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陽一足痛必自愈。

    與理陰煎重加桂附,一劑減半,兩劑全安。

    此證與作伍之病相似,惟惡心少食為異耳。

    前證惡心色暗,故知病在上中二焦。

    此證色不暗,食不減,乃知證不在肺脾,而虛在下焦也。

     喻廉敬,頭痛二月,迎餘診。

    雲:去年九月痛起,止有錢大,間有蛋大,或前後左右痛無定處,屢服治頭痛之藥毫無寸效,每日飯後咳出痰涎數十口,并有酸味。

    餘曰:此頭痛乃病标耳,不必治頭痛,病本乃脾胃虛弱,以緻氣滞痰凝于中,阻遏清陽不能上升之故也。

    治宜培補中州,開發滞逆,使滞解陽升,頭必愈矣。

    與姜附六君子湯加荜茇,服二劑病減半,十劑大安。

    因前誤治,日久損虧過甚,間反複。

    餘囑将原方再服數劑,病根全拔。

     彭華祝,頭痛,額顱痛甚,或額前冰冷,痛之日夜不停,夜間更甚,吃藥茶則嘔,背心作脹。

    前醫雲寒濕為病,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不愈,用耆、術、桂、附、姜、砂不愈,用風藥發散亦不愈。

    餘曰:寒濕為病,固然無疑,但濕僭于上,宜導之下行。

    前藥皆屬升提,使濕愈僭,所以服藥作嘔。

    凡用風藥治濕證,受濕邪,濕舍肌肉,使風藥能勝濕可也。

    此内證為患而用惟外,外感之法則大誤矣。

    與理中湯以溫中,兼五苓散以滲濕,一劑效,二劑大安。

    此病頭痛背脹,不治頭背而治中下,使頭背皆愈者何也?乃澄其源而流自清也。

    以上四人頭痛皆屬陽虛而治法各殊,作伍之痛,乃陽中之陽虛也。

    夢魁之痛,乃陰中之陽虛也。

    廉敬之痛,乃痰滞氣結脾胃之陽虛也。

    華祝之痛,雖同是脾胃陽虛,又本濕邪上僭也。

    所以治不同方也,臨證務須細察,免緻有誤于人。

     朱桂五之母,年六旬,忽然額連兩側作痛,其人煩躁,脈六至細澀無力,口渴喜冷。

    若據脈,明是陽虛,如果陽虛,何緻煩躁喜冷?況秉性急躁,喜動惡靜,形體不肥,此必血虛有火,即瘦人血虛多火之候也。

    脈細無神者,乃是常脈,非病脈也,治宜舍脈從證。

    與生地、白芍、當歸、川芎,即四物湯加知母、黃柏、石膏,十餘劑而安。

    然此人體瘦性急,血少氣多,本是常性,原非病也。

    今忽病頭痛,乃由陽明郁熱上炎,故治法宜補血瀉火。

    此暴病也,若久病至此,便是陰虛,隻宜補陰濟陽,而寒涼切不可輕投。

    古書俱雲,肥人多痰,瘦人多火,實不可執泥。

    餘自診察以來,即瘦人亦常多中寒陽虛之證,若多火者亦僅見也。

     李益賢,年近八旬,滿頭痛,始微漸甚,夜間略輕,外無寒熱,内之飲食如常,脈亦至數平和,無據可察。

    隻有夜卧不寐一證,餘思不寐或外邪擾内,氣滞亦有不寐者,此證無外邪内滞之證。

    又水停心下令人不寐,此人又無驚悸、惡心、吐痰等證。

    細思不寐如無外邪内滞及水停心下者,必是真陰精血之不足而神無所歸也。

    夜間頭痛略輕者,亦陰虛喜陰助之驗也,治宜補陰濟陽,與小營煎二劑,是夜略睡片時,倍加分兩,十劑全安。

    此乃陰虛頭痛,但此證卻少,餘經醫四十餘年,除此人外,止見朱世秀之母亦有此病,但彼有喜飲水之據而已。

     腫脹 腫脹之病,或在氣分,或在水分,必有他病所緻,未有無因而腫者。

    凡氣分之腫,或由氣之滞逆,或由氣之不運。

    水分之腫,或由水之泛濫,或由濕之停蓄,是皆有因而緻病者。

     一食滞于中脾胃困矣,脾困則肺必滞,肺滞則氣必逆,氣逆則運行不充,緻髒腑肌肉之津液俱滞而不能流暢,斯腫脹作矣,此氣腫也,因食滞使然。

    治此必須消導,滞去則氣自順而腫自消矣。

    其證必惡食吞酸,或胃口脹滿嗳氣及食下作脹等證。

     一風寒暑濕外侵皮膚亦緻發腫,夫外邪浸肌乃是表病,何緻于腫?蓋風寒暑濕侵于皮毛,皮毛乃肺之合,皮毛被郁于外,肺氣必滞于内,氣滞痰凝,肌體欠達,故緻發腫,亦氣腫也。

    此腫由于胸肋澀滞,脅肋之滞又實由外邪郁于皮膚也,治宜表裡兼解。

    以六安煎,或柴陳煎加芥子、菖蒲、生姜排内之滞發外之郁,外解内暢,腫自消矣。

    其證必有發熱頭痛,或鼻塞聲重,或鼻流清涕,内證必有胸脹滿,或痛咳嗽氣粗。

    若外感内郁而煩躁口渴者,此内郁而成熱,治宜參蘇飲、敗毒散,解外清内,腫始能消。

    第此證必起于暴,非若食滞之腫而稍緩也。

     一飲冷茶冷水過度,緻水停中焦亦令胸脅脹滿,氣喘咳嗽,此亦氣腫也,治宜溫中逐濕,如二術煎、除濕湯、滲濕湯、排氣飲之類,濕去中溫而氣自暢,腫亦自消。

     一胃強陽盛之人,過食酒面停食而成濕熱内郁,氣逆肌滞,通身發腫者,其證必煩渴喜冷,肌肉必燥擾不甯,脈必豁大有力,按之陷必随手而起,治宜清利,大分清飲、四苓散及八正散、導赤散之類,使濕熱從尿而出則氣得清順,肌肉流暢而腫自消。

     以上之證皆氣實之腫,宜攻、宜散、宜清者,因氣由邪滞,故治宜攻拔。

    此外尚有氣虛之腫,不宜攻拔者,務須确診切戒孟浪。

     一氣虛之腫,内無脹滿之候,外無表證之憑。

    第精神疲倦,肢體無力,或飲食無味,便滑便溏,腫則由漸而甚,按之陷起遲者,亦氣腫也。

    此乃脾虛肺虛運行失常之虛腫也。

    治宜補脾益肺、壯氣助陽,使脾健而運化有力,則清濁升降不混,肺旺而薰膚流利,則津液遞布不滞,氣能生水,腫無不消。

    故凡大病久病之後多有發腫者,皆此類也。

    此等腫證隻宜溫補,大忌消耗,并忌分利。

    消耗則正氣愈傷,肌肉之津液愈滞,分利則下焦愈虧,薰蒸愈減,病必更劇。

    故臨此氣虛之腫,用藥必須專精,慎之如護風燭。

     以上所論氣腫,有氣實者,有氣虛者,有陽證,有陰證。

    若水腫之病,隻有陰證虛證,絕無陽證實證也。

    蓋化水而出,由于下焦之陽防水之泛,藉乎中焦之土,故凡水停為腫,非腎之陽虛不能化,即脾之土虛不能防也。

    然下焦虛是火虛也,中焦虛乃火不能生土,亦火虛也。

    火虛即陽虛,故曰:有虛證無實證,有陰證無陽證也。

    然病水腫者,水必自下而上,由漸而甚,非若氣實之腫,二三日即驟腫也。

    按之陷起遲,非若氣實之腫,按之随手起也。

    氣虛之腫按之陷亦起遲,即土虛不能防。

    雖曰氣腫亦由濕聚于肉也,至于治水腫之方,察其虛在下焦,宜八味地黃湯、金匮腎氣丸為最。

    其證或下體清冷,或腰腿脹,甚而食量頗可者,若察其虛在中焦,則宜理中湯、養中湯,俱宜加桂附溫補脾胃,兼五苓散以滲水。

    其證必飲食減少,腹滿反飽,或便洩便滑者。

    第餘診此等之證,脾腎兩虛者最多,察其下小便短黃、大便溏滑,察其中飲食無味、食後反飽。

    每用八味地黃湯減丹皮、棗皮,加白術、幹姜、砂仁兼補脾腎,取效更速,得全生者不少。

    又間用理中湯以溫脾,兼理陰煎以補腎,不用苓、瀉之滲,免使減補藥之力,更屬妥當而取效更速。

    是古方不可盡泥,若臨證增減精确,則取效有勝于古方者。

     一水腫與氣虛之腫相同而實大異也。

    蓋水腫者乃由水濕停于腹中,其證必少腹作脹或脹及胸脅,治法必使水去為善,或溫中以逐濕,或助下焦之陽以化水。

    若氣虛之腫實無水濕内蓄,因元氣虛弱不能充達遍體而肌肉中之津液變成水而為腫,但始起時或腫足或腫面,午後則腳腫甚而面消,此因行動津液為水而溜下也,晨起則面腫甚而腳消,此因夜卧津液為水而泛上也,且内無胸腹脹滿之證,治宜溫補,決不可分利,反傷正氣耗津液也。

     一水腫與氣虛之腫,其腫必由漸而甚,其病徐。

    若氣實之腫,其來速然。

    亦有外感内傷之殊,若外感六淫,肌膚被郁,其腫最暴,或一二日即腫,然自有外感之證也。

    内傷飲食之腫,中焦被困,由中焦不能傳遍而腫,較外感略緩,或腫于二三五日,然必有内傷之證也。

     朱映祥之妻,忽然腫脹,醫用木香流氣飲不效,又用金匮腎氣湯亦無效。

    餘察詢,始起時其胸口不快,次日頭面四肢略腫,又次日通身俱腫。

    服藥不惟無效,反加胸滿氣粗,脈浮豁有力。

    夫豁大者濕也,始起胸口不快,必是濕停胃口而懊惱也,治法宜溫中除濕。

    木香流氣乃破氣之藥,氣傷則濕愈不能行,況内有麥冬助濕,木瓜斂濕,皆緻增病。

    金匮腎氣湯,乃補水化氣導濕之方,似乎相宜,第不知濕聚胃中,上侵胸膈,與下焦無涉。

    濕居中焦,侵胃漬脾,地黃、棗皮皆增濕之物,緻濕愈滞,胸愈脹而氣粗也,與二術煎減白芍。

    二術燥濕,苓、瀉滲濕,重用幹姜以溫中行水,二劑無效。

    餘思此證,此藥一劑必效,不效者必是前醫之地黃、棗皮凝滞于中,緻藥不能展功。

    于原藥内重加砂仁以解地黃之滞,一劑胸膈開,氣喘頗減,四劑大減,腫亦減半,八劑胸膈豁然,氣平脈和,腫亦十消其九。

    惟飲食尚未複原,與養中煎加肉桂,十餘劑大健。

    此病先有濕滞于中,故宜二術煎理脾逐濕,後至胸暢氣平,是中濕已去。

    惟胃氣因濕擾滞則更虛矣,故飲食減少,雖四肢尚有微腫,餘濕猶存,隻宜培補脾胃,中主一健,氣充遍體,餘濕皆化出矣。

    凡治此等病證,當知邪去即止,若不改投溫補,仍服樸、陳之類,滞已去,則攻藥必伐中氣,中氣愈傷必緻飲食不化,腫脹複作而成壞證也,可不慎乎? 朱六春,年十二歲,病腫,醫用發表利水破氣之藥無效,迎餘診。

    問始起如何證候,彼雲:始起胃口作脹,按之微痛,身有微熱,藥服發表,次日足皆腫,又次日胸腹頭面皆腫,起病至今與飯隻吃半碗,食下胃口作脹,口亦不渴。

    診其脈,滑數有力,此乃飲食停滞,困胃傷脾之候也。

    始起胃口作脹,拒按食滞,顯然食滞于中,氣不流暢,故身發熱。

    先腫手足者,脾主四肢,脾困故手足先腫。

    随腫通身者,因中氣困滞則通身之氣皆滞,故腫如是之速。

    此名氣腫,法宜治氣,氣因食逆,法必消導。

    然脾胃強壯者,縱有食停不過為脹、為痛、為惡食、噫氣,不緻發腫,若内有停滞外即腫脹,乃脾胃先虛。

    斯時概用消導則中氣愈虛,積滞愈不能行,若概用溫補,則補藥又增滞,必須補中兼行。

    與理中湯加厚樸、山楂、麥芽、砂仁,一以固本,一以導滞。

    四劑病減半。

    然脾虛之輩,病既衰半不可再用消耗。

    經雲:衰其半則止。

    即減去麥芽、厚樸,以理中湯加山藥、扁豆、砂仁、藿香、川椒,漸服漸安。

    其或問曰:此二病一寒濕一食積,何以知其确因寒濕,确因食積也?曰:映祥之妻,始起惡心懊惱,無脹滿拒按之候,明是寒濕,又脈浮豁有力,《脈訣》雲:浮而豁者濕傷,故确知病于寒濕也。

    六春之病始起有胃口作脹、拒按一證,又有惡食、食下作脹之證,脈數有力,故确知其因食積也。

     或又問曰:凡辨氣腫、水腫總以手按腫處,随手而起者,便是氣腫。

    若按之陷起遲者,必水腫也。

    答曰:不然。

    凡脾虛氣虛亦緻氣不收斂而發腫,此即因虛而逆,虛氣往來遲緩,陷亦難随手起,故陷起遲者亦有氣腫也。

    凡臨證必察通身之證,方得病本,不得以陷起遲速而定作氣腫、水腫之确據也。

     蔣壬辰,通身發腫,醫治旬日無效。

    餘察其面色,神氣俱壯,胸中緊結,咳嗽吐痰。

    餘思若是外感風寒,咳嗽必有發熱頭痛,或鼻塞流涕。

    今毫無以上之證,既非外感,又無宿病,此嗽何因而起?或有寒氣滞于胸膈,由滞而氣逆咳嗽,以緻中氣被困而腫脹遂作。

    脈歇至者,因氣困滞脈亦不能流利。

    神壯脈有力者,正氣尚強也。

    此有餘之氣腫,治宜排氣開痰。

    即與二陳煎加北芥以開痰,兼排氣飲以開氣滞。

    一劑覺胸膈頗快,五劑豁然,腫亦消半,十餘劑全消。

    此乃正氣強健,破氣開痰取效最速,腫消後亦不必用補藥,以其人體健正氣無傷也。

     羅姓之子,年方十五,病黃膿瘡,經兩月餘未愈,兩腿及腹皆腫,手面亦微腫,按之陷起遲,精神疲倦,飲食減少,脈緩濡,幸不細。

    據以上之證,皆屬脾肺虛弱。

    想瘡起日久,出膿必多,膿由血化,必然血虛。

    當現陰虛之證,何現證皆是陽虛耶?細思氣若強壯,自然托化結痂,膿不旋作。

    今其膿纏延旋作者,因氣虛不能攝血托毒也。

    總宜補氣,氣旺則血有統,不緻纏延,自能托毒結痂也。

    此腫亦因氣虛緻津液留滞而成,與黃耆、白術、幹姜、炙草以補肺健脾,加仙遺糧滲脾胃之濕、解肌肉之毒,加白芷逐腠理之濕。

    五劑略效,不能大效。

    因白芷香烈,奪補藥之力,減白芷加肉桂,漸服漸減,三十餘劑腫消神健,瘡亦全愈。

    凡瘡久發腫,如此愈者甚多。

     王姓之子,七歲,亦病黃膿瘡月餘。

    忽然膿幹瘡疤紅紫,下身即腫,次日通身腫大,按之堅重,按陷随手起,氣粗脈洪。

    初見之明是氣滞作腫,故腫之速而按之堅,破氣必愈,再察之,不敢主方。

    蓋瘡膿經月,正氣必虛不能托毒,而毒歸于内,所以忽然膿幹發腫。

    脈洪者,毒氣熾甚。

    氣粗者乃毒氣填塞胸中,是皆正氣不能主持,邪氣肆猖之候。

    欲攻邪毒,則正氣不能堪,欲補正氣,則邪毒愈猖獗。

    主家懇求,不得已而用痘科清補湯補正攻邪,二劑毫無寸效,而腫愈甚,即令更醫,次日即死。

     趙姓之子,證與王姓一般,醫經三易,餘亦不敢主方,病三日而殇,且外科餘亦不精,況此等證又急又兇,所以凡診瘡後發腫,不敢輕易主方。

    以上三人羅姓之子因瘡發腫而治之愈,王趙二子亦因瘡發腫,皆歸不治者,何也?蓋羅子之腫,瘡尚未愈,内現虛證,方能受補,正複自能托毒。

    王趙二子瘡膿速幹,毒伏于内,正氣又虛,補之不可,攻之亦不可,惟有死而已。

     鄧極升,内傷勞病,乃脾肺虛損,吐血咳嗽,藥服耆、術、苓、草補中益氣之類,忽病足腿腫,延及腹部亦腫,漸至頭面手足皆微腫,按之如泥,陷起遲緩,能坐不能卧,卧則氣粗,脈五至而有神。

    夫勞病發腫死期将至,幸脈有神,或可再延歲月。

    但腫自下身起,必是水腫,陷起遲者,陰中之陽虛也。

    宜補陰中之陽,助氣化以行水。

    奈病久脾弱,投地黃必滞脾生痰,舍地黃又不能趨下。

    與八味地黃湯減丹皮、棗皮,加白術、焦姜、砂仁,使地黃引桂附直趨下焦而壯氣化水,用術、姜、砂仁,一以制地黃之滞,一以保中焦之脾,脾腎兼顧,方能取效。

    果漸服漸效,十餘劑全消。

    此病可保目下之生有二:一以脈之有神,一以脾肺尚能主持也。

    夫水聚于内而下為腫滿,上為氣急者,是标本俱病之危證。

    此人卧時水邪上泛而為喘,坐立便不喘者,濕邪不能僭居土位也,是脾肺尚能主持,故知目下無虞。

    此人通身腫消後,惟下部之莖不消,行走礙事。

    蓋下焦之氣能化,方能行水消腫,況莖中乃出水之道路,腫消宜先于他處,今通身之腫皆消退,獨此莖不能消者何也?隻得親察莖腫形狀,其莖如水晶,腫有茶杯大,皮浮光亮,俨若薄皮裡水,此水在筋之外,薄皮之内也,惟外方可消。

    用杉木燒炭研極細,以雞蛋清攪化,調杉木炭灰厚塗莖上,過一夜即消一半,次日仍塗,又過一宿全消。

    蓋杉木炭能燥濕,雞蛋清亦屬濕類,調灰塗之能引濕就外,同氣相求之意也。

     蔣姓之婦,年四十時病閉經,小腹一團按之堅,乃是瘀血,藥用山棱、莪術、歸尾、紅花之類,經未見通。

    小腹一團按之已軟而通身發腫,飲食精神俱減,脈五至無力,此乃瘀血已化為水而為水腫。

    古書雲:敗血停留五髒中,遍身化作水來攻,此證是也。

    夫飲食減,脾胃虛也。

    精神疲,肺氣虛也。

    脈無力,亦氣虛也。

    瘀血之停蓄即氣虛不能化之所緻也。

    蓋血猶水也,熱則流通,寒則凝結,凡月經不通者,瘀血留滞者,惟氣虛脾虛者最多。

    此婦氣虛瘀凝,治宜補氣而兼逐瘀。

    前醫不知固本逐邪之法,概用破氣破血之藥,瘀雖解而氣愈傷,氣愈傷而水愈不能行,故瘀血盡化為水,泛濫橫流而成腫脹矣。

    從前小腹一團按之堅,瘀血也。

    服藥後按之已軟者,破藥之力也。

    血化為水,泛濫作腫者,破藥之害也。

    苟前醫若知補土防水、壯氣逐瘀,則腫脹何由而生?與耆、術、姜、附、炙草以培補脾肺之氣,肉桂、二苓、澤瀉以化氣導濕下行。

    二三劑腫雖如常,精神頗爽快,五六劑腫亦漸消,二十餘劑腫始全消,精神飲食亦增,惟經水不通。

    于前藥内減二苓、澤瀉加當歸,服月餘而經通體健。

    此本水腫之證而實由氣虛不能運化之所緻也。

    故凡腫脹之病,雖分氣水兩途,尋求其源,則水病無有不關乎氣,氣病亦無有不關乎水也。

     任祥開,十餘歲,陡病腫脹,飲食十減其九,口渴喜茶,不拘冷熱,大便洩瀉。

    服藥之後,約一二時即瀉出藥水,脈乃微渺至極,約有十至。

    夫腫脹之脈宜浮大,此微渺之脈,腫脹之所大忌。

    又洩瀉腫宜漸消,今大便滑洩而腫全然不減,亦屬大忌,況瀉藥水乎?幸精神尚可,生機或在是矣。

    然此等兇逆證脈,在他處決然不敢承手,本族信甚笃,不能推置。

    細察此證,明是火衰土傷,水濕反侮之候。

    夫中濕之脈多沉細,陽虛之脈多細數,此證之脈微渺細數者,乃寒濕太盛,陽虛不堪殘賊之象。

    大便洩瀉者,土虧也。

    藥水随下者,陽虛不能固也,即火土兩虧之明證也。

    洩瀉腫不消者,腸胃之濕,陽虛不固而直下,不能導肌肉之濕而下也。

    口渴者,因水洩于下,必津涸于上也。

    治此宜大溫大補,壯氣培中,使其能固能導,方可望其回春。

    與白術、焦姜、附片、荜茇、炙草辛溫大熱,補土回陽,兼肉桂、苓、瀉以導水從膀胱而出,更加川椒行腸外之留飲,佐肉桂而補氣化。

    三四劑渴漸減,洩漸止,脈略緩,漸有神,六七劑腫始漸消,十餘劑方愈。

     然此證若經庸劣之手,必謂口渴是火而用清涼,陽氣能不敗乎?又必謂洩瀉宜澀而用木瓜,水濕能不滞乎?或用分利和脾而不用辛熱,或用金匮腎氣湯而投熟地、棗皮,皆緻陽日消而陰日盛,豈得生乎?因相知于早年,憑信于臨事,故能愈,此極險極危之證。

    或問:此微渺極數之脈,藥水直下之證,陽衰極矣,精神尚可者何也?答曰:必是先天元氣有根,用藥始效。

    苟非精神尚可,此證豈能痊乎? 周乃金按:細數之脈諸書皆雲陰虛,獨先生斷為陽虛,主用辛溫,亦有特見。

    餘以為不可專憑乎脈,亦須察證為穩。

     麻痘 麻疹痘瘡皆禀胎毒,其證最險,宜于麻痘科中熟玩精詳,庶臨證不緻誤事。

    第麻疹之治,首尾隻宜清潤,不宜溫補。

    雖出時外感風寒,必宜發散者,惟用荊、防、柴、葛之類方為穩當,如柴歸飲、透邪煎、荊防敗毒散之類擇而用之。

    倘邪氣大盛,以上之藥不能散者,宜用麻黃發散外寒。

    麻黃必用蜜水拌炒制其熱燥,免緻傷血助火也。

    痘瘡一證,涼藥不可輕施,蓋痘瘡必藉氣血送毒出外,以托膿結痂。

    若寒涼損傷正氣,不能送毒,必至誤事。

    所以治痘不可輕用寒涼,倘火毒大盛逼傷陰血,亦不能送毒讬膿而殺人,此又不得不清火而解毒。

    第火已清宜止涼藥,或衰其半而止,随宜補血養氣以善。

    其後二證,若有雜證阻滞即宜開消雜證,勿使遏麻痘之出路,雜證解散即宜審察二證之虛實而施治。

    麻疹雖總宜清,然有火毒傷陰而枯焦煩渴者,又宜養血滋水。

    痘瘡有氣虛,有血虛,有氣血俱虛,皆宜速進補藥,不可延緩,緩則逆證,随出噬臍無及矣。

    此處所載數案有誤藥者,有誤食者,辨證論治俱詳如下。

     王秦台之麻證,初起發熱惡寒、出汗、脈洪、體倦、咳嗽大急,庸流見其體倦惡寒,誤認為挾虛傷寒,峻用溫補,緻體愈傷,神愈煩。

    前醫雲:病屬不治。

    迎餘診,麻略見點色紫黑。

    餘曰:若是傷寒,必頭痛脊強,一身盡痛,若内患陰證之傷寒,脈必沉細。

    此證脈洪,頭又不痛,何為傷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