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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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五百三十文,大麥每石二百五十文。
◎食貨四 吾邑地産木棉,行于浙西諸郡,紡績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間賦稅,公私之費,亦賴以濟,故種植之廣,與粳稻等。
秋收之後,予幼聞木棉百斤一擔,值銀一兩六七錢。
崇祯初,漸至四、五兩。
甲申以後,因南北間阻,布商不行,棉花百斤一擔不過值錢二千文,準銀五六錢而已。
順治三、四年後,布漸行,花亦漸長。
六年己醜,花價每百斤值銀三兩四五錢。
七年九月,花價五兩百斤。
八年三月,九兩一擔。
是時,三、四年間,遞有升降,相去亦不甚懸絕。
至十四年丁酉,每擔價止二兩五錢。
十六年閏三月,長至四兩五錢。
十八年辛醜冬,價至二兩。
康熙元年正月,增至三兩。
七月以後,猶二兩百斤也。
九年秋,價止一兩七八錢,長至二兩五錢。
十月,花價三兩有奇。
十月終,每擔價銀四兩。
十年辛亥十一月,花價每擔值錢三千三百,準銀亦不下三兩。
十三年,上上花每擔不過一兩九錢。
十六年丁巳夏,長至二兩六七錢,上者直至三兩,積年陳花,為之一空,富商之獲利者甚衆。
十八年己未秋成,棉花百斤價銀止一兩五六錢。
次年夏,長至三兩。
二十年辛酉夏,價銀三兩五六錢。
二十一年夏五月,上白者,每百斤價銀四兩一錢。
二十三年秋成,上白好花,每百斤價銀一兩三四錢。
◎食貨五 棉花布,吾邑所産,已有三等,而松城之飛花、尤墩、眉織不與焉。
上闊尖細者,曰标布,出于三林塘者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為下,俱走秦、晉、京邊諸路,每疋約值銀一錢五六分,最精不過一錢七八分至二錢而止。
甲申、乙酉之際,值錢二三百文,準銀不及一錢矣。
順治八年,價至每疋三錢三分。
十一年十二月間,每疋價至四五錢,今大概以二錢為上下也。
其較标布稍狹而長者曰中機,走湖廣、江西、兩廣諸路,價與标布等。
前朝标布盛行,富商巨賈,操重資而來市者,白銀動以數萬計,多或數十萬兩,少亦以萬計,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對壘,牙行非藉勢要之家不能立也。
中機客少,資本亦微,而所出之布亦無幾,至本朝而标客巨商罕至,近來多者所挾不過萬金,少者或二三千金,利亦微矣。
而中機之行轉盛,而昔日之作标客者,今俱改為中機,故松人謂之新改布。
更有最狹短者,曰小布,闊不過尺餘,長不過十六尺,單行于江西之饒州等處,每疋在前值銀止六七分。
至順治之九年、十年間,小布盛長,價亦幾至二錢一疋。
康熙元年、二、三年猶值銀八、九分至一錢也。
八年己酉以後,饒商不至,此種小布遂絕。
又憶前朝更有一種如标布色,稀松而軟者,俗名漿紗布,絡緯之法,亦與标布異,邑城人往往為之,今亦不複見矣。
二十一年壬戌,中機布每疋價銀三錢上下。
二十三年甲子,因棉花價賤,中機布不甚行,俱改木棉标布,每疋上上者價仍紋銀二錢上下,粗者一錢三、四、五分而已。
◎食貨六 薪樵而爨,比戶必需。
吾鄉無山陵林麓,惟藉水濱萑葦與田中種植落實所取之材,而煮海為鹽,亦全賴此。
故吾郡之薪較貴于鄰郡,大約百斤之擔,值新米一鬥,準銀六、七、八分或一錢内外不等。
至順治三年丙戌,鬥米作價一千,準銀五、六錢,而柴百斤之擔亦然,惟七年二月,米價賤而柴價貴,數斤之柴,一束值米五升。
八、九年亦然。
是時米價低昂不等,大概數斤一束之柴,準銀五分、六分。
自康熙改元以來,仍以升米為價,有數十斤一束者,視此遞增之。
十九年庚申,米價長而柴如舊,則數斤之柴,僅可準米半升耳。
至二十二年癸亥春,積雨。
三月,米價賤而柴價長,十三四斤之柴則準米二升,又變局矣。
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柴價甚賤,十四五斤之柴,值銀不過六七厘耳。
吾鄉海濱産鹽。
當崇祯之初,每鹽百斤平秤約有一百二十斤,價錢不過一錢五六分。
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價至每斤紋銀五分。
順治八年春,價至紋銀每斤一錢。
四月以後,賣六七分一斤也。
自是以後,大約每斤以紋銀一分内外為率。
至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春,積雨。
三月,每斤紋銀三分二厘,皆從郡邑販來官鹽,私鹽絕響,亦變局也。
二十七年戊辰,每斤不過六七厘。
豕肉,在崇祯之初,每斤價銀二分上下。
至順治二年冬,價至每斤時錢一千,準銀一錢二分。
六、七、八年之間,價猶七分一斤也。
康熙十二年,每斤二分五厘,幾于複舊,後此大都三分上下。
至十九年庚申夏,價至每斤五分。
豆、菜油價,向來視肉價為低昂,故不另列。
茶之為物,種亦不一,其至精者曰芥片,舊價紋銀二三兩一斤。
順治四、五年間,猶賣二兩。
至九、十年後,漸減至一兩二錢一斤。
康熙戊午,予在江陰,曾有客持來求售,實價不過二錢一斤,然色雖如舊而味無香氣矣。
徽茶之托名松蘿者,于諸茶中猶稱佳品,順治初,每斤價一兩,後減至八錢,五六錢,今上好者不過二三錢。
他若蘇茶峒山{山介},曆來價色高下,不甚懸絕。
惟吾郡佘山所産之茶,所謂本山茶者,向不易得,其味清香,大約與徽茶等,而購之甚難,非貴遊及與地主有故交密戚者不可得,即得亦第可以兩計,不可以斤計,殆難與他茶價并低昂也。
竹紙如荊川太史連、古筐将樂紙,予幼時七十五張一刀,價銀不過二分,後漸增長。
至崇祯之季、順治之初,每刀止七十張,價銀一錢五分。
馴至康熙丁未,每刀不過一分八厘。
自甲寅
◎食貨四 吾邑地産木棉,行于浙西諸郡,紡績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間賦稅,公私之費,亦賴以濟,故種植之廣,與粳稻等。
秋收之後,予幼聞木棉百斤一擔,值銀一兩六七錢。
崇祯初,漸至四、五兩。
甲申以後,因南北間阻,布商不行,棉花百斤一擔不過值錢二千文,準銀五六錢而已。
順治三、四年後,布漸行,花亦漸長。
六年己醜,花價每百斤值銀三兩四五錢。
七年九月,花價五兩百斤。
八年三月,九兩一擔。
是時,三、四年間,遞有升降,相去亦不甚懸絕。
至十四年丁酉,每擔價止二兩五錢。
十六年閏三月,長至四兩五錢。
十八年辛醜冬,價至二兩。
康熙元年正月,增至三兩。
七月以後,猶二兩百斤也。
九年秋,價止一兩七八錢,長至二兩五錢。
十月,花價三兩有奇。
十月終,每擔價銀四兩。
十年辛亥十一月,花價每擔值錢三千三百,準銀亦不下三兩。
十三年,上上花每擔不過一兩九錢。
十六年丁巳夏,長至二兩六七錢,上者直至三兩,積年陳花,為之一空,富商之獲利者甚衆。
十八年己未秋成,棉花百斤價銀止一兩五六錢。
次年夏,長至三兩。
二十年辛酉夏,價銀三兩五六錢。
二十一年夏五月,上白者,每百斤價銀四兩一錢。
二十三年秋成,上白好花,每百斤價銀一兩三四錢。
◎食貨五 棉花布,吾邑所産,已有三等,而松城之飛花、尤墩、眉織不與焉。
上闊尖細者,曰标布,出于三林塘者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為下,俱走秦、晉、京邊諸路,每疋約值銀一錢五六分,最精不過一錢七八分至二錢而止。
甲申、乙酉之際,值錢二三百文,準銀不及一錢矣。
順治八年,價至每疋三錢三分。
十一年十二月間,每疋價至四五錢,今大概以二錢為上下也。
其較标布稍狹而長者曰中機,走湖廣、江西、兩廣諸路,價與标布等。
前朝标布盛行,富商巨賈,操重資而來市者,白銀動以數萬計,多或數十萬兩,少亦以萬計,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對壘,牙行非藉勢要之家不能立也。
中機客少,資本亦微,而所出之布亦無幾,至本朝而标客巨商罕至,近來多者所挾不過萬金,少者或二三千金,利亦微矣。
而中機之行轉盛,而昔日之作标客者,今俱改為中機,故松人謂之新改布。
更有最狹短者,曰小布,闊不過尺餘,長不過十六尺,單行于江西之饒州等處,每疋在前值銀止六七分。
至順治之九年、十年間,小布盛長,價亦幾至二錢一疋。
康熙元年、二、三年猶值銀八、九分至一錢也。
八年己酉以後,饒商不至,此種小布遂絕。
又憶前朝更有一種如标布色,稀松而軟者,俗名漿紗布,絡緯之法,亦與标布異,邑城人往往為之,今亦不複見矣。
二十一年壬戌,中機布每疋價銀三錢上下。
二十三年甲子,因棉花價賤,中機布不甚行,俱改木棉标布,每疋上上者價仍紋銀二錢上下,粗者一錢三、四、五分而已。
◎食貨六 薪樵而爨,比戶必需。
吾鄉無山陵林麓,惟藉水濱萑葦與田中種植落實所取之材,而煮海為鹽,亦全賴此。
故吾郡之薪較貴于鄰郡,大約百斤之擔,值新米一鬥,準銀六、七、八分或一錢内外不等。
至順治三年丙戌,鬥米作價一千,準銀五、六錢,而柴百斤之擔亦然,惟七年二月,米價賤而柴價貴,數斤之柴,一束值米五升。
八、九年亦然。
是時米價低昂不等,大概數斤一束之柴,準銀五分、六分。
自康熙改元以來,仍以升米為價,有數十斤一束者,視此遞增之。
十九年庚申,米價長而柴如舊,則數斤之柴,僅可準米半升耳。
至二十二年癸亥春,積雨。
三月,米價賤而柴價長,十三四斤之柴則準米二升,又變局矣。
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柴價甚賤,十四五斤之柴,值銀不過六七厘耳。
吾鄉海濱産鹽。
當崇祯之初,每鹽百斤平秤約有一百二十斤,價錢不過一錢五六分。
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價至每斤紋銀五分。
順治八年春,價至紋銀每斤一錢。
四月以後,賣六七分一斤也。
自是以後,大約每斤以紋銀一分内外為率。
至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春,積雨。
三月,每斤紋銀三分二厘,皆從郡邑販來官鹽,私鹽絕響,亦變局也。
二十七年戊辰,每斤不過六七厘。
豕肉,在崇祯之初,每斤價銀二分上下。
至順治二年冬,價至每斤時錢一千,準銀一錢二分。
六、七、八年之間,價猶七分一斤也。
康熙十二年,每斤二分五厘,幾于複舊,後此大都三分上下。
至十九年庚申夏,價至每斤五分。
豆、菜油價,向來視肉價為低昂,故不另列。
茶之為物,種亦不一,其至精者曰芥片,舊價紋銀二三兩一斤。
順治四、五年間,猶賣二兩。
至九、十年後,漸減至一兩二錢一斤。
康熙戊午,予在江陰,曾有客持來求售,實價不過二錢一斤,然色雖如舊而味無香氣矣。
徽茶之托名松蘿者,于諸茶中猶稱佳品,順治初,每斤價一兩,後減至八錢,五六錢,今上好者不過二三錢。
他若蘇茶峒山{山介},曆來價色高下,不甚懸絕。
惟吾郡佘山所産之茶,所謂本山茶者,向不易得,其味清香,大約與徽茶等,而購之甚難,非貴遊及與地主有故交密戚者不可得,即得亦第可以兩計,不可以斤計,殆難與他茶價并低昂也。
竹紙如荊川太史連、古筐将樂紙,予幼時七十五張一刀,價銀不過二分,後漸增長。
至崇祯之季、順治之初,每刀止七十張,價銀一錢五分。
馴至康熙丁未,每刀不過一分八厘。
自甲寅