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除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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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章京 道光三年十一月初八日旨:平慶、文明、嶽齡、英桂、玉琨、那遜阿古拉、松林、劄克丹、奎英,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劄克丹、奎英二名俱未經行走。

     同日旨:軍機章京刑部候補主事三龍泰、内閣中書德舒、理藩院筆帖式福兆,俱著回原衙門行走。

     五年四月十六日旨:達興阿、英麟、春和、文俊、哈哈布、惠麟、文丕、熙成、蘇英阿、桂德、玺麟,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哈哈布、蘇英阿、玺麟三名俱未經行走。

     九月二十六日旨:方銘彜、鄭喬林、許球、何汝霖、王藻、李涵、湯鵬、江紹僖、董基誠、劉遵和、鄭瑞麒,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謹按:此次李涵、董基誠、劉遵和三名俱未經行走。

     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本處奏:軍機章京吏部郎中趙盛奎,前于道光二年正月,因郎中俸滿,截取保送繁缺知府,奉旨記名。

    又戶部郎中趙光祿,前于道光二年京察一等,奉旨記名以道府用。

    均經臣等奏明,暫留軍機章京上行走,奉旨允準在案。

    嗣該二員先後丁憂回籍,趙盛奎于上年正月服阕赴部,趙光祿于本年正月服阕赴部,俱奏準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查該二員于本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先後補授郎中實缺,現在軍機處接手辦事有人,所有該二員記名外用之處,相應奏明,交吏部照例辦理。

    并遇有外任缺出,由臣等開列名單進呈,恭候簡用。

    謹奏。

    奉旨:依議。

     八年三月十六日旨:阿齡阿、蘇齡阿、音德賀、法豐阿、英斡、玉春、文斌、德雲、慶安,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蘇齡阿、法豐阿二名俱未經行走。

     九年八月初一日谕:趙盛奎現已簡放光祿寺卿,著暫留軍機章京上行走,俟纂輯《平定回疆方略》書成,再回本衙門辦事。

     十一年三月十八日旨:瑞春、麟翔、崇綸、福連、愛升圖、崇光,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五月二十四日旨:萬貢珍、王佐業、程庭桂、彭蘊章、陳孚恩、劉昌、朱應元、王寅、江鴻升、馬麗文、王積順,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十二年五月初一日旨:清泰、豫慶、恩符、松海、雲錦、烏爾通阿、誠廉,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松海、烏爾通阿二名俱未經行走。

     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旨:文裕、崇綸、海慶、齡椿、崇祥、崇泰、聯第,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崇綸、聯第二名俱未經行走。

     十四年五月初四日旨:林揚祖、胡增瑞、陳本欽、吳清臯、何桂馨、胡長庚、潘铎、吳光業、方大淳、沈第、王桂、顔以燠、汪本铨,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謹按:此次胡長庚、方大淳、沈第三名俱未經行走。

     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旨:春長、麟書、穆蔭、紹德、四慶、濟安、蘇勒芳阿、福善,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十九年五月初四日旨:喬晉芳、宗稷辰、聶壇、梁瀚、程恭壽、莊心省、王允灌、朱憲曾、黃宗漢、孔慶糊、王本梧、朱麗宣、袁甲三、吳士桢,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謹按:此次王允灌、黃宗漢二名俱未經行走。

     十一月二十一日旨:豐盛額、清盛、托克托布、富和、多隆武、海慶、賽音博勒格圖、西朗阿、志亨,俱著記名以軍機章晾用。

     謹按:此次富和、多隆武、海慶、志亨四名俱未經行走。

    二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谕:陳孚恩現已簡放通政使司副使,著暫留軍機章京上行走,俟軍務告竣後,再回本衙門辦事。

     四月十六日谕:陳孚恩著仍暫留軍機章京上行走。

     二十三年五月初八日旨:鐘啟峋、吳福年、林映棠、王發桂、貢璜、邵懿辰、蔣錫绶、劉子城、文嶽英、吳嘉氵全、曹毓瑛、汪榘、段晴川、畢至、張之萬、王家瓊、胡嘉楷、陳鴻翊、丁守存,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謹按:此次貢璜、張之萬、王家瓊三名俱未經行走。

     二十四年二月初五日旨:德椿、英秀、瑞亨、衡光、賽沙布、嵩壽、桂昌、瑞誘、文彬、寶福,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謹按:此次瑞誘未經行走。

     二十九年閏四月二十九日旨:文吉、達春布、慶安、色普哲讷、文、常升、長年、慶霖、春煦,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用。

     五月十九日旨:胡家玉、焦瀛、陳敬簡、恽世臨、錢寶青、吳台朗、李瑞章、蔣超伯、浚玉垣、錢以同、李汝楫、徐,俱著記名以軍機章京補用。

     三十年十一月初十日谕:所有各衙門前經記名尚未傳補之滿、漢軍機章京,著帶領引見。

     十一月十四日本處奏:前經記名尚未傳補之滿、漢軍機章京,現經各衙門将各該員開具出身履曆,由臣等按照名次前後開列清單,并繕寫綠頭牌,于本日帶領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