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除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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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故,偷生視息,負疚已深。
樞要之地,綱紀攸關,輔導聖學,尤宜志行完粹之人。
若自蹈愆尤,則進講獻納之際,何以置辭?懇請終制”各等語,情詞懇切,具見悃忱。
惟念李鴻藻膺文宗顯皇帝特簡,授皇帝讀,于今六年。
當此緝熙典學,正就将日進之時,該侍郎盡心輔導,弼成聖德,則所以慰天下臣民之望者,莫大于是。
前因軍務未平,各督撫等奪情起用者指不勝屈,況機務殷繁,尤資贊畫,前降谕旨甚明。
李鴻藻惟當恪遵前旨,仍于百日守孝後,照常趨直,用副先皇帝簡擢之恩。
第思該侍郎哀痛未忘,不得不稍示區别,前有旨令遇朝會不必與列,尚不足以示體恤。
李鴻藻著遵照雍正年間世宗憲皇帝谕旨,二十七月内不穿朝服,不與朝會筵宴,遇有祭祀典禮鹹集之處,均毋庸與列。
該侍郎當深感朝廷曲體之情,勉抑哀思,移孝作忠,毋得再行陳請。
二十二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昨據大學士倭仁等奏“懇恩準予大臣終制,以維禮教”,本日複據吏部奏“李鴻藻瀝陳下忱,懇請仍準終制,據呈代陳”各一折。
前因皇帝典學,功修正笃,李鴻藻不可或離左右,曾經召見醇郡王、倭仁、徐桐、翁同,詢問再三。
彼時醇郡王即請降旨慰留,倭仁等亦無異議。
次日複令軍機大臣與倭仁等商議,亦以聖學為重,不持異同。
茲覽倭仁等折内所稱“李鴻藻事親盡禮,現在奉旨奪情,欲固辭則迹近辜恩,欲抑情則内多負疚,請仍準其終制”等語。
倭仁等既以奪情為非禮,何妨于前次召見時,據實陳奏,乃爾時并無異議,迨兩次降旨慰留後,始有此奏,殊不可解。
本日複召見倭仁、徐桐、翁同,面加詢問,據稱“聖學關系甚重,臣等亦願李鴻藻照常入直。
惟親見該侍郎哀痛迫切,勢處萬難,是以代為陳請,并無他意。
聖功緊要,請仍令李鴻藻遵奉前旨”等語。
是倭仁:等亦知此次奪情之舉,系屬不得已從權辦理,想中外大小臣工亦必能共諒此意。
李鴻藻當思聖學日新,四方多故,盡忠即所以盡孝。
前降谕旨,業已詳盡,其恪遵前旨,毋得拘泥常情,再行籲懇。
十月初二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前因侍郎李鴻藻丁憂,後兩次懇請終制,當經降旨慰留,并準其二十七個月内不穿朝服,不與朝會筵宴,以示體恤。
嗣複派恭親王等赴該侍郎寓次傳旨,令于百日後照常入直,毋得再行固辭。
旋據李鴻藻奏稱“百日将滿,愁急萬分,心疾恐緻增劇,請曲予矜全”等涪。
情詞懇切,深用側然。
昨據禦史張觀鈞奏稱“賢臣不宜久離,請旨敦促”,并曆陳該侍郎宜出任事各條,頗為詳盡。
李鴻藻受恩至重,與國家有休戚相關之誼,當此聖學日新,軍務方亟,該侍郎豈能恝然于懷?著即于百日後,仍遵前旨,照常入直弘德殿、軍機處,以副委任。
俟将來扶柩回籍時,仍當寬予假期,俾得從容料理,則忠孝兩全,可無遺憾。
該侍郎務當仰體朝廷曲成之意,毋得再行籲請。
十六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本日據李鴻藻奏“現居百日已滿,自揣病軀實難入直,懇恩矜全”一折。
侍郎李鴻藻白丁母憂,屢經降旨慰留,令其照常入直弘德殿、軍機處,以副委任。
茲複據奏稱“數月以來,哀迫憂煎,精神恍惚,時發心跳氣壅之證,非安心調養,恐成怔忡,藥餌難以奏效”等語。
覽其所奏,隻以病軀難以入直,尚非拘執終制陳說,李鴻藻著加恩賞假調理。
方今皇帝春秋正富,典學方殷,軍務未竣,四方多事,該侍郎受國厚恩,具有天良,白當于病痊時,照常入直,竭力圖報,諒不始終固執也。
又旨:都察院左都禦史汪元方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六年十月十五日旨:署禮部石侍郎沈桂芬著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七年三月二十三口旨:沈桂芬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十月十五日旨:李鴻藻著在弘德殿、軍機大臣上行走,并署理禮部左侍郎。
樞要之地,綱紀攸關,輔導聖學,尤宜志行完粹之人。
若自蹈愆尤,則進講獻納之際,何以置辭?懇請終制”各等語,情詞懇切,具見悃忱。
惟念李鴻藻膺文宗顯皇帝特簡,授皇帝讀,于今六年。
當此緝熙典學,正就将日進之時,該侍郎盡心輔導,弼成聖德,則所以慰天下臣民之望者,莫大于是。
前因軍務未平,各督撫等奪情起用者指不勝屈,況機務殷繁,尤資贊畫,前降谕旨甚明。
李鴻藻惟當恪遵前旨,仍于百日守孝後,照常趨直,用副先皇帝簡擢之恩。
第思該侍郎哀痛未忘,不得不稍示區别,前有旨令遇朝會不必與列,尚不足以示體恤。
李鴻藻著遵照雍正年間世宗憲皇帝谕旨,二十七月内不穿朝服,不與朝會筵宴,遇有祭祀典禮鹹集之處,均毋庸與列。
該侍郎當深感朝廷曲體之情,勉抑哀思,移孝作忠,毋得再行陳請。
二十二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昨據大學士倭仁等奏“懇恩準予大臣終制,以維禮教”,本日複據吏部奏“李鴻藻瀝陳下忱,懇請仍準終制,據呈代陳”各一折。
前因皇帝典學,功修正笃,李鴻藻不可或離左右,曾經召見醇郡王、倭仁、徐桐、翁同,詢問再三。
彼時醇郡王即請降旨慰留,倭仁等亦無異議。
次日複令軍機大臣與倭仁等商議,亦以聖學為重,不持異同。
茲覽倭仁等折内所稱“李鴻藻事親盡禮,現在奉旨奪情,欲固辭則迹近辜恩,欲抑情則内多負疚,請仍準其終制”等語。
倭仁等既以奪情為非禮,何妨于前次召見時,據實陳奏,乃爾時并無異議,迨兩次降旨慰留後,始有此奏,殊不可解。
本日複召見倭仁、徐桐、翁同,面加詢問,據稱“聖學關系甚重,臣等亦願李鴻藻照常入直。
惟親見該侍郎哀痛迫切,勢處萬難,是以代為陳請,并無他意。
聖功緊要,請仍令李鴻藻遵奉前旨”等語。
是倭仁:等亦知此次奪情之舉,系屬不得已從權辦理,想中外大小臣工亦必能共諒此意。
李鴻藻當思聖學日新,四方多故,盡忠即所以盡孝。
前降谕旨,業已詳盡,其恪遵前旨,毋得拘泥常情,再行籲懇。
十月初二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前因侍郎李鴻藻丁憂,後兩次懇請終制,當經降旨慰留,并準其二十七個月内不穿朝服,不與朝會筵宴,以示體恤。
嗣複派恭親王等赴該侍郎寓次傳旨,令于百日後照常入直,毋得再行固辭。
旋據李鴻藻奏稱“百日将滿,愁急萬分,心疾恐緻增劇,請曲予矜全”等涪。
情詞懇切,深用側然。
昨據禦史張觀鈞奏稱“賢臣不宜久離,請旨敦促”,并曆陳該侍郎宜出任事各條,頗為詳盡。
李鴻藻受恩至重,與國家有休戚相關之誼,當此聖學日新,軍務方亟,該侍郎豈能恝然于懷?著即于百日後,仍遵前旨,照常入直弘德殿、軍機處,以副委任。
俟将來扶柩回籍時,仍當寬予假期,俾得從容料理,則忠孝兩全,可無遺憾。
該侍郎務當仰體朝廷曲成之意,毋得再行籲請。
十六日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懿旨:本日據李鴻藻奏“現居百日已滿,自揣病軀實難入直,懇恩矜全”一折。
侍郎李鴻藻白丁母憂,屢經降旨慰留,令其照常入直弘德殿、軍機處,以副委任。
茲複據奏稱“數月以來,哀迫憂煎,精神恍惚,時發心跳氣壅之證,非安心調養,恐成怔忡,藥餌難以奏效”等語。
覽其所奏,隻以病軀難以入直,尚非拘執終制陳說,李鴻藻著加恩賞假調理。
方今皇帝春秋正富,典學方殷,軍務未竣,四方多事,該侍郎受國厚恩,具有天良,白當于病痊時,照常入直,竭力圖報,諒不始終固執也。
又旨:都察院左都禦史汪元方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六年十月十五日旨:署禮部石侍郎沈桂芬著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七年三月二十三口旨:沈桂芬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十月十五日旨:李鴻藻著在弘德殿、軍機大臣上行走,并署理禮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