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論第三十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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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作仙呂宮曲與唱仙呂宮曲者,獨宜清新綿邈,而他宮調不必然?以是知蛇足之多,為本文累也。

     論曲,當看其全體力量如何,不得以一二韻偶合,而曰某人、某劇、某戲、某句、某句似元人,遂執以概其高下。

    寸疏自不掩尺瑕也。

     曲之尚法固矣,若僅如下算子、畫格眼、垛死屍,則趙括之讀父書,故不如飛将軍之橫行匈奴也。

     當行本色之說,非始于元,亦非始于曲,蓋本宋嚴滄浪之說詩。

    滄浪以禅喻詩,其言:“禅道在妙悟,詩道亦然。

    惟悟乃為當行,乃為本色。

    有透徹之悟,有一知半解之悟。

    ”又雲:“行有未至,可加工力;路頭一差,愈骛愈遠。

    ”又雲:“須以大乘正法眼為宗,不可令堕入聲聞辟支之果。

    ”知此說者,可與語詞道矣。

     作詞守成法,尺尺寸寸,句核字研,俾無累功令,易耳。

    然其至爾力,其中非爾力,故入曲三味,在“巧”之一字。

     唱曲欲其無字。

    即作曲者用绮麗字面,亦須下得恰好,全不見痕迹礙眼,方為合作。

    若讀去而煙雲花鳥、金碧丹翠、橫垛直堆,如攤賣古董,鋪綴百家衣,使人種種可厭,此小家生活,大雅之士所深鄙也。

     上去、去上之間,用有其字必不可易而強為避忌,如易“地”為“土”,改“宇”作“廈”,緻與上下文生拗不協,甚至文理不通,不若順其自然之為貴耳。

     南曲之有陰陽也,其竅今日始開。

    然此義微之又微,所不易辨,不能字字研其至當。

    當亦如前取務頭法,将舊曲子令優人唱過,但有其字是而唱來卻非其字本音者,即是宜陰用陽、宜陽用陰之故,較可尋繹而得之也。

     揭調之說,不特今曲為然。

    楊用修《詩話》雲:“樂府家謂揭調者,高調也。

    高骈詩:‘公子邀歡月滿樓,佳人揭調唱《伊州》。

    便從席上西風起,直到蕭關水盡頭。

    ’”則唐時之歌曲,可想見矣。

     凡曲之調,聲各不同,已備載前十七宮調下。

    至各韻為聲,亦各不同。

    如東鐘之洪,江陽、皆來、蕭豪之響,歌戈、家麻之和,韻之最美聽者。

    寒山、桓歡、先天之雅,庚青之清,尤侯之幽,次之。

    齊微之弱,魚模之混,真文之緩,車遮之用雜入聲,又次之。

    支思之萎而不振,聽之令人不爽。

    至侵尋、監鹹、廉纖,開之則非其字,閉之則不宜口吻,勿多用可也。

     作散套較傳奇更難。

    傳奇各有本等事頭鋪襯,散套鑿空為之。

    散套中登臨、遊賞之詞較易,閨情尤難,蓋閨情古之作者甚多,好意、好語,皆為人所道,不易脫此窠臼故也。

    白樂天作詩,必令老妪聽之,問曰:“解否?”曰“解”,則錄之;“不解”,則易。

    作劇戲,亦須令老妪解得,方入衆耳,此即本色之說也。

     劇戲之道,出之貴實,而用之貴虛。

    《明珠》、《浣紗》、《紅拂》、《玉合》,以實而用實者也;《還魂》、“二夢”,以虛而用實者也。

    以實而用實也易,以虛而用實也難。

     劇戲之行與不行,良有其故。

    庸下優人,遇文人之作,不惟不曉,亦不易入口。

    村俗戲本,正與其見識不相上下,又鄙猥之曲,可令不識字人口授而得,故争相演習,以适從其便。

    以是知過施文彩,以供案頭之積,亦非計也。

     世多歌之曲,而難可讀之曲。

    歌則易以聲掩詞,而讀則不能掩也。

     世有不可解之詩,而不可令有不可解之曲。

    曲之不可解,非入方言,則用僻事之故也。

    “胡厮[口巠]”、“兩喬才”,此方言也。

    “韓景陽”、“大來頭”,此僻事也。

    作南戲,而兩語皆南人所不識,皆曲之病也。

     古戲如《荊》、《劉》、《拜》、《殺》等,傳之幾二三百年,至今不廢。

    以其時作者少,又優人戲衆,無此等名目便以為缺典,故幸而久傳。

    若今新戲日出,人情複厭常喜新,故不過數年,即棄閣不行,此世數之變也。

     作曲如生人耳目口鼻,非不犁然各具,然西施、嫫母,妍醜殊觀,王公、厮養,貴賤異等,堕地以來,根器區别,欲勉強一分,幾而及之,必不可得也。

     唐之絕句,唐之曲也,而其法宋人不傳。

    宋之詞,宋之曲也,而其法元人不傳。

    以至金、元人之北詞也,而其法今複不能悉傳。

    是何以故哉?國家經一番變遷,則兵燹流離,性命之不保,遑習此太平娛樂事哉。

    今日之南曲,他日其法之傳否,又不知作何底止也!為嘅!且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