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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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
經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又曰:一日巨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日厥陰受之。
其兩感于寒者,一日巨陽與少陰同病,二日陽明與太陰同病,三日少陽與厥陰同病。
此言表裡同病之逆證也。
夫傷寒之病,乃寒邪侵犯皮毛,閉塞膚腠,緻正氣被郁而不能流行,故郁而為熱。
其初病惡寒者,畏外侵之寒毒也,發熱者即正氣被郁而為熱也。
熱郁既甚,則外侵之寒邪,亦随郁而變成熱矣。
故經雲: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
蓋人身之氣,自内而出于外,今外被寒閉,氣郁成熱,勢必自外複返于内,故一日郁于巨陽,二日郁及陽明,三日郁及少陽,三陽不解,勢必内及三陰矣。
故仲景立法太陽惡寒,時外寒尚未變熱,則用麻黃、桂枝之辛熱發汗而散寒。
如外寒不解,必郁及陽明,至此經界,外侵之寒已變成熱矣,故用葛根之涼散以解肌。
設陽明不解,則郁滞少陽,其熱漸甚,故用柴胡之涼散以解表,黃芩之苦寒以瀉火。
倘少陽失治,熱郁乃由經傳腑,必投白虎湯、竹葉石膏湯以清之。
如内熱盛極,勢必熬幹真陰,陰竭則死矣,必用芒硝、大黃蕩滌其熱,以救其陰。
此皆論治傷寒之熱證也。
傷寒自三陽熱郁傳入三陰者,皆是陽證,絕無陰寒證也,治法大忌溫補。
然傷寒挾虛者,亦多又宜溫補,固正大忌寒涼。
同是傷寒也,施治相去星淵,認證若不真确,妄投必緻殺人,慎之慎之。
一傷寒之陰證,古雲寒邪初侵太陽不作郁熱,直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此言卻非确論。
矧人之有生,自生至老全賴陽氣為之主,即氣體衰弱之輩,隻有陽氣虛者,未有無陽氣者,無陽不已死乎?既有陽氣,未有不流充者,若外寒閉塞,肌膚被郁,焉有不作郁熱之理?又何趨過陽明、少陽、太陰不作郁熱,而直入少陰為寇耶?按此陰證,決非外寒由皮毛而入之候,實屬内傷病也。
必其人陽氣素弱,又因飲寒食冷愈傷其陽,以緻内陽愈虧,寒毒肆猖,寒侵太陰則為脹、痛、嘔、惡寒,侵少陰則為當臍疼痛,寒侵厥陰則為少腹痛或囊縮,此皆陰寒之候,與外感實不相涉,所以方藥皆用理中湯、回陽飲、姜附重劑,扶陽驅陰,陽回即愈,不必從外散也。
所以傷寒家之髒厥、吐蛔及寒痢等證,皆屬内陽虧損之候也。
一兩感證,經所言者,乃内外俱屬熱郁者。
蓋外寒閉塞,緻熱漸甚而侵于内,内髒亦被熱熬,内外俱熱必煎幹真陰而死,無方可治之證也。
何以知其内外俱熱也?觀經言: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
一句可知矣,又觀所示兩感内證,少陽舌幹口燥、太陰腹滿自利、厥陰煩滿囊縮,皆是火熱之候也。
或曰:太陰之腹滿厥陰之囊縮,恰似陰盛陽虛,何悉指為熱乎?答曰:夫腹滿囊縮陰陽二證,俱有非特陰盛為然,不觀之《内經》乎?經雲:太陰虛則脹,是虛脹也。
又曰:脾氣實則脹。
又曰:諸脹皆屬于熱。
非熱脹乎?又如囊縮一證,經言:寒則反折筋急,是陰寒盛也。
先哲又言:熱極則陷,陷即縮入之謂。
張景嶽雲:火盛則血燥,血燥則拘急。
此囊縮者,非陷與拘急乎?而可概指為寒?是知兩感之腹滿囊縮皆熱證。
若屬陰寒,是外熱内冷,不緻陽邪賊陰,藥可用溫經補陽,但得内陽一轉,自能推逐外邪,證屬有藥可治,何經言兩感之病,必不免于死也?蓋熱盛熬幹真陰之故也。
又錢祯所言之兩感證,乃内先傷髒氣而外又感寒邪,此乃可治之證。
精傷者,宜補其腎以托之;勞倦傷者,宜助其脾以逐之;七情傷者,宜滋其肝以推之,此則有病有藥乃可治之兩感證也。
又景嶽所雲挾虛傷寒者,亦如錢祯所雲之兩感相似。
第錢祯之所雲者,或縱情肆欲以傷腎,或飲食勞倦以傷脾,或七情不慎以傷肝。
夫感者即傷也,内則先傷髒氣,外則又感于邪氣,因内外俱傷,故曰兩感。
若景嶽所雲之挾虛傷寒者,乃其正氣本虛,非因肆欲勞倦,七情先傷于内者也,故不名兩感而名挾虛也。
然名雖不同,而治法則一,挾虛傷寒因中虛不能禦外侮,治宜保固中氣。
錢祯所雲之兩感,雖然傷之有因,概屬内髒不足,亦宜培補真元。
凡臨二證,若正氣微虛者補而兼散,若中髒太虛,則全不可治邪,而單固其本,固本則專以保命,但得内髒元氣健則強敵必然自解。
縱使外邪日久堅固,待正氣強健時,方可進表散一二劑,正氣推之,藥力攻之,則邪無不退矣。
凡治傷寒,曉得寒閉肌膚,郁熱由淺及深,方曉得發汗、解肌、清火、攻裡之次第。
曉得陰證非外感,不得妄用麻黃、附子、細辛損其真元。
曉得挾虛之微甚,方曉得藩籬、戶牖、堂室之内托。
曉得人傷于寒則為病熱,便曉兩感無治緣由。
此數者概能熟習胸中,則臨時自有認證主方之張本。
一傳染之傷寒與正傷寒全不相同。
正傷寒乃風寒由皮毛而入,若傳染之傷寒,不由皮毛,乃由鼻孔吸受穢污,即瘟疫證,非傷寒也。
蓋人之病疫者,汗氣口氣俱是濁惡,凡省候之人呼吸難避,則此濁惡之氣由鼻而入,忤逆正氣,邪随息入,必經喉管,喉管近脊,故毒氣舍于脊肉之膜,格拒正氣,不能流通膚腠,其證始惡寒。
惡寒之後,肌肉之正氣被忤,亦郁而為熱,則通身發大熱,便不惡寒。
非若正傷寒之惡寒發熱同時并作也,況邪舍脊膜,格拒内外,其時外雖惡寒,内氣已郁為熱,治宜破毒滞、清内熱,清熱使正氣不郁,破毒使邪氣不踞。
務使邪氣由脊膜而出于肌膚,大汗而解。
倘不知清熱,則内熱愈郁。
二三日間,便胸脹、口渴、舌胎幹黑,則速宜攻下以救津液。
此病因邪舍脊膜,毒郁于半表半裡之間,故熱毒易于傳胃。
尋求古方,皆用治傷寒之法治之。
然此瘟疫雖從汗解,而邪實非從表入者,不如破毒清熱為得法,如吳又可之達原飲,其方中之草蔻、厚樸、槟榔乃破瘴氣,使毒邪不能舍踞,知母、黃芩、白芍、甘草乃清内熱保津液,使正氣暢達,邪毒不緻侵内,此方實可中肯。
倘内熱甚,即将此方加大黃下之。
若始惡寒時,妄用麻黃、桂枝、辛熱之藥,必緻助内熱熬幹真陰,為禍反速,吳氏之說如此然。
以餘之見,此邪本舍肌肉之内、髒腑之外,毒陷半表半裡,故病内外俱郁,表裡俱熱,莫若清脾飲更善于達原飲,何也?達原飲隻能清内熱,而肌表之熱不能及也。
若清脾飲,既能破滞清裡,又有柴胡解表使内外俱清,是達原之不及也。
此惟髒氣不虛之人,方可如此施治。
若平常正氣不足之人患此,則宜固其正氣,勿使毒氣乘虛入内,當從景嶽治挾虛傷寒之法,固本逐邪為是。
固本宜察其精氣,精虛者宜補精,以理陰煎主之。
氣虛者宜補氣,以回陽理中湯主之。
然補托之中,必須加槟榔、草蔻、厚樸三味,以破疫毒,勿使内陷,且此三味乃治疫氣之要藥也。
小兒時疫發燒嘔洩,最易傳染,宜用膽星、大黃、竺黃、僵蟲為丸服之,即太極丸。
一天地間除六淫之外,另有不正之氣,皆能疫人。
如久雨乍晴,若值酷熱有濕蒸之濁氣。
如荒園敗屋,平時無人行往居住者,有毒蟲、淫狐、陰毒之氣。
設觸此等之毒,亦從口鼻而入,舍于附脊膜原之處,忤逆正氣,令人惡寒發熱,證與傷寒相同,亦即瘟疫之類,治法與傳染之瘟疫無二。
一傳染之疫與觸異毒之疫,多有從戰汗而解者。
因此毒藏于膜原即内外俱郁,所以開手便要清理内熱,内得清和,正氣方暢,始能逐邪。
斯時邪氣踞而不出,正氣逐之不容,必緻邪正相争,所以多從戰汗而解也。
朱時發,正月病傷寒,醫治五六日無效,餘至時病已七日,問目下之證,彼雲:惡寒發熱,頭痛,腰疼,氣微喘,脈六至有力。
前醫在坐,問醫所用何藥,答雲:先服五積散,後用小柴胡,俱無效。
今病已過六日,據書所載是議之時欲進大柴胡,不知可否?餘曰:日數雖多,其證尚在太陽,宜發太陽之表,爾昨進黃芩,大誤事矣,豈可複投大黃乎?若使内外皆寒,豈不畏亡陽乎?伊俯首無答。
餘即與麻黃湯,重進二劑,申時服藥,至五更大汗如洗,其病全愈。
厲永豐,病傷寒已三日,醫用敗毒散、參蘇飲無效,餘察脈六至有力,證乃惡寒發熱,渾身盡痛,煩躁無汗。
其寒熱身痛,乃太陽表證,煩躁者,乃肌肉之陽已郁為熱,病及陽明。
藥宜發太陽之表,兼解陽明之熱,與大青龍湯,下午服一劑,至黃昏尚無汗出,又加重一劑,半夜大汗。
次日,諸證悉除,微汗不止,餘令謹避風寒,調和飲食,不必服藥,數日必健,後果如吾言。
然此人元氣非弱,邪去後微汗時出者,乃營衛被外邪郁熱所傷,即刻難以複原。
若用補藥,郁熱必複作,即犯誤補複病之戒,是以汗出邪退之後不可妄施也。
王進修,病挾虛傷寒。
始起惡寒發熱,頭身俱痛,胸中塞滞嘔痰,治以補中益氣湯,因體虛弱,更進參、耆、歸、地、鹿茸,病愈劇。
餘至時人已昏昧,面目俱赤,且有眵淚眼漿,頭汗不止,舌上白胎中微黑,口吐痰涎,身上微熱,四肢熱甚,口渴喜熱茶,飲不能多,喉中痰響,脈細數。
問之不答,問之再三,以手指胸。
餘思始起胸脹嘔痰,隻宜溫中不宜驟補。
景嶽有雲:胸腹多滞者,未可補。
前醫不知此理妄投峻補,緻氣愈滞、痰愈結,問之以手指胸者,必胸膈脹滿不快,乃痰凝氣滞而然。
寒濕之痰既滞于中,必緻逐陽,陽浮于上,故面目俱赤,寒塞于中,津液不能上騰故渴。
喜熱茶者,中有寒痰也。
飲不能多者,濕聚于中也,中屬脾胃,脾主四肢,寒濕聚中,格陽于四肢,故四肢熱甚也。
凡濕聚于中者,必多頭汗也。
脈細者濕也,數者中氣滞也,中氣滞,是裡不和,裡不和則表不解也。
治宜開中之痰、排中之滞。
若得痰滞一開,則中主方暢,中主健自能逐賤,則外邪不攻自破矣。
即投以半夏、橘皮、茯苓、炙草、菖蒲、芥子、生姜二劑。
是夜即咳嗽,吐出稠濁如膏之痰,喉中之痰響即失,胸膈頗開神氣頗清。
又進二劑,吐痰更多,較前略清,胸膈大快,是夜通身大汗外邪散矣,頭面四肢熱證盡退。
次日通體俱快,惟精神疲倦,舉動危艱,此時宜用補氣助陽之藥,二十餘劑大安。
夫補瀉貴得其時,方能奏效,若誤補誤瀉無有不傷人者。
即如此人,本體固弱,奈病起時胸中滞塞,補藥增滞,體雖宜補而滞不宜補也,前醫誤之甚矣。
苟非餘至解救,必緻壅塞氣喘,何可冀其複痊?後餘又用補藥收功者,乃内外邪解,表裡俱和。
惟有正氣不足,故宜補也。
前醫誤補增病,後餘用補而安,同一補也,而功過相去天淵。
凡治挾虛傷寒,宜察孰緩孰急,若正氣虛而中無滞者,則宜峻補。
若正氣雖虛而胸中有滞者,先宜通滞,不得不借攻以為補也,臨此證者務宜細詳。
湯錦銘,病傷寒呃逆三日,方迎餘診。
夫呃逆不已,乃傷寒中之逆證,由真陰涸竭不能納氣故也。
但查此人之呃逆,非陰竭之候,觀其顔色沉晦,陽虛無疑。
脈細數,細是濕邪,數乃陽虛,渴喜熱茶,不能多飲,亦屬寒濕滞中,津液不能上潮故渴。
此人呃逆,必是寒濕抑壓陽氣而然。
夫陽虛被壓不能上達,何緻呃逆?此必先天之氣有根,不失上升之力故呃。
宜溫中除濕,更宜排胸中之氣滞。
查前醫之藥,是清涼發散,寒濕之病又加清涼,如雪上加霜,是病加于藥也。
與二術煎減白芍加肉桂,二劑呃逆減半,令再服必能全除。
又服二劑并未全愈,細思下焦陽氣雖有根,到底虛弱,熏蒸欠力。
溫中逐濕而呃逆即減者,因前醫妄進清涼乍得溫熱如久雨逢晴,故效極速,複進不效者,因下焦之化氣弱,宜補下焦之陽,助氣化而滲濕。
改投八味地黃湯減丹皮、棗皮加白術、砂仁二劑,汗出通身,呃逆全愈。
因前醫妄用清涼,緻寒濕久侵而成陽氣大虧之候,飲食減少,頭昏體倦,身體作脹,喜捶喜撚。
據身脹喜捶,尚以濕氣未盡,仍宜滲利。
第頭昏肢倦,正氣已虛,不可利也,況身體作脹亦有數種,濕盛者脹,火盛者脹,元氣虛者亦脹,此人之正氣虛弱,不能充達緻津液,濡滞而作脹也,待正氣一足自能充布遍體,暢達津液,不必治脹而脹必愈。
與耆、術、姜、附、桂、苓、炙草速進十餘劑,脹愈神足而安。
許金蘭,四月十六乍病,惡寒發熱,頭痛,脊強,腰腎腿腨脹痛更甚,明見太陽經證而兼濕邪。
十七日,醫與發表除濕二劑無效,至十八日頭頗昏,醫因病起勞力,與補中益氣湯固本逐邪三劑。
至十九日諸證不減,反加口渴,喜熱茶,倘茶略溫即惡心欲嘔。
明是中寒,與理中湯兼五苓散三劑,反出妄言。
至二十日經餘診,察其口渴,喜熱茶,本是中寒,腰腿脹痛,本是濕邪,腹脹腸鳴亦屬寒濕,妄言遏之即止,亦屬虛邪。
惟腹脹,按之則痛一證,難辨寒熱。
脈洪大,或兩至一止四五至一止,又間有兩至連來者。
若據洪大是熱,而歇至又似屬虛脈,亦難辨寒熱。
大便屎屁極臭,然火甚則臭,食滞亦臭亦難辨寒熱。
既有中寒喜熱茶之明證,諒腹脹亦是寒脹,脈澀亦屬陽氣不足,屎臭亦屬食滞,前藥宜效,不效者是何故?必是病重藥輕。
乃與二術煎加肉桂,猛進二劑毫不見效而妄言更甚。
餘想發汗表不應,行濕裡不應,證屬不治乎?抑審證用藥有誤乎?坐卧精研,乃悟前治大誤矣。
病乃上寒下熱,肌肉中亦屬實熱,脈洪大而澀,洪大是火,澀是真陰之虧,脈結者亦熱結不能流利也。
腹脹有寒有熱,正虛者喜按,邪實者無分寒熱皆拒按,寒邪實者陽氣被凝,輕按則痛,重按則寒濕漸開,痛必略減,此病輕按微痛,重按痛甚,是必火邪内伏而脹也。
至若腸鳴,前輩有雲裡寒則腸鳴者,有雲裡熱則腸鳴者,是寒熱皆令腸鳴,不得确指腸鳴為寒也。
屎屁極臭乃火邪内燔之證。
渴喜熱茶乃火伏于下,格陰于上,此即仲景之所謂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之證也。
熱伏丹田熬傷真陰,陰虛不能作汗,此即景嶽之所謂火邪内燔,血幹液涸,非用清涼則陰氣不滋而汗不出之證也。
妄言者,寒邪外閉,肌肉積熱,熱盛神昏緻妄見妄言也。
遏之即止者,因胸中無火,神室尚甯也。
頭昏者,熱盛亦作昏也。
乃更六味逍遙散,火熱傷陰,方中有歸芍能養陰,胸中有寒濕,有白術以除濕,生姜以解寒,茯苓以滲濕,外加石膏、麥冬、花粉瀉火而救陰。
服二劑人頗快,腹腿之脹減半,次日食後寒戰,戰後大汗如洗,方是營衛通達之汗也,汗出則外邪散矣,諸證皆愈。
第大汗之後,微汗不止,少腹尚略拒按,此屬餘熱未清,乃與玉女煎一劑,汗止少腹亦愈。
此證治法前後天壤,若非坐卧研求鮮不誤人。
故臨疑似之證,不可不再三詳審。
密齋有雲:若藥下咽,尤防其過,真金石言也。
此證脈洪而澀,若據《脈訣》雲澀脈必細,然不滑便是澀,故洪大亦有澀脈,此人之脈洪大,全無滑象,是火熱傷陰之形。
脈歇至者,是名結脈,亦熱結也。
朱繼昉,五月勞力感冒,發熱惡寒,頭疼腰脹,一身脹痛,微汗時出,乃太陽中風兼中濕之候。
眩暈倦怠,乃勞力傷及太陰之候。
又有惡心嘔清痰,乃寒濕傷陽明胃腑之候。
是勞倦竭力之兩感兼寒濕傷中之合病也。
欲驅外邪必籍胃氣,胃氣已被濕侵,自保不及何能驅逐外邪?宜祛胃中之濕為主而兼散邪。
與二術煎加砂仁、桂枝服二劑,諸證仍在,惟惡心嘔痰已愈,又惡聞食氣。
餘思惡心既愈,胃中寒濕已去,惡聞食氣者,必内有食滞,食停胃中亦不能逐邪,必須導滞。
更與大和中飲二劑,便不惡食,然後投以補中益氣湯加桂枝、川芎服二劑,大汗通身,諸證悉愈。
或謂:勞力感冒,本宜調營養衛、補中益氣,何開手不用,直待更方二次而始用耶?餘曰:二方皆用補為主而兼散其邪,若勞力傷寒而胸中暢達者則可,此證寒濕滞壅中焦,補藥增滞。
先賢有雲:胸腹多滞者未可補,即此證也。
故宜先開寒濕食滞,使胃氣流暢,方能用補藥逐邪也。
又問:既微汗時出,汗出則邪散,又何複投桂枝、柴胡而發汗?大汗出而邪始散耶?曰:中風之病,風邪傷衛,衛氣不固,故微汗時出,乃膚腠之汗,非營衛通達之汗,故雖微汗時出而邪不能解,必須大汗通身而邪方從汗退,是發散決不可舍,故仲景治中風自汗必用桂枝以散邪,即此意也。
此病勞力傷于内,風濕傷于外,故補中必兼逐邪,徒補中則邪不能速散,徒逐邪則複傷中氣,必雖補中之行,方為盡善也。
以上湯錦銘、許金蘭、朱繼昉三人之病,俱身腿作脹。
湯錦銘之脹,乃氣虛不充緻津液,濡滞而脹,治宜補氣,氣旺精達而脹自愈。
許金蘭之病,是火侵肌肉,津被熱郁而脹,治宜清火,火退而脹自平。
朱繼昉之脹,是外感濕邪,濕侵肌肉而脹,治宜發汗,使濕從汗散濕去而脹自甯。
所以治病得其本,治方無誤。
任某之妻趙氏,四月病傷寒,惡寒發熱,頭痛腰脹,一身盡痛,乃太陽經之表證。
投表藥一劑,至次日諸證仍在,又加目赤眵淚,口渴喜茶,躁煩不眠,所加者皆是陽明經之證。
是病始太陽,太陽未解又并入陽明,乃太陽、陽明之并病也。
與麻黃、桂枝、西芎、白芷攻太陽之邪,重加石膏、麥冬解陽明之熱,猛進二劑,汗出渴止,頭身痛脹皆愈,躁煩亦甯,略有餘熱未清,投養陰清熱之劑而安。
此與仲景用大青龍湯之法同也,蓋大青龍内有杏仁,因有氣喘,用杏仁治氣逆,此證無喘減去杏仁不用。
易佩珊,乍病惡風發熱,汗出,身痛,頭疼,胸中懊惱,肋下微痛,嗜卧難起,起即昏迷。
始醫用補中益氣湯不效,更醫用右歸飲、理陰煎,病愈甚。
餘至詢起病之由,彼雲:尋山覓穴,行走一日,歸即病發。
脈雖浮豁,明是内傷脾胃,外感風邪,即勞倦竭力之兩感也。
其惡風發熱汗出,即仲景所謂中風證也。
胃中懊惱,乃脾胃受傷,濕侵中土也,土不制水,排胸脹肋,故肋下亦痛。
寒濕聚中,壓伏陽氣,故嗜卧神疲,動即昏迷。
此時治外感宜散,而中虛又不堪散,治中虛宜補,而外之惡風汗出又劇。
以附子理中湯兼桂枝湯大劑與之,一以溫中除濕,一以發表祛風。
然散邪之藥亦藉中氣托送,藥以治中氣為主而散邪為兼,二劑惡風全除,頭身痛亦愈,懊惱肋痛亦愈,惟汗未全止,是外感已散,方中去桂枝加肉桂十餘劑大安。
此證外感風寒,内停濕痰,前醫用升麻、柴胡之涼,豈非雪上加霜乎?後醫用熟地、枸杞之潤,豈非濕地潑水乎?外寒加寒必緻留連不解,中濕增濕必至胃敗脾絕,苟非餘至,必遭前醫殺之矣。
王道和,病傷寒,治經三醫,皆用散表,至六日,方迎餘診。
外證發熱惡寒,不舍衣被,内證仰卧不能動搖,動即昏瞆,胸中懊惱,通體不快,診脈五至而濡。
明是挾虛傷寒,前醫妄投發散,昏愚至極,況此大虛之體,全然不可散邪,散藥反損中氣,治法隻宜固本,以六味回陽飲大劑與之。
令初次隻進一茶杯,漸次進之,病人欲速效,連服兩碗,即眼瞪、痰鳴、昏瞆。
伊父雲藥不對證,請餘更方。
餘曰:病大藥大,初服猛進,定是藥病相争鬥,後必然病減,宜少待之。
約半時久即蘇,雲:通身頗快,惟懊惱不除。
餘思鬥後身快,病勢退矣,第宜快始胃中,今四肢頗快而胃尚懊惱,何也?豈其食阻胃中乎?問得昨日吃早飯一盞,随服柴葛解肌湯,餘曰:此飯必被涼藥凝滞未化,故胃口不快。
衆皆雲:一盞飯已過二日焉,有尚停胃口之理?餘亦不與之辨,隻令時時服藥,至半夜忽然作嘔,吐出飯末,馊不堪,聞衆皆敬服。
懊惱亦愈,治至四日諸證悉愈,坐卧飲食亦好,惟腳軟不能立,問其起病之日,因往外買鑼,苦走一日。
餘曰:“此足因走苦,較他處更虛。
經雲: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故他處皆安而足尚不健者,乃走傷之故耳,安心服藥,不必疑難,待元氣充足決無不愈之理。
”果服至二十餘劑大安,此認證的确,不聽旁阻輕為更方之一證也。
或曰:此屬外感,何前醫發表不愈,後用溫補而外邪何由散耶?餘曰:内傷重外感輕,但使元氣充足邪将不攻自潰,譬之賊困戶牖中,主能持矛執堅,賊見主強,有不退遁者乎? 江左鄭姓少年,病傷寒,其證寒熱往來,耳微聾,脅微痛,頭額痛連兩側,惟腦後不痛,嘔吐惡食,前醫主服太陽表藥及清火之劑。
餘曰:寒熱往來,脅痛耳聾,皆少陽經半表半裡之證,治宜和解。
嘔吐惡食,乃寒濕滞于陽明胃腑之裡證,法宜溫中。
且頭痛,陽明在前,少陽在側,太陽在後,今痛在額及兩側,與太陽何涉?此乃少陽陽明之兩感也。
與理中湯加荜茇以溫中,合柴胡、青皮、芥子以解少陽之邪滞,二劑略效,四劑全愈。
任貴祯,病傷寒,惡寒發熱,身痛,内證惡心洩瀉,病屬表裡兩感,元氣大虛,飲食不納。
治以溫中扶陽,用桂、附、耆、術、姜、砂等藥,毫無寸功,七日病變,痰壅
又曰:一日巨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日厥陰受之。
其兩感于寒者,一日巨陽與少陰同病,二日陽明與太陰同病,三日少陽與厥陰同病。
此言表裡同病之逆證也。
夫傷寒之病,乃寒邪侵犯皮毛,閉塞膚腠,緻正氣被郁而不能流行,故郁而為熱。
其初病惡寒者,畏外侵之寒毒也,發熱者即正氣被郁而為熱也。
熱郁既甚,則外侵之寒邪,亦随郁而變成熱矣。
故經雲: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
蓋人身之氣,自内而出于外,今外被寒閉,氣郁成熱,勢必自外複返于内,故一日郁于巨陽,二日郁及陽明,三日郁及少陽,三陽不解,勢必内及三陰矣。
故仲景立法太陽惡寒,時外寒尚未變熱,則用麻黃、桂枝之辛熱發汗而散寒。
如外寒不解,必郁及陽明,至此經界,外侵之寒已變成熱矣,故用葛根之涼散以解肌。
設陽明不解,則郁滞少陽,其熱漸甚,故用柴胡之涼散以解表,黃芩之苦寒以瀉火。
倘少陽失治,熱郁乃由經傳腑,必投白虎湯、竹葉石膏湯以清之。
如内熱盛極,勢必熬幹真陰,陰竭則死矣,必用芒硝、大黃蕩滌其熱,以救其陰。
此皆論治傷寒之熱證也。
傷寒自三陽熱郁傳入三陰者,皆是陽證,絕無陰寒證也,治法大忌溫補。
然傷寒挾虛者,亦多又宜溫補,固正大忌寒涼。
同是傷寒也,施治相去星淵,認證若不真确,妄投必緻殺人,慎之慎之。
一傷寒之陰證,古雲寒邪初侵太陽不作郁熱,直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此言卻非确論。
矧人之有生,自生至老全賴陽氣為之主,即氣體衰弱之輩,隻有陽氣虛者,未有無陽氣者,無陽不已死乎?既有陽氣,未有不流充者,若外寒閉塞,肌膚被郁,焉有不作郁熱之理?又何趨過陽明、少陽、太陰不作郁熱,而直入少陰為寇耶?按此陰證,決非外寒由皮毛而入之候,實屬内傷病也。
必其人陽氣素弱,又因飲寒食冷愈傷其陽,以緻内陽愈虧,寒毒肆猖,寒侵太陰則為脹、痛、嘔、惡寒,侵少陰則為當臍疼痛,寒侵厥陰則為少腹痛或囊縮,此皆陰寒之候,與外感實不相涉,所以方藥皆用理中湯、回陽飲、姜附重劑,扶陽驅陰,陽回即愈,不必從外散也。
所以傷寒家之髒厥、吐蛔及寒痢等證,皆屬内陽虧損之候也。
一兩感證,經所言者,乃内外俱屬熱郁者。
蓋外寒閉塞,緻熱漸甚而侵于内,内髒亦被熱熬,内外俱熱必煎幹真陰而死,無方可治之證也。
何以知其内外俱熱也?觀經言: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
一句可知矣,又觀所示兩感内證,少陽舌幹口燥、太陰腹滿自利、厥陰煩滿囊縮,皆是火熱之候也。
或曰:太陰之腹滿厥陰之囊縮,恰似陰盛陽虛,何悉指為熱乎?答曰:夫腹滿囊縮陰陽二證,俱有非特陰盛為然,不觀之《内經》乎?經雲:太陰虛則脹,是虛脹也。
又曰:脾氣實則脹。
又曰:諸脹皆屬于熱。
非熱脹乎?又如囊縮一證,經言:寒則反折筋急,是陰寒盛也。
先哲又言:熱極則陷,陷即縮入之謂。
張景嶽雲:火盛則血燥,血燥則拘急。
此囊縮者,非陷與拘急乎?而可概指為寒?是知兩感之腹滿囊縮皆熱證。
若屬陰寒,是外熱内冷,不緻陽邪賊陰,藥可用溫經補陽,但得内陽一轉,自能推逐外邪,證屬有藥可治,何經言兩感之病,必不免于死也?蓋熱盛熬幹真陰之故也。
又錢祯所言之兩感證,乃内先傷髒氣而外又感寒邪,此乃可治之證。
精傷者,宜補其腎以托之;勞倦傷者,宜助其脾以逐之;七情傷者,宜滋其肝以推之,此則有病有藥乃可治之兩感證也。
又景嶽所雲挾虛傷寒者,亦如錢祯所雲之兩感相似。
第錢祯之所雲者,或縱情肆欲以傷腎,或飲食勞倦以傷脾,或七情不慎以傷肝。
夫感者即傷也,内則先傷髒氣,外則又感于邪氣,因内外俱傷,故曰兩感。
若景嶽所雲之挾虛傷寒者,乃其正氣本虛,非因肆欲勞倦,七情先傷于内者也,故不名兩感而名挾虛也。
然名雖不同,而治法則一,挾虛傷寒因中虛不能禦外侮,治宜保固中氣。
錢祯所雲之兩感,雖然傷之有因,概屬内髒不足,亦宜培補真元。
凡臨二證,若正氣微虛者補而兼散,若中髒太虛,則全不可治邪,而單固其本,固本則專以保命,但得内髒元氣健則強敵必然自解。
縱使外邪日久堅固,待正氣強健時,方可進表散一二劑,正氣推之,藥力攻之,則邪無不退矣。
凡治傷寒,曉得寒閉肌膚,郁熱由淺及深,方曉得發汗、解肌、清火、攻裡之次第。
曉得陰證非外感,不得妄用麻黃、附子、細辛損其真元。
曉得挾虛之微甚,方曉得藩籬、戶牖、堂室之内托。
曉得人傷于寒則為病熱,便曉兩感無治緣由。
此數者概能熟習胸中,則臨時自有認證主方之張本。
一傳染之傷寒與正傷寒全不相同。
正傷寒乃風寒由皮毛而入,若傳染之傷寒,不由皮毛,乃由鼻孔吸受穢污,即瘟疫證,非傷寒也。
蓋人之病疫者,汗氣口氣俱是濁惡,凡省候之人呼吸難避,則此濁惡之氣由鼻而入,忤逆正氣,邪随息入,必經喉管,喉管近脊,故毒氣舍于脊肉之膜,格拒正氣,不能流通膚腠,其證始惡寒。
惡寒之後,肌肉之正氣被忤,亦郁而為熱,則通身發大熱,便不惡寒。
非若正傷寒之惡寒發熱同時并作也,況邪舍脊膜,格拒内外,其時外雖惡寒,内氣已郁為熱,治宜破毒滞、清内熱,清熱使正氣不郁,破毒使邪氣不踞。
務使邪氣由脊膜而出于肌膚,大汗而解。
倘不知清熱,則内熱愈郁。
二三日間,便胸脹、口渴、舌胎幹黑,則速宜攻下以救津液。
此病因邪舍脊膜,毒郁于半表半裡之間,故熱毒易于傳胃。
尋求古方,皆用治傷寒之法治之。
然此瘟疫雖從汗解,而邪實非從表入者,不如破毒清熱為得法,如吳又可之達原飲,其方中之草蔻、厚樸、槟榔乃破瘴氣,使毒邪不能舍踞,知母、黃芩、白芍、甘草乃清内熱保津液,使正氣暢達,邪毒不緻侵内,此方實可中肯。
倘内熱甚,即将此方加大黃下之。
若始惡寒時,妄用麻黃、桂枝、辛熱之藥,必緻助内熱熬幹真陰,為禍反速,吳氏之說如此然。
以餘之見,此邪本舍肌肉之内、髒腑之外,毒陷半表半裡,故病内外俱郁,表裡俱熱,莫若清脾飲更善于達原飲,何也?達原飲隻能清内熱,而肌表之熱不能及也。
若清脾飲,既能破滞清裡,又有柴胡解表使内外俱清,是達原之不及也。
此惟髒氣不虛之人,方可如此施治。
若平常正氣不足之人患此,則宜固其正氣,勿使毒氣乘虛入内,當從景嶽治挾虛傷寒之法,固本逐邪為是。
固本宜察其精氣,精虛者宜補精,以理陰煎主之。
氣虛者宜補氣,以回陽理中湯主之。
然補托之中,必須加槟榔、草蔻、厚樸三味,以破疫毒,勿使内陷,且此三味乃治疫氣之要藥也。
小兒時疫發燒嘔洩,最易傳染,宜用膽星、大黃、竺黃、僵蟲為丸服之,即太極丸。
一天地間除六淫之外,另有不正之氣,皆能疫人。
如久雨乍晴,若值酷熱有濕蒸之濁氣。
如荒園敗屋,平時無人行往居住者,有毒蟲、淫狐、陰毒之氣。
設觸此等之毒,亦從口鼻而入,舍于附脊膜原之處,忤逆正氣,令人惡寒發熱,證與傷寒相同,亦即瘟疫之類,治法與傳染之瘟疫無二。
一傳染之疫與觸異毒之疫,多有從戰汗而解者。
因此毒藏于膜原即内外俱郁,所以開手便要清理内熱,内得清和,正氣方暢,始能逐邪。
斯時邪氣踞而不出,正氣逐之不容,必緻邪正相争,所以多從戰汗而解也。
朱時發,正月病傷寒,醫治五六日無效,餘至時病已七日,問目下之證,彼雲:惡寒發熱,頭痛,腰疼,氣微喘,脈六至有力。
前醫在坐,問醫所用何藥,答雲:先服五積散,後用小柴胡,俱無效。
今病已過六日,據書所載是議之時欲進大柴胡,不知可否?餘曰:日數雖多,其證尚在太陽,宜發太陽之表,爾昨進黃芩,大誤事矣,豈可複投大黃乎?若使内外皆寒,豈不畏亡陽乎?伊俯首無答。
餘即與麻黃湯,重進二劑,申時服藥,至五更大汗如洗,其病全愈。
厲永豐,病傷寒已三日,醫用敗毒散、參蘇飲無效,餘察脈六至有力,證乃惡寒發熱,渾身盡痛,煩躁無汗。
其寒熱身痛,乃太陽表證,煩躁者,乃肌肉之陽已郁為熱,病及陽明。
藥宜發太陽之表,兼解陽明之熱,與大青龍湯,下午服一劑,至黃昏尚無汗出,又加重一劑,半夜大汗。
次日,諸證悉除,微汗不止,餘令謹避風寒,調和飲食,不必服藥,數日必健,後果如吾言。
然此人元氣非弱,邪去後微汗時出者,乃營衛被外邪郁熱所傷,即刻難以複原。
若用補藥,郁熱必複作,即犯誤補複病之戒,是以汗出邪退之後不可妄施也。
王進修,病挾虛傷寒。
始起惡寒發熱,頭身俱痛,胸中塞滞嘔痰,治以補中益氣湯,因體虛弱,更進參、耆、歸、地、鹿茸,病愈劇。
餘至時人已昏昧,面目俱赤,且有眵淚眼漿,頭汗不止,舌上白胎中微黑,口吐痰涎,身上微熱,四肢熱甚,口渴喜熱茶,飲不能多,喉中痰響,脈細數。
問之不答,問之再三,以手指胸。
餘思始起胸脹嘔痰,隻宜溫中不宜驟補。
景嶽有雲:胸腹多滞者,未可補。
前醫不知此理妄投峻補,緻氣愈滞、痰愈結,問之以手指胸者,必胸膈脹滿不快,乃痰凝氣滞而然。
寒濕之痰既滞于中,必緻逐陽,陽浮于上,故面目俱赤,寒塞于中,津液不能上騰故渴。
喜熱茶者,中有寒痰也。
飲不能多者,濕聚于中也,中屬脾胃,脾主四肢,寒濕聚中,格陽于四肢,故四肢熱甚也。
凡濕聚于中者,必多頭汗也。
脈細者濕也,數者中氣滞也,中氣滞,是裡不和,裡不和則表不解也。
治宜開中之痰、排中之滞。
若得痰滞一開,則中主方暢,中主健自能逐賤,則外邪不攻自破矣。
即投以半夏、橘皮、茯苓、炙草、菖蒲、芥子、生姜二劑。
是夜即咳嗽,吐出稠濁如膏之痰,喉中之痰響即失,胸膈頗開神氣頗清。
又進二劑,吐痰更多,較前略清,胸膈大快,是夜通身大汗外邪散矣,頭面四肢熱證盡退。
次日通體俱快,惟精神疲倦,舉動危艱,此時宜用補氣助陽之藥,二十餘劑大安。
夫補瀉貴得其時,方能奏效,若誤補誤瀉無有不傷人者。
即如此人,本體固弱,奈病起時胸中滞塞,補藥增滞,體雖宜補而滞不宜補也,前醫誤之甚矣。
苟非餘至解救,必緻壅塞氣喘,何可冀其複痊?後餘又用補藥收功者,乃内外邪解,表裡俱和。
惟有正氣不足,故宜補也。
前醫誤補增病,後餘用補而安,同一補也,而功過相去天淵。
凡治挾虛傷寒,宜察孰緩孰急,若正氣虛而中無滞者,則宜峻補。
若正氣雖虛而胸中有滞者,先宜通滞,不得不借攻以為補也,臨此證者務宜細詳。
湯錦銘,病傷寒呃逆三日,方迎餘診。
夫呃逆不已,乃傷寒中之逆證,由真陰涸竭不能納氣故也。
但查此人之呃逆,非陰竭之候,觀其顔色沉晦,陽虛無疑。
脈細數,細是濕邪,數乃陽虛,渴喜熱茶,不能多飲,亦屬寒濕滞中,津液不能上潮故渴。
此人呃逆,必是寒濕抑壓陽氣而然。
夫陽虛被壓不能上達,何緻呃逆?此必先天之氣有根,不失上升之力故呃。
宜溫中除濕,更宜排胸中之氣滞。
查前醫之藥,是清涼發散,寒濕之病又加清涼,如雪上加霜,是病加于藥也。
與二術煎減白芍加肉桂,二劑呃逆減半,令再服必能全除。
又服二劑并未全愈,細思下焦陽氣雖有根,到底虛弱,熏蒸欠力。
溫中逐濕而呃逆即減者,因前醫妄進清涼乍得溫熱如久雨逢晴,故效極速,複進不效者,因下焦之化氣弱,宜補下焦之陽,助氣化而滲濕。
改投八味地黃湯減丹皮、棗皮加白術、砂仁二劑,汗出通身,呃逆全愈。
因前醫妄用清涼,緻寒濕久侵而成陽氣大虧之候,飲食減少,頭昏體倦,身體作脹,喜捶喜撚。
據身脹喜捶,尚以濕氣未盡,仍宜滲利。
第頭昏肢倦,正氣已虛,不可利也,況身體作脹亦有數種,濕盛者脹,火盛者脹,元氣虛者亦脹,此人之正氣虛弱,不能充達緻津液,濡滞而作脹也,待正氣一足自能充布遍體,暢達津液,不必治脹而脹必愈。
與耆、術、姜、附、桂、苓、炙草速進十餘劑,脹愈神足而安。
許金蘭,四月十六乍病,惡寒發熱,頭痛,脊強,腰腎腿腨脹痛更甚,明見太陽經證而兼濕邪。
十七日,醫與發表除濕二劑無效,至十八日頭頗昏,醫因病起勞力,與補中益氣湯固本逐邪三劑。
至十九日諸證不減,反加口渴,喜熱茶,倘茶略溫即惡心欲嘔。
明是中寒,與理中湯兼五苓散三劑,反出妄言。
至二十日經餘診,察其口渴,喜熱茶,本是中寒,腰腿脹痛,本是濕邪,腹脹腸鳴亦屬寒濕,妄言遏之即止,亦屬虛邪。
惟腹脹,按之則痛一證,難辨寒熱。
脈洪大,或兩至一止四五至一止,又間有兩至連來者。
若據洪大是熱,而歇至又似屬虛脈,亦難辨寒熱。
大便屎屁極臭,然火甚則臭,食滞亦臭亦難辨寒熱。
既有中寒喜熱茶之明證,諒腹脹亦是寒脹,脈澀亦屬陽氣不足,屎臭亦屬食滞,前藥宜效,不效者是何故?必是病重藥輕。
乃與二術煎加肉桂,猛進二劑毫不見效而妄言更甚。
餘想發汗表不應,行濕裡不應,證屬不治乎?抑審證用藥有誤乎?坐卧精研,乃悟前治大誤矣。
病乃上寒下熱,肌肉中亦屬實熱,脈洪大而澀,洪大是火,澀是真陰之虧,脈結者亦熱結不能流利也。
腹脹有寒有熱,正虛者喜按,邪實者無分寒熱皆拒按,寒邪實者陽氣被凝,輕按則痛,重按則寒濕漸開,痛必略減,此病輕按微痛,重按痛甚,是必火邪内伏而脹也。
至若腸鳴,前輩有雲裡寒則腸鳴者,有雲裡熱則腸鳴者,是寒熱皆令腸鳴,不得确指腸鳴為寒也。
屎屁極臭乃火邪内燔之證。
渴喜熱茶乃火伏于下,格陰于上,此即仲景之所謂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之證也。
熱伏丹田熬傷真陰,陰虛不能作汗,此即景嶽之所謂火邪内燔,血幹液涸,非用清涼則陰氣不滋而汗不出之證也。
妄言者,寒邪外閉,肌肉積熱,熱盛神昏緻妄見妄言也。
遏之即止者,因胸中無火,神室尚甯也。
頭昏者,熱盛亦作昏也。
乃更六味逍遙散,火熱傷陰,方中有歸芍能養陰,胸中有寒濕,有白術以除濕,生姜以解寒,茯苓以滲濕,外加石膏、麥冬、花粉瀉火而救陰。
服二劑人頗快,腹腿之脹減半,次日食後寒戰,戰後大汗如洗,方是營衛通達之汗也,汗出則外邪散矣,諸證皆愈。
第大汗之後,微汗不止,少腹尚略拒按,此屬餘熱未清,乃與玉女煎一劑,汗止少腹亦愈。
此證治法前後天壤,若非坐卧研求鮮不誤人。
故臨疑似之證,不可不再三詳審。
密齋有雲:若藥下咽,尤防其過,真金石言也。
此證脈洪而澀,若據《脈訣》雲澀脈必細,然不滑便是澀,故洪大亦有澀脈,此人之脈洪大,全無滑象,是火熱傷陰之形。
脈歇至者,是名結脈,亦熱結也。
朱繼昉,五月勞力感冒,發熱惡寒,頭疼腰脹,一身脹痛,微汗時出,乃太陽中風兼中濕之候。
眩暈倦怠,乃勞力傷及太陰之候。
又有惡心嘔清痰,乃寒濕傷陽明胃腑之候。
是勞倦竭力之兩感兼寒濕傷中之合病也。
欲驅外邪必籍胃氣,胃氣已被濕侵,自保不及何能驅逐外邪?宜祛胃中之濕為主而兼散邪。
與二術煎加砂仁、桂枝服二劑,諸證仍在,惟惡心嘔痰已愈,又惡聞食氣。
餘思惡心既愈,胃中寒濕已去,惡聞食氣者,必内有食滞,食停胃中亦不能逐邪,必須導滞。
更與大和中飲二劑,便不惡食,然後投以補中益氣湯加桂枝、川芎服二劑,大汗通身,諸證悉愈。
或謂:勞力感冒,本宜調營養衛、補中益氣,何開手不用,直待更方二次而始用耶?餘曰:二方皆用補為主而兼散其邪,若勞力傷寒而胸中暢達者則可,此證寒濕滞壅中焦,補藥增滞。
先賢有雲:胸腹多滞者未可補,即此證也。
故宜先開寒濕食滞,使胃氣流暢,方能用補藥逐邪也。
又問:既微汗時出,汗出則邪散,又何複投桂枝、柴胡而發汗?大汗出而邪始散耶?曰:中風之病,風邪傷衛,衛氣不固,故微汗時出,乃膚腠之汗,非營衛通達之汗,故雖微汗時出而邪不能解,必須大汗通身而邪方從汗退,是發散決不可舍,故仲景治中風自汗必用桂枝以散邪,即此意也。
此病勞力傷于内,風濕傷于外,故補中必兼逐邪,徒補中則邪不能速散,徒逐邪則複傷中氣,必雖補中之行,方為盡善也。
以上湯錦銘、許金蘭、朱繼昉三人之病,俱身腿作脹。
湯錦銘之脹,乃氣虛不充緻津液,濡滞而脹,治宜補氣,氣旺精達而脹自愈。
許金蘭之病,是火侵肌肉,津被熱郁而脹,治宜清火,火退而脹自平。
朱繼昉之脹,是外感濕邪,濕侵肌肉而脹,治宜發汗,使濕從汗散濕去而脹自甯。
所以治病得其本,治方無誤。
任某之妻趙氏,四月病傷寒,惡寒發熱,頭痛腰脹,一身盡痛,乃太陽經之表證。
投表藥一劑,至次日諸證仍在,又加目赤眵淚,口渴喜茶,躁煩不眠,所加者皆是陽明經之證。
是病始太陽,太陽未解又并入陽明,乃太陽、陽明之并病也。
與麻黃、桂枝、西芎、白芷攻太陽之邪,重加石膏、麥冬解陽明之熱,猛進二劑,汗出渴止,頭身痛脹皆愈,躁煩亦甯,略有餘熱未清,投養陰清熱之劑而安。
此與仲景用大青龍湯之法同也,蓋大青龍内有杏仁,因有氣喘,用杏仁治氣逆,此證無喘減去杏仁不用。
易佩珊,乍病惡風發熱,汗出,身痛,頭疼,胸中懊惱,肋下微痛,嗜卧難起,起即昏迷。
始醫用補中益氣湯不效,更醫用右歸飲、理陰煎,病愈甚。
餘至詢起病之由,彼雲:尋山覓穴,行走一日,歸即病發。
脈雖浮豁,明是内傷脾胃,外感風邪,即勞倦竭力之兩感也。
其惡風發熱汗出,即仲景所謂中風證也。
胃中懊惱,乃脾胃受傷,濕侵中土也,土不制水,排胸脹肋,故肋下亦痛。
寒濕聚中,壓伏陽氣,故嗜卧神疲,動即昏迷。
此時治外感宜散,而中虛又不堪散,治中虛宜補,而外之惡風汗出又劇。
以附子理中湯兼桂枝湯大劑與之,一以溫中除濕,一以發表祛風。
然散邪之藥亦藉中氣托送,藥以治中氣為主而散邪為兼,二劑惡風全除,頭身痛亦愈,懊惱肋痛亦愈,惟汗未全止,是外感已散,方中去桂枝加肉桂十餘劑大安。
此證外感風寒,内停濕痰,前醫用升麻、柴胡之涼,豈非雪上加霜乎?後醫用熟地、枸杞之潤,豈非濕地潑水乎?外寒加寒必緻留連不解,中濕增濕必至胃敗脾絕,苟非餘至,必遭前醫殺之矣。
王道和,病傷寒,治經三醫,皆用散表,至六日,方迎餘診。
外證發熱惡寒,不舍衣被,内證仰卧不能動搖,動即昏瞆,胸中懊惱,通體不快,診脈五至而濡。
明是挾虛傷寒,前醫妄投發散,昏愚至極,況此大虛之體,全然不可散邪,散藥反損中氣,治法隻宜固本,以六味回陽飲大劑與之。
令初次隻進一茶杯,漸次進之,病人欲速效,連服兩碗,即眼瞪、痰鳴、昏瞆。
伊父雲藥不對證,請餘更方。
餘曰:病大藥大,初服猛進,定是藥病相争鬥,後必然病減,宜少待之。
約半時久即蘇,雲:通身頗快,惟懊惱不除。
餘思鬥後身快,病勢退矣,第宜快始胃中,今四肢頗快而胃尚懊惱,何也?豈其食阻胃中乎?問得昨日吃早飯一盞,随服柴葛解肌湯,餘曰:此飯必被涼藥凝滞未化,故胃口不快。
衆皆雲:一盞飯已過二日焉,有尚停胃口之理?餘亦不與之辨,隻令時時服藥,至半夜忽然作嘔,吐出飯末,馊不堪,聞衆皆敬服。
懊惱亦愈,治至四日諸證悉愈,坐卧飲食亦好,惟腳軟不能立,問其起病之日,因往外買鑼,苦走一日。
餘曰:“此足因走苦,較他處更虛。
經雲: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故他處皆安而足尚不健者,乃走傷之故耳,安心服藥,不必疑難,待元氣充足決無不愈之理。
”果服至二十餘劑大安,此認證的确,不聽旁阻輕為更方之一證也。
或曰:此屬外感,何前醫發表不愈,後用溫補而外邪何由散耶?餘曰:内傷重外感輕,但使元氣充足邪将不攻自潰,譬之賊困戶牖中,主能持矛執堅,賊見主強,有不退遁者乎? 江左鄭姓少年,病傷寒,其證寒熱往來,耳微聾,脅微痛,頭額痛連兩側,惟腦後不痛,嘔吐惡食,前醫主服太陽表藥及清火之劑。
餘曰:寒熱往來,脅痛耳聾,皆少陽經半表半裡之證,治宜和解。
嘔吐惡食,乃寒濕滞于陽明胃腑之裡證,法宜溫中。
且頭痛,陽明在前,少陽在側,太陽在後,今痛在額及兩側,與太陽何涉?此乃少陽陽明之兩感也。
與理中湯加荜茇以溫中,合柴胡、青皮、芥子以解少陽之邪滞,二劑略效,四劑全愈。
任貴祯,病傷寒,惡寒發熱,身痛,内證惡心洩瀉,病屬表裡兩感,元氣大虛,飲食不納。
治以溫中扶陽,用桂、附、耆、術、姜、砂等藥,毫無寸功,七日病變,痰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