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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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公始自京尹罷為集賢院學士。
驸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仁宗以問李文靖公,公執不可,遂寝其事。
及公薨數日,乃卒拜焉。
(阙書名)按《仁錄》,天聖四年正月甲辰,上謂宰相曰:“驸馬都尉柴宗慶求為使相如何?”王曾曰:“先朝石保吉、魏鹹信皆曆行陣有勞,晚年方除使相,豈容私請也?”乃止。
其後王公罷,柴竟為使相。
又按,李文靖、石莊武皆定陵時薨,未嘗逮事仁廟也。
道輔記之不審,誤以王為李,柴為石爾(《國史》,景德元年七月,李沆薨。
八月,石保吉平章)。
寶元中,禦史府久阙中丞,仁宗偶問李淑,李奏曰:“此乃呂夷簡欲用蘇紳。
臣聞夷簡已許紳矣。
”仁宗疑之。
異時因問許公曰:“何故久不除中丞?”許公奏曰:“中丞風憲之長,當出自聖擇。
”仁宗颔之。
自是知其直矣。
(阙書名)按《國史》,寶元元年、二年,宰相王章惠随、陳文憲堯佐、張文懿士遜、章文憲得象也。
康定元年五月,張文懿緻仕,呂許公始再入。
按,是時孔原魯道輔為中丞。
寶元二年,原魯罷,即以柳翰林植代其位。
此謂“久阙中丞”者誤也。
蘇儀甫慶曆元年始自知制诰除學士,無緣寶元中呂公已許用為中丞,況呂公此時正在北京,道輔誤矣。
李獻臣固非長者,然道輔記之不詳,不可不辨。
王參政化基,興國二年及第于呂蒙正榜。
釋褐,授贊善,知岚州。
趙韓王學術平淺,議以驟進少年,無益于治,抽诏改淮幕。
公抗表自薦,太宗壯之,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亟用之。
(阙書名)按《實錄》,呂許公榜及第進士凡百三十人,并除京官、通判,諸科出身人乃除幕職耳。
道輔所記恐誤。
是時薛文惠昭文、沈恭惠史館、盧崖州集賢,趙韓王罷政久矣。
澶淵之役,唯寇萊公首乞親征,李沆、宋贊之。
時群下終以未必勝為言。
上召萊公問之雲雲,遂決澶淵之行。
(阙書名)按,宋持正之薨,鹹平三年也。
李文靖之薨,景德元年七月也。
澶淵之役元年十一月也。
道輔誤甚矣。
按,鹹平二年,契丹入寇,真宗嘗幸北邊,于時李、宋皆在政府,疑道輔指此而言。
然是年契丹不大侵,萊公亦未再秉政,此錄抵牾。
真宗寝疾,仁宗幼沖,流言有奪嫡之議。
高瓊時統禁旅,亦聞之。
仁宗即位,瓊帥将校将入賀,乃約其衆曰:“見嗣君未得拜,當聽吾令。
”遂直入殿中,舉仁宗帽就視之,揮其衆曰:“真嗣君也。
”乃下拜。
(傳獻簡《嘉話》)按《國史》,此時高烈武王之卒十有七年矣。
嘉末,仁宗曲宴群玉殿,公以監察禦史與焉。
近世台谏官未嘗得預曲宴,當時以為榮。
(阙書名)按,谏官與曲宴自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始。
禦史與賞花觀書之會,自真宗天禧二年始。
非始于嘉也。
澶淵之役,章聖既渡大河,至浮橋一半,高瓊執禦辔曰:“此處好喚宰相吟兩首詩也。
”蓋當時宰相王欽若、陳堯叟輩好為詩賦以薄此輩,故平日憾之,而有此語。
(馬永卿編《元城語錄》)按《國史》,是時畢文簡、寇忠愍為宰相,王文穆才參知政事,陳文忠簽書樞密院事。
神宗自颍川郡王即位,熙甯初,升颍州為順昌軍。
久之,知其謬,遂升許州為順昌府。
(張芸叟《畫墁集》)按《國史》,裕陵先領忠武軍節度使,許州也。
久之,進封颍王,颍州也。
裕陵嘗封淮陽郡王耳,示嘗封颍川郡王。
颍乃王封,升軍額非謬也。
李文定公參知政事,曹利用為樞密使。
一日宰相馮文懿公在告,閣門以利用為班首,文定亟前謂閣門吏曰:“但道參知政事李迪以下起居”,時議壯之。
(阙書名)此王沂公與曹利用争宮觀使班也。
時馮文懿久已薨,國朝參知政事亦無位樞密使上者。
蔣實甚誤。
王荊公執政時,上元夜,其家于宣德門棚上觀燈,有親事官于棚下喧哄,諸弟令押赴開封府,而荊公不知也。
楊景略謂兩府判,雲執政家所送當便與行遣,于是兩府判不立案,各斷臀杖十七。
中官張若水奏之,荊公聞,急請治開封府官吏。
蓋禁圍親事官,非開封府當決。
上怒兩府判,皆贖金。
(阙書名)此熙甯六年事也。
其實荊公從上觀燈,乘馬入宣德門,衛士呵止之,撾傷其馬。
荊公怒白罷句當禦藥院内侍,又執衛士十人付開封杖之。
已而,禦史蔡持正言,宰相下馬失其處,衛士所當呵,而府官乃科以不應為之法,由是兩府判皆罰金。
荊公猶不平,力求解政,上遣元澤谕解之,乃出視事。
蔣誤也。
薛文惠公相太祖,嘗請建儲。
太宗即位,召問公,且诘之曰:“獨不聞太後遺诏乎?”公曰:“此母子私恩,臣之所言萬世大法也。
且太祖皇帝已誤,陛下無容複誤也。
”太宗不能奪。
(阙書名)按,“太祖已誤”,乃趙韓王答太宗語也。
驸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仁宗以問李文靖公,公執不可,遂寝其事。
及公薨數日,乃卒拜焉。
(阙書名)按《仁錄》,天聖四年正月甲辰,上謂宰相曰:“驸馬都尉柴宗慶求為使相如何?”王曾曰:“先朝石保吉、魏鹹信皆曆行陣有勞,晚年方除使相,豈容私請也?”乃止。
其後王公罷,柴竟為使相。
又按,李文靖、石莊武皆定陵時薨,未嘗逮事仁廟也。
道輔記之不審,誤以王為李,柴為石爾(《國史》,景德元年七月,李沆薨。
八月,石保吉平章)。
寶元中,禦史府久阙中丞,仁宗偶問李淑,李奏曰:“此乃呂夷簡欲用蘇紳。
臣聞夷簡已許紳矣。
”仁宗疑之。
異時因問許公曰:“何故久不除中丞?”許公奏曰:“中丞風憲之長,當出自聖擇。
”仁宗颔之。
自是知其直矣。
(阙書名)按《國史》,寶元元年、二年,宰相王章惠随、陳文憲堯佐、張文懿士遜、章文憲得象也。
康定元年五月,張文懿緻仕,呂許公始再入。
按,是時孔原魯道輔為中丞。
寶元二年,原魯罷,即以柳翰林植代其位。
此謂“久阙中丞”者誤也。
蘇儀甫慶曆元年始自知制诰除學士,無緣寶元中呂公已許用為中丞,況呂公此時正在北京,道輔誤矣。
李獻臣固非長者,然道輔記之不詳,不可不辨。
王參政化基,興國二年及第于呂蒙正榜。
釋褐,授贊善,知岚州。
趙韓王學術平淺,議以驟進少年,無益于治,抽诏改淮幕。
公抗表自薦,太宗壯之,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亟用之。
(阙書名)按《實錄》,呂許公榜及第進士凡百三十人,并除京官、通判,諸科出身人乃除幕職耳。
道輔所記恐誤。
是時薛文惠昭文、沈恭惠史館、盧崖州集賢,趙韓王罷政久矣。
澶淵之役,唯寇萊公首乞親征,李沆、宋贊之。
時群下終以未必勝為言。
上召萊公問之雲雲,遂決澶淵之行。
(阙書名)按,宋持正之薨,鹹平三年也。
李文靖之薨,景德元年七月也。
澶淵之役元年十一月也。
道輔誤甚矣。
按,鹹平二年,契丹入寇,真宗嘗幸北邊,于時李、宋皆在政府,疑道輔指此而言。
然是年契丹不大侵,萊公亦未再秉政,此錄抵牾。
真宗寝疾,仁宗幼沖,流言有奪嫡之議。
高瓊時統禁旅,亦聞之。
仁宗即位,瓊帥将校将入賀,乃約其衆曰:“見嗣君未得拜,當聽吾令。
”遂直入殿中,舉仁宗帽就視之,揮其衆曰:“真嗣君也。
”乃下拜。
(傳獻簡《嘉話》)按《國史》,此時高烈武王之卒十有七年矣。
嘉末,仁宗曲宴群玉殿,公以監察禦史與焉。
近世台谏官未嘗得預曲宴,當時以為榮。
(阙書名)按,谏官與曲宴自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始。
禦史與賞花觀書之會,自真宗天禧二年始。
非始于嘉也。
澶淵之役,章聖既渡大河,至浮橋一半,高瓊執禦辔曰:“此處好喚宰相吟兩首詩也。
”蓋當時宰相王欽若、陳堯叟輩好為詩賦以薄此輩,故平日憾之,而有此語。
(馬永卿編《元城語錄》)按《國史》,是時畢文簡、寇忠愍為宰相,王文穆才參知政事,陳文忠簽書樞密院事。
神宗自颍川郡王即位,熙甯初,升颍州為順昌軍。
久之,知其謬,遂升許州為順昌府。
(張芸叟《畫墁集》)按《國史》,裕陵先領忠武軍節度使,許州也。
久之,進封颍王,颍州也。
裕陵嘗封淮陽郡王耳,示嘗封颍川郡王。
颍乃王封,升軍額非謬也。
李文定公參知政事,曹利用為樞密使。
一日宰相馮文懿公在告,閣門以利用為班首,文定亟前謂閣門吏曰:“但道參知政事李迪以下起居”,時議壯之。
(阙書名)此王沂公與曹利用争宮觀使班也。
時馮文懿久已薨,國朝參知政事亦無位樞密使上者。
蔣實甚誤。
王荊公執政時,上元夜,其家于宣德門棚上觀燈,有親事官于棚下喧哄,諸弟令押赴開封府,而荊公不知也。
楊景略謂兩府判,雲執政家所送當便與行遣,于是兩府判不立案,各斷臀杖十七。
中官張若水奏之,荊公聞,急請治開封府官吏。
蓋禁圍親事官,非開封府當決。
上怒兩府判,皆贖金。
(阙書名)此熙甯六年事也。
其實荊公從上觀燈,乘馬入宣德門,衛士呵止之,撾傷其馬。
荊公怒白罷句當禦藥院内侍,又執衛士十人付開封杖之。
已而,禦史蔡持正言,宰相下馬失其處,衛士所當呵,而府官乃科以不應為之法,由是兩府判皆罰金。
荊公猶不平,力求解政,上遣元澤谕解之,乃出視事。
蔣誤也。
薛文惠公相太祖,嘗請建儲。
太宗即位,召問公,且诘之曰:“獨不聞太後遺诏乎?”公曰:“此母子私恩,臣之所言萬世大法也。
且太祖皇帝已誤,陛下無容複誤也。
”太宗不能奪。
(阙書名)按,“太祖已誤”,乃趙韓王答太宗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