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文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傷寒貫珠集》後
《傷寒論》之廢而不讀也,久矣。
不讀《傷寒論》,自不能用傷寒方。
讀《傷寒論》而不得《傷寒論》之讀法,則亦不能用傷寒方。
此吾吳飼鶴山人《貫珠集》之所為作也。
先生於傷寒六經正治法外,又於太陽有權變法、斡旋法、救逆法、類病法。
於陽明有明辨法、雜治法。
於少陽亦有權變法。
於太陰有臟病經病法、經臟俱病法。
於少、厥兩經各有清法、溫法。
凡病機之進退微甚,亦各有法以為辨。
使讀《傷寒論》者先得其讀法以讀之,庶幾不難讀《傷寒論》。
《傷寒論》即不難讀,傷寒方自不難用。
於是而《傷寒論》乃不至於終廢。
是則先生之志也。
傷寒自朱奉議以三陰三陽釋作寒熱,謂人病在三陽皆為熱,皆用寒藥。
則凡太陽之宜溫散者,其病必大。
又謂人病到三陰皆為寒,皆用溫藥。
則凡少、厥之宜寒瀉者,安得更有活理?賴劉守真申明仲景用寒之法,以正其用溫之失。
乃後人泥於《傷寒論》之寒字,總說仲景但知治寒,不知治溫,皆由不識《傷寒論》自有溫清兩法故耳。
先生於各經分證已極明晰,而於少、厥溫清之辨尤足破世人之愚。
餘乃就先生意推之六經,知六經中各有溫法清法,且有溫清合法。
俾但見論中有溫法,不見論中有清法者。
自此而識仲景固非但知秋冬,不知春夏。
則宜用清法之溫熱病,不即可於《傷寒論》求之哉。
先生於少陰篇曰:傳經之病,以陰氣之存亡為生死。
直中之病,以陽氣之消長為生死。
於厥陰篇曰:陰受病而厥者,勢必轉而為熱。
陽受病而熱者,甚則亦變為厥。
其厥也,非真寒也,陽陷於中,而陰見於外也。
此即先生所以明溫清之原,而餘意實本於先生,則先生之餉餘者非淺矣。
先生《金匱心典》久行於世,獨此未經鋟版,僅得二然,朱氏名陶性者,於嘉慶中以活字闆印之,故世不多見,朱亦不自言何地人。
兵燹以後,想活字闆亦必不存。
施生子程購得鈔本,畀餘觀之,命傔錄出。
今又得朱氏本,校勘一過,因為之說。
亦可藉以明《傷寒論》自有清法雲爾。
書曾文正公論史遷「扁鵲倉公傳」後 曾文正公,一代偉人,其功載旗常。
其言垂金石,夫豈有失言於人哉?然而夫婦可以與知者,雖聖人亦有所不知。
不知無傷也。
必強其所不知以為知,則即有貽害於蒼生,而貽禍於後世者。
餘於公所論史遷之傳倉、扁而有異焉。
公之言曰:執一技以事上,名一能以濟人,此小人事也。
大人者,德足以育物,智足以役眾。
彼誠有所擇,不宜於此津津焉。
若遷實通方術,而藉以自見其才能,斯亦淺者徒也。
公意謂倉、扁細民,遷之繁稱累牘為非法。
昔公在蜀道中病瘧,寒熱耳聾,少陽樞病也。
不早治,緻經旬不進粒米。
醫以一劑愈之,不以為德以為罪,於「西征詩」中目為庸醫,有「惡莠雖已鋤,良苗亦失稼」之句,頗以除莠傷苗為憾,則公並農夫之務去草而不之信矣。
瘧之為病,而能愈之以一劑者,是必深合乎仲景和解之法。
公所遇良醫也,公自不識耳。
儒有君子儒,有小人儒。
儒且有二,而況於醫?本當有所區別。
若醫而可概目為小人,則儒亦可概目為小人矣。
醫之為道也,本於伏羲畫卦、後稷教稼並重,豈曰小道乎哉?醫之可以寄死生者,亦無殊於託孤寄命之君子,豈曰賤役乎哉?醫而明,亦能及物。
醫而名,亦足動眾。
士果抱道在躬登仁壽而免夭劄,正可以佐朝廷康濟斯民之治。
何肯不自重而執技以事上官,下同於吮癰舐痔者流,出鄉而不與士齒哉。
吾聞狄梁公功在社稷,而有腦後下針鼻端疣落之術。
範文正公先憂後樂,而有不為良相,即為良醫之願。
我祖宣公稱內相於朝,而謫宦忠州,亦有集錄古今方之事。
此三公者皆大人,而皆能醫,而皆謂之小人可乎?《周·官》之於疾醫何等鄭重,自後世史官列之方技於是,學士大夫羞為之,以此事委諸市井,而此中亦遂無人。
然儒有君子儒,醫亦豈無君子人歟?為薦紳先生者,宜何如作養之、顧惜之、引之使進於道,而堪受此鄙夷乎哉?龍門作史,自古為昭,而謂其自借倉、扁以自顯其才能,亦淺之乎。
測子長矣,公為一代偉人,言必世為天下則,故愈不可以無辭。
再論公病瘧,而往來寒熱,耳且聾,至旬日不進粒米,則必更有膈滿脅痛可知。
經雲:少陽之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仲景本之,特立小柴胡一方為少陽和解之法。
醫以少陽方治公之少陽病,病得愈,愈且速。
先是以十日不能食,則病去而元未遽復,勢使然也。
病之既除,調以甘藥,或以飲食消息之,無後患矣。
味公詩意,頗以不事滋補為嫌,乃即以去病為罪。
然則病為瘧,必不可用去瘧法,是何異於黃坤載之縱有承氣證,必不可用承氣湯、葉天士之火熱之甚,必不可用寒涼者哉?不去病而先補,則病不去。
病不去,則無不虛。
虛則再補,補則病益不去。
其後何如?所不待言。
此人情也。
故醫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近聞俞曲圓有「廢醫論」,不知是何作意,當求得一讀之。
不讀《傷寒論》,自不能用傷寒方。
讀《傷寒論》而不得《傷寒論》之讀法,則亦不能用傷寒方。
此吾吳飼鶴山人《貫珠集》之所為作也。
先生於傷寒六經正治法外,又於太陽有權變法、斡旋法、救逆法、類病法。
於陽明有明辨法、雜治法。
於少陽亦有權變法。
於太陰有臟病經病法、經臟俱病法。
於少、厥兩經各有清法、溫法。
凡病機之進退微甚,亦各有法以為辨。
使讀《傷寒論》者先得其讀法以讀之,庶幾不難讀《傷寒論》。
《傷寒論》即不難讀,傷寒方自不難用。
於是而《傷寒論》乃不至於終廢。
是則先生之志也。
傷寒自朱奉議以三陰三陽釋作寒熱,謂人病在三陽皆為熱,皆用寒藥。
則凡太陽之宜溫散者,其病必大。
又謂人病到三陰皆為寒,皆用溫藥。
則凡少、厥之宜寒瀉者,安得更有活理?賴劉守真申明仲景用寒之法,以正其用溫之失。
乃後人泥於《傷寒論》之寒字,總說仲景但知治寒,不知治溫,皆由不識《傷寒論》自有溫清兩法故耳。
先生於各經分證已極明晰,而於少、厥溫清之辨尤足破世人之愚。
餘乃就先生意推之六經,知六經中各有溫法清法,且有溫清合法。
俾但見論中有溫法,不見論中有清法者。
自此而識仲景固非但知秋冬,不知春夏。
則宜用清法之溫熱病,不即可於《傷寒論》求之哉。
先生於少陰篇曰:傳經之病,以陰氣之存亡為生死。
直中之病,以陽氣之消長為生死。
於厥陰篇曰:陰受病而厥者,勢必轉而為熱。
陽受病而熱者,甚則亦變為厥。
其厥也,非真寒也,陽陷於中,而陰見於外也。
此即先生所以明溫清之原,而餘意實本於先生,則先生之餉餘者非淺矣。
先生《金匱心典》久行於世,獨此未經鋟版,僅得二然,朱氏名陶性者,於嘉慶中以活字闆印之,故世不多見,朱亦不自言何地人。
兵燹以後,想活字闆亦必不存。
施生子程購得鈔本,畀餘觀之,命傔錄出。
今又得朱氏本,校勘一過,因為之說。
亦可藉以明《傷寒論》自有清法雲爾。
書曾文正公論史遷「扁鵲倉公傳」後 曾文正公,一代偉人,其功載旗常。
其言垂金石,夫豈有失言於人哉?然而夫婦可以與知者,雖聖人亦有所不知。
不知無傷也。
必強其所不知以為知,則即有貽害於蒼生,而貽禍於後世者。
餘於公所論史遷之傳倉、扁而有異焉。
公之言曰:執一技以事上,名一能以濟人,此小人事也。
大人者,德足以育物,智足以役眾。
彼誠有所擇,不宜於此津津焉。
若遷實通方術,而藉以自見其才能,斯亦淺者徒也。
公意謂倉、扁細民,遷之繁稱累牘為非法。
昔公在蜀道中病瘧,寒熱耳聾,少陽樞病也。
不早治,緻經旬不進粒米。
醫以一劑愈之,不以為德以為罪,於「西征詩」中目為庸醫,有「惡莠雖已鋤,良苗亦失稼」之句,頗以除莠傷苗為憾,則公並農夫之務去草而不之信矣。
瘧之為病,而能愈之以一劑者,是必深合乎仲景和解之法。
公所遇良醫也,公自不識耳。
儒有君子儒,有小人儒。
儒且有二,而況於醫?本當有所區別。
若醫而可概目為小人,則儒亦可概目為小人矣。
醫之為道也,本於伏羲畫卦、後稷教稼並重,豈曰小道乎哉?醫之可以寄死生者,亦無殊於託孤寄命之君子,豈曰賤役乎哉?醫而明,亦能及物。
醫而名,亦足動眾。
士果抱道在躬登仁壽而免夭劄,正可以佐朝廷康濟斯民之治。
何肯不自重而執技以事上官,下同於吮癰舐痔者流,出鄉而不與士齒哉。
吾聞狄梁公功在社稷,而有腦後下針鼻端疣落之術。
範文正公先憂後樂,而有不為良相,即為良醫之願。
我祖宣公稱內相於朝,而謫宦忠州,亦有集錄古今方之事。
此三公者皆大人,而皆能醫,而皆謂之小人可乎?《周·官》之於疾醫何等鄭重,自後世史官列之方技於是,學士大夫羞為之,以此事委諸市井,而此中亦遂無人。
然儒有君子儒,醫亦豈無君子人歟?為薦紳先生者,宜何如作養之、顧惜之、引之使進於道,而堪受此鄙夷乎哉?龍門作史,自古為昭,而謂其自借倉、扁以自顯其才能,亦淺之乎。
測子長矣,公為一代偉人,言必世為天下則,故愈不可以無辭。
再論公病瘧,而往來寒熱,耳且聾,至旬日不進粒米,則必更有膈滿脅痛可知。
經雲:少陽之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仲景本之,特立小柴胡一方為少陽和解之法。
醫以少陽方治公之少陽病,病得愈,愈且速。
先是以十日不能食,則病去而元未遽復,勢使然也。
病之既除,調以甘藥,或以飲食消息之,無後患矣。
味公詩意,頗以不事滋補為嫌,乃即以去病為罪。
然則病為瘧,必不可用去瘧法,是何異於黃坤載之縱有承氣證,必不可用承氣湯、葉天士之火熱之甚,必不可用寒涼者哉?不去病而先補,則病不去。
病不去,則無不虛。
虛則再補,補則病益不去。
其後何如?所不待言。
此人情也。
故醫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近聞俞曲圓有「廢醫論」,不知是何作意,當求得一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