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除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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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章京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三日旨:編修張若霭,庶吉士鄂容安、鄂倫著在辦理軍機處行走。

     乾隆九年二月二十九日本處奏:軍機處檔案,關系緊要,且有查例議覆等事,俱須谙練之員指授料理。

    原任江南廬鳳道畢誼,前于給事中任内在總理事務處行走二年。

    該員為人謹饬,文理簡明,後因外轉廬風道失察家人犯贓,部議降四級調用,現在候補通判。

    可否仰懇聖恩,賞以主事銜食俸,令在軍機處行走,專辦檔案,俾臣等得收臂指之益。

    謹奏。

    奉旨:依議。

     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谕:據大學士公傅恒奏稱“胡寶瓊辦事甚屬谙練,順天府尹衙門事務尚簡,請仍留軍機處辦事”等語。

    胡寶瓊著仍兼軍機處行走。

     又谕:胡寶瓊現在軍機處行走,順天府尹事務難以兼理,著兵部侍郎蔣炳兼管。

     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谕:蔣炳著寬宥來京,在軍機司員上效力行走,遇有員外郎缺出補用。

     謹按:蔣炳于河南巡撫任内緣事遣戍釋回。

     二十八年四月十六日本處奏:軍機處行走戶部郎中馮光熊,于本年正月内丁憂,現在已滿百日。

    該員在軍機處行走數年,辦事尚屬留心,今守制閑居。

    臣等公同商酌,與其另選新人,不如仍留熟手。

    可否令該員在軍機處及本部額外郎中上行走,俟服阕時,照例再行補缺。

    至該員系例應丁憂人員,今在額外行走,除公費飯銀照例給與外,毋庸支給半俸。

    謹奏。

    奉旨:知道了。

     五月十九日本處奏:順天府丞申甫升授光祿寺卿,查光祿寺衙門事務稍簡,據申甫感激天恩,情願仍在軍機處行走。

    臣等看得申甫辦事日久,尚為熟練,謹請旨準其仍在軍機處行走。

    奉旨:知道了。

     二十九年五月十三日旨:博昆仍著在軍機處行走。

     十二月初二日本處奏:原任吏部文選司郎中章寶傳,前因議奏方略館謄錄補缺一案,部議降二級調任,現候補正六品主事。

    查該員在軍機處行走十餘年,尚為熟谙,現在年力方壯,正可及時驅策。

    懇将章寶傳以候補主事仍在軍機處行走,以觀後效。

    謹奏。

    奉旨:知道了。

     三十三年口月口日旨:程焘以京堂用,仍在軍機處司員上行走。

     謹按:程焘時以江西布政使奉旨來京。

     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旨:原任廣西按察使袁守侗著留京以三品京堂用,仍在軍機處司員上行走。

     八月初二日旨:程焘著補授太仆寺少卿,仍在軍機處司員上行走。

     三十五年三月初四日本處奏:查汪承霈原在軍機司員上行走,後因欽派坐糧廳前往通州辦事。

    今差竣簽掣知府,呈請親老改補近地,尚未得缺。

    今據該員呈稱,未得缺之前,情願仍在軍機處行走。

    該員系已離軍機處候補知府之員,可否準其仍前行走,理合請旨。

    奉旨:準其行走。

     謹按:汪承霈已簽升邵武府知府,由軍機大臣轉奏,奉旨加恩以戶部郎中用。

     五月初六日本處奏:查從前胡寶瓊、傅顯升授副都禦史後,仍在軍機處司員上行走。

    今劉秉恬升授副都禦史,應仍令其在軍機司員止行走,理合奏明。

    奉旨:著仍在軍機處行走。

     三十六年三月初二日旨:索琳著署理内閣學士,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十七日旨:博清額著降補内閣學土,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謹按:博清額系由刑部侍郎降補。

     四月初九日旨:福德著留京,仍以内閣學士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謹按:福德系由盛京侍郎降補。

     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旨:汪承霈從寬免罪,給還郎中,革職留任,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三十八年閏三月初三日旨:候補員外郎馮應榴著以工部用,仍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九月十一日谕:永保已加恩準襲伊父溫福輕車都尉世職,其本任内閣侍讀不必開缺,仍著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十月口日旨:博清額辦事不及阿桂,其攻剿亦不及海蘭察,不必在軍營領隊。

    即著回京,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三十九年五月初八日谕:阿思哈著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謹按:阿思哈由雲貴總督出戍伊犁,是年回京,奉旨複充章京。

    逾月授總憲,複在大臣上行走。

     七月二十四日旨:劉秉忄著降補主事,逐出軍機處。

     同日旨:王慶長著革去中書,逐出軍機處。

     四十年二月十六日旨:惠齡著加恩以主事用,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二十日谕:郎中孫士毅著留京,以四五品京堂用,遇缺即補,仍在軍機處司員上行走。

     四十一年五月初五日谕:鴻胪寺卿王昶仍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二十六日谕:福德著授為額外内閣學士,仍在軍機司員上行走。

     四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谕:孫永清已授為都察院副都禦史,仍著兼軍機章京上行走。

     七月日旨:馮應榴補授通政司參議,仍兼軍機處、吏部行走。

     四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旨:翰林院修撰戴衢亨著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四十九年五月初八日谕:恒甯著來京,以吏部郎中用,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五十四年十月十五日本處奏:前在軍機處行走中書簽升廣東廣州府同知沈琨,未經領憑赴任,旋即丁憂回籍。

    今服阕來京,因不谙外任,情願注銷同知,仍候補中書。

    查該員前在軍機處行走六年,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