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逆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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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粵逆紀略》,佚名著,據南京圖書館藏抄本輯。
此書抄本一卷,并合訂有關太平天國資料多種為一冊,未著撰人姓名。
茲删去其他資料,輯錄《粵逆紀略》入本編内。
壬子冬,粵匪猖獗,揚言南下,總督陸建瀛奉旨會剿,起行後,巡撫楊文定移節江甯,會同布政使祁宿藻暨道府各員倡行保衛,招募鄉勇,仿道光二十二年九城水龍局法,稍為變通:以各鋪寺觀為公所,考試鄉勇之有技藝者,分散各鋪,每夜分班梭巡數次,所以防土匪、察奸細也。
嗣因賊氛日熾,複增募五千人,以二十五人為一隊,原議以一文生領之,每名給銀一錢,領首加倍。
于是有舉人某等具禀願領數百人者,于衆領首之外稱為總領,薪水之需則視所領人數而加增焉。
此例一開,複有非舉人而為之者,然猶文士也,更有庶民而為之者。
閉城後複增募五千人,合前所募共計萬人,登陴守禦,薪水各名加銀一錢,管領加倍。
其時市價銀一兩易錢一千八百文,是鄉勇每日所得之錢,除己身食用外,餘尚可養活家口,人心頗覺奮勉。
無如天氣寒冷,兼之苦雨凄風,晴爽之日絕少,雖官兵亦漸解體,而鄉勇之疲憊更不可問矣。
欽差大臣陸建瀛之赴楚也,于壬子十二月十五日起身,逡巡畏縮,不敢前進,正月初始過安慶。
其時賊已破武昌,警報疊至,人心皇皇,然猶恃陸建瀛全師在外,楊文定等運籌于内,且九江以下尚隔皖省,賊兵料不至驟及江甯,初不料制軍遁回金陵也,楊撫憲遽返姑蘇也,更不料賊兵已飛渡長江也。
二十三日,制軍欲複往采石防堵,遇賊而還,猶秘不發,并谕居民毋徙,賊已退回黃州。
嗚呼,百萬生靈之命誤于此矣。
二十七日午後,都司張攀龍飛騎告急,始知十七日安慶失守,賊至東梁山,衆軍潰敗,于是将軍祥厚谕閉各處城門。
松江提督福珠隆阿駐紮雨花岡,聞賊至甚恐,因奉制軍調,即率兵進城,所遺火藥槍炮不計其數,原拟徐運入城,不意二十八日城未敢啟也,三更時火光燭天,有探馬報雲賊由江甯鎮而來。
二十九日,各官帶兵勇登陴,賊以計将金身佛像衣之彩衣,抱以為誘敵計,緻令城上疑關帝顯聖,居民遂焚香感謝也。
是夜祁方伯卒于官署。
三十日以臨城房屋半藏逆匪,乃密使幹兵五人缒而下,放火延燒附近房屋。
賊半避雨花崗上,半避長幹塔内,放火之兵皆得升賞。
各憲又令居民備水缸,以防火患。
晚間明燈守夜,民皆如約,每日獲奸細數人。
此城中之大略也。
南城外之有筲行也,畜驢千餘頭,其托業以資生者不下千餘人,皆鄉民之有膂力者。
賊至筲行,攫取其驢,筲行鳴鑼集衆,而與之角,苦無兵器,以扁擔叉揚代之,格鬥之下,雖不為賊殺,而究不能勝賊,因至城下傳語城上兵丁雲:“賊不過二三百人,我等但得利刃數百柄,益以官兵數百人,以為聲援,賊雖強,可一鼓而殲焉。
”時兵丁奉大憲令,不敢開城接戰,且昏夜之間恐中賊計,乃屢喚而弗應。
賊以燈籠系驢頸上,俾往來樹林間,城上人疑為賊伏兵,益不敢信筲行人語,因開炮擊之,賊皆俯首伏地,其中炮死者皆筲行人,其未死者急乘間逃去,延至天明,督兵者見城下積屍累累,且傳言獲勝仗矣。
自是賊兵大隊接踵而至,安營紮寨,放膽攻城矣。
湖南有掘煤人者最兇狠,凡掘地道皆用此輩。
儀風門外有天後宮,掘煤賊即于此潛掘地道,而城上人弗覺也。
初十日大霧,天未明,賊于城下地道中開炮,城塌數丈,然不緻洞通也。
城上複開紅衣大炮一具,城又震塌數丈,賊因乘霧登城,數百人而已,兵勇擊之,殆将淨盡,讵意兵勇争下城獻功,以緻城上空虛,午後賊複以雲梯登城,兵勇俱潰,副将沈鼐持刀大呼曰:“速殺賊,有敢逃者斬。
”手刃數賊,遂遇害。
此破城之大略也。
紫禁城者,乃前明故宮也,八旗駐防居之。
賊破大城後,率衆攻圍,旗兵槍炮兼施,三逐至淮清橋,傷賊數千人。
忽賊匪楊秀清傳令準旗人拜降,因而旗兵漸懈,會城上火藥被焚,賊遂乘虛入,将軍率衆巷戰,自寅至申,旗兵幾無孑遺,将軍及都統俱戰死,時十一日事也。
後三四日,賊脅旗婦呼于門曰:“汝等婦人能以金銀獻者,免死。
”于是藏匿之旗婦争出财帛以求生路,賊受财帛,驅之出漢西、聚寶各門,盡于橋上殺之,棄屍河内,水為之不流,嗚呼,痛哉!初賊破駐防城時,旗人逃出者數百人,至東鄉等處,賊乃出僞示,有擒得旗人者,賞銀五兩之說,遂有擒以獻賊者,鄉民亦愚也哉。
(下略) 城破後,賊至人家搜擄者,紮紅巾、操白刃,帶土匪數人直入内室,劈箱開櫃,無處不搜,見華服則取之,次者分給土匪,不合意者棄置滿地,金銀财帛攫取無遺。
此往彼來,一日數起,甚至
此書抄本一卷,并合訂有關太平天國資料多種為一冊,未著撰人姓名。
茲删去其他資料,輯錄《粵逆紀略》入本編内。
壬子冬,粵匪猖獗,揚言南下,總督陸建瀛奉旨會剿,起行後,巡撫楊文定移節江甯,會同布政使祁宿藻暨道府各員倡行保衛,招募鄉勇,仿道光二十二年九城水龍局法,稍為變通:以各鋪寺觀為公所,考試鄉勇之有技藝者,分散各鋪,每夜分班梭巡數次,所以防土匪、察奸細也。
嗣因賊氛日熾,複增募五千人,以二十五人為一隊,原議以一文生領之,每名給銀一錢,領首加倍。
于是有舉人某等具禀願領數百人者,于衆領首之外稱為總領,薪水之需則視所領人數而加增焉。
此例一開,複有非舉人而為之者,然猶文士也,更有庶民而為之者。
閉城後複增募五千人,合前所募共計萬人,登陴守禦,薪水各名加銀一錢,管領加倍。
其時市價銀一兩易錢一千八百文,是鄉勇每日所得之錢,除己身食用外,餘尚可養活家口,人心頗覺奮勉。
無如天氣寒冷,兼之苦雨凄風,晴爽之日絕少,雖官兵亦漸解體,而鄉勇之疲憊更不可問矣。
欽差大臣陸建瀛之赴楚也,于壬子十二月十五日起身,逡巡畏縮,不敢前進,正月初始過安慶。
其時賊已破武昌,警報疊至,人心皇皇,然猶恃陸建瀛全師在外,楊文定等運籌于内,且九江以下尚隔皖省,賊兵料不至驟及江甯,初不料制軍遁回金陵也,楊撫憲遽返姑蘇也,更不料賊兵已飛渡長江也。
二十三日,制軍欲複往采石防堵,遇賊而還,猶秘不發,并谕居民毋徙,賊已退回黃州。
嗚呼,百萬生靈之命誤于此矣。
二十七日午後,都司張攀龍飛騎告急,始知十七日安慶失守,賊至東梁山,衆軍潰敗,于是将軍祥厚谕閉各處城門。
松江提督福珠隆阿駐紮雨花岡,聞賊至甚恐,因奉制軍調,即率兵進城,所遺火藥槍炮不計其數,原拟徐運入城,不意二十八日城未敢啟也,三更時火光燭天,有探馬報雲賊由江甯鎮而來。
二十九日,各官帶兵勇登陴,賊以計将金身佛像衣之彩衣,抱以為誘敵計,緻令城上疑關帝顯聖,居民遂焚香感謝也。
是夜祁方伯卒于官署。
三十日以臨城房屋半藏逆匪,乃密使幹兵五人缒而下,放火延燒附近房屋。
賊半避雨花崗上,半避長幹塔内,放火之兵皆得升賞。
各憲又令居民備水缸,以防火患。
晚間明燈守夜,民皆如約,每日獲奸細數人。
此城中之大略也。
南城外之有筲行也,畜驢千餘頭,其托業以資生者不下千餘人,皆鄉民之有膂力者。
賊至筲行,攫取其驢,筲行鳴鑼集衆,而與之角,苦無兵器,以扁擔叉揚代之,格鬥之下,雖不為賊殺,而究不能勝賊,因至城下傳語城上兵丁雲:“賊不過二三百人,我等但得利刃數百柄,益以官兵數百人,以為聲援,賊雖強,可一鼓而殲焉。
”時兵丁奉大憲令,不敢開城接戰,且昏夜之間恐中賊計,乃屢喚而弗應。
賊以燈籠系驢頸上,俾往來樹林間,城上人疑為賊伏兵,益不敢信筲行人語,因開炮擊之,賊皆俯首伏地,其中炮死者皆筲行人,其未死者急乘間逃去,延至天明,督兵者見城下積屍累累,且傳言獲勝仗矣。
自是賊兵大隊接踵而至,安營紮寨,放膽攻城矣。
湖南有掘煤人者最兇狠,凡掘地道皆用此輩。
儀風門外有天後宮,掘煤賊即于此潛掘地道,而城上人弗覺也。
初十日大霧,天未明,賊于城下地道中開炮,城塌數丈,然不緻洞通也。
城上複開紅衣大炮一具,城又震塌數丈,賊因乘霧登城,數百人而已,兵勇擊之,殆将淨盡,讵意兵勇争下城獻功,以緻城上空虛,午後賊複以雲梯登城,兵勇俱潰,副将沈鼐持刀大呼曰:“速殺賊,有敢逃者斬。
”手刃數賊,遂遇害。
此破城之大略也。
紫禁城者,乃前明故宮也,八旗駐防居之。
賊破大城後,率衆攻圍,旗兵槍炮兼施,三逐至淮清橋,傷賊數千人。
忽賊匪楊秀清傳令準旗人拜降,因而旗兵漸懈,會城上火藥被焚,賊遂乘虛入,将軍率衆巷戰,自寅至申,旗兵幾無孑遺,将軍及都統俱戰死,時十一日事也。
後三四日,賊脅旗婦呼于門曰:“汝等婦人能以金銀獻者,免死。
”于是藏匿之旗婦争出财帛以求生路,賊受财帛,驅之出漢西、聚寶各門,盡于橋上殺之,棄屍河内,水為之不流,嗚呼,痛哉!初賊破駐防城時,旗人逃出者數百人,至東鄉等處,賊乃出僞示,有擒得旗人者,賞銀五兩之說,遂有擒以獻賊者,鄉民亦愚也哉。
(下略) 城破後,賊至人家搜擄者,紮紅巾、操白刃,帶土匪數人直入内室,劈箱開櫃,無處不搜,見華服則取之,次者分給土匪,不合意者棄置滿地,金銀财帛攫取無遺。
此往彼來,一日數起,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