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奏議之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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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射則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則已,苟無疾,未有去射而不學者也。
在庠序之間,固當從事于射也。
有賓客之事則以射,有祭祀之事則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則以射,于禮樂之事未嘗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嘗不在于禮樂祭祀之間也。
《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先王豈以射為可以習揖讓之儀而已乎?固以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國家之具也。
居則以是習禮樂,出則以是從戰伐。
土既朝夕從事于此,而能者衆,則邊疆、宿衛之任,皆可以擇而取也。
夫士嘗學先王之道,其行義嘗見推于鄉黨矣,然後因其才而托之以邊疆、宿衛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幹戈以屬之人,而無内外之虞也。
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入主所當至慎之選,推而屬之奸悍無賴、才行不足自托于鄉裡之人,此方今所以詛詛然常抱邊疆之憂,而虞宿衛之不足恃以為安也。
今孰不知邊疆、宿衛之士不足恃以為安哉?顧以為天下學土以執兵為恥,而亦未有能騎射行陣之事者,則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嚴其教,高其選,則士之以執兵為恥而未嘗有能騎射行陣之事,固其理也。
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
方今制祿,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從之列,食口稍衆,未有不兼農商之利而能充其養者也。
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十,少者四五千,以守選、待除、守阙通之,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雖厮養之給,亦窘于此矣。
而其養生、喪死、婚姻、葬送之事,皆當于此出。
夫出中人之上者,雖窮而不失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雖泰而不失為小人。
唯中人不然: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
計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幹百而無十一;窮而為小人,泰而為君子者,則天下皆是也。
先王以為衆不可以力勝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為中人之所能守,則其制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後世。
以今之制祿,而欲士之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
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資産,以負貪污之毀;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
夫士已嘗毀廉恥以負累于世矣,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則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又況委法受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
此所謂不能饒之以财也。
婚喪、奉養、服食、器用之物,皆無制度以為之節,而天下以奢為榮,以儉為恥。
苟其才之可以具,則無所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為榮;苟其才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
故富者貪而不知止,貧者則勉強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恥之心毀也。
凡此所謂不能約之以禮也。
方今陛下躬行儉約,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貴之臣所親見。
然而其閨門之内,奢靡無節,犯上之所惡,以傷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聞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
昔周之人拘群飲而被之以殺刑者,以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衆矣,故重禁其禍之所自生。
重禁其禍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極省,而人之抵于禍敗者少矣。
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
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而弛其本。
然而世之議者,以為方今官冗,而縣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
今之人官誠冗矣,然而前世置員蓋甚少,而賦祿又如此之薄,則财用之所不足,蓋亦有說矣,吏祿豈足計哉?臣于财利固未嘗學,然竊觀前世治财之大略矣。
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
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無其道耳。
今天下不見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樂業,各緻己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
誠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變,臣雖愚,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也。
方今法嚴令具,所以羅天下之士,可謂密矣,然而亦嘗教之以道藝,而有不帥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嘗約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嘗任之以職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藝,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不先約之以制度,誠不可以誅其不循禮;不先任之以職事,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誅。
而薄物細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一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
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
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
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
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
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土,悉使為賢良、進土,則土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而以此绌死于岩野,蓋十八九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适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責之以大義矣。
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
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
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
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數纣之罪,則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
又其次曰流外。
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顧屬之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裡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
盞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别。
故孔子之聖,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
及後世有流品之别,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
至于邊疆、宿衛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
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
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财。
已使之治财矣,又轉而使之典獄。
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
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
夫責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能為者少矣。
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
故使之典禮,未嘗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者未嘗學禮故也;使之典獄,未嘗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獄故也。
天下之人,亦已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讪之。
至于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嘗有非之者也。
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于著。
若夫迎新将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
設官大抵皆當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于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
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數日辄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不得行其意。
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
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一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
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辄進之。
雖進之,士猶不服也。
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辄退之。
雖退之,士猶不服也。
彼誠不肖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
臣前以謂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于不可勝數,而草野闾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
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
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
此之謂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則岜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蓋漢之張角,三十六萬,同日而起,所在郡國,莫能發其謀;唐之黃巢,橫行天下,而所至将吏,無敢與之抗者。
漢、唐之所以亡,禍自此始。
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在位無複有知君臣之義、上下之禮者也。
當是之時,變置社稷,蓋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腦塗地,幸而不轉死于溝壑者無幾耳!夫人才不足,其患蓋如此。
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為陛下長慮後顧,為宗廟萬世計,臣竊惑之。
昔晉武帝趨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當時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棄禮義,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為非。
有識固知其将必亂矣,而其後果海内大擾,中國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
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固将為萬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無窮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為合于當世之變,而無負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
人才不勝用,則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
及見與慎子論齊、魯之地,以為先王之制國,大抵不過百裡者,以為今有王者起,則凡諸侯之地,或千裡,或五百裡,皆将損之,至于數十百裡而後止。
于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百千裡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八九,比于先王之諸侯?至其後,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漢親臨定其号名,辄别屬漢。
于是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勢強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
然後知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大者固可使小,強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
孟子之言不為過。
又況今欲改易更革,其勢非若孟子所為之難也。
臣故曰: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其為甚易也。
然先王之為天下,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何謂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願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
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則悉以其所願得者以與之。
士不能則已矣,苟能,則孰肯舍其所願得,而不自勉以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為,患人之不能。
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盡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
然而不謀之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應之者也。
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願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為變革,其始計利害未嘗不熟也,顧有一流俗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則遂止而不敢為。
夫法度立,則人無獨蒙其幸者。
故先王之政,雖足以利天下,而當其承敝壞之後,僥幸之時,其創法立制,未嘗不艱難也。
使其創法立制,而天下僥幸之人,亦順悅以趨之,無有龃龉,則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廢矣。
惟其創法立制之艱難,而僥幸之人不肯順悅而趨之,故古之人欲有所為,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後得其意。
《詩》曰: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此言文王先征誅而後得意于天下也。
夫先王欲立法度以變衰壞之俗,而成人之才,雖有征誅之難,猶忍而為之,以為不若是,不可以有為也。
及至孔子,以匹夫遊諸侯,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逆所順,強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
然孔子亦終不為之變,以為不如是,不可以有為。
此其所守,蓋與文王同意。
夫在上之聖人,莫如文王;在下之聖人,莫如孔子。
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
今有天下之勢,居先王之位,創立法制,非有征誅之難也。
雖有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衆也。
然而一有流俗僥幸不悅之言,則遂止而不敢為者,惑也。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又願斷之而已。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而又勉之以成,斷之以果,然而猶不能成天下之才,則以臣所聞,蓋未有也。
然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
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則以為當世所能行者。
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過如此。
至于大倫大法,禮義之際,先王之所力學而守者,蓋不及也。
一有及此,則群聚而笑之,以為迂闊。
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筆之間,非一日也。
然其效可觀矣。
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
昔唐太宗正觀之初,人人異論,如封德彜之徒,皆以為非雜用秦、漢之政,不足以為天下。
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耳。
其所施設,雖未能盡當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謂合矣。
故能以數年之間,而天下幾緻炯措,中國安甯,蠻夷順服。
自三王以來,未有如此盛時也。
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猶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當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然其效如此,賈誼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漢以觀之?然則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觀矣。
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驽下,無以稱職,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當歸報,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而無以廷稱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盡其才。
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聞者也。
釋此不言,而毛舉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聰明,而終無補于世,則非臣所以事陛下倦倦之意也。
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天下幸甚。
在庠序之間,固當從事于射也。
有賓客之事則以射,有祭祀之事則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則以射,于禮樂之事未嘗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嘗不在于禮樂祭祀之間也。
《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先王豈以射為可以習揖讓之儀而已乎?固以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國家之具也。
居則以是習禮樂,出則以是從戰伐。
土既朝夕從事于此,而能者衆,則邊疆、宿衛之任,皆可以擇而取也。
夫士嘗學先王之道,其行義嘗見推于鄉黨矣,然後因其才而托之以邊疆、宿衛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幹戈以屬之人,而無内外之虞也。
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入主所當至慎之選,推而屬之奸悍無賴、才行不足自托于鄉裡之人,此方今所以詛詛然常抱邊疆之憂,而虞宿衛之不足恃以為安也。
今孰不知邊疆、宿衛之士不足恃以為安哉?顧以為天下學土以執兵為恥,而亦未有能騎射行陣之事者,則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嚴其教,高其選,則士之以執兵為恥而未嘗有能騎射行陣之事,固其理也。
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
方今制祿,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從之列,食口稍衆,未有不兼農商之利而能充其養者也。
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十,少者四五千,以守選、待除、守阙通之,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雖厮養之給,亦窘于此矣。
而其養生、喪死、婚姻、葬送之事,皆當于此出。
夫出中人之上者,雖窮而不失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雖泰而不失為小人。
唯中人不然: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
計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幹百而無十一;窮而為小人,泰而為君子者,則天下皆是也。
先王以為衆不可以力勝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為中人之所能守,則其制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後世。
以今之制祿,而欲士之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
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資産,以負貪污之毀;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
夫士已嘗毀廉恥以負累于世矣,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則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又況委法受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
此所謂不能饒之以财也。
婚喪、奉養、服食、器用之物,皆無制度以為之節,而天下以奢為榮,以儉為恥。
苟其才之可以具,則無所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為榮;苟其才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
故富者貪而不知止,貧者則勉強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恥之心毀也。
凡此所謂不能約之以禮也。
方今陛下躬行儉約,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貴之臣所親見。
然而其閨門之内,奢靡無節,犯上之所惡,以傷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聞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
昔周之人拘群飲而被之以殺刑者,以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衆矣,故重禁其禍之所自生。
重禁其禍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極省,而人之抵于禍敗者少矣。
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
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而弛其本。
然而世之議者,以為方今官冗,而縣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
今之人官誠冗矣,然而前世置員蓋甚少,而賦祿又如此之薄,則财用之所不足,蓋亦有說矣,吏祿豈足計哉?臣于财利固未嘗學,然竊觀前世治财之大略矣。
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
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無其道耳。
今天下不見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樂業,各緻己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
誠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變,臣雖愚,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也。
方今法嚴令具,所以羅天下之士,可謂密矣,然而亦嘗教之以道藝,而有不帥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嘗約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嘗任之以職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藝,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不先約之以制度,誠不可以誅其不循禮;不先任之以職事,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誅。
而薄物細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一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
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
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
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
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
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土,悉使為賢良、進土,則土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而以此绌死于岩野,蓋十八九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适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責之以大義矣。
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
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
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
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數纣之罪,則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
又其次曰流外。
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顧屬之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裡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
盞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别。
故孔子之聖,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
及後世有流品之别,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
至于邊疆、宿衛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
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
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财。
已使之治财矣,又轉而使之典獄。
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
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
夫責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能為者少矣。
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
故使之典禮,未嘗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者未嘗學禮故也;使之典獄,未嘗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獄故也。
天下之人,亦已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讪之。
至于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嘗有非之者也。
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于著。
若夫迎新将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
設官大抵皆當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于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
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數日辄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不得行其意。
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
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一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
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辄進之。
雖進之,士猶不服也。
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辄退之。
雖退之,士猶不服也。
彼誠不肖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
臣前以謂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于不可勝數,而草野闾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
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
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
此之謂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則岜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蓋漢之張角,三十六萬,同日而起,所在郡國,莫能發其謀;唐之黃巢,橫行天下,而所至将吏,無敢與之抗者。
漢、唐之所以亡,禍自此始。
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在位無複有知君臣之義、上下之禮者也。
當是之時,變置社稷,蓋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腦塗地,幸而不轉死于溝壑者無幾耳!夫人才不足,其患蓋如此。
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為陛下長慮後顧,為宗廟萬世計,臣竊惑之。
昔晉武帝趨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當時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棄禮義,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為非。
有識固知其将必亂矣,而其後果海内大擾,中國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
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固将為萬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無窮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為合于當世之變,而無負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
人才不勝用,則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
及見與慎子論齊、魯之地,以為先王之制國,大抵不過百裡者,以為今有王者起,則凡諸侯之地,或千裡,或五百裡,皆将損之,至于數十百裡而後止。
于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百千裡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八九,比于先王之諸侯?至其後,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漢親臨定其号名,辄别屬漢。
于是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勢強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
然後知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大者固可使小,強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
孟子之言不為過。
又況今欲改易更革,其勢非若孟子所為之難也。
臣故曰: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其為甚易也。
然先王之為天下,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何謂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願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
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則悉以其所願得者以與之。
士不能則已矣,苟能,則孰肯舍其所願得,而不自勉以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為,患人之不能。
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盡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
然而不謀之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應之者也。
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願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為變革,其始計利害未嘗不熟也,顧有一流俗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則遂止而不敢為。
夫法度立,則人無獨蒙其幸者。
故先王之政,雖足以利天下,而當其承敝壞之後,僥幸之時,其創法立制,未嘗不艱難也。
使其創法立制,而天下僥幸之人,亦順悅以趨之,無有龃龉,則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廢矣。
惟其創法立制之艱難,而僥幸之人不肯順悅而趨之,故古之人欲有所為,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後得其意。
《詩》曰: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此言文王先征誅而後得意于天下也。
夫先王欲立法度以變衰壞之俗,而成人之才,雖有征誅之難,猶忍而為之,以為不若是,不可以有為也。
及至孔子,以匹夫遊諸侯,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逆所順,強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
然孔子亦終不為之變,以為不如是,不可以有為。
此其所守,蓋與文王同意。
夫在上之聖人,莫如文王;在下之聖人,莫如孔子。
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
今有天下之勢,居先王之位,創立法制,非有征誅之難也。
雖有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衆也。
然而一有流俗僥幸不悅之言,則遂止而不敢為者,惑也。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又願斷之而已。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而又勉之以成,斷之以果,然而猶不能成天下之才,則以臣所聞,蓋未有也。
然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
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則以為當世所能行者。
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過如此。
至于大倫大法,禮義之際,先王之所力學而守者,蓋不及也。
一有及此,則群聚而笑之,以為迂闊。
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筆之間,非一日也。
然其效可觀矣。
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
昔唐太宗正觀之初,人人異論,如封德彜之徒,皆以為非雜用秦、漢之政,不足以為天下。
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耳。
其所施設,雖未能盡當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謂合矣。
故能以數年之間,而天下幾緻炯措,中國安甯,蠻夷順服。
自三王以來,未有如此盛時也。
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猶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當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然其效如此,賈誼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漢以觀之?然則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觀矣。
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驽下,無以稱職,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當歸報,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而無以廷稱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盡其才。
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聞者也。
釋此不言,而毛舉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聰明,而終無補于世,則非臣所以事陛下倦倦之意也。
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