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逆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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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鹽油炭雖微不棄,見大屋則踞住,見小屋則拆毀,凡有家産者無不淨盡矣。
賊遇廟宇悉謂之妖,無不焚毀。
姑就金陵言,城外則白雲寺、靈谷寺、蔣侯廟、高座寺、天界寺、雨花台亭、長幹塔、呂祖閣、天後宮、靜海寺,城内則鹫峰寺、朝天宮、十廟等處,此猶其最著者,至無名寺觀則指不勝屈,間遇神像無不斫棄。
噫,天降大劫,豈神亦難逃耶! 賊不知文學,雖孔孟之書亦毀。
噫,此文字之劫也。
賊既踞城,乃遍貼僞示,勒令百姓三日拜降,不從者殺。
時拜降者至僞師帥處,人給一木牌,上寫姓名,黃布兩塊,一印某軍,一印聖兵,以二十五人為一隊,賊以僞兩司馬主之。
四隊則統以卒長。
凡脅作聖兵者,不準穿長衣套褲,亦不準在家居住,僞卒長另踞民房居之,名曰新兄弟館。
凡十五歲以下及六十歲以上者為牌尾,牌尾則司炊、尋菜、削竹、覓薪。
其在賊營者,并令日交鐵五十斤,夜則守土城,打更鼓,稍息即橫施鞭撻。
年壯者為牌面,每日四更即起,至晚無息肩,時或拆房屋,或築土城,以及掘濠、擡炮等事,而力之強弱不計焉。
通文者則派為書記,幼孩則以為子。
僞館或六七日一搬,或五六日一搬,甚有間日一搬者。
早晚用茶三鐘,飯菜各三碗,誦賊所造經數句,曰拜天父,稍不虔敬,即指為慢,而杖責之。
此男館之大略也。
城破數日,賊船連樯而下者甚多,即沿途所掠之婦女也。
賊擄婦女亦以二十五人為一隊,隊有司馬。
四隊有卒長,卒長皆以粵、楚賊婆為之。
賊婆俱赤足,衣華服,系金玉等镯,動則琳琅有聲。
既逐壯勇歸館後,爰聚婦女而居之,曰新姊妹館。
遷移無定,殆有甚于男館者,自東而西,白南而北,鞭撲交下,嬰孩抛棄滿地,歸館乃不準穿裙及褶衣,又勒令放足。
每人日給米二合,煮粥食之,而役令繁多,挑磚、擡瓦、運米、割麥、尋柴、掘濠,刻無甯處:迨七月間,忽令各館中背誦所造經咒,其不能者,悉杖責之,毒虐如此。
此女館之大略也。
三月間,逆匪韋昌晖(輝)谕老民以二十五人為一館,司事四條:看守魚塘,收拾字紙,打掃街道,掩埋枯骨。
時老民以事尚輕,借可藏身,于是有三千餘人,讵意點名驗看後,即以一人為司馬,逐日聽令,擡鹽、背稻等事皆不能免。
迨七月間,又選年稍強壯者,充當賊兵。
此老民之大略也。
賊居處服食,窮奢極欲,逆首洪秀全據督憲署(賊謂之天王府),拆毀附近民房,築城掘濠,以固其居,門戶牆壁皆以黃塗之、餘如楊秀清始據将軍署,後移黃泥岡何宅(賊謂之東王府,韋昌晖(輝)始據西轅門李宅,後移中正街李宅(賊渭之北王府),石達開始據清溪裡巷胡宅,後移侯府劉宅(賊渭之翼王府),其僭越俱不減洪逆也。
凡各僞王皆以婦人供奉,聞楊逆主批僞本者亦一婦人,名伏嘉祥,廣西人,謂之為女簿書。
随園有琉璃屏,楊取之命工制為床,又鑄金為溺器、嗚呼,是何小醜,而暴殄若此。
賊拘集城中幼童八十人盡行閹割,充當太監,其保全活命者三人而已,餘俱殒命,嗚呼痛哉。
賊設诏書衙,令通文者就試,聽候錄取,其考試題目皆僞書中字句,取中則勒帶行李到館歇宿,并令出城擡米,就試者大半散去,餘僅六十餘人,以為擡米外無苦差矣,乃忽傳僞令,威逼上船充當賊兵,一時文人無可如何,含淚而去,自是無就試者。
僞鉛碼衙,鑄炮子之所也。
賊以錫為炮子,沿戶搜取,凡工品錫器無不淨盡矣。
僞典硝衙,屯火藥之所也。
賊缺火藥,乃拆堅厚牆垣,取陳石灰熬之,于是民房多被拆者。
僞典鐵衙,掌為賊治兵器,凡鐵之事皆屬之。
僞旗幟衙,掌為賊制旗幟。
凡各僞王皆方,自僞丞相以下皆尖,亦有尺寸之度。
僞功臣衙(又名能人館),賊被傷者居之,皆有醫為之調理。
僞巡查衙,掌巡察之事。
賊于五月間令男館各設門牌,不時巡查,多一人則殺之,其狠殆有甚于别衙者。
僞拯危衙,主水師之事。
僞典馬衙,主為逆首司乘騎。
賊謂洪逆牧馬者曰典聖馬,餘如楊逆則曰東馬,韋逆則曰北馬,他皆類此。
僞典輿衙,主為逆首肩輿,其稱謂亦如典馬。
賊在城中,僞王皆乘黃轎,餘如僞丞相尚乘輿,以下則不準。
僞典樂衙,主奏樂之事,賊每飯必用樂,行則輿前亦用之,其實所用者不過十番類耳。
僞結彩衙,主結彩之事,賊入城後,即于綢緞鋪搜括錦繡懸結彩球,其事皆此衙掌之。
八月間,又進逆首龍燈,令幼童執之,以為儀衛。
噫,此非媚賊而何。
僞通贊衙、僞引贊衙,俱掌僞朝儀。
僞簿書衙,主批僞本
賊遇廟宇悉謂之妖,無不焚毀。
姑就金陵言,城外則白雲寺、靈谷寺、蔣侯廟、高座寺、天界寺、雨花台亭、長幹塔、呂祖閣、天後宮、靜海寺,城内則鹫峰寺、朝天宮、十廟等處,此猶其最著者,至無名寺觀則指不勝屈,間遇神像無不斫棄。
噫,天降大劫,豈神亦難逃耶! 賊不知文學,雖孔孟之書亦毀。
噫,此文字之劫也。
賊既踞城,乃遍貼僞示,勒令百姓三日拜降,不從者殺。
時拜降者至僞師帥處,人給一木牌,上寫姓名,黃布兩塊,一印某軍,一印聖兵,以二十五人為一隊,賊以僞兩司馬主之。
四隊則統以卒長。
凡脅作聖兵者,不準穿長衣套褲,亦不準在家居住,僞卒長另踞民房居之,名曰新兄弟館。
凡十五歲以下及六十歲以上者為牌尾,牌尾則司炊、尋菜、削竹、覓薪。
其在賊營者,并令日交鐵五十斤,夜則守土城,打更鼓,稍息即橫施鞭撻。
年壯者為牌面,每日四更即起,至晚無息肩,時或拆房屋,或築土城,以及掘濠、擡炮等事,而力之強弱不計焉。
通文者則派為書記,幼孩則以為子。
僞館或六七日一搬,或五六日一搬,甚有間日一搬者。
早晚用茶三鐘,飯菜各三碗,誦賊所造經數句,曰拜天父,稍不虔敬,即指為慢,而杖責之。
此男館之大略也。
城破數日,賊船連樯而下者甚多,即沿途所掠之婦女也。
賊擄婦女亦以二十五人為一隊,隊有司馬。
四隊有卒長,卒長皆以粵、楚賊婆為之。
賊婆俱赤足,衣華服,系金玉等镯,動則琳琅有聲。
既逐壯勇歸館後,爰聚婦女而居之,曰新姊妹館。
遷移無定,殆有甚于男館者,自東而西,白南而北,鞭撲交下,嬰孩抛棄滿地,歸館乃不準穿裙及褶衣,又勒令放足。
每人日給米二合,煮粥食之,而役令繁多,挑磚、擡瓦、運米、割麥、尋柴、掘濠,刻無甯處:迨七月間,忽令各館中背誦所造經咒,其不能者,悉杖責之,毒虐如此。
此女館之大略也。
三月間,逆匪韋昌晖(輝)谕老民以二十五人為一館,司事四條:看守魚塘,收拾字紙,打掃街道,掩埋枯骨。
時老民以事尚輕,借可藏身,于是有三千餘人,讵意點名驗看後,即以一人為司馬,逐日聽令,擡鹽、背稻等事皆不能免。
迨七月間,又選年稍強壯者,充當賊兵。
此老民之大略也。
賊居處服食,窮奢極欲,逆首洪秀全據督憲署(賊謂之天王府),拆毀附近民房,築城掘濠,以固其居,門戶牆壁皆以黃塗之、餘如楊秀清始據将軍署,後移黃泥岡何宅(賊謂之東王府,韋昌晖(輝)始據西轅門李宅,後移中正街李宅(賊渭之北王府),石達開始據清溪裡巷胡宅,後移侯府劉宅(賊渭之翼王府),其僭越俱不減洪逆也。
凡各僞王皆以婦人供奉,聞楊逆主批僞本者亦一婦人,名伏嘉祥,廣西人,謂之為女簿書。
随園有琉璃屏,楊取之命工制為床,又鑄金為溺器、嗚呼,是何小醜,而暴殄若此。
賊拘集城中幼童八十人盡行閹割,充當太監,其保全活命者三人而已,餘俱殒命,嗚呼痛哉。
賊設诏書衙,令通文者就試,聽候錄取,其考試題目皆僞書中字句,取中則勒帶行李到館歇宿,并令出城擡米,就試者大半散去,餘僅六十餘人,以為擡米外無苦差矣,乃忽傳僞令,威逼上船充當賊兵,一時文人無可如何,含淚而去,自是無就試者。
僞鉛碼衙,鑄炮子之所也。
賊以錫為炮子,沿戶搜取,凡工品錫器無不淨盡矣。
僞典硝衙,屯火藥之所也。
賊缺火藥,乃拆堅厚牆垣,取陳石灰熬之,于是民房多被拆者。
僞典鐵衙,掌為賊治兵器,凡鐵之事皆屬之。
僞旗幟衙,掌為賊制旗幟。
凡各僞王皆方,自僞丞相以下皆尖,亦有尺寸之度。
僞功臣衙(又名能人館),賊被傷者居之,皆有醫為之調理。
僞巡查衙,掌巡察之事。
賊于五月間令男館各設門牌,不時巡查,多一人則殺之,其狠殆有甚于别衙者。
僞拯危衙,主水師之事。
僞典馬衙,主為逆首司乘騎。
賊謂洪逆牧馬者曰典聖馬,餘如楊逆則曰東馬,韋逆則曰北馬,他皆類此。
僞典輿衙,主為逆首肩輿,其稱謂亦如典馬。
賊在城中,僞王皆乘黃轎,餘如僞丞相尚乘輿,以下則不準。
僞典樂衙,主奏樂之事,賊每飯必用樂,行則輿前亦用之,其實所用者不過十番類耳。
僞結彩衙,主結彩之事,賊入城後,即于綢緞鋪搜括錦繡懸結彩球,其事皆此衙掌之。
八月間,又進逆首龍燈,令幼童執之,以為儀衛。
噫,此非媚賊而何。
僞通贊衙、僞引贊衙,俱掌僞朝儀。
僞簿書衙,主批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