啟東,痘出六日,大半有膿,痘師仍用黃耆、黨參大劑催之。
一夜忽然枯陷,上身壯熱口渴,此火毒也,乃誤服溫補之咎。
速宜解毒,與搜毒煎,三劑熱退神清,痘起大半,主家仍索原藥。
餘曰不可。
凡治痘瘡火證,但得紅紫退、二便調、能食不渴者,此表裡俱清也,切勿再與解毒,急宜調補血氣以助漿收靥,與六氣煎,二劑全安。
古雲:痘宜溫補麻宜涼。
斯言不可執,務宜對證投藥。
即如上數案,遊子與啟東由誤投溫補之害,朱子乃誤服寒涼之咎,希柏被風寒之外遏,彭子犯面食之内滞,是皆痘師不識之證。
又凡治雜證之火,火退即愈。
若痘瘡之火,火退即宜培補,如保元湯、六物煎,速宜進之以助氣血,使之托痘成膿收靥,不然恐變癢痛内陷,而不能善其後矣。
朱桂五之子,發熱時脈十餘至,此火毒大盛之脈也。
痘出稠密色枯,至五日狂言妄語。
痘師雲:不可治也。
且脈兇證,餘亦不敢雲可治。
因屬至交,必須主方,與涼血養營煎加石膏,夫狂言因于胃火。
加石膏無效,乃用火煅人屎以石膏煎湯送下。
半夜服之,至天明狂言已愈,脈緩七至。
早飯後,痘之枯紫者皆轉紅潤,以四物湯、六物湯,數劑而痊。
凡痘自發熱至落痂止,不過兩旬為度,此乃延月餘始得安痊。
張婦,種痘,膿已半充,忽一夜痘陷,語言亂發。
黃昏時來迎餘,适餘不暇往,詢及來人,雲:自吹苗後,痘師雲乳有毒,禁兒吮乳,至今月餘。
餘思必是經水下行,緻痘複陷。
血去神衰,故語言錯亂。
與四物湯加黃耆,連進二劑,語言已清。
急着人來謂該婦,果是經行三日不止,再求更方。
餘曰:不必更方。
将原方加阿膠、艾葉,數劑而安。
周乃金按:麻痘皆系急性傳染證,非胎毒也。
舊說以為胎毒者,因病發之後不至再發,故以為胎毒。
不知麻痘既發,血液中生一種抗毒質,足以抵抗下次之傳染,故不再發。
又近日用西法種牛痘可免天花,但須多種數次,方有大效,永不傳染。
血證 失血之病,證有六種,辨得其真,治方有主。
有火盛逼血妄行者,有氣逆血從嗽上者,有脾虛不能統血,或上為吐血下為便血者,有氣虛則血無以從而或上或下者,有陰盛格陽于上者,有絡脈受傷于内者。
雖血證有嘔血、吐血、咯血、唾血、咳血、嗽血、衄血、尿血、便血之名目,而病本總不外此六者。
火盛逼血妄行者,其人必神強氣壯,脈滑有力,或乍然吐衄,或上晝安靜,至申酉時躁煩,戌亥時吐血衄血者,治宜清火,如用一陰煎、二陰煎,火盛者抽薪飲,陽明火盛者玉女煎。
凡火盛吐血用絲茅根一味煎服最效。
氣逆失血者,或外感風寒以緻内氣滞逆,咳嗽于外感,方中加陳皮、枳殼、葶苈、蘇子之類以調其内。
或内傷食飲,停痰滞氣者,必有咳嗽、吐痰、胸滿、惡食等證,或脹及脅肋,治宜消導除痰并利其氣,宜二陳湯加枳、桔、芥子、厚樸、砂仁之類。
脾虛不能統血者,或平素體虛或病後緻虛,或苦讀而虛由思慮,或久行而虛由勞倦。
其證或四肢疲倦,或飲食減少,或便滑尿黃,或眩暈,或吐痰,或上眼皮微腫,下眼皮微青,面必慘淡,脈必濡弱。
治宜補脾,四君子湯、歸脾湯重用耆術為主,如有惡心、畏寒者,此有寒濕在中,宜理中湯、養中煎之類。
氣虛則血無以從而或上或下者,其人喜靜惡動,少氣懶言,面色沉晦,其餘證脈皆與脾虛相同,但脾虛者有上下眼皮微腫、微青之證,氣虛則無也。
其治法與治脾虛同,土旺自能生金,補脾即是益肺也。
陰盛格陽于上者,其人頭面上身必微躁煩,下體靜或冷,脈微弱無力,或少腹作脹,或懊惱不甯,治此宜引火趨下,用八味熟地湯、鎮陰煎。
絡脈受傷于内者,此證或起于思慮,或過食燥澀緻傷絡脈,乃失血之輕證也。
但察其證,無氣逆火盛之象,又無脾虛氣虛之象,形容顔色舉動皆如常。
或吐于清晨,或吐于飯後,即絡脈受傷之候。
治宜小營煎、五營煎、左歸飲之類,培養絡脈,收固傷痕自愈。
喻金玉,吐血,午後發熱,申時吐血,脈略洪,人煩躁,舉動快捷,乃火盛逼血之證也。
午後發熱,陽伏于内也。
舉動輕快煩躁者,皆火盛之證也。
脈略洪者,火也。
幸而略洪,若洪且大便是逆證。
與一陰煎,數劑其病全愈。
吉六三,申時發熱體煩,戌亥二時吐血,至子時血止熱退而安,每日如是。
診其脈,上晝四至平和,至發熱時脈五至有餘,大而滑,此亦火證也。
夫申酉戌,時之秋也,乃陽氣伏藏之候。
發熱體煩乃内火得外陽之助而内火愈盛,戌時五陽伏,亥時六陽盡伏,内熱極盛,故吐血。
至子時,一陽出外,一陰伏内,内陰虛得陰助,故熱退血止。
與一陰煎減丹參加丹皮,二劑略減,四劑熱退血止,諸證皆愈。
以上二證皆是火盛,故治宜清涼。
然火退血止後,即宜培養真陰,不然必緻液竭肺燥而成咳嗽壞證。
王瑞台,咳逆,吐血數口,亦不多。
其證發熱頭痛,胸前緊結,咳嗽連聲,此傷風病也。
風寒閉塞皮膚緻内膈郁滞,滞則氣逆而咳,咳逆之甚,而血随氣逆。
經曰:咳逆甚而血溢,此證是也。
治宜發散外邪,表解則内自和,不必用止血藥而血必止,與敗毒散加芥子,四劑而愈。
任巨源,吐血,胸膈結滞不快,氣微喘,動則喘盛,面色暗滞神倦,脈五至而濡。
據結胸氣喘證,屬有餘。
據色滞、神倦、脈濡,體屬不足。
若不尋出病本,将從實乎?将從虛乎?将用攻乎?将用補乎?尋得病本則虛實自明。
餘察此證乃脾虛于中,轉運無力,脾虛于中,緻氣亦虛,故色暗神倦,轉運無力,緻胸膈結滞,故氣逆而喘,此亦血随氣逆之證,非若實證之脈有力而神強色壯也,與歸脾湯以耆、術、茯神、棗仁扶脾,内有木香行滞。
血止膈快即減木香,慮傷正氣,統投溫脾補肺而安。
以上二證,皆屬氣逆。
前證氣逆因于傷風,宜發散而兼行滞。
後症氣逆因于脾虛,宜補脾為主而略兼行滞。
雖吐血皆由于氣逆,而施治則各有本也。
張道隆,吐血,色淡神疲,飲食減少,脈細數,或血止三五日,舉步閑遊一時又吐,或看書一時亦吐。
前醫有用左歸飲、右歸飲及理陰煎,俱不效。
此證乃脾虛不能統血,脾土惡濕,前藥皆助濕之物,誤之極矣。
夫飲食減少,由于脾胃不足。
色淡、神倦、脈細皆是陽氣虛損。
況略舉動即吐血,是脾虛不堪微勞,略看書亦吐血,是脾虛不堪思慮。
如此火虧土虧,豈能複堪滋潤助濕浸土乎?與耆、術、茯苓、山藥、炙草、姜棗,數十劑血止,諸證皆愈,體壯神強而大安矣。
朱鏡輝,吐血,微有咳,痰少,精神飲食俱如常,色不潤澤,脈五至略大。
前醫曾投潤肺下氣止咳等藥,病愈甚。
據色脈形證,俱無火象。
胸膈暢達,氣息如常,亦無氣逆。
蓋此病本由真陰不足,絡脈受傷耳。
夫絡脈賴精血滋營,真陰既虧,絡脈欠潤,必緻于燥,燥則絡綻而血出。
微有咳者,即肺之欠潤也。
色不潤澤者,即血虛不華也。
脈大者,即陰虛之脈也。
所以精神飲食亦如常,是病在陰而不在陽也。
治宜填補真陰、培養絡脈,則營血自安矣。
前醫潤肺乃是瓜蒌、杏仁、麥冬之類,豈水虧之燥而嚴寒能使潤乎?必須補水方可有濟,與左歸飲,十劑血止。
惟面色尚枯,脈仍大,意真陰虧,一時難得複原,令再服數十劑,大安。
李升吉之妻,衄血,面色微紅,口渴欲飲不欲咽,喉中如火燒,脈細神倦,腿膝俱冷。
餘曰:此證乃陰盛格陽,用熟地、附、桂,一二劑必愈。
主家見口渴喉熱,不信,另請庸劣之輩投芩、連、犀角等藥,病至垂危,複懇主方。
餘曰:若信服餘方,一二劑即安。
乃與鎮陰煎,一劑口渴喉燒即止,二劑衄血亦止。
此為審證的确,用藥通神之一驗也。
第此婦因妄信庸流誤投寒涼,雖得一劑衄止,虛損之病疊出,後補脾養血之藥十數劑方得複原。
高八佾,五月夢遺。
乃讀書勞傷心脾之病,治宜培養心脾自愈。
奈醫家誤認為陰虛火動,與一陰煎,不思一陰内有牛滕,乃滑精之物,即立方者亦戒,精滑者禁用。
醫竟主服五十餘劑,病成自遺,是病更甚于前矣。
醫又主服扶桑丸、金櫻膏,不思此二方均是寒涼之品,緻遺精愈甚,坐卧不止。
至十二月初吐血,醫又用左歸飲,血又不止,方迎餘診。
脈細數,色慘淡,神疲氣促。
餘曰:氣随精去,血無所從,故吐血,此由寒涼誤治所緻,斯時精竭氣損,難望安痊。
與耆、術、茯神、志肉、棗仁、炙草,二劑血止,奈敗壞至極,竟成勞瘵而殁。
王啟槐,吐血,咳嗽痰多,食少,色淡白,神疲倦,脈四至平和。
若據脈則無病,是證重脈輕,宜舍脈從證,察其證皆是脾虧陽衰。
食少者,即脾胃不足也。
咳嗽痰多者,是運化無力,土不制水也。
色淡神疲,皆陽虛也。
但吐血一證必在夜間,脫衣安卧少頃即吐血,每夜如是。
若将睡之時意欲先令吐出,然後安卧。
先做一個安卧形狀,或睡凳上,或睡床上決然不吐,必待解衣安卧後少刻方吐。
他證皆易察,獨此證吐血,實難察其情。
餘細思始得之,蓋血必從乎氣,經雲:陰陽之要,陽密乃固,此又陽虛之甚,寤時陽氣旺于上,血有所從,故靜。
寐時陽氣下入陰分,上中二焦陽衰無靠,是上中二焦之血無所從,故泛上而吐。
夫未睡時先做睡狀而吐不出者,神氣尚在上焦用事,陽氣未入陰也,必待安卧少刻者,神氣漸下也。
與養中煎加耆、術助陽補脾,加骨脂補下焦之陽,使根本得固而吐血自止,果四劑血止。
奈因病久虛極,一時難以複原,咳嗽一時亦難望愈。
此人因前醫誤用寒涼,日久失治,緻真元敗極,培補不足,後竟延綿緻成虛損而終。
胡元芝,吐血,先吃寒涼藥,不惟血不止,反加咳嗽、吐痰、潮熱。
察其飲食減少,大便閉結八九日,小便黃如金汁,每日解一次,其尿隻有酒杯之多。
其脈七至,浮部略大,沉部無力。
每日上晝安甯,日晡身發微熱,夜卧必須高枕,似坐之象,至三更盡,近四更之時,自覺小腹有一團火氣直沖于上,即頭面渾身大燒,即吐血不止,待天明後熱退血止,惟咳嗽吐痰。
餘思此病,始吐血,并無痰咳。
而痰由誤進寒涼所緻,證似脾虧,況二便閉澀,又三更後下焦有火沖上,健脾之藥,不可投也。
細思脈沉中無力,必下焦之陽虛也。
二便閉者,乃寒聚于下,即濕閉也。
三更陰盛至極之時,此時陽氣必須下入陰分,奈下焦陰盛不納陽氣,反拒格陽氣而上沖,故吐血發熱俱作于此時。
治此宜助下焦之陽氣,解下焦之寒凝,二便必通,元陽既複,自能納氣,則小腹上沖之火可息,身熱吐血可止。
與鎮陰煎,日服二劑。
至黃昏小便即長,至五更大便亦通,小腹上沖之火是夜即失,身熱亦退,次日血亦止,惟咳嗽未甯,乃與六君子湯,四劑諸證皆愈,體健神壯而大安。
哭證 于慶先,每至午時,欷歔漸作,至下午由欷歔而至哭泣,到半夜哭泣方止。
前醫雲是濕邪,用蒼術、樸、苓利水燥濕之劑,病愈甚,迎餘診治。
餘曰:既是濕,必有惡心、嘔吐、洩瀉、膚脹等證,今絕無以上之證,何所見是濕邪耶?且哭泣乃陰慘之氣,欷歔本陽衰之病,五更至日中陽旺之時,陽虛喜陽助,故神爽而不哭。
午後至夜半,乃陰盛之時,陽虛被陰賊,故神索而哭。
又午時一陰生,欷歔便作,陽衰明矣。
下午至夜半,陽漸退而陰漸進,故由欷歔而至于哭,陰慘又明矣。
若蒼術、樸、苓乃傷氣降陽之藥也,無怪乎病愈增也。
與大劑桂、附、耆、術峻補元陽以消陰翳,十劑漸安,二十餘劑全愈。
笑證 鄧屏藩,吐血,面上微笑,寐時面上亦是笑形,脈洪壯熱。
夫笑果何氣使然?經雲:神有餘則笑不休。
蓋神有餘則氣有餘,氣有餘便是火,是笑者乃陽火妄動之證也,脈洪者火之盛也,壯熱者真陰敗竭也,精敗則氣無根,橫行于膚則為熱,直沖于上則為笑,是誠亢龍有悔之象,最危之候也。
因屬久交,難于推辭,隻得勉強主方。
用一陰煎加玄參、丹皮,數劑無效,辭令更醫。
後醫雲脾不統血,投耆術之類,數劑而殁。
伊竟不知笑是何病,熱由何生?豈知笑是火盛,熱屬精敗耶。
妄稱脾虛,猛進溫熱,添薪助火,灼盡真陰,是恐其就道羁遲而速行催帖耳。
凡大笑不止,有緻人死于登時者,最為可畏。
蓋大笑不止則神盡從上噴,而根本之真氣必竭,故緻于死也。
餘雖未睹,此證古書皆載之,餘曾聞有見之者。
治此之法,值彼大笑之時,令一人用緊手扣病人口頰,使他笑不出聲則神可留,随用燒鹽泡湯吞下一盞,下咽而笑即止。
蓋鹽性能降炎上之火,鹹能走腎,又引神下歸于根也。
曾聞有男女厮打,腳踢婦人小腹,而婦即大笑而死,此正踢動下焦氣海之真氣,離根而上沖,故大笑即發而死于登時。
餘謂當時若有知此納神歸根之人在傍,即用手緊扣口頰,使他笑不出聲,則神可留,仍用燒鹽泡湯吞下以救之,或可挽回亦未所知也。
周乃金案:哭屬陰,笑屬陽,誠然。
然有哭笑不常者屬陰乎,抑屬陽乎?昔倪維德治一婦哭笑不常,倪診脈俱沉,謂胃脘有積,遂以二陳湯導之吐痰升許而愈,此蓋痰積使然也。
調經 婦人經水月行一度,故名月經,又名月信。
無病之婦決無不調,其有不調者,或先期即行,或過期方至,或幹涸不行,或經行腹痛,此皆本婦有他病所緻也。
故調經之法,必求其本,藥始能效。
若執呆方,
又兼脈洪,火證昭然,體倦者,火盛則筋軟也。
惡寒者,内熱則外寒也。
先哲有雲:凡身寒或惡寒,其脈滑數,按之鼓擊于指下者,此陽極似陰也。
以芩連消毒飲大劑與之,兼進黃泥冷水,每次半茶碗,時時飲之藥水,疊進一日夜,麻疹始出紅活,人頗安甯,病人仍索冷水。
餘曰:不可。
凡治火病,中病宜止,過服必傷脾胃。
更養陰之劑而痊。
朱履慶之子,麻疹大便微洩,藥投芩連之屬,麻收後洩瀉不止,壯熱不退,更加嘔吐。
前醫雲是火毒所逼,仍用寒涼,病至垂危。
察其唇焦齒枯,鼻門黑燥,目無神彩,又無淚,又磨齒,皆是火證,且吃藥吃茶吃下少頃方嘔,嘔有馊氣。
餘想,若是實火入口即嘔,何待少頃?古雲:内格嘔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
病嘔而吐,食入反出是無火也。
此證食入少頃方嘔,明是無火,況脈又浮大,沉中無力,亦屬格陽。
由醫不知中病即止,過服寒涼,殘損中氣以緻中寒,故上吐下瀉,格陽于外,故渾身壯熱。
此時若據口齒目鼻,證屬大兇,然由誤藥所緻,或可挽回。
第現在嘔吐,犯嘔之藥又不可用,若氣味不相合者,入口仍吐,終無益也,擇氣味之甘辛與胃氣相宜者,用白術、山藥、炙草、荜茇、肉桂濃煎,每次二三匙,漸至半盞,時時呷之。
一劑熱稍減,磨齒亦減半,六劑全安。
此病本屬逆證,服藥而能速效速愈者何也?由誤藥而病,非内傷本病也。
若是本病,縱然能愈,必定久延,何有如是之速效也?凡調治有餘之疾而用寒涼克伐者,當知中病即止,過服必緻為害,可不慎乎? 任姓一婦,麻疹,透發三日漸收,收時一身骨節盡痛。
此時七月中旬,暑熱未退,發熱出麻之時,涼茶冷水服之甚多。
至此疹收之時,熱毒已解,寒濕即發,故為腰脹骨痛,又口幹不欲飲水,飲下即惡心吞酸,躁擾莫可名狀,皆寒濕傷中之證也,與理中湯兼五苓散溫中逐濕。
一劑腰脹骨痛俱減,次日下午忽然腹痛惡食,脈七至而濡。
凡寒濕傷中者,脈多數而無力,至腹痛拒按,乃寒濕内壅,飲食停滞而痛。
與大和中飲加幹姜、荜茇,溫中導滞而漸愈。
夫醫貴圓通不宜執滞,若此證固執陳方概用寒涼則濕凝食滞,豈不固結而斃命乎?詳此證治,以醒膠柱鼓瑟者。
凡麻疹本是火證,本宜清涼,以上二證,用溫藥而愈者,皆非麻之本病。
朱子因藥過用寒涼緻成中寒,此婦因過飲冷水緻成寒濕内壅,皆是過服涼藥之所緻也,改用溫熱以救之,非謂溫熱為麻證之要藥也。
遊子,二歲時出痘,三日後催膿,催至九日不膿。
察其痘粒尖圓,色不潤澤,身有燒熱,尿赤,便閉,口渴,純是火證。
餘曰:此乃毒熾血結,以緻痘色幹枯,宜補血并宜瀉火。
查前催膿之藥,乃黃耆、黨參、附、桂之類,不知毒火熾盛,而執痘宜溫補之死法,真如紅爐添炭,以緻鼓煽豆毒,至于垂危,可惡可恨。
即與涼血養營煎,加酒炒大黃二錢,連進二劑,大便便通,下二次,洩即止。
次日早,燒熱退,尿亦清,渴亦止,痘皆膿充,微有煩擾。
主家雲:此煩涼亦是火,欲再進涼藥。
餘曰:火熱既退不可再涼,涼則必傷正氣,後難收靥。
斯時煩擾,非火也,乃痘膿充滿脹痛之故也,不必治之,待點頭收靥時,煩擾自甯。
果二收靥而煩自安,諸證皆愈。
趙榮富,二十餘歲,種痘發熱,一日便出,痘瘡稠蜜,大熱不退,吐血,語言不明,乃火毒太盛之證。
與搜毒煎加石膏、生地、玄參,服二劑吐血即止,語言清朗,身熱略減,煩擾不安。
夫語言既清,吐血既止,是火已退,何身熱煩躁不退?必是因火毒傷其真陰使然,此身熱躁煩乃陰失其靜也,與四物湯三劑,諸證皆愈。
許希柏,出痘時頭腰痛,身熱惡風,痘出三日後上證仍在。
凡痘瘡最忌腰痛,初熱時若有腰痛,至出痘宜愈,倘痘出腰痛不愈,乃毒伏于腎,不治之證。
此人惡風頭痛必是傷風阻滞,宜發散外邪,外邪散則腰痛可除,痘必長膿。
與敗毒散加藁本,二劑頭痛、腰痛、發熱皆愈,痘亦漸長。
囑其不必服藥,主家仍用糯米、雞湯、鲢魚等物催膿,後膿漿充滿,至四五日尚不收靥,來家問方。
餘曰:身熱退,頭腰愈,證已順矣。
餘臨行曾語:血氣流暢,不必服藥。
何必複用催膿?斯時不肯收靥者,乃催膿助濕之故也。
與五苓散滲濕,濕去靥必收,二劑即點頭,結痂而安。
彭子,痘出十二日不膿,察病時哼叫不停,問彼因何哼叫,彼曰腹痛。
察其痛在臍上,拒按。
又問痛起何時,彼雲:出痘三日後吃雞湯泡面催膿,是夜即腹痛。
夫腹痛痘中之險證,若發熱之時腹痛,乃是痘毒内攻,即宜解毒。
若痘出腹痛不止,即是逆證。
此人不是這個證候,乃雞湯面食停滞之故也。
滞塞中焦,胃氣被困不能傳送,何以成膿?與大和中飲加蘿菔子解面滞,加木香以推結滞。
服二劑,是夜洩二次,腹痛即愈,次日通身膿充。
朱子,痘出三日,催膿旬餘尚不膿。
證乃大熱煩躁,大便潤,小便清,口不渴,飲食減少,痘粒色枯。
查所服之藥,乃寒涼解毒。
若是實火,口渴便閉。
此證大便潤,小便清,口不渴,何火之有?服寒涼者誤也。
主家又雲:曾用黃耆、炆雞催膿,已吃二次亦不長膿,此痘豈歸于不治乎?餘曰:未然也。
蓋痘之壯突圓粒由乎氣,潤澤滋灌由乎血。
此痘形圓突是氣充也,色枯不潤是血虛也。
治宜補血,反用黃耆補氣,是實實也。
不知血足充潤肌膚方能長膿,反用寒涼,肌膚愈滞,緻身熱不除,豈不聞血宜溫而不宜涼乎?血既不行又投涼澀,非虛虛乎?主家又雲:身熱煩躁非熱乎?餘曰:血虛不能配氣,緻陰失其靜也。
與四物湯大劑,一服病者頗快,二劑熱減半,痘略潤,四劑痘盡膿充,此即經所謂“寒之而熱者,取之陰也”。
趙啟東,痘出六日,大半有膿,痘師仍用黃耆、黨參大劑催之。
一夜忽然枯陷,上身壯熱口渴,此火毒也,乃誤服溫補之咎。
速宜解毒,與搜毒煎,三劑熱退神清,痘起大半,主家仍索原藥。
餘曰不可。
凡治痘瘡火證,但得紅紫退、二便調、能食不渴者,此表裡俱清也,切勿再與解毒,急宜調補血氣以助漿收靥,與六氣煎,二劑全安。
古雲:痘宜溫補麻宜涼。
斯言不可執,務宜對證投藥。
即如上數案,遊子與啟東由誤投溫補之害,朱子乃誤服寒涼之咎,希柏被風寒之外遏,彭子犯面食之内滞,是皆痘師不識之證。
又凡治雜證之火,火退即愈。
若痘瘡之火,火退即宜培補,如保元湯、六物煎,速宜進之以助氣血,使之托痘成膿收靥,不然恐變癢痛内陷,而不能善其後矣。
朱桂五之子,發熱時脈十餘至,此火毒大盛之脈也。
痘出稠密色枯,至五日狂言妄語。
痘師雲:不可治也。
且脈兇證,餘亦不敢雲可治。
因屬至交,必須主方,與涼血養營煎加石膏,夫狂言因于胃火。
加石膏無效,乃用火煅人屎以石膏煎湯送下。
半夜服之,至天明狂言已愈,脈緩七至。
早飯後,痘之枯紫者皆轉紅潤,以四物湯、六物湯,數劑而痊。
凡痘自發熱至落痂止,不過兩旬為度,此乃延月餘始得安痊。
張婦,種痘,膿已半充,忽一夜痘陷,語言亂發。
黃昏時來迎餘,适餘不暇往,詢及來人,雲:自吹苗後,痘師雲乳有毒,禁兒吮乳,至今月餘。
餘思必是經水下行,緻痘複陷。
血去神衰,故語言錯亂。
與四物湯加黃耆,連進二劑,語言已清。
急着人來謂該婦,果是經行三日不止,再求更方。
餘曰:不必更方。
将原方加阿膠、艾葉,數劑而安。
周乃金按:麻痘皆系急性傳染證,非胎毒也。
舊說以為胎毒者,因病發之後不至再發,故以為胎毒。
不知麻痘既發,血液中生一種抗毒質,足以抵抗下次之傳染,故不再發。
又近日用西法種牛痘可免天花,但須多種數次,方有大效,永不傳染。
血證 失血之病,證有六種,辨得其真,治方有主。
有火盛逼血妄行者,有氣逆血從嗽上者,有脾虛不能統血,或上為吐血下為便血者,有氣虛則血無以從而或上或下者,有陰盛格陽于上者,有絡脈受傷于内者。
雖血證有嘔血、吐血、咯血、唾血、咳血、嗽血、衄血、尿血、便血之名目,而病本總不外此六者。
火盛逼血妄行者,其人必神強氣壯,脈滑有力,或乍然吐衄,或上晝安靜,至申酉時躁煩,戌亥時吐血衄血者,治宜清火,如用一陰煎、二陰煎,火盛者抽薪飲,陽明火盛者玉女煎。
凡火盛吐血用絲茅根一味煎服最效。
氣逆失血者,或外感風寒以緻内氣滞逆,咳嗽于外感,方中加陳皮、枳殼、葶苈、蘇子之類以調其内。
或内傷食飲,停痰滞氣者,必有咳嗽、吐痰、胸滿、惡食等證,或脹及脅肋,治宜消導除痰并利其氣,宜二陳湯加枳、桔、芥子、厚樸、砂仁之類。
脾虛不能統血者,或平素體虛或病後緻虛,或苦讀而虛由思慮,或久行而虛由勞倦。
其證或四肢疲倦,或飲食減少,或便滑尿黃,或眩暈,或吐痰,或上眼皮微腫,下眼皮微青,面必慘淡,脈必濡弱。
治宜補脾,四君子湯、歸脾湯重用耆術為主,如有惡心、畏寒者,此有寒濕在中,宜理中湯、養中煎之類。
氣虛則血無以從而或上或下者,其人喜靜惡動,少氣懶言,面色沉晦,其餘證脈皆與脾虛相同,但脾虛者有上下眼皮微腫、微青之證,氣虛則無也。
其治法與治脾虛同,土旺自能生金,補脾即是益肺也。
陰盛格陽于上者,其人頭面上身必微躁煩,下體靜或冷,脈微弱無力,或少腹作脹,或懊惱不甯,治此宜引火趨下,用八味熟地湯、鎮陰煎。
絡脈受傷于内者,此證或起于思慮,或過食燥澀緻傷絡脈,乃失血之輕證也。
但察其證,無氣逆火盛之象,又無脾虛氣虛之象,形容顔色舉動皆如常。
或吐于清晨,或吐于飯後,即絡脈受傷之候。
治宜小營煎、五營煎、左歸飲之類,培養絡脈,收固傷痕自愈。
喻金玉,吐血,午後發熱,申時吐血,脈略洪,人煩躁,舉動快捷,乃火盛逼血之證也。
午後發熱,陽伏于内也。
舉動輕快煩躁者,皆火盛之證也。
脈略洪者,火也。
幸而略洪,若洪且大便是逆證。
與一陰煎,數劑其病全愈。
吉六三,申時發熱體煩,戌亥二時吐血,至子時血止熱退而安,每日如是。
診其脈,上晝四至平和,至發熱時脈五至有餘,大而滑,此亦火證也。
夫申酉戌,時之秋也,乃陽氣伏藏之候。
發熱體煩乃内火得外陽之助而内火愈盛,戌時五陽伏,亥時六陽盡伏,内熱極盛,故吐血。
至子時,一陽出外,一陰伏内,内陰虛得陰助,故熱退血止。
與一陰煎減丹參加丹皮,二劑略減,四劑熱退血止,諸證皆愈。
以上二證皆是火盛,故治宜清涼。
然火退血止後,即宜培養真陰,不然必緻液竭肺燥而成咳嗽壞證。
王瑞台,咳逆,吐血數口,亦不多。
其證發熱頭痛,胸前緊結,咳嗽連聲,此傷風病也。
風寒閉塞皮膚緻内膈郁滞,滞則氣逆而咳,咳逆之甚,而血随氣逆。
經曰:咳逆甚而血溢,此證是也。
治宜發散外邪,表解則内自和,不必用止血藥而血必止,與敗毒散加芥子,四劑而愈。
任巨源,吐血,胸膈結滞不快,氣微喘,動則喘盛,面色暗滞神倦,脈五至而濡。
據結胸氣喘證,屬有餘。
據色滞、神倦、脈濡,體屬不足。
若不尋出病本,将從實乎?将從虛乎?将用攻乎?将用補乎?尋得病本則虛實自明。
餘察此證乃脾虛于中,轉運無力,脾虛于中,緻氣亦虛,故色暗神倦,轉運無力,緻胸膈結滞,故氣逆而喘,此亦血随氣逆之證,非若實證之脈有力而神強色壯也,與歸脾湯以耆、術、茯神、棗仁扶脾,内有木香行滞。
血止膈快即減木香,慮傷正氣,統投溫脾補肺而安。
以上二證,皆屬氣逆。
前證氣逆因于傷風,宜發散而兼行滞。
後症氣逆因于脾虛,宜補脾為主而略兼行滞。
雖吐血皆由于氣逆,而施治則各有本也。
張道隆,吐血,色淡神疲,飲食減少,脈細數,或血止三五日,舉步閑遊一時又吐,或看書一時亦吐。
前醫有用左歸飲、右歸飲及理陰煎,俱不效。
此證乃脾虛不能統血,脾土惡濕,前藥皆助濕之物,誤之極矣。
夫飲食減少,由于脾胃不足。
色淡、神倦、脈細皆是陽氣虛損。
況略舉動即吐血,是脾虛不堪微勞,略看書亦吐血,是脾虛不堪思慮。
如此火虧土虧,豈能複堪滋潤助濕浸土乎?與耆、術、茯苓、山藥、炙草、姜棗,數十劑血止,諸證皆愈,體壯神強而大安矣。
朱鏡輝,吐血,微有咳,痰少,精神飲食俱如常,色不潤澤,脈五至略大。
前醫曾投潤肺下氣止咳等藥,病愈甚。
據色脈形證,俱無火象。
胸膈暢達,氣息如常,亦無氣逆。
蓋此病本由真陰不足,絡脈受傷耳。
夫絡脈賴精血滋營,真陰既虧,絡脈欠潤,必緻于燥,燥則絡綻而血出。
微有咳者,即肺之欠潤也。
色不潤澤者,即血虛不華也。
脈大者,即陰虛之脈也。
所以精神飲食亦如常,是病在陰而不在陽也。
治宜填補真陰、培養絡脈,則營血自安矣。
前醫潤肺乃是瓜蒌、杏仁、麥冬之類,豈水虧之燥而嚴寒能使潤乎?必須補水方可有濟,與左歸飲,十劑血止。
惟面色尚枯,脈仍大,意真陰虧,一時難得複原,令再服數十劑,大安。
李升吉之妻,衄血,面色微紅,口渴欲飲不欲咽,喉中如火燒,脈細神倦,腿膝俱冷。
餘曰:此證乃陰盛格陽,用熟地、附、桂,一二劑必愈。
主家見口渴喉熱,不信,另請庸劣之輩投芩、連、犀角等藥,病至垂危,複懇主方。
餘曰:若信服餘方,一二劑即安。
乃與鎮陰煎,一劑口渴喉燒即止,二劑衄血亦止。
此為審證的确,用藥通神之一驗也。
第此婦因妄信庸流誤投寒涼,雖得一劑衄止,虛損之病疊出,後補脾養血之藥十數劑方得複原。
高八佾,五月夢遺。
乃讀書勞傷心脾之病,治宜培養心脾自愈。
奈醫家誤認為陰虛火動,與一陰煎,不思一陰内有牛滕,乃滑精之物,即立方者亦戒,精滑者禁用。
醫竟主服五十餘劑,病成自遺,是病更甚于前矣。
醫又主服扶桑丸、金櫻膏,不思此二方均是寒涼之品,緻遺精愈甚,坐卧不止。
至十二月初吐血,醫又用左歸飲,血又不止,方迎餘診。
脈細數,色慘淡,神疲氣促。
餘曰:氣随精去,血無所從,故吐血,此由寒涼誤治所緻,斯時精竭氣損,難望安痊。
與耆、術、茯神、志肉、棗仁、炙草,二劑血止,奈敗壞至極,竟成勞瘵而殁。
王啟槐,吐血,咳嗽痰多,食少,色淡白,神疲倦,脈四至平和。
若據脈則無病,是證重脈輕,宜舍脈從證,察其證皆是脾虧陽衰。
食少者,即脾胃不足也。
咳嗽痰多者,是運化無力,土不制水也。
色淡神疲,皆陽虛也。
但吐血一證必在夜間,脫衣安卧少頃即吐血,每夜如是。
若将睡之時意欲先令吐出,然後安卧。
先做一個安卧形狀,或睡凳上,或睡床上決然不吐,必待解衣安卧後少刻方吐。
他證皆易察,獨此證吐血,實難察其情。
餘細思始得之,蓋血必從乎氣,經雲:陰陽之要,陽密乃固,此又陽虛之甚,寤時陽氣旺于上,血有所從,故靜。
寐時陽氣下入陰分,上中二焦陽衰無靠,是上中二焦之血無所從,故泛上而吐。
夫未睡時先做睡狀而吐不出者,神氣尚在上焦用事,陽氣未入陰也,必待安卧少刻者,神氣漸下也。
與養中煎加耆、術助陽補脾,加骨脂補下焦之陽,使根本得固而吐血自止,果四劑血止。
奈因病久虛極,一時難以複原,咳嗽一時亦難望愈。
此人因前醫誤用寒涼,日久失治,緻真元敗極,培補不足,後竟延綿緻成虛損而終。
胡元芝,吐血,先吃寒涼藥,不惟血不止,反加咳嗽、吐痰、潮熱。
察其飲食減少,大便閉結八九日,小便黃如金汁,每日解一次,其尿隻有酒杯之多。
其脈七至,浮部略大,沉部無力。
每日上晝安甯,日晡身發微熱,夜卧必須高枕,似坐之象,至三更盡,近四更之時,自覺小腹有一團火氣直沖于上,即頭面渾身大燒,即吐血不止,待天明後熱退血止,惟咳嗽吐痰。
餘思此病,始吐血,并無痰咳。
而痰由誤進寒涼所緻,證似脾虧,況二便閉澀,又三更後下焦有火沖上,健脾之藥,不可投也。
細思脈沉中無力,必下焦之陽虛也。
二便閉者,乃寒聚于下,即濕閉也。
三更陰盛至極之時,此時陽氣必須下入陰分,奈下焦陰盛不納陽氣,反拒格陽氣而上沖,故吐血發熱俱作于此時。
治此宜助下焦之陽氣,解下焦之寒凝,二便必通,元陽既複,自能納氣,則小腹上沖之火可息,身熱吐血可止。
與鎮陰煎,日服二劑。
至黃昏小便即長,至五更大便亦通,小腹上沖之火是夜即失,身熱亦退,次日血亦止,惟咳嗽未甯,乃與六君子湯,四劑諸證皆愈,體健神壯而大安。
哭證 于慶先,每至午時,欷歔漸作,至下午由欷歔而至哭泣,到半夜哭泣方止。
前醫雲是濕邪,用蒼術、樸、苓利水燥濕之劑,病愈甚,迎餘診治。
餘曰:既是濕,必有惡心、嘔吐、洩瀉、膚脹等證,今絕無以上之證,何所見是濕邪耶?且哭泣乃陰慘之氣,欷歔本陽衰之病,五更至日中陽旺之時,陽虛喜陽助,故神爽而不哭。
午後至夜半,乃陰盛之時,陽虛被陰賊,故神索而哭。
又午時一陰生,欷歔便作,陽衰明矣。
下午至夜半,陽漸退而陰漸進,故由欷歔而至于哭,陰慘又明矣。
若蒼術、樸、苓乃傷氣降陽之藥也,無怪乎病愈增也。
與大劑桂、附、耆、術峻補元陽以消陰翳,十劑漸安,二十餘劑全愈。
笑證 鄧屏藩,吐血,面上微笑,寐時面上亦是笑形,脈洪壯熱。
夫笑果何氣使然?經雲:神有餘則笑不休。
蓋神有餘則氣有餘,氣有餘便是火,是笑者乃陽火妄動之證也,脈洪者火之盛也,壯熱者真陰敗竭也,精敗則氣無根,橫行于膚則為熱,直沖于上則為笑,是誠亢龍有悔之象,最危之候也。
因屬久交,難于推辭,隻得勉強主方。
用一陰煎加玄參、丹皮,數劑無效,辭令更醫。
後醫雲脾不統血,投耆術之類,數劑而殁。
伊竟不知笑是何病,熱由何生?豈知笑是火盛,熱屬精敗耶。
妄稱脾虛,猛進溫熱,添薪助火,灼盡真陰,是恐其就道羁遲而速行催帖耳。
凡大笑不止,有緻人死于登時者,最為可畏。
蓋大笑不止則神盡從上噴,而根本之真氣必竭,故緻于死也。
餘雖未睹,此證古書皆載之,餘曾聞有見之者。
治此之法,值彼大笑之時,令一人用緊手扣病人口頰,使他笑不出聲則神可留,随用燒鹽泡湯吞下一盞,下咽而笑即止。
蓋鹽性能降炎上之火,鹹能走腎,又引神下歸于根也。
曾聞有男女厮打,腳踢婦人小腹,而婦即大笑而死,此正踢動下焦氣海之真氣,離根而上沖,故大笑即發而死于登時。
餘謂當時若有知此納神歸根之人在傍,即用手緊扣口頰,使他笑不出聲,則神可留,仍用燒鹽泡湯吞下以救之,或可挽回亦未所知也。
周乃金案:哭屬陰,笑屬陽,誠然。
然有哭笑不常者屬陰乎,抑屬陽乎?昔倪維德治一婦哭笑不常,倪診脈俱沉,謂胃脘有積,遂以二陳湯導之吐痰升許而愈,此蓋痰積使然也。
調經 婦人經水月行一度,故名月經,又名月信。
無病之婦決無不調,其有不調者,或先期即行,或過期方至,或幹涸不行,或經行腹痛,此皆本婦有他病所緻也。
故調經之法,必求其本,藥始能效。
若執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