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逆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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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承宣衙,主宣僞诏。
僞參護衙,主護衛之事。
僞疏附衙,主遞文之事。
僞左史衙、僞右史衙,俱掌紀載之事。
僞國醫衙,主為逆首醫疾。
初賊以教匪起事,故逆首楊秀清自署銜曰“禾乃師贖病主”。
聞其每晨莅僞朝,必先傳國醫診脈,其意謂天下疾病皆彼一人贖之。
欲以此愚黔首,而黔首即為所愚,哀哉。
又聞每人僞王府看疾,其賊婦坐簾幕内不言病由,僅出手令診,多或至十餘人,診訖,令回館拟方,方上書第一診,二診,其餘以此類推,初不知是方或為誰何也。
僞内醫衙,主為各僞官及各軍醫疾。
僞聖庫衙,賊收藏之所也。
賊制凡諸賊擄掠皆歸逆首積之一大宅中,謂之聖庫。
噫,民脂民膏盡于此矣。
僞聖糧衙,賊屯谷之所也。
城破後,豐備、複成等倉既為賊據,而比戶搜括,不遺升鬥。
又于運漕、廬江、無為州等處劫取糧米,搬運入城,其出入皆歸此衙掌之。
僞舂人衙,主舂米之事。
凡各僞王食米,皆此衙供之。
僞镌刻衙,主為賊刻僞書。
賊造書有“天條書”、“幼學詩”、“三字經”、“太平禮制”、“太平軍目”等名目,其詞旨無不妄誕絕倫。
而尤為悖謬者,曆書為最,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二十四節皆歸朔望。
滅絕天時,忍心害理有如此者。
僞诏命衙,主為賊寫僞示。
僞買賣衙,主采買之事。
三月間,楊逆忽傳令,買鳳凰、獅子、老虎、象等若幹,其狂妄亦可哂矣。
僞金靴衙,主為賊制靴鞋。
凡各僞王皆黃靴,僭用龍。
僞梳篦衙,主為賊制梳篦。
僞縫衣衙,主縫衣之事。
賊見長衣即剪之使短,雖佳者弗惜也。
至于各僞王之裝則皆黃衣,俱僭用龍,亦屬之于縫衣,故又謂之典袍。
僞國帽衙,主制帽之事。
凡僞王風帽俱黃色,僭用龍。
其餘僞官風帽,俱紅心黃邊,邊之闊窄亦有等差,至賊兵則但準紮巾,不準戴冠矣。
僞繡錦衙,主彩畫之事。
僞宰夫衙,主宰割之事。
凡擄掠之牲畜皆屬之。
僞漿人衙,主制醬。
僞醯人衙,主制醯。
僞油鹽衙,主為賊掌油鹽。
僞茶心衙,主為賊制茶食。
僞鑄錢衙,賊鑄錢之所也。
其文陽面曰天國,陰面曰聖寶,約重一兩至五錢不等。
自四月至八月,鑄成若幹,交僞聖庫掌之。
然所鑄天字皆作大字,亦可異也。
僞典金衙,掌為賊鑄金器。
凡金之事皆屬之。
僞玉器衙,掌玉器。
賊初不知重玉,後乃置此,則媚賊者為之也。
僞風琴衙,掌鐘表。
賊初不重鐘表,此衙亦後置焉。
僞典織衙,主機匠之事。
城内居民欲保家者,進絲經于僞侍衛鐘芳禮處,領辦機子數張,為之織緞,領辦者初以為得計,于是竟有萬餘人。
至四月間,忽調三千人往僞王府挑磚。
五月下旬,竟将挑磚者驅出充兵。
六月初,複調三千人聲言往打江西,其于各行亦然。
總之賊性無常,始不過寓兵于機匠耳,自是而後機匠亦漸散矣。
僞典牢衙,賊拘罪人之所也。
賊酷虐異常,雖逆首有令,不準妄殺,而鍛煉周納,鞭笞動至千百,狼虎之性終難改也。
城内有開設茶館者,貼一條寫“分文不取”,以應往來歇坐,久之,漸與賊熟,或有給以錢米者,于是未投館之人藏于此者甚多,後則不準開矣。
城内菜園皆被賊據,插一木牌,上寫某僞官栽種,民人不得擅取等語,令園戶看管,每日交菜若幹,于是亦有藉以容身者。
城内有豆腐店者,于僞衙領黃豆若幹,逐日按交豆腐,始尚安靜,繼則差徭不息矣。
楊逆傳令女館各進臭蟲鬥餘,無者以乾菜代之,其詭異殊不可解。
賊每有慶賀事,其僞官等率備金銀首飾、錦繡玩器、牲畜食物等件,以桌擡之,每擡用四人,名曰進貢。
僞官等皆衣紅袍、戴黃風帽、撐洋傘,鳴鑼乘馬,擁護而行。
又聞十月間,楊逆逆種生日,僞府内以紅呢布地,會大雨,諸賊來賀者,僅供一踐而已。
是日,諸賊各賞葫蘆式銀牌一面,輕重不等,上镌“幼主萬壽”四字。
賊船多自擄掠來,四月十九日,儀風門外有粵匪在湖南船搜括金帛,湖南人不服,粵匪即殺水手數人,湖南人鳴鑼集衆竟有數萬人,至僞買賣宰夫衙船,毀其旗幟,聲言水手各散,粵匪見人愈積愈多,乃紛紛進城。
是日石逆于午後出城撫慰,而水手堅欲以粵人相償,候至數日,石逆略無處置。
于是船之散去者百餘号,皆帶火器而投大營矣。
官兵自二月下旬至江南,屢戰屢勝。
四月間,複破七橋甕營,是營真賊本少,所居者皆江南被脅民耳,潛至營與兵約破營日,官軍五更至,則濠上已有浮橋矣。
僞承宣衙,主宣僞诏。
僞參護衙,主護衛之事。
僞疏附衙,主遞文之事。
僞左史衙、僞右史衙,俱掌紀載之事。
僞國醫衙,主為逆首醫疾。
初賊以教匪起事,故逆首楊秀清自署銜曰“禾乃師贖病主”。
聞其每晨莅僞朝,必先傳國醫診脈,其意謂天下疾病皆彼一人贖之。
欲以此愚黔首,而黔首即為所愚,哀哉。
又聞每人僞王府看疾,其賊婦坐簾幕内不言病由,僅出手令診,多或至十餘人,診訖,令回館拟方,方上書第一診,二診,其餘以此類推,初不知是方或為誰何也。
僞内醫衙,主為各僞官及各軍醫疾。
僞聖庫衙,賊收藏之所也。
賊制凡諸賊擄掠皆歸逆首積之一大宅中,謂之聖庫。
噫,民脂民膏盡于此矣。
僞聖糧衙,賊屯谷之所也。
城破後,豐備、複成等倉既為賊據,而比戶搜括,不遺升鬥。
又于運漕、廬江、無為州等處劫取糧米,搬運入城,其出入皆歸此衙掌之。
僞舂人衙,主舂米之事。
凡各僞王食米,皆此衙供之。
僞镌刻衙,主為賊刻僞書。
賊造書有“天條書”、“幼學詩”、“三字經”、“太平禮制”、“太平軍目”等名目,其詞旨無不妄誕絕倫。
而尤為悖謬者,曆書為最,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二十四節皆歸朔望。
滅絕天時,忍心害理有如此者。
僞诏命衙,主為賊寫僞示。
僞買賣衙,主采買之事。
三月間,楊逆忽傳令,買鳳凰、獅子、老虎、象等若幹,其狂妄亦可哂矣。
僞金靴衙,主為賊制靴鞋。
凡各僞王皆黃靴,僭用龍。
僞梳篦衙,主為賊制梳篦。
僞縫衣衙,主縫衣之事。
賊見長衣即剪之使短,雖佳者弗惜也。
至于各僞王之裝則皆黃衣,俱僭用龍,亦屬之于縫衣,故又謂之典袍。
僞國帽衙,主制帽之事。
凡僞王風帽俱黃色,僭用龍。
其餘僞官風帽,俱紅心黃邊,邊之闊窄亦有等差,至賊兵則但準紮巾,不準戴冠矣。
僞繡錦衙,主彩畫之事。
僞宰夫衙,主宰割之事。
凡擄掠之牲畜皆屬之。
僞漿人衙,主制醬。
僞醯人衙,主制醯。
僞油鹽衙,主為賊掌油鹽。
僞茶心衙,主為賊制茶食。
僞鑄錢衙,賊鑄錢之所也。
其文陽面曰天國,陰面曰聖寶,約重一兩至五錢不等。
自四月至八月,鑄成若幹,交僞聖庫掌之。
然所鑄天字皆作大字,亦可異也。
僞典金衙,掌為賊鑄金器。
凡金之事皆屬之。
僞玉器衙,掌玉器。
賊初不知重玉,後乃置此,則媚賊者為之也。
僞風琴衙,掌鐘表。
賊初不重鐘表,此衙亦後置焉。
僞典織衙,主機匠之事。
城内居民欲保家者,進絲經于僞侍衛鐘芳禮處,領辦機子數張,為之織緞,領辦者初以為得計,于是竟有萬餘人。
至四月間,忽調三千人往僞王府挑磚。
五月下旬,竟将挑磚者驅出充兵。
六月初,複調三千人聲言往打江西,其于各行亦然。
總之賊性無常,始不過寓兵于機匠耳,自是而後機匠亦漸散矣。
僞典牢衙,賊拘罪人之所也。
賊酷虐異常,雖逆首有令,不準妄殺,而鍛煉周納,鞭笞動至千百,狼虎之性終難改也。
城内有開設茶館者,貼一條寫“分文不取”,以應往來歇坐,久之,漸與賊熟,或有給以錢米者,于是未投館之人藏于此者甚多,後則不準開矣。
城内菜園皆被賊據,插一木牌,上寫某僞官栽種,民人不得擅取等語,令園戶看管,每日交菜若幹,于是亦有藉以容身者。
城内有豆腐店者,于僞衙領黃豆若幹,逐日按交豆腐,始尚安靜,繼則差徭不息矣。
楊逆傳令女館各進臭蟲鬥餘,無者以乾菜代之,其詭異殊不可解。
賊每有慶賀事,其僞官等率備金銀首飾、錦繡玩器、牲畜食物等件,以桌擡之,每擡用四人,名曰進貢。
僞官等皆衣紅袍、戴黃風帽、撐洋傘,鳴鑼乘馬,擁護而行。
又聞十月間,楊逆逆種生日,僞府内以紅呢布地,會大雨,諸賊來賀者,僅供一踐而已。
是日,諸賊各賞葫蘆式銀牌一面,輕重不等,上镌“幼主萬壽”四字。
賊船多自擄掠來,四月十九日,儀風門外有粵匪在湖南船搜括金帛,湖南人不服,粵匪即殺水手數人,湖南人鳴鑼集衆竟有數萬人,至僞買賣宰夫衙船,毀其旗幟,聲言水手各散,粵匪見人愈積愈多,乃紛紛進城。
是日石逆于午後出城撫慰,而水手堅欲以粵人相償,候至數日,石逆略無處置。
于是船之散去者百餘号,皆帶火器而投大營矣。
官兵自二月下旬至江南,屢戰屢勝。
四月間,複破七橋甕營,是營真賊本少,所居者皆江南被脅民耳,潛至營與兵約破營日,官軍五更至,則濠上已有浮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