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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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見症治歌括(凡二十二首) 凡二十二首。

     熱蒸三日痘現形,此為常候不須評, 過期不及多乖氣,論治先分虛實因。

     痘瘡之毒蘊伏在裡,非熱蒸則無自而出,是以古書雲:熱蒸三日而斑生,發熱三日痘瘡以漸旋出者,不論疏密皆吉。

    得常候也。

    疏者不須服藥,密者以和中解毒之劑審而調之。

    如才發熱一二日間,痘瘡便一齊湧出者,須問其數日前曾有熱否,如曾數日前進退熱,以過期論,惟原未發熱,至今才熱,便斑現,此表氣虛,榮熱衛弱,腠理不密,肌肉不實,不能約束於外,使毒火衝擊,故出太驟也,宜用實表之劑可已。

    無癢塌,無潰爛,實表解毒湯主之(一一二)。

    如發熱四日至五六日後始出者,須審視曾有內傷外感否?蓋傷風寒,傷食之熱久而不去,則以蘊瘡痘之毒,亦能乘間而出,不可以過期論,惟無內傷外感之因,一向熱而不出,此裡氣虛不能驅逐其毒,使之即出,而毒邪得以留連、停伏於臟腑腸胃之間,宜先用托裡之劑,令其快出,次以和中之劑多服之,可以無伏、無陷、無倒靨。

    托裡宜托裡快斑湯(一一三),或十宣散(三十七);和中宜四君子湯(二十)加黃耆,或調元湯(十八)合勻氣散(十三)主之。

     發熱微微報痘疏,未曾起發早先收, 此名試痘休空喜,一湧齊來甚可憂。

     痘曰聖瘡,謂變化莫測也。

    有等身無大熱,報痘又疏也。

    不灌膿也不結靨,三五日後痕跡不見者,此名試痘,不可誤作輕看,再過三五日忽作大熱,其痘一齊湧出,此有險逆二症,宜審治之。

     蘄水李雙溪家出痘,長子病痘死,次子出痘三四粒,未起發而隱,身亦無熱。

    幼子病,請予往。

    予曰:小令嗣神采明潤,形體充實,出痘必輕。

    次令嗣氣色昏黯,精神倦怠,出痘必重。

    眾皆曰已出過三二粒收矣。

    予曰:不然,痘出雖有輕重,未有不成膿結痂者。

    先者試痘,其症為逆,身無熱,伏在內也。

    時一日者,言次君有大災,如予言,眾哂之,數日次子作大熱,痘齊湧出,身無空膚。

    予用參、耆、歸、芎、甘草節,以養氣血,荊、防、木通、青皮、牛蒡子、連翹、金銀花、酒炒芩、梔、桔梗以解毒,作大劑一日一服,調理至十三日後,遍身潰爛,不即收靨,予改用十全大補湯去桂加白芷、防風,外用敗草散貼襯前後三十餘日而安。

    日者亦抵掌曰:予言如何? 痘出遲遲有數般,皮膚閉密屬風寒, 內虛自利須分辨,毒伏三焦治卻難。

     痘疹之出,自有常期,如過期應出不出,有數症不同,不可不辨。

    或內素實之人,皮厚肉密,毒氣難於發越,一旦恃其體厚,不怯風寒,又為外邪所襲,或體素弱者,風寒易感,以緻腠理閉密,氣血凝澀,故應出不出也。

    其症頭痛四肢拘急,偎倚蓋復,常惡風寒,此類宜發之。

    氣強者用雙解散(四),氣弱者用參蘇飲(三)或惺惺散(一一四);或內虛者,脾弱食少,宜用補脾之劑加行氣發表藥,四君子湯(二十)、調元湯(十八),並加木香、青皮、黃耆、桂枝;或臟腑自利,宜用溫裡之劑,黃耆建中湯(三十一)、益黃散(四十五),並與奪命丹(十七)合進;利未止者,豆蔻丸(四十三)合進。

    蓋裡溫則氣不消削,氣不消削則不陷伏矣。

    若依上法分治,猶不出者,此毒壅伏於三焦,不久而變生焉。

     邑人王雲野子,二歲,發熱,出紅點一二粒,請予視之見額紋青氣,年上赤光,乃告之曰:此險痘也,先出者名試痘,中氣不足,毒氣隱伏,故出不快也。

    以調元湯加防風、木香,服後其痘旋出,喜無他症,十三日安。

     數日蒸蒸出不齊,欲行疏發意生疑, 按方加藥觀瘡熱,表裡平和痘本稀。

     聞人氏觀雲:是瘡疹之症,熱數日而不發見者,進退皆難,便欲大發之。

    懼其本稀而成斑爛,不發之,又無以出其毒氣。

    古人立論,始以藥發之,微發不出則加藥,加藥不出則大發之,大發之後所出不多,氣候和平,無他症者,即是治本。

    稀不可更發也。

    以此言之,發不至太過,守不至不及,乃用藥之圓活也。

    愚按古方用發表者,升麻葛根湯,輕劑也;惺惺散,重劑也。

    謂微發,謂加藥者,或先用輕劑,後用重劑,或隻用本劑。

    先小作湯,少飲之;後漸加大,多飲之。

    非謂於本方之外,再加辛熱大發之藥也。

     應出不出卻如何,發表和中良驗多, 腹脹屎硬煩躁甚,通腸解毒救沉疴。

     凡痘疹過期應出不出者,或因外感風寒,依上發表之法;或因內虛洩瀉,依上和中之法。

    如按調治,猶不出快,熱反甚,大渴,腹脹滿,大便硬結不通,煩躁不安者,此毒邪壅伏於內,三黃湯(八)、柴胡飲子(九十九),擇而用之,甚則三乙承氣湯主之(三十),並用膽導法(五十一)。

    聞人氏雲:且身熱脈數,大便秘而腹脹,此熱毒壅遏,未見形狀者,當微下之。

    非微下則熱不減,此是始者,熱在裡,斑未出之時也。

    若斑點隱隱在皮膚中者,是已發越在裡,瘡正發時,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