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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芍斂之下行以安其腎,甘草助胃陽而蔽腎陽,純為治裡之劑,而非復解表之桂枝湯矣。
按仲景所用雖皆雲桂枝,然其中實有當用肉桂者,不可不察,此方是也。
此症最少,初時當推麻黃附子細辛湯義治之,方不有誤。
前症最多,前症而兼感寒者亦復不少。
小腹雖然跳動,乃素有積氣,鬱而不伸所緻,終不能越關而上,當以感寒之藥,兼降氣疏通之品治之。
醫人若少經歷,而謂仲景方法,原為治傷寒而設,不可移易,重用肉桂,豈不益其內焰,津液乾枯而死乎?仲景遺其多而反言其少者,為實症易治,虛症難防,恐蹈虛虛之弊,則有頃刻亡陽,駟馬難追之患也。
論薄菏第二十 疫症本系火毒,非感寒可比,故太陽經禁用麻桂改用羌活。
然予猶嫌燥烈,莫若蘇薄荷為最。
蓋薄荷辛能發表,香能驅疫,涼能解火,味最尖利,專能開竅,豈不一物四擅其長乎?疫症本無外邪,且在春夏,最易得汗,不必藉羌活之燥烈也。
然必以柴胡為君,以薄荷為臣,口渴再加葛根,而汗未有不出者。
若數帖而汗不出,必有他症閉之,兼理他症,其汗自出。
論滑石貫眾第二十一 前雲薄荷發汗,乃見太陽表症。
如汗出而表不解,兼口渴溺澀,此七日自汗症也,《溫疫論》用柴胡清燥湯治之。
蓋疫症最喜涼而疏通之品,滑石最為相宜,每劑加入,洵取自汗之妙藥也。
貫眾苦毒微寒,能破癥結,發斑疹,解腹痛,闢瘟疫。
疫症胃口痞滿,結痛者,用之最當。
何吳又可置而勿論乎? 論熟大黃第二十二 《溫疫論》喜用生大黃,未曾言熟大黃之妙。
蓋舌胎黃燥者,當用生大黃矣。
若雖黃而潤,大便不結,生軍未可多用,少用又不見效,當生熟軍並用之。
如曾經發汗後,舌未轉黃,胸膈痞滿而痛者。
此原有積滯,當以柴胡清燥湯加枳、樸、熟軍微利之。
此即大柴胡湯之意。
若待舌黃燥,方以生軍下之,是養虎貽患矣。
夫寒之最者,莫如黃連,用之火不能下,即用熟軍一錢,次日必小便如血,蓋大黃乃推陳緻新之品,驅邪直下,加以酒蒸多次,能將巔頂之火,驅之二便而出,誠妙藥也。
即雜症積滯,痰飲,火眼,火痘,實痢,實瘧,或單用,或佐以他藥,每見殊功。
吾聞維揚之風,棄而不用,縱風土卑柔,豈無十中一二強健者?須知大黃所愈之症,決非他藥可代。
若當用不用,或反執補正而邪自去之語,是齊元為周師所圍,尚講老子,安得不亡乎? 論夏月小兒內傷外感第二十三 夏月小兒,腹脹,身暴熱,或有汗,或無汗,或時有汗,或時無汗,此症固內傷飲食,然外兼風寒暑濕者強半焉。
蓋此時小兒,或裸體乘涼,或就風熟睡,或暴日嘻戲,或濕地久坐,故此時最多內傷外感之症,即瘧痢之源也。
幼科不明此理,以為身熱單系內滯所緻,止以腹脹為憑,動用下藥,殊不知內傷之食一去,而外感之邪陷入,重則變為結胸不治,輕則變為痞滿。
醫見痞滿,更下之,小兒元氣未全,遂變慢驚不治矣。
又輕者,邪陷半表而為瘧,或深入腸胃而為痢,此皆專門幼科之罪也。
良醫於此,必細辨外感之有無,方為善治,故喻嘉言以小柴胡湯治痢,亦此義也。
論《內經》無痰瘧滯瘧第二十四 《內經》論瘧,皆本風寒暑濕,並未言及屬痰屬滯者,然後人有「無痰不成瘧,無滯不成瘧」之語,以痰以滯治之甚效,豈古人反不及今人耶?蓋古人片言居要,隻言病根,而後人因此識彼,闡發其變,二者不可偏廢也。
瘧由風寒暑濕漸入而不覺,遂藏少陽,數日後,發為瘧疾。
若如感寒之驟入,則必一病不起,尚待數日始發,而猶在半表半裡,半病半愈之間,故猶然飲食,葷腥不禁,不知邪既中人,經絡早已凝滯,其飲食葷腥,不能變化精微,反能助桀為虐,而變為痰滯也。
其外邪一與痰滯相搏,勾連不散,日久結為瘧母難愈,故後人治痰與滯,每每見效者以此。
詎非《內經》言風寒暑濕者,為緻瘧之本,而後人治痰與滯者,闡其變乎? 論《內經》脾病而四支不用第二十五 脾病而四支不用,有虛有實。
《內經》專主於虛,謂脾主四支。
今脾氣虛弱,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以灌溉乎四支,故四支不為用也。
然體肥善飲,素多痰火者,一旦發動,經絡壅塞,四支疼痛,亦不為用。
此亦脾家之病,較前症更多。
一宜補正,一宜滌盪,相懸天壤,細參內症色脈,自不能掩矣。
論《內經》論「新產及大病後不可瀉」與朱丹溪言「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雖有雜症,以末治之」第二十六 《內經》有五奪不可瀉,以新產及大病後居其末。
後朱丹溪又雲:「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雖有雜症,以末治之」。
以此聖賢之語觀之,似新產與大病後無實症矣。
抑知產後之實症,不少於虛症,大病後之實症,尤多於虛乎?夫聖賢之意,為此二症,關係甚大,設用溫補不當,猶可改救,若蹈虛虛之弊,則立見殺人,故專以虛立論也。
蓋產後之虛實當以生產之難易,惡露之多寡斷之。
產難下血多者,雖壯實之人,多屬虛症。
產易下血少者,如瓜熟落蒂,雖羸弱之人,不至大虛。
又有胎前有病者,多屬實屬火,若果大虛,何能養胎?胎氣壅窒氣道,飲食鬱滯易為痰火,是知實火之症,一經產後,有變為虛寒者,有變為半虛半實者,有仍系實火之症,而終不變者,未可因產後而盡以溫補治之也。
況生產之家,或頻進產婦糯粥以安其胎,或多食雞子以暖其腸,或時飲椒酒紅糖以溫其中,或常燒熱磚以熨其腹,或過飲人參圓湯以補其虛,或早食肉羹以開其味,是皆與實火之症,相助為虐矣。
醫人不明此理,而膠柱鼓瑟,惟執《內經》、丹溪之語,而強進參、耆、朮、草、歸、芎溫補之品,見熱愈熾。
又以為下寒上熱,繼以附、桂、薑、吳等,則中宮如火加油,變症百出,至死不敢用寒涼消導之劑。
悲夫!其瘀血不清,亦不出虛、實及半虛半實三種治法。
至於大病後,若未入裡而汗解者,其症本輕,可以不補。
若下解之症,內火不能遽清,米飲下咽立復,尚可溫補乎?須仍進苦寒導赤之劑,但減硝、黃,繼以甘寒養陰,直待小便清白,痰清咳止,一七後,方可漸進溫補。
每見大病後,痰火不清,咳嗽不止,醫人不敢再進苦寒,而惟以甘寒潤肺,日久不愈,變為勞瘵而死,此予目擊心傷者也。
是愈後即進溫補之症,百中一二。
《內經》之語,尤不可泥。
此皆予素所經歷,故特表而出之。
但中病即止,不可過劑耳。
論《內經》五奪不可瀉第二十七 《內經》有五奪不可瀉,謂形肉已奪,是一奪也。
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
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
大洩之後,是四奪也。
新產及大病之後,是五奪也。
此皆不可瀉。
然聖人特言其大關耳,其中實有不盡然者。
其新產及大病之後,猶屬實症者,予前已論之矣。
大汗出之後,當於予「感寒之汗與時疫之汗不同」論中,想見一斑,俱不復贅。
茲特取其餘者論之。
如大奪血之後,果系腎水不能制相火,與所出皆鮮血者,即當斟酌於補陰補陽之兩途。
若系瘀血,必是正氣充足,始能發動,何大虛之有?若有未盡,仍當下之。
其鮮血雖屬當補,若系痘疹感寒時疫之出血者,又豈可遽補乎?大洩之後,若因重用硝黃而行之不止者可補。
若下之早,數日後,復聚於胃,與未經下過,而水瀉不止,或小下而稀糞傍流,細審內有實症者,皆仍當下之也。
惟有久病形肉已奪一症,是為真虛,死不治。
為脾氣久已大傷,不能復振,邪亦固結,不能即去,不但瀉之不能任,即補之亦不能受也。
若補瀉兼施,終屬模稜而難挽。
故斷之曰:「此真虛症也,死不治。
」 論《石室秘錄》第二十八 夫《石室秘錄》一書,乃從《醫貫》中化出,觀其專於補腎、補脾、舒肝,即《醫貫》之好用地黃湯、補中益氣湯、枳朮丸、逍遙散之意也。
彼則補脾腎而不雜,此又好脾腎兼補者也。
雖然,此乃讀書多而臨症少,所謂文字之醫是也。
惟恐世人不信,托以神道設教,吾懼其十中必殺人二三也。
何則?病之虛者,雖十中七八,而實者豈無二三?彼隻有補無瀉,虛者自可取效,實者即可立斃,豈非十中殺人二三者乎?夫產後屬虛,誰不知之?至復感外邪,則火多於寒,胎前諸症亦然,彼皆用附、桂、參、術。
類中之症,陰虛多於陽虛,彼動用三生飲。
感寒人參難於輕投,彼則恣用無忌。
舌胎黃黑,非下不退,甚有屢下之者,彼惟以甘寒養陰,痘症實火多於虛寒,彼多用溫補。
何皆異於予之所驗乎?醫貴切中病情,最忌迂遠牽扯。
凡病畢竟直取者多,隔治者少。
彼皆用隔治而棄直取,是以伐衛緻楚為奇策,而仗義執言為無謀也。
何舍近而求遠,尚奇而棄正哉?予業醫之初,亦執補正則邪去之理,與隔治玄妙之法,每多不應,後改為直治病本,但使無虛虛實實之誤,標本緩急之差,則效如桴鼓矣。
即作文之直接了當法也。
夫醫人治病,須斟酌再四,使萬無一錯,十中而殺二三可乎?是書論理甚微,辨症辨脈則甚疏,是又不及《醫貫》矣。
且《醫貫》若不經呂晚村先生批評,則亦不可用,而況不及《醫貫》者,可善用乎?至於用藥則大膽無忌,蓋治病不難於用藥,而難於辨症辨脈。
脈症既明,用藥不遠矣。
若脈症不明,罔識所從,雖有妙理,安能為用?用藥少差,立見殺人,況大膽無忌乎?總之治久病及大虛之症則可,治新病及實多虛少者則不可。
治直中陰寒則可,治傳經外感則不可。
治內傷勞倦則可,治內傷飲食則不可。
種種治法,不過一補而已,何醫道之易易哉?可知是書,終為紙上談兵。
觀之者,明其理而緩其用可也。
論沈虛明費建中治痘迥異第二十九 沈虛明治痘,好用升麻,有用至三錢者。
虛症固用,實症亦用之。
謂毒為本,火為標,升則痘毒外出,而火自息也。
孰知虛症多用,必重虛其表,實症用之,是以火濟火矣。
費建中好用大黃,有首尾不禁者。
謂痘系火毒,今又行之火運,火毒未有不上升者。
不上升者,皆毒火壅之也。
故下奪其壅,則痘必上升。
孰知痘雖火毒,必賴元氣鼓盪。
若屢下而元氣下陷,何能送毒外出?並噓血成漿哉?二理須渾化胸中,方為治痘良醫。
論費建中「頻頻欲解仍艱澀」之句第三十 瀉痢後重努責,有虛有實,書載紛紛,茲不復贅。
以此推之,是知痘瀉後重努責,亦有虛實也。
費建中雲:「熱毒沖腸便自頻,喜腸傳送毒難侵,頻頻欲解仍
按仲景所用雖皆雲桂枝,然其中實有當用肉桂者,不可不察,此方是也。
此症最少,初時當推麻黃附子細辛湯義治之,方不有誤。
前症最多,前症而兼感寒者亦復不少。
小腹雖然跳動,乃素有積氣,鬱而不伸所緻,終不能越關而上,當以感寒之藥,兼降氣疏通之品治之。
醫人若少經歷,而謂仲景方法,原為治傷寒而設,不可移易,重用肉桂,豈不益其內焰,津液乾枯而死乎?仲景遺其多而反言其少者,為實症易治,虛症難防,恐蹈虛虛之弊,則有頃刻亡陽,駟馬難追之患也。
論薄菏第二十 疫症本系火毒,非感寒可比,故太陽經禁用麻桂改用羌活。
然予猶嫌燥烈,莫若蘇薄荷為最。
蓋薄荷辛能發表,香能驅疫,涼能解火,味最尖利,專能開竅,豈不一物四擅其長乎?疫症本無外邪,且在春夏,最易得汗,不必藉羌活之燥烈也。
然必以柴胡為君,以薄荷為臣,口渴再加葛根,而汗未有不出者。
若數帖而汗不出,必有他症閉之,兼理他症,其汗自出。
論滑石貫眾第二十一 前雲薄荷發汗,乃見太陽表症。
如汗出而表不解,兼口渴溺澀,此七日自汗症也,《溫疫論》用柴胡清燥湯治之。
蓋疫症最喜涼而疏通之品,滑石最為相宜,每劑加入,洵取自汗之妙藥也。
貫眾苦毒微寒,能破癥結,發斑疹,解腹痛,闢瘟疫。
疫症胃口痞滿,結痛者,用之最當。
何吳又可置而勿論乎? 論熟大黃第二十二 《溫疫論》喜用生大黃,未曾言熟大黃之妙。
蓋舌胎黃燥者,當用生大黃矣。
若雖黃而潤,大便不結,生軍未可多用,少用又不見效,當生熟軍並用之。
如曾經發汗後,舌未轉黃,胸膈痞滿而痛者。
此原有積滯,當以柴胡清燥湯加枳、樸、熟軍微利之。
此即大柴胡湯之意。
若待舌黃燥,方以生軍下之,是養虎貽患矣。
夫寒之最者,莫如黃連,用之火不能下,即用熟軍一錢,次日必小便如血,蓋大黃乃推陳緻新之品,驅邪直下,加以酒蒸多次,能將巔頂之火,驅之二便而出,誠妙藥也。
即雜症積滯,痰飲,火眼,火痘,實痢,實瘧,或單用,或佐以他藥,每見殊功。
吾聞維揚之風,棄而不用,縱風土卑柔,豈無十中一二強健者?須知大黃所愈之症,決非他藥可代。
若當用不用,或反執補正而邪自去之語,是齊元為周師所圍,尚講老子,安得不亡乎? 論夏月小兒內傷外感第二十三 夏月小兒,腹脹,身暴熱,或有汗,或無汗,或時有汗,或時無汗,此症固內傷飲食,然外兼風寒暑濕者強半焉。
蓋此時小兒,或裸體乘涼,或就風熟睡,或暴日嘻戲,或濕地久坐,故此時最多內傷外感之症,即瘧痢之源也。
幼科不明此理,以為身熱單系內滯所緻,止以腹脹為憑,動用下藥,殊不知內傷之食一去,而外感之邪陷入,重則變為結胸不治,輕則變為痞滿。
醫見痞滿,更下之,小兒元氣未全,遂變慢驚不治矣。
又輕者,邪陷半表而為瘧,或深入腸胃而為痢,此皆專門幼科之罪也。
良醫於此,必細辨外感之有無,方為善治,故喻嘉言以小柴胡湯治痢,亦此義也。
論《內經》無痰瘧滯瘧第二十四 《內經》論瘧,皆本風寒暑濕,並未言及屬痰屬滯者,然後人有「無痰不成瘧,無滯不成瘧」之語,以痰以滯治之甚效,豈古人反不及今人耶?蓋古人片言居要,隻言病根,而後人因此識彼,闡發其變,二者不可偏廢也。
瘧由風寒暑濕漸入而不覺,遂藏少陽,數日後,發為瘧疾。
若如感寒之驟入,則必一病不起,尚待數日始發,而猶在半表半裡,半病半愈之間,故猶然飲食,葷腥不禁,不知邪既中人,經絡早已凝滯,其飲食葷腥,不能變化精微,反能助桀為虐,而變為痰滯也。
其外邪一與痰滯相搏,勾連不散,日久結為瘧母難愈,故後人治痰與滯,每每見效者以此。
詎非《內經》言風寒暑濕者,為緻瘧之本,而後人治痰與滯者,闡其變乎? 論《內經》脾病而四支不用第二十五 脾病而四支不用,有虛有實。
《內經》專主於虛,謂脾主四支。
今脾氣虛弱,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以灌溉乎四支,故四支不為用也。
然體肥善飲,素多痰火者,一旦發動,經絡壅塞,四支疼痛,亦不為用。
此亦脾家之病,較前症更多。
一宜補正,一宜滌盪,相懸天壤,細參內症色脈,自不能掩矣。
論《內經》論「新產及大病後不可瀉」與朱丹溪言「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雖有雜症,以末治之」第二十六 《內經》有五奪不可瀉,以新產及大病後居其末。
後朱丹溪又雲:「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雖有雜症,以末治之」。
以此聖賢之語觀之,似新產與大病後無實症矣。
抑知產後之實症,不少於虛症,大病後之實症,尤多於虛乎?夫聖賢之意,為此二症,關係甚大,設用溫補不當,猶可改救,若蹈虛虛之弊,則立見殺人,故專以虛立論也。
蓋產後之虛實當以生產之難易,惡露之多寡斷之。
產難下血多者,雖壯實之人,多屬虛症。
產易下血少者,如瓜熟落蒂,雖羸弱之人,不至大虛。
又有胎前有病者,多屬實屬火,若果大虛,何能養胎?胎氣壅窒氣道,飲食鬱滯易為痰火,是知實火之症,一經產後,有變為虛寒者,有變為半虛半實者,有仍系實火之症,而終不變者,未可因產後而盡以溫補治之也。
況生產之家,或頻進產婦糯粥以安其胎,或多食雞子以暖其腸,或時飲椒酒紅糖以溫其中,或常燒熱磚以熨其腹,或過飲人參圓湯以補其虛,或早食肉羹以開其味,是皆與實火之症,相助為虐矣。
醫人不明此理,而膠柱鼓瑟,惟執《內經》、丹溪之語,而強進參、耆、朮、草、歸、芎溫補之品,見熱愈熾。
又以為下寒上熱,繼以附、桂、薑、吳等,則中宮如火加油,變症百出,至死不敢用寒涼消導之劑。
悲夫!其瘀血不清,亦不出虛、實及半虛半實三種治法。
至於大病後,若未入裡而汗解者,其症本輕,可以不補。
若下解之症,內火不能遽清,米飲下咽立復,尚可溫補乎?須仍進苦寒導赤之劑,但減硝、黃,繼以甘寒養陰,直待小便清白,痰清咳止,一七後,方可漸進溫補。
每見大病後,痰火不清,咳嗽不止,醫人不敢再進苦寒,而惟以甘寒潤肺,日久不愈,變為勞瘵而死,此予目擊心傷者也。
是愈後即進溫補之症,百中一二。
《內經》之語,尤不可泥。
此皆予素所經歷,故特表而出之。
但中病即止,不可過劑耳。
論《內經》五奪不可瀉第二十七 《內經》有五奪不可瀉,謂形肉已奪,是一奪也。
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
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
大洩之後,是四奪也。
新產及大病之後,是五奪也。
此皆不可瀉。
然聖人特言其大關耳,其中實有不盡然者。
其新產及大病之後,猶屬實症者,予前已論之矣。
大汗出之後,當於予「感寒之汗與時疫之汗不同」論中,想見一斑,俱不復贅。
茲特取其餘者論之。
如大奪血之後,果系腎水不能制相火,與所出皆鮮血者,即當斟酌於補陰補陽之兩途。
若系瘀血,必是正氣充足,始能發動,何大虛之有?若有未盡,仍當下之。
其鮮血雖屬當補,若系痘疹感寒時疫之出血者,又豈可遽補乎?大洩之後,若因重用硝黃而行之不止者可補。
若下之早,數日後,復聚於胃,與未經下過,而水瀉不止,或小下而稀糞傍流,細審內有實症者,皆仍當下之也。
惟有久病形肉已奪一症,是為真虛,死不治。
為脾氣久已大傷,不能復振,邪亦固結,不能即去,不但瀉之不能任,即補之亦不能受也。
若補瀉兼施,終屬模稜而難挽。
故斷之曰:「此真虛症也,死不治。
」 論《石室秘錄》第二十八 夫《石室秘錄》一書,乃從《醫貫》中化出,觀其專於補腎、補脾、舒肝,即《醫貫》之好用地黃湯、補中益氣湯、枳朮丸、逍遙散之意也。
彼則補脾腎而不雜,此又好脾腎兼補者也。
雖然,此乃讀書多而臨症少,所謂文字之醫是也。
惟恐世人不信,托以神道設教,吾懼其十中必殺人二三也。
何則?病之虛者,雖十中七八,而實者豈無二三?彼隻有補無瀉,虛者自可取效,實者即可立斃,豈非十中殺人二三者乎?夫產後屬虛,誰不知之?至復感外邪,則火多於寒,胎前諸症亦然,彼皆用附、桂、參、術。
類中之症,陰虛多於陽虛,彼動用三生飲。
感寒人參難於輕投,彼則恣用無忌。
舌胎黃黑,非下不退,甚有屢下之者,彼惟以甘寒養陰,痘症實火多於虛寒,彼多用溫補。
何皆異於予之所驗乎?醫貴切中病情,最忌迂遠牽扯。
凡病畢竟直取者多,隔治者少。
彼皆用隔治而棄直取,是以伐衛緻楚為奇策,而仗義執言為無謀也。
何舍近而求遠,尚奇而棄正哉?予業醫之初,亦執補正則邪去之理,與隔治玄妙之法,每多不應,後改為直治病本,但使無虛虛實實之誤,標本緩急之差,則效如桴鼓矣。
即作文之直接了當法也。
夫醫人治病,須斟酌再四,使萬無一錯,十中而殺二三可乎?是書論理甚微,辨症辨脈則甚疏,是又不及《醫貫》矣。
且《醫貫》若不經呂晚村先生批評,則亦不可用,而況不及《醫貫》者,可善用乎?至於用藥則大膽無忌,蓋治病不難於用藥,而難於辨症辨脈。
脈症既明,用藥不遠矣。
若脈症不明,罔識所從,雖有妙理,安能為用?用藥少差,立見殺人,況大膽無忌乎?總之治久病及大虛之症則可,治新病及實多虛少者則不可。
治直中陰寒則可,治傳經外感則不可。
治內傷勞倦則可,治內傷飲食則不可。
種種治法,不過一補而已,何醫道之易易哉?可知是書,終為紙上談兵。
觀之者,明其理而緩其用可也。
論沈虛明費建中治痘迥異第二十九 沈虛明治痘,好用升麻,有用至三錢者。
虛症固用,實症亦用之。
謂毒為本,火為標,升則痘毒外出,而火自息也。
孰知虛症多用,必重虛其表,實症用之,是以火濟火矣。
費建中好用大黃,有首尾不禁者。
謂痘系火毒,今又行之火運,火毒未有不上升者。
不上升者,皆毒火壅之也。
故下奪其壅,則痘必上升。
孰知痘雖火毒,必賴元氣鼓盪。
若屢下而元氣下陷,何能送毒外出?並噓血成漿哉?二理須渾化胸中,方為治痘良醫。
論費建中「頻頻欲解仍艱澀」之句第三十 瀉痢後重努責,有虛有實,書載紛紛,茲不復贅。
以此推之,是知痘瀉後重努責,亦有虛實也。
費建中雲:「熱毒沖腸便自頻,喜腸傳送毒難侵,頻頻欲解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