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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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發於寅、申、巳、亥日者為厥陰瘧,發於子、午、卯、酉日者為少陰瘧,發於辰、戌、醜、未日者為太陰瘧。
恐不盡然。
有病瘧而一日重一日輕者。
餘謂輕日是重病內伏也,重日是輕病外達也。
必至兩日並重,乃得逐日遞輕。
同一嘔也,發熱仍惡寒而嘔者屬太陽,寒熱往來而嘔者屬少陽,不惡寒但惡熱而嘔者屬陽明,當分三陽而治之。
其無寒不熱之嘔,則專取諸中焦。
渴甚而嘔者,必以飲水多之故。
嘔甚而渴者,必以津液傷之故。
先渴後嘔,先嘔後渴,病異而治不同。
同一煩躁也,太陽之煩躁用青龍,陽明之煩躁用白虎,少陰之煩躁用真武,故所貴乎分經者。
知其異,尤在知其同也。
《傷寒論》背微惡寒,一用石膏,一用附子,以口燥渴、口中和為辨。
故病相同者,必求其同中之異。
《內經》言「解?」者五。
解,音懈。
?,音亦。
皆倦怠病也。
江應宿以此為即俗名發痧之證,故杭堇浦宗伯力辨之。
餘疑《金匱》所載百合病,庶幾近似。
杭氏又言:《內經·風論》「怢慓」二字,全元起本作「失味」。
皇甫謐《甲乙經》亦作「解?」。
餘疑經言「食?」,亦為能食反倦之義。
若史載之所言「肺葉焦熱」謂之「食掛」者。
以此得名,則經無此語。
豈史所見者別有古本歟?若《史記正義》所引「支蘭藏」,亦無他據。
水濕之病,多見於太陰脾,水流濕也。
火燥之病,多見於陽明胃,火就燥也。
故曰:萬病能將火濕分,劈開軒岐無縫鎖。
麻之證,臂不能舉,亦有因於濕者,與木不同。
血虛則木,必多火。
氣虛則麻,必多濕。
不獨為治風先治血一證。
脅痛、胃脘痛、吞酸吐酸,及作疝瘕者,皆肝病也。
亦有因於燥者。
人每用香燥藥,初服小效,久則緻虛,以其耗竭肝陰也。
魏玉橫作一貫煎,治得其要。
方見《冷廬雜識》。
類乎中風者,有痰中,有食中。
痰聚於胃則食亦滯,甚則喉閉,亦因痰塞為多。
此皆宜於吐法。
食填太陰,名曰食厥。
下部有脈,上部無脈,不吐即死。
腸腹絞痛者,尤不可不下。
此趙養葵之言也。
趙固以六味丸通治百病者,尚作此說,益可見治之不獨尚補矣。
《內經》勞風一證,張介賓謂但以外感之法治之,自無不愈。
見於咳嗽條下。
以景嶽之喜補者而作是語,則喻嘉言之以勞風為夾陰,不必再辨。
洩瀉有開手即宜溫中者,與痢不同。
膀胱不利為癃。
經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
此與滯下證數登圊而不能便,其理一也。
故皆無止澀之理。
淋濁亦然。
《傷寒論》清穀之「清」與清便之「清」,皆作「圊」字解。
《說文》:厠,清也。
大徐曰:厠,古謂之清,言汙穢當清除也。
則「清」字仍如字讀。
有因小便不利而用升提者,以為若酒注然,上竅開則下竅自通耳。
今有以此法用之於大便閉結者,抑何可笑。
《傷寒論》用白散法,不利進熱粥一杯,利不止進冷粥一杯,此指巴豆溫下言也。
今則移此言於大黃方矣。
試思果以大黃寒下之誤而至利不止,尚可食冷粥乎? 昔人所謂破氣藥者,謂導其氣之滯也。
所謂破血藥者,謂解其血之結也。
氣血一結滯,百病叢生。
故必破之,使複流通之常。
豈謂一用此藥即盡其人之氣血而破之乎? 苦寒伐胃之說,為久服苦寒必傷胃陽者言也。
若胸膈熱阻恐傷胃陰,則苦寒即為保胃要藥。
甘有淡義,非徒以甜為甘也。
《禮記》:甘受和。
若甜則不受和矣。
《書·稼穡》作甘亦言淡。
故石膏之甘不同於麥、地。
東坡雲:我有病狀,必盡情告醫,使其胸中瞭然,則疑似不能以惑。
我求愈病耳,豈以困醫為事哉。
嘗見一書雲:我最不喜用熱藥。
夫治熱自當用寒,治寒自當用熱。
用熱用寒,自有病在,豈有視乎醫家之愛憎者?乃至補瀉溫涼,病家亦有愛憎,皆所不可。
春溫夏熱,豈獨藥之異於治寒哉。
每見人家於溫熱病,亦用重裀覆帳病者,則悶極不可耐,此大忌也。
餘每勘定是溫熱,必先令撤其帷幔。
病以汗解,藥到自然得之。
即冬月正傷寒亦然。
乃以春夏之病,亦欲以溫覆取汗,則大不可。
病即有宜用寒涼藥者,仍禁恣食生冷。
而如梨汁、藕汁、西瓜汁,又為溫熱病所或需。
其於甘蔗、荸薺輩,即有可商。
俗雲老年人知節氣,謂其逢節每發病也。
此實以每交大節,皆為寒熱燥濕交替之時。
此時投藥,即當因所見
恐不盡然。
有病瘧而一日重一日輕者。
餘謂輕日是重病內伏也,重日是輕病外達也。
必至兩日並重,乃得逐日遞輕。
同一嘔也,發熱仍惡寒而嘔者屬太陽,寒熱往來而嘔者屬少陽,不惡寒但惡熱而嘔者屬陽明,當分三陽而治之。
其無寒不熱之嘔,則專取諸中焦。
渴甚而嘔者,必以飲水多之故。
嘔甚而渴者,必以津液傷之故。
先渴後嘔,先嘔後渴,病異而治不同。
同一煩躁也,太陽之煩躁用青龍,陽明之煩躁用白虎,少陰之煩躁用真武,故所貴乎分經者。
知其異,尤在知其同也。
《傷寒論》背微惡寒,一用石膏,一用附子,以口燥渴、口中和為辨。
故病相同者,必求其同中之異。
《內經》言「解?」者五。
解,音懈。
?,音亦。
皆倦怠病也。
江應宿以此為即俗名發痧之證,故杭堇浦宗伯力辨之。
餘疑《金匱》所載百合病,庶幾近似。
杭氏又言:《內經·風論》「怢慓」二字,全元起本作「失味」。
皇甫謐《甲乙經》亦作「解?」。
餘疑經言「食?」,亦為能食反倦之義。
若史載之所言「肺葉焦熱」謂之「食掛」者。
以此得名,則經無此語。
豈史所見者別有古本歟?若《史記正義》所引「支蘭藏」,亦無他據。
水濕之病,多見於太陰脾,水流濕也。
火燥之病,多見於陽明胃,火就燥也。
故曰:萬病能將火濕分,劈開軒岐無縫鎖。
麻之證,臂不能舉,亦有因於濕者,與木不同。
血虛則木,必多火。
氣虛則麻,必多濕。
不獨為治風先治血一證。
脅痛、胃脘痛、吞酸吐酸,及作疝瘕者,皆肝病也。
亦有因於燥者。
人每用香燥藥,初服小效,久則緻虛,以其耗竭肝陰也。
魏玉橫作一貫煎,治得其要。
方見《冷廬雜識》。
類乎中風者,有痰中,有食中。
痰聚於胃則食亦滯,甚則喉閉,亦因痰塞為多。
此皆宜於吐法。
食填太陰,名曰食厥。
下部有脈,上部無脈,不吐即死。
腸腹絞痛者,尤不可不下。
此趙養葵之言也。
趙固以六味丸通治百病者,尚作此說,益可見治之不獨尚補矣。
《內經》勞風一證,張介賓謂但以外感之法治之,自無不愈。
見於咳嗽條下。
以景嶽之喜補者而作是語,則喻嘉言之以勞風為夾陰,不必再辨。
洩瀉有開手即宜溫中者,與痢不同。
膀胱不利為癃。
經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
此與滯下證數登圊而不能便,其理一也。
故皆無止澀之理。
淋濁亦然。
《傷寒論》清穀之「清」與清便之「清」,皆作「圊」字解。
《說文》:
大徐曰:
則「清」字仍如字讀。
有因小便不利而用升提者,以為若酒注然,上竅開則下竅自通耳。
今有以此法用之於大便閉結者,抑何可笑。
《傷寒論》用白散法,不利進熱粥一杯,利不止進冷粥一杯,此指巴豆溫下言也。
今則移此言於大黃方矣。
試思果以大黃寒下之誤而至利不止,尚可食冷粥乎? 昔人所謂破氣藥者,謂導其氣之滯也。
所謂破血藥者,謂解其血之結也。
氣血一結滯,百病叢生。
故必破之,使複流通之常。
豈謂一用此藥即盡其人之氣血而破之乎? 苦寒伐胃之說,為久服苦寒必傷胃陽者言也。
若胸膈熱阻恐傷胃陰,則苦寒即為保胃要藥。
甘有淡義,非徒以甜為甘也。
《禮記》:甘受和。
若甜則不受和矣。
《書·稼穡》作甘亦言淡。
故石膏之甘不同於麥、地。
東坡雲:我有病狀,必盡情告醫,使其胸中瞭然,則疑似不能以惑。
我求愈病耳,豈以困醫為事哉。
嘗見一書雲:我最不喜用熱藥。
夫治熱自當用寒,治寒自當用熱。
用熱用寒,自有病在,豈有視乎醫家之愛憎者?乃至補瀉溫涼,病家亦有愛憎,皆所不可。
春溫夏熱,豈獨藥之異於治寒哉。
每見人家於溫熱病,亦用重裀覆帳病者,則悶極不可耐,此大忌也。
餘每勘定是溫熱,必先令撤其帷幔。
病以汗解,藥到自然得之。
即冬月正傷寒亦然。
乃以春夏之病,亦欲以溫覆取汗,則大不可。
病即有宜用寒涼藥者,仍禁恣食生冷。
而如梨汁、藕汁、西瓜汁,又為溫熱病所或需。
其於甘蔗、荸薺輩,即有可商。
俗雲老年人知節氣,謂其逢節每發病也。
此實以每交大節,皆為寒熱燥濕交替之時。
此時投藥,即當因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