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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太傅兼本官。
乾興元年,錢文僖以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蓋有司之失也。
(阙書名)按《拜罷錄》,太平興國六年,石元懿自樞密副使除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
大中祥符後,王文穆、陳文忠、馮文懿始皆帶檢校太傅。
丁晉公、寇萊公始皆帶檢校太尉(建隆初,趙韓王帶檢校太保充使,蓋自兵部侍郎換宣徽南院使,不帶文官故也)。
國朝範魯公、王沂公、魏仆射三相罷,趙令獨相,始置參知政事,自是一相或二相。
至鹹平中,始有呂文穆、李文靖、向文簡三相。
又至和中,文潞公、劉丞相、富鄭公三相。
(阙書名)按,開寶九年,薛文惠、沈恭惠、盧崖州;太平興國六年,趙忠獻、沈恭惠、盧崖州,亦三相。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将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
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龍川志》)按《國史》,太平興國四年,太祖長子武功郡王德昭暴薨。
六年,其弟榮陽公德芳繼卒。
明年,宰相趙普如京使柴禹錫告秦王廷美與盧多遜交通,言涉不順,坐是廢死房陵,于是太祖子弟盡矣。
其年,太宗乃封長子元佐為衛王。
明年,進封楚王。
又三年,元佐以病狂縱火廢。
此時太祖諸子之卒久矣(或曰元佐請秦王之罪,忤上旨,因得心疾也)。
真宗疾甚,丁謂、李迪俱罷相。
中人雷允恭傳宣謂家,以中書阙人,權留請發遣。
謂召學士劉筠謂曰:“聖旨令謂複相,可草麻。
”筠不可。
佗日,又語學士錢惟演,惟演即從命。
(阙書名)按,此天禧四年十一月事也。
時錢文僖執政久矣。
草謂制乃晏元獻也。
真宗時,嘗遣曾緻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
緻堯于閣門疏劾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
李沆在中書,不喜也。
因用佗人為副,而罷緻堯。
(阙書名)按《實錄》,鹹平五年,右仆射張齊賢為甯等路經略使,曾緻堯為判官。
既而緻堯以狂躁上章,責黃州副使,此史官所書也。
王文公撰《緻堯神道碑》略曰:“張齊賢經略陝西,署公判官以從。
公曰:‘西兵十萬皆屬王超,恐丞相不能制。
’真宗難其言,會行,召賜金紫。
公謝曰:‘臣嘗言丞相向敏中未效,不敢受賜。
’”由是貶黃州。
蓋曾未嘗副溫恭肅也。
蘇所記誤。
是時呂公蒙正為首相,文靖乃次揆耳。
丁謂複相,逐李文定公及其黨,正人為之一空。
将草公責詞,時宋宣獻當直,請其罪名。
謂曰:“春秋無将,漢法不道,皆其事也。
”宋不得已,從之。
以《仁宗實錄》考之,李公責詞但言“附下濟惡”耳,無“無将”“不道”之語也。
(阙名書。
荃孫按,“從之”以下當是心傳按語) 真宗皇帝時,向文簡除右仆射。
麻下日,李昌武為翰林學士,當對。
上謂之曰:“朕自即位以來,未嘗除仆射,今日以命敏中,此殊命也。
敏中必甚喜,卿往觀之。
”昌武歸候丞相,丞相方謝客,門闌悄然。
昌武徑入叙賀,公但唯唯。
明日,具以所見對。
上笑曰:“向敏中大耐官職。
”(沈存中《筆談》)按《國史》,天僖元年,向文簡以集賢相轉右仆射。
前此,呂正惠、呂文穆、李文靖、王文正、王文穆皆先拜仆射,在文簡前,真宗不應雲“朕即位以來,未嘗除仆射”也。
是歲,學士乃晁文元、李文定、李觀察維三人,時李昌武之卒久矣(據張文定、陳文忠亦先拜仆射,然皆在罷政後。
今但記宰相為右仆射者,凡五人耳)。
國朝未改官制以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惟贈官方有之。
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阙書名)按,國朝異姓中書令宰相特拜者一人,趙忠獻是也。
節度使兼者十二人,王元靖、石武烈等是也。
安得謂“自來未有活中書令”?存中誤矣。
天聖中,宋莒公知制诰,仁宗眷之厚,即除同知樞密院事。
王沂公為相,以故事未有知制诰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
明年,遂除參政。
(阙書名)此寶元元年三月一日事也,王沂公之薨久矣。
(下有阙文)亦載此事,但雲,中書言故事無知制诰除執政者,乃先召入翰林。
謹按《國史》,是日王章惠、陳文惠二公同罷相,韓忠憲、石文定二參同罷政,張文懿、章文憲、王忠穆、李康靖四人同入中書,恐未必即日進拟也。
國朝政事,副樞密二員。
是日,王仲明、陳恭公已并除同知院,疑無阙。
若謂前此将除宋公,則當時章文憲、王忠穆(下阙) (上阙)三司使,而以晉公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
(阙書名)按《實錄》,鹹平六年,複合鹽鐵、度支、戶部為一使,以權知開封府寇準為三司使,而吏部侍郎陳恕代知開封。
鹽鐵使王嗣宗、戶部使梁颢、判度支薛映皆以佗官罷。
此時晉公罷鹽鐵使已久,萊公未為樞密使也。
明年,
乾興元年,錢文僖以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蓋有司之失也。
(阙書名)按《拜罷錄》,太平興國六年,石元懿自樞密副使除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
大中祥符後,王文穆、陳文忠、馮文懿始皆帶檢校太傅。
丁晉公、寇萊公始皆帶檢校太尉(建隆初,趙韓王帶檢校太保充使,蓋自兵部侍郎換宣徽南院使,不帶文官故也)。
國朝範魯公、王沂公、魏仆射三相罷,趙令獨相,始置參知政事,自是一相或二相。
至鹹平中,始有呂文穆、李文靖、向文簡三相。
又至和中,文潞公、劉丞相、富鄭公三相。
(阙書名)按,開寶九年,薛文惠、沈恭惠、盧崖州;太平興國六年,趙忠獻、沈恭惠、盧崖州,亦三相。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将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
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龍川志》)按《國史》,太平興國四年,太祖長子武功郡王德昭暴薨。
六年,其弟榮陽公德芳繼卒。
明年,宰相趙普如京使柴禹錫告秦王廷美與盧多遜交通,言涉不順,坐是廢死房陵,于是太祖子弟盡矣。
其年,太宗乃封長子元佐為衛王。
明年,進封楚王。
又三年,元佐以病狂縱火廢。
此時太祖諸子之卒久矣(或曰元佐請秦王之罪,忤上旨,因得心疾也)。
真宗疾甚,丁謂、李迪俱罷相。
中人雷允恭傳宣謂家,以中書阙人,權留請發遣。
謂召學士劉筠謂曰:“聖旨令謂複相,可草麻。
”筠不可。
佗日,又語學士錢惟演,惟演即從命。
(阙書名)按,此天禧四年十一月事也。
時錢文僖執政久矣。
草謂制乃晏元獻也。
真宗時,嘗遣曾緻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
緻堯于閣門疏劾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
李沆在中書,不喜也。
因用佗人為副,而罷緻堯。
(阙書名)按《實錄》,鹹平五年,右仆射張齊賢為甯等路經略使,曾緻堯為判官。
既而緻堯以狂躁上章,責黃州副使,此史官所書也。
王文公撰《緻堯神道碑》略曰:“張齊賢經略陝西,署公判官以從。
公曰:‘西兵十萬皆屬王超,恐丞相不能制。
’真宗難其言,會行,召賜金紫。
公謝曰:‘臣嘗言丞相向敏中未效,不敢受賜。
’”由是貶黃州。
蓋曾未嘗副溫恭肅也。
蘇所記誤。
是時呂公蒙正為首相,文靖乃次揆耳。
丁謂複相,逐李文定公及其黨,正人為之一空。
将草公責詞,時宋宣獻當直,請其罪名。
謂曰:“春秋無将,漢法不道,皆其事也。
”宋不得已,從之。
以《仁宗實錄》考之,李公責詞但言“附下濟惡”耳,無“無将”“不道”之語也。
(阙名書。
荃孫按,“從之”以下當是心傳按語) 真宗皇帝時,向文簡除右仆射。
麻下日,李昌武為翰林學士,當對。
上謂之曰:“朕自即位以來,未嘗除仆射,今日以命敏中,此殊命也。
敏中必甚喜,卿往觀之。
”昌武歸候丞相,丞相方謝客,門闌悄然。
昌武徑入叙賀,公但唯唯。
明日,具以所見對。
上笑曰:“向敏中大耐官職。
”(沈存中《筆談》)按《國史》,天僖元年,向文簡以集賢相轉右仆射。
前此,呂正惠、呂文穆、李文靖、王文正、王文穆皆先拜仆射,在文簡前,真宗不應雲“朕即位以來,未嘗除仆射”也。
是歲,學士乃晁文元、李文定、李觀察維三人,時李昌武之卒久矣(據張文定、陳文忠亦先拜仆射,然皆在罷政後。
今但記宰相為右仆射者,凡五人耳)。
國朝未改官制以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惟贈官方有之。
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阙書名)按,國朝異姓中書令宰相特拜者一人,趙忠獻是也。
節度使兼者十二人,王元靖、石武烈等是也。
安得謂“自來未有活中書令”?存中誤矣。
天聖中,宋莒公知制诰,仁宗眷之厚,即除同知樞密院事。
王沂公為相,以故事未有知制诰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
明年,遂除參政。
(阙書名)此寶元元年三月一日事也,王沂公之薨久矣。
(下有阙文)亦載此事,但雲,中書言故事無知制诰除執政者,乃先召入翰林。
謹按《國史》,是日王章惠、陳文惠二公同罷相,韓忠憲、石文定二參同罷政,張文懿、章文憲、王忠穆、李康靖四人同入中書,恐未必即日進拟也。
國朝政事,副樞密二員。
是日,王仲明、陳恭公已并除同知院,疑無阙。
若謂前此将除宋公,則當時章文憲、王忠穆(下阙) (上阙)三司使,而以晉公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
(阙書名)按《實錄》,鹹平六年,複合鹽鐵、度支、戶部為一使,以權知開封府寇準為三司使,而吏部侍郎陳恕代知開封。
鹽鐵使王嗣宗、戶部使梁颢、判度支薛映皆以佗官罷。
此時晉公罷鹽鐵使已久,萊公未為樞密使也。
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